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噪音是由或動物發出的,時常因不持續性的發出聲響,或難以測量,卻已經影響居生活寧,就可請警察處理,依「社會秩序護法」,最高可處6千元罰緩。 樓上噪音報警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黑社會不法活動,會一直採取果斷及嚴厲的執法行動杜絕相關罪行,以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 同時,警方亦作出呼籲,任何人或商戶如被不法份子收取保護費或滋擾,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居民住在嘈吵的社區必定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噪音;所謂「平日一般的舒適生活」會因處所及居民的階層而改變,重點在於添加的噪音是否巨大至構成可遭起訴的妨擾行為。 同時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劉韋德表示,被害人若可舉證或於訴訟過程中經由鑑定,證明噪音已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以致妨害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即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 如本新聞中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工作比較晚回家盥洗的流水聲使得樓下鄰居睡不著,鬧上法院後,法官找來清潔隊和科技公司檢測,發現音量的確超標,判陳姓男子敗訴,還劃分三時段的分貝標準,要陳家必須遵守。
  • 管理公司會先評估有否違反公契,一經證實,管理公司就有權向有關住戶客採取法律行動,甚至追討賠償。
  • 如你受到噪音滋擾,應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向大廈管理處尋求協助,他們可與所涉人士洽談,務求直接解決問題。
  • 剩下一些比較奇葩的樓上住戶,只能透過法治的方法了,因為有前面流程的先行程序,如果彼此真走上訴訟路徑,法官會考量你己尋求多面方救濟方法而無所改善的自由心証下,勝算是蠻高的,接下來,為大家播放『中年SAM的奇幻旅程』。
  • 因此建議民眾不論是無法忍受噪音要提告,或避免遭惡鄰居誣指製造噪音,可以自備錄影機或具錄影、錄音功能的手機,錄下爭議過程做為證據,且錄影的畫面需顯示時間。
  • 「住用處所」一詞指獨立住所或住戶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大廈可能商住兩用,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
  • 專家建議先錄影、錄音蒐證,請管委會出面處理,若未改善,可向警察機關或環保局檢舉,也可提出民事訴訟,訴訴中透過舉證或聲請鑑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因此對四周的噪音滋擾亦更為敏感,所以大部分噪音投訴都針對這類住所內發出的噪音。 家居是休息的地方,辛辛苦苦地在外工作了一整天,都想回到家中能安靜地享受一下。 樓上噪音報警 樓上噪音報警 建議在事發當下,立刻直接錄影蒐證,並拍下可佐證事發時間的證明,例如電視播報的時間或者即時報時等,可供警方或環保局開罰依據,倘若不幸與鄰居對簿公堂,也有所依據,不會淪落雙方各說各話的窘境。 本文將介紹香港在控制及減少世界上其中一個最繁忙機場的飛機噪音方面的工作;有關規管住用處所、公眾地方及工商業處所發出噪音的措施,以及減少製造噪音的方法。 聶雲透露有次受不了鄰居裝潢製造的噪音,就直接上樓想當面理論、抗議,狂按門鈴敲門卻始終無人應門,讓他氣到直接打電話報警,結果警察得知報案地址後,就說同一住戶才剛打來,說有個男子一直擾亂他們家。

樓上噪音報警: 噪音投訴途徑一文看清!鄰居/地盤噪音檢舉大法

這除可加強在私隱方面的保障,亦可避免對樓下鄰居造成噪音滋擾,容許住戶進行正常的日常活動。 樓上噪音報警 好不容易買房住進新家,卻遇到樓上鄰居小孩經常跑跳、吵鬧,或是隔壁住戶喜歡與朋友喝酒、深夜喧嘩,被惡鄰居吵得不得安寧,到底該如何處理? 專家建議先錄影、錄音蒐證,請管委會出面處理,若未改善,可向警察機關或環保局檢舉,也可提出民事訴訟,訴訴中透過舉證或聲請鑑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但主委也不敢到12樓問候,只好打電話報警處理,警方仔細一查,發現幫派來自高雄旗山,而哥哥也理直氣壯回應,「我們來玩啊,來度假啊,這我妹妹的房子啊」,最後真相大白,原來就是因為樓上太吵又不聽勸,哥哥纔想到用「惡勢力入侵法」解決。 不過這方法立即奏效,高仁和透露,每當小孩不小心發出噪音,樓上還送禮物給樓下。

  • 如果樓上樓下只是用小型電鑽鑽牆,這種工程就歸類為「使用手提機械用具進行小型裝修」,可進行時間會延至晚上 11 點。
  • 「開機」進行大型裝修,如全屋裝修時要進行的「全爆裝修」工程,產生的噪音分貝較高,故可進行的時間會較短。
  • 第5項: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 家居噪音泛指所有由住所內發出的噪音,例如鄰居裝修噪音、寵物叫聲、開 party 時喧嘩、播音樂太大聲,或家電運作(如分體式冷氣)時的噪音等。
  • 警方接獲投訴後,會先派人前往相關地點視察,若證據充分就會作出檢控。
  • 方法一:建議錄音,並在樓上開始製造噪音時,每隔幾分鐘分次錄影,並拍下時鐘、新聞畫面,證明蒐證時間,接著向轄區警方提出檢舉,警察可依《社維法》相關規定,開罰最重6千元。

被鄰居家的噪音滋擾是不少人的經歷,但很多人怕麻煩,寧願啞忍,卻不瞭解其實《噪音管制條例》對鄰居和地盤噪音有明確指引,違例者可遭檢控。 精英師傅今日為大家整理出常見的噪音滋擾及噪音投訴方法,教你如何正確處理噪音滋擾,盤點最有效的噪音投訴方法,令你耳根重拾清靜。 一旦投訴成立,屋邨職員會向造成滋擾的住戶作出口頭勸諭或發信警告。

樓上噪音報警: 解決樓上噪音臉書私密社團

所以倘若遇到鄰居或公共工程在非規定時間內施工擾鄰,即可提出檢舉。 吳翃毅說,依照實務經驗,各縣市政府訂的噪音管制標準不太一樣,以新北市來說,一般住宅區是屬第二類,如果是住商混合區是屬第三類,在管制區內如有工程需要施工,需在規定時間內。 隨著外送行業的興起,叫外賣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的方式之一,一名女大生17日表示,她因為喫膩了學校餐廳改叫外送,但外送員抵達時她還沒下課,因此傳訊告知對方,先到一旁的休息區等待,沒想到對方回了5個字,讓她.. 原PO在PTT表示,他和女友住的這棟兩房大樓,一半以上都是租戶,水準參差不齊,樓上的2位大人、2名小孩是最近1年才搬進來,一搬來就瘋狂發出噪音,每5分鐘就會傳出一陣「碰!碰!碰!」,在他們搬來以前都很安靜。 特別場所在不同時段都有各自的分貝標準限制[9](也會因為屬於不同區域而時段認定有所不同),若違反經勸導不聽可以連續處罰、強制停工[10]。

這些問題大到房子行情價,小到丟垃圾,一層幾戶人住,電梯有幾個…..都在租屋時,一一的可以感受到是否重要。 山姆在外租房己有二十多年的時間,也遇到過不少樓上鄰居的吵雜聲,大部份在溝通與相互理解下,倒還能相安無事住上一些時日,因此在處理樓上吵雜聲這事上,倒有一些經驗。 大部份人在遇到樓上吵雜聲的事上,在忍了一些時間後,就直接上相論理或報警處理,這是一翻兩瞪眼的結果,若是樓上鄰居素質好,從此一切安詳,若對方是個『壞腳』,彼此的關係一下子上升到『對立局面』,接下來會有一陣子都在煩這些事,太浪費生命了。 法例對地盤噪音設有明確的時限和分貝管制,環保署會採取防範行動,預測地盤噪音是否標準,因而決定是否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 以一般住宅起樓、拆樓工程而言,平日須限於 75 分貝內而限制時段則視乎事發地點本身環境噪音多與否,以市中心為例,因為鬧市本身就比較嘈吵,分貝限制會較寬鬆,一般上限為 45 – 70 分貝。 聖誕、新年、週末等假日期間,不少人都喜歡邀請大班朋友到家中相聚,開 party 談笑風生、睇戲、播歌、打牌、卡拉OK等消遣活動,都會發出喧鬧聲。

樓上噪音報警: 飛機噪音、鄰裏噪音及工商業處所發出的噪音

《噪音管制條例》明文規定,一般住宅區噪音日間(上午7點到晚上7點)不得超過57分貝、晚間(晚上7點到晚上10點)不得超過52分貝、夜間(晚上10點到清晨7點)不得超過42分貝。 用word檔寫信列印出來給主委瞭解一下情況,但主委無公權力,影響力有限,只好求助公權力並附上己求助過主委和守衛,由於是租房的關係,在網路上查了一下資料,若直接報警,大多前來關切一下,於是在桃園市政府的網站上報警並附上整篇word檔。 噪音滋擾屬刑事罪行,檢控權由警方和環保署所擁有,除非事發嚴重,一般而言,警方和環保署多數用協調、勸喻的方法,以達致減噪的目的。 一般而言,所有的家居噪音投訴由警務處負責,市民可以直接致電各區警署,或透過警方的電子報案室進行投訴。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擾人的噪音,即屬犯罪( 《噪音管制條例》 樓上噪音報警2025 第4(1)條 )。 後來原PO乾脆向環保署陳情,人員則回應這不在他們管轄範疇,需要原PO自己找員警處理,因此,他最後只好打電話報警,警方2度到鄰居家規勸,最後並沒有做出開罰,所以鄰居依舊繼續放任小孩跑跳。 法官調閱警方工作記錄簿,發現員警記載「疑似在裝潢引發噪音」,但處理時未發現,也沒有查訪其他鄰居是否聽到噪音。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俗稱「惡鄰條款」,住戶可以透過蒐證、開會表決、3個月的勸導期,鄰居惡劣行為若沒有改善,可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以上兩個小方法是針對己溝通三分情的樓上住戶,如果還是無法理解與注意到些許的聲音對樓下來講是很大的聲音,甚至會形成一種共振效應,這個方法是讓他們感同身受,身教大於言行的方式。 山姆的朋友傳授一些循序漸進處理樓上住戶吵雜的流程,可以處理七~八成可以溝通相互理解的樓上鄰居,也比較不會一下子將彼此的關係上升為『對立面』。

樓上噪音報警: 煩噪不安系列❶/樓上噪 樓下躁 苦主頂唔順賣樓

另外在實務上,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舉證,除了拿分貝儀錄影外,也有判決採信警察局報案相關處理資料,受長期噪音致失眠的醫療收據。 另外,頻頻遭鄰居惡整報警,可依民法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並提出因對方惡整,造成自己精神上出現焦慮、緊張的醫生診斷證明,才能順利求償。 法官指出,社秩法中的「藉端滋擾住戶」行為,立法意旨是將「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眾)場所」列為保護對象,使該場所的安寧秩序不受侵害,個人並非此法條保護對象。

樓上噪音報警: 寵物相關法例

以上兩者(1及2)的分別,在於 第4條 管制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所有噪音來源; 第5條 則不論晝夜,管制個別噪音來源,例如樂器、空調設備、動物、雀鳥,或擺賣叫喊聲。 曾被社羣網站票選評比全臺最爛大學宿舍的嘉義大學民雄校區宿舍,嘉義大學在獲教育部補助及自籌款共近億元,於暑假期間進行大改造,預計在8月下旬完成綠園一舍寢室及廊道空間等整修工程,打造共享、共居與共學「共學院落」,擺脫最爛宿舍汙名。 特別被列出的場所(下稱特別場所)有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還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4]的場所、工程及設施[5](如風力發電機組),另外特定行為[6]也受到管制,例如放鞭炮、廟會、餐飲、印刷等。 這個階段開始,彼此的關係正式走向對立面,治標不治本,但確是最重要的,關係到後面的主任委員與警察、法官自由心証(朋友有走到這階段)快速的進入狀況,我光是半夜打給守衛不下二十多次了。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其實對抗噪音主要有三種方式,可供民眾參考。 「我知自己唔啱,但我唔想只做受害一方。」她於是每晚不定時以木棍敲打天花,結果遭對方反投訴,雙方最終和解。

樓上噪音報警: 【第三類】公眾地方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蔣姓婦人不滿樓上的陳姓鄰居製造噪音,三度報警處理,但員警前來都未發現。 樓上噪音報警 陳認為蔣婦藉此滋擾,控告蔣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藉端滋擾住戶」及誣告。 但法官認為只有陳的單一說法,無其他證據證明蔣婦滋擾和誣告,因此裁定不罰。

樓上噪音報警: 樓上住戶發出噪音怎麼辦?

劉韋德表示,「蒐證是重點」,當鄰居製造噪音時,建議可以用專業器材,以每隔幾分鐘、分次錄影的方式,拍下場景及當下時間,證據蒐集齊全,纔有助於後續處理。 樓上噪音報警2025 方法三:請縣市政府環保局等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止住戶發生喧囂、振動的行為,若未改善,可開罰最重15000元,並限期改善,屆期若仍不改善,可連續開罰。 因此建議民眾不論是無法忍受噪音要提告,或避免遭惡鄰居誣指製造噪音,可以自備錄影機或具錄影、錄音功能的手機,錄下爭議過程做為證據,且錄影的畫面需顯示時間。 此外,還要錄下自己上樓勸阻及員警處理畫面,同時找其他鄰居當證人。 樓上噪音報警 假如噪音源自公眾活動和地盤,而情況一直未有改善,可尋求區議員協助,由區議員勤力跟進,加大影響力度,加快有關部門處理投訴的效率。 警方接獲投訴後,會先派人前往相關地點視察,若證據充分就會作出檢控。

樓上噪音報警: 【第二類】地盤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法官並認為,妨害公眾安寧的「噪音」,未必具持續性或容易測量,縱使警方到場未發現,也難以認定報案人有虛構事實的誣告行為。 警方移送案卷只有陳的說法,並沒有其他證據佐證蔣婦所言不實,難以構成誣告,因此裁定不罰。 理論上,管理公司有權對違反大廈公契的住戶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但大家都明白訴訟過程昂貴而耗時,家居裝修又並非恆常噪音,絕大部分的大廈和鄰居,都會選擇忍讓。 在住用處所日常活動產生的噪音,如果沒有提供適當的緩解措施,有可能透過牆壁或樓板從一個單位傳播到另一個單位,對鄰居造成滋擾。 遇到可以溝通的樓上住戶,倒還可以過得去,遇到這個奇葩的樓上住戶,也真的只能步步升級,將他們的黑暗面,讓更多人知道,再透過公權力的方式處理,一味的隱忍,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到您,若有更好的方法,在底下留言,給更多需要的人。 假如以個人身份作出噪音投訴,未能得到管理處或警方的關注,不妨聯同其他住戶和居民,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份,向涉事住戶發律師信。

樓上噪音報警: 建議追蹤

大部分的縣市,所有區域10點後都禁止上述及其他特定行為(如唱卡拉OK)[11],若違反可以按次處以罰鍰[12]。 這兩個社團都為私密社團,互動性很好,大家都是苦主,不會事不關己的叫你忍一忍、退一步什麼的,而是真正提供瞭解決之道。 如果樓上住個好人,一般到步驟2,就能得到很好的改善,再一步一步的下去,就是對立面一步一步的升高,步驟7以後,就真的要走上訟訴程序了。 前面有提到,他們可以讓五位以上租客搬走,必定有【過人之處】,事情會那麼順利發展下去嗎? 沒多久固態復燃,又開始從10點一直到晚上4點多的敲打,沖水,搬動聲,大力甩門聲、零件掉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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