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樓契原因有很多,可以是意外也有為疏忽而造成的。 我們都不想這些意外發生,所以是要再三提醒業主們好好保管樓契。 有一個很特別的個案就是家裡老人把樓契保管到太嚴密,老人去世後,孩子們找不到樓契,一樣也是衍生很多煩惱。 所以不單單是要好好保管也要跟家裡人知會一聲比較穩妥。

至於中半山幹德道3號芝蘭臺一單位及西半山幹德道41號聯邦花園一單位,分別於2003年及2015年買入,購入價為570萬及2,488萬元,兩物業目前的市值已分別升值至3,800萬及2,800萬元。 2011年,李玟與樂裕民結婚,據傳男方擁有約新臺幣78億的身家,兩人在香港就購入8間房產,總價值5億港幣(約新臺幣19億元)。 在李玟鬧婚變時,港媒就曾揭露,夫妻倆在香港購入的8間房產中,最昂貴的要價1.5億港幣(約新臺幣5.8億),位於壽臣山道曉穎花園豪宅。 可以,例如加入兒子的名字也可以,但如果涉及按揭,銀行就會要求重新造按揭契,因為業權持有人改變了。 要先贖樓,轉名再按,再次計算壓力測試以及以新造按揭承按,惟可能會比現有的按揭息率為高。

長命契過身: 分權共有 出售自己業權毋須徵得另一方同意

聯權共有亦即我們俗稱的「長命契」,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並非互不干涉,而是互相重疊,因此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不同於分權共有,由於長命契的業權重疊,聯名共有人不能自行轉讓名下業權,假如其中一方想轉讓物業,必須要獲得全部聯名人同意才能通過。 聯名購買物業的方式是長命契,其一業主逝世後,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另一業主所有,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而公屋居屋夾屋聯名買入的話,一般情況下都屬於長命契。 所有聯名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若其中一方離世,其所擁業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不少人採用長命契,主要是因為想保障自己的業權,避免對方作出傷害自己業權的決定。

另外,根據現時銀行的做法,如長命契其中一名共有人過身,而物業有未供完之按揭貸款,其他共有人亦毋須重造按揭或通過測試。 而位於西半山羅便臣道49B號的單位,則於2010年以1,398萬元買入,最新已升值約3,000萬元。 不過該物業與上述三項物業有別,是由李玟與母親及兩姊以長命契持有。

長命契過身: 李玟生前簽的「長命契」是什麼?1招防外遇配偶奪遺產,律師提醒:臺灣沒有此概念

聯名買樓是否使用長命契,取決於業主之間的關係,可根據以上利弊分析作出選擇,關於聯名買樓的按揭及印花稅問題,可參考《聯名物業影響印花稅和按揭》一文。 翻查資料,李玟有4項豪宅均與家人以長命契形式共同擁有,當中最貴重為山頂白加道41號柏架別墅一單位,單位早於2007年以3,000萬元買入,目前市值已高達約6,000萬元。 亦即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纔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長命契過身 自從發生居心不良的老千偽造假樓契冒充業主事件後,銀行及律師樓對於「核證副本」樓契態度是非常明確且嚴謹的。

以夫妻聯名物業為例,假使其中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危言聳聽,忽爾對配偶存有介心,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自己年老的父母、財困的弟妹之類,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雙方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綜合港媒報導稱,「壽臣山道曉穎花園豪宅」是樂裕民於2016年藉公司以買賣形式購入,實用面積達2718英尺,加上車位的成交價為8200萬港幣(約新臺幣3.2億)。 沒有補地價的居屋業主,如果要將單位由長命契轉為分權共有,無須先補地價。

長命契過身: 聯名物業的長命契 joint tenancy

買樓前最好了解清楚長命契概念,以免自以為有一半業權,實則沒有話事權。 Business Digest 今天就與你探討長命契物業的定義與常見問題。 長命契過身2025 分契樓簡單來說就是進行單位間隔上的分割,同時也在單位業權上的分割。 例如,住宅與車位的業權分割成兩個業權;王生是住宅的業主把車位分割出去給另一陌生人江生持有。 所有的業權分契手續必須交由律師處理及於土地註冊處登記,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可以有效文件為依據自由買賣或出租。 長命契過身 買家需注意的是,半契樓的市場價值沒什麼競爭力加上若遇上市場低迷和承接力弱的時候,這類型單位就更沒有吸引力。

  • 不論物業成交價為 $0 還是低於市價,稅局都會就物業作估價,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 所有聯名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若其中一方離世,其所擁業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 買賣合約純粹就是一個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
  • 如果一方受到居心不良的親友影響,想要將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甚至出售,所有權決定都必須經過長命契下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可保證共有人不能任意罔為。
  •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

長命契(Joint Tenancy)即聯權共有,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如該聯名居屋未補地價,若業主想轉讓業權 (例如除名、轉名、加名),均須先向房委會申請,房委會酌情批覈。 一般而言,「居屋長命契」轉名除名過程毋須補地價。 長命契過身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纔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長命契過身: 【600萬首期】首期如何計算? 按揭成數多少?

李玟Coco與富商老公愛情長跑8年結婚,豪使1.5億搞世紀婚禮。 老公為加拿大籍富商,三度傳不忠,根據傳媒報道,李玟與富商分居仍未正式離婚,10億遺囑財產留給這位最愛。 不論物業成交價為 $0 還是低於市價,稅局都會就物業作估價,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如果是近親轉讓,政府會將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可獲豁減印花稅。

長命契過身: 個人架生

買賣合約純粹就是一個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是有辦法的。 他必須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這樣的工夫當然不會是平常人可以做得到,要辦理就當然要找律師了,這樣做亦可因此減少出錯的機會。 如聯名人遇有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例如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照理來說,應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長命契過身2025 如果該聯名人擁有 長命契過身 30% 業權,應只得該部分業權會因財困而出現問題,遭財務公司拍賣業權份額。 這類承接部分業權的買賣,市場稱之為「半契樓」或「碎契樓」。

長命契過身: 按揭小知識 你要知!

買家的律師樓一般上嚴厲拒絕為樓契副本簽good tittle(即證明業主有妥善和良好業權),這就導致銀行不能批出按揭,所以樓契一定要小心保存。 分權共有指的是每個持有物業權的人以不同百分比(%)持有一個物業。 雖然各個持有人持有的份數不同,但是大家同樣都可以使用整個單位。 打個比方,A持有50%、B和C各佔 25%,B和C 依然可以佔有和使用單位的每個空間。 如果長命契的業權人希望將其在該物業的權益移交給後代繼承,他可以請律師為他擬訂一份瓜分業權契據,然後發出通知給其他業權人,將該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錄冊內。

長命契過身: 可否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

長命契好處是就算任何一位聯名人受聳恿欲將物業轉讓給自己他人,所有業權決定均須獲雙方同意,不能自行處置,比起分權共有更加保險。 此外,由於聯名人同樣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即使只有其中一名聯名人陷入財困,亦有機會拖累所有業權。 長命契過身2025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 所有聯名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Right of  Survivorship),如其中一方離世,其所擁業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長命契過身: 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聯權共有的買賣必須要由兩人簽署方為有效,如果在價錢或成交時間等有糾紛,或其中一人反口不願簽樓契,都會導致不能順利完成程序。 這裡還是要提醒,分契樓在隔間上的改動是一定要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及符合規定比例畢竟單位裡面的安全構造還是第一考量如走火通道、排水、通風系統等。 而且不排除有些分拆並不合法,又或涉及違例建築工程,有可能 違反《建築物條例》、政府租契條文、大廈公契條文等。 買家如果在物色此類物業事前請一定要諮詢律師意見,瞭解單位業權是否完整,有沒有觸犯條例,以免影響日後轉售甚至一堆麻煩。

長命契過身: 聯權共有 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早年曾有訴訟人引用條例沒收被告的物業拍賣,但該物業為無契樓,銀行往往會視之為業權有瑕疵,不會承造按揭。 不過不排除仍然會有特別需求的買家在搜尋這類型物業,不過上會之前還是先了解所有資訊,以免以後後悔莫及。 若您需要這方面的任何協助,隨時歡迎與我們 28Mortgage專員聯絡,直接點擊右下角的WhatsApp 按鈕即可。 有部份精打細算的業主為了節省樓契存放成本,會向原來申請按揭的銀行加按借取少量借貸額,可以調用一資金的同時把加按多餘的金額存放於按揭儲蓄掛鈎戶口(Mortgage-link)。 這是一舉兩得的存放小妙招因為可以抵銷加按利息開支又能繼續把樓契安全地存放在銀行。 長命契過身 無論是市場情況、企業管治守則等都不斷演變,因此,我們緊貼中港兩地的監管發展,努力不懈地提升我們的前瞻能力,並評估障礙,同時尋找機會,致力協助客戶取得生意上和個人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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