4.2 特別是政府不保證該作品準確、可靠、不侵犯權利(包括任何知識產權(包括版權)或任何其他性質的權利)、完整、安全、合時、適合特定用途或不含電腦病毒。 如因該作品或本許可的資料欠準、錯誤或有所遺漏而引致任何損失、損害或支出,政府及其僱員或代理人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如因根據或依靠該作品或任何衍生作品或匯集作品或本許可作出決定、行動或放棄採取行動或因未能使用該作品或任何衍生作品或匯集作品或本許可而引致損失、損害或支出,政府及其僱員或代理人亦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b) 確認政府擁有你所發表、分發、公開表演、播放、放映、提供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發布的該作品、衍生作品及匯集作品的權利,並確保按以下聲明樣本,通過所用媒介或在該媒介鳴謝政府: 作者/編者及出版人謹此鳴謝香港特區政府批准複製版權材料。 該作品(下文所界定者)根據許可協議的條款(「許可」)提供,並受版權法及/或其他適用的法律保護。 除獲本許可授權的用途外,禁止使用該作品作任何其他用途。
- 香港標準工時立法爭議,是一場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否為香港僱員工作時間長度訂立標準並進行立法的爭議。
- 事實上,2004年的施政報告已承諾開始標準工時立法研究。
- 個別國家地區政府設立僱員每日、每週、每季或每年的工作時數上限,稱為「最高工時」,僱員的工時不得多於最高工時;各國的一週最高工時由40至60小時不等。
- 利用標準時間,生產管制部門可以更精確地制定生產計劃,如在進度控制上有了問題,也可依標準時間來進行人力調整。
香港教師的教學節數、照顧的學生人數以及教學以外的行政、文書雜務等,都超出負荷,工作量大導致工時過長,構成壓力。 教育工作固然需要付出愛心和時間,但因其工作性質而要求他們無償勞動,等同剝削,教師亦應有基本的休息權利,讓工作與生活得到平衡。 再者,在欠缺保障、惡劣的工作環境下教師身心俱疲,要維持教學質素並不容易,社會對於培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者有所期望之餘,亦應考慮對他們的支援是否充足,其身心健康亦關乎教學條件及水平。 計件工資制是通過確定每件產品的計件工資率,將員工的收入與產量直接掛鉤的一種激勵形式。 計件工資激勵計劃的優點是便於計算,易於為員工所理解,計量原則公平,但其缺陷是當企業發現其員工的收入高於平均水平,便隨意提高產量標準。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計劃設定的方法
以下為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就標準工時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問題: 本人早前曾經進行一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會計師工時過長的情況頗為嚴重。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考慮在短期內展開訂立標準工時的研究工作,以及制訂其他舒緩工時過長問題的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主席女士: 政府一貫的政策是因應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步伐,在僱主及僱員的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的前提下,循序漸進地改善僱員的權益和福利。 現時,對於香港應否訂立標準工時,僱主、僱員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分歧。 由於有關議題會對本港的社會經濟帶來深遠的影響,我們必須謹慎處理。
- 答覆:主席女士: 政府一貫的政策是因應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步伐,在僱主及僱員的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的前提下,循序漸進地改善僱員的權益和福利。
- 按照法律規定,全年平均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時間為250天,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為115天。
- 過去一年,已有多宗過勞死的個案出現,亦有員工因工時太長而跳樓自殺,說明工時長已是港人面對的嚴重問題。
- 2.346名受訪者中高達81.6%人士表示現時加班後沒有任何形式補償;以補假形式作補償佔13.6%;僅有16位受訪者表示加班後獲得以時薪1.5倍或以時薪1倍作補償。
這個事例說明,難以單靠僱主自律來保障打工仔不必超時工作。 我要感謝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與委員會轄下的「工時諮詢」和「工時研究」兩個工作小組的召集人吳秋北先生和劉展灝先生,與及其他各位委員,勞心勞力、身體力行推動社會的知情討論。 我知道他們上星期更親身去到大埔一個地盤,跟多名不同工種的建造業工人共晉午餐,實地聽取建造業前線工人對其工時安排的意見及就工時議題作交流。 政府換屆時,林鄭已表明標準工時難以達成共識,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亦曾表示無意立法,這種拒絕承擔的態度,令大眾一再失望。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計劃相聯繫的計劃
而標準工時立法後,僱主為節省開支,只會增加職位,而不會解僱員工。 二是哈爾西50一50資金制(Halseybonussystem),就是指通過節約工作時間而形成的收益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平均分享。 2.346名受訪者中高達81.6%人士表示現時加班後沒有任何形式補償;以補假形式作補償佔13.6%;僅有16位受訪者表示加班後獲得以時薪1.5倍或以時薪1倍作補償。 現時,公共屋邨的保安為三更制,每更工作8小時;而不少私人樓宇的保安為兩更制,每更工作12小時。 職工盟在2014年的調查指出,現時兩更制及三更制保安員平均時薪分別為37.5及41.1元,三更制的時薪較高。
勞工處一直透過各種渠道,鼓勵勞資雙方建立良好的夥伴合作關係,從而提升行業的整體人力質素,促進各行業的長遠發展。 此外,《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亦規定,僱主須在合理及可行範圍內,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及健康。 因此,我們亦從職業安全健康的角度,積極宣傳推廣適當休息時間的重要性。 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在2003年7月出版了《休息時段指引》,鼓勵僱主和僱員因應各行各業不同的情況,透過協商訂定既適合僱員,又能應付業務運作需要的休息時段安排。 為鼓勵僱主及僱員就各自需求開誠溝通,包括工作及休息時間的安排,在2008-09年度,勞工處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宣傳和諧的勞資關係及開明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勞工處會透過宣傳、教育活動以及利用該處與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及九個行業的三方小組的外展網絡,推動勞資雙方坦誠溝通及合作,以達至有關目標。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計劃的分類
以歐盟為例,雖然規定了各國的最高工時必須在48小時以下,但跨境工作的航運業工人則有其他規限,包括每日最高工時為9小時,以及至少要有11小時休息。 自1886年,美國工人已經開始爭取每日8小時工作。 目前港人每週平均工作49小時,為全球已發展地區最長。
政府多年來犧牲勞工權益,以「合約工時」、「工時指引」敷衍了事,未回應民意,長此下去,政府將需為其惡果付出巨大成本。 因此,當局需展示決心,提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工時保障,盡快啟動標準工時立法,改善勞工待遇,進一步提供就業支援。 至於「有」則指,一些國家並沒有立法標準工時,而是由不同行業的工會透過行使集體談判權與資方商議該行業的劃一工時。 以丹麥為例,1990年的協議確保打工仔每週工時為37小時,至少30分鐘午飯時間,可自行選擇上班時間。 當中歐盟、中國、日韓等地均將標準工時訂於40小時。
標準工時問卷: 政府
一些國家的狀況告訴我們,訂立標準工時的同時,亦需訂立最高工時。 例如上文提到美國的標準工時為每週40小時,但現時已有兩成人每週工作49小時或以上。 這種現象說明,標準工時只能以加班費補償員工的勞累。 但如果以保障健康和個人生活為目的,最高工時也有必要。 標準工時問卷 不同地區的工時政策有不同目的,包括保障職業安全與健康;達致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償超時工作;或創造和共享職位,制度設計和豁免情況等亦各有不同。 標準工時問卷2025 「標準工時」是一個備受關注而又十分複雜的議題。
標準工時問卷: 工時政策
不論從事運輸、飲食、保安,還是醫護、會計、社福都無一倖免。 在這種情況下,讓某些行業豁免標準工時的規限對那些從業員不利。 較廣義地說,大假的日數也算是規管工時的一種,確保打工仔有一定的日數休息。 目前歐盟各國的打工仔,不論年資均可獲3至5星期大假。 標準工時問卷2025 反觀香港和新加坡,則只有7至14日大假按年資增加。 7.2 本許可構成有關各方就該作品訂立的整份協議。
標準工時問卷: 建議追蹤
即使一個人因技術熟練以少於標準時間的時間完成了工作,他依然可以獲得標準工資率。 是次調查中,近7成受訪者須要加班,而每週加班5天以上的有五成七,工作時間長的同時只能減少其他的私人時間,如進修、與家人相處、休息、消閒時間等等,嚴重影響個人及家人健康。 文專總會提倡「工作與生活平衡」,鼓勵會員除了著重工作外,也應要注重休息、家庭生活及娛樂以達致「工作與生活平衡」,這樣,僱員才會有健康、家庭才會和睦、社會才會和諧。 香港標準工時立法爭議,是一場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否為香港僱員工作時間長度訂立標準並進行立法的爭議。 政府於2013年4月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以跟進勞工處於2012年11月發表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 (全文/摘要),促進社會就工時議題進行知情及深入的討論,收集意見及釐定未來路向。 即使有些行業的工作時間難以用「星期」來計算,也有方法確保從業員的工作時間不會過長。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立法一再拖延 教師何時擺脫加班之苦?
除本協議所訂明外,並無其他與該作品有關的詮釋、協議或陳述。 政府不受任何以其他形式在其他溝通途徑出現的增補條文約束。 6.1 你一旦違反本許可的任何條款,本許可授予你的權利即自動終止。 然而,從你獲得任何衍生作品或匯集作品的第三方如仍能完全遵從該等許可條款,則其第三方許可不會終止。 標準工時問卷2025 3.2 本許可不影響任何適用的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包括公平處理的權利,或任何其他法律上認可就侵犯版權而言的限制或例外情況。 載於本網站的各行業《能力標準說明》及其他有關材料,均受版權保護,而有關版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擁有。
標準工時問卷: 香港
整體標準工時有待全面立法,不過,本地公營學校教師專業資格及薪酬待遇由教育局規範,為教師制定標準工時遇到的阻力理應不大,業界亦早已爭取多年,在獲得共識之下,政府有責任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 但總的而言,由於增加失業的危機及薪金上的限制,我還是不同意「標準工時的設立能幫助基層工人提升生活素質」這一說法。 然而,部分高薪僱員則希望政府能規管工時,避免長時間加班,這樣能增加僱員旅遊、休息、與家人相處或發展他們個人興趣的時間,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素質。
標準工時問卷: 提交
7.4 你以獨立一方的身分與政府達成本許可協議。 標準工時問卷 你不得以政府的僱員、公職人員、代理人或合夥人自居。 政府同意向使用該作品(上述任何一種形式)的相關第三方(「第三方」)授予許可,讓該第三方可按在本協議下適用於你的相同條款及條件使用該作品(「第三方許可」)。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
在2011年6月23日立法會會議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出政府明白長時間工時對員工的健康、家庭及社交生活都會帶來不良影響。 政府會積極推廣宥關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措施,如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休息時段指引》、基於《僱傭條例》的保障等等。 他表示標準工時的議題比最低工資複雜,對勞動市場和經濟的影響深遠,亦具爭議性;政府就標準工時的研究可令他們對議題有更深的認識;他另表示在社會各界未能就標準工時達成共識之前決定立法規管標準工時或就此制定時間表是言之尚早。 [25]勞工處已在6月下旬向上屆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就著該屆行會提出的問題,當局在整理資料後會重新向新一屆行政會議提交報告,現已重新提交[26]。
2.近八成(79.1%)受訪人士理想中的每週工作時數為42小時或以下, 期望工作時數少於40小時的為32.9%,僅4.3%受訪者願意每週工作46小時或以上。 3.九成七(96.5%)受訪者贊成加班後應有補償,三成二(32.2%)人士期望能以時薪1.5倍作補償,二成二受訪者期望能以補假形式作補償,近二成(19.1%)受訪人士表示贊成加班後應以時薪1倍作補償,贊成以時薪2倍或2倍或以上作補償的人士分別為14.7%及7.9%。 3.需要加班人士當中,有約7成人(68.9%)每週加班三日或以上,當中需加班5天或以上人士有57.4%。 標準工時問卷 1.五成受訪者每週工作時數高達46小時或以上,當中更有60.4%受訪者每週需要工作時數更多於49小時或以上。 7.6 本許可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限,有關各方不可撤銷地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首階段適用於超過1,000 名員工的工作場所(workplace)。 按照法律規定,全年平均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時間為250天,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為115天。 7.3 倘若你是法人團體或其他法律實體,並曾通過任何個別人士下載該作品,該個別人士一經同意本許可的規定,即視作已獲正式授權代表你行事。 事實上,目前不少地區已為教師的工作時數作出規定。 如英國中小學教師每年工作195天(190教學日 + 5 非教學日),上限1,265小時。
個別國家地區政府設立僱員每日、每週、每季或每年的工作時數上限,稱為「最高工時」,僱員的工時不得多於最高工時;各國的一週最高工時由40至60小時不等。 長工時積累各種社會問題,教育工作者的苦況只是冰山一角,各行業早已提交意見書,自2010年起統計處亦每年就各行業進行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勞工處亦早於2012年公佈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立法規管工時已有充足的諮詢及民意基礎。 然而,政府至今仍對大眾訴求視而不見,繼續在全面立法上一拖再拖,於理不合。 換言之,標準工時立法繼續推行無期,全港勞工仍未獲保障。 標準工時影響本港所有勞動人口,須顧及營商環境、勞資雙方和香港整體利益。 本港企業中,九成多為中小企,標準工時將令中小企無可避免受到衝擊。
[3]就香港工黨所得數據,有7成受訪者在超時工作後沒有得到任何補薪或補假。 [4]鑑於2011年香港開始實施最低工資,香港政府於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承諾研究標準工時[5]。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指政府應從速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並提出每週標準工時為44小時、每週最高工時上限為54小時。 工時長影響僱員的家庭及社交生活,甚至影響健康;但現時的《僱傭條例》並無訂定任何加班費、工時上限或休息日工資以保障僱員。
標準工時問卷: 標準工時未解決
除上述覈准用途外,嚴禁把《能力標準說明》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改編、分發、散佈,或提供予公眾)。 1.每日加班少於1小時人士僅佔17.5%,五成人加班1至2小時,而每日加班多於2小時以上的佔33.2%。 7.1 倘若本許可的任何條文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本許可餘下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
韓國規定每週最多超時工作12小時(即最高工時為52小時);中國、日本、臺灣、新加坡每月最多超時工作時數則分別為36、45、46、72小時。 香港現時未有法定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規管,主要受到資方團體及親政府建制派政客聯合阻撓其立法工作,並主張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 同時,工作達每週55小時或以上的教師出現抑鬱症徵狀的情況愈為顯著,工作時數愈高整體工作壓力則愈大。 輿論指出,工時過長會影響身體健康、家庭關係及個人社交。
標準工時問卷: 工時規管
一條流水線有很多工序,可依各工序的標準時間來配置人力,使生產線平衡、流暢。 在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2013至14年度發表的全球競爭力排行當中,頭十名依次為瑞士、新加坡、芬蘭、德國、美國、瑞典、香港、荷蘭、日本、英國。 標準工時問卷 當中只有香港沒有任何工時規管法例,說明立法不損害經濟。 南韓進行工時規管,是由2004年7月1日開始分階段推行。
[27]勞工處已在6月下旬向上屆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就著該屆行會提出的問題,當局在整理資料後會重新向新一屆行政會議提交報告,現已重新提交[28]。 2012年,香港的全職僱員的估計每週估計總工時平均數為49小時。 [1]根據瑞銀2012年「價格與收入」報告,香港的人均年度工作時間為2,296小時,高於全球(1,915小時)和亞洲(2,154小時)平均人均年度工作時間,位列全球第五高工時的地區。 [2]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僱員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應約為40小時。 另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意見調查2010》,逾八成市民認為香港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並有三分之二支持就最高工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