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假如需要將龕位用者轉名的話,亦有機會要付行政,部分龕場更不設轉名服務。 2017年至2018年,塗碧波利用職權爲其妻弟歐陽某在融資舉債等項目中“提籃”提供幫助,並通過歐陽某低價受讓某公司土地使用權的隱蔽方式,搞鉅額利益輸送。 有人炒樓,亦有人炒賣龕位,但並非所有骨灰龕位都可「轉名」。 以文中4個私營骨灰龕場為例,只有寶福山容許轉名,法藏寺則表示只可轉聯絡人,其餘都明言不可轉名。

  • 寶福山亦是以上唯一容許分期付款的骨灰龕場,最長分4年繳付,首期3成,利息9釐,另須付一次性管理費1.4萬。
  • 龕位安放權售價主要視乎龕位屬單人位或雙人位(部分設有三人位),某些龕場指明雙人位或三人位的用者須為近親或有親屬關係,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外祖父母等。
  • 消費者宜瀏覽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的網頁,並與龕場確認欲購買或租借的龕位為合法龕位。
  • 同時,大部分龕場都要求消費者在購買或租用龕位時簽訂合約,當中一些龕場表示由於合約須經由律師辦理,消費者需同時繳付律師費。
  • 一般情況下,普通龕位及家族龕位可分別安放兩位及四位先人的骨灰。
  • 特別一提,部分龕場的發牌條件加入了環保條款,如必須採用環保化寶設施,所以某些龕場不設化寶設施,亦不能在場內燃燒冥鏹。
  • (三)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現時共有15,327個家族龕位,其中15,267個已經配售。
  • 若屆時安置所仍未取得牌照或豁免書,閣下必須找尋已獲牌照或豁免書的安置所安放骨灰。

有關新骨灰龕位供應資訊,申請人可留意本會網頁公佈,或訂閱華永會電子通訊。 家族龕位2025 認購新龕位後,申請人隨即會獲發安放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3個月,申請人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安放先人骨灰,逾期未安放,華永會有權取消該許可證及收回有關龕位。 華永會只接受為同一先人遞交一個骨灰龕位的申請,如華永會同一時間推出多於一個類別的新骨灰龕位,申請人只可選擇一個類別。

家族龕位: 夫妻/雙人/家族塔位行情價格

如先人是在香港火化,申請人亦可考慮向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環署”) 申請補發有關火化證明文件,詳情請向食環署查詢。 家族龕位2025 另外,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牌照也有期限,期滿後龕場須申請續期纔可繼續營運。 消費者應向龕場查問清楚,若龕場將來不幸地不獲續牌,骨灰能存放至何時、龕場會否退回餘下未使用年期的費用以及如何計算退款。 家族龕位2025 消費者亦宜事先了解如希望提早遷走骨灰,能否自由轉讓龕位以及龕場會否退回餘下費用。

  • 華人永遠墳場的最新輪候名單則有約1.7萬人,當中有早於2005已遞交申請,配售日期至今仍是「未能預計」。
  • 荃灣墳場第6段新家族龕位(禁香)已訂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3月21日接受申請。
  • 隨着塗碧波職務不斷升遷,家族企業做大成勢,先後成立或實際控制8個房地產公司,在常德開發12個房地產項目,塗碧波夫婦參與投資分紅,獲取鉅額利益。
  • 消費者亦要留意,簽約時龕場會要求顧客提供龕位用者名字,如購買雙人位的消費者未能在簽約時提供第二名龕位用者的資料,其後加名或需付行政費。
  • 若遷出之先人並非原有設施的首位安葬/安放先人,則原有設施內的其他先人可繼續安葬/安放在原有設施內。
  • 消費者如欲購買私營龕位,應確保龕場持牌,並直接向龕場購買龕位安放權。

根據審計署去年報告預計,未來20年,每年平均死亡火葬人數會分別增加至5.5萬及5.2萬人,不論是公營還是私營的骨灰龕位,在未來幾年都會供不應求。 先人的骨灰可安放於龕位內,直至該龕位所處的建築物須進行重建或拆卸,或該建築物所處土地的政府批地期滿,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駛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該建築物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 家族龕位 (以先發生為準)。 只須填妥認購通知書背頁的認購延期申請表,於認購日期前以傳真或電郵方式交回華永會配售處即可。 下列龕位僅供已獲書面通知認購龕位的申請人認購,其他申請人請登入搜尋最新輪候次序,當再有重用龕位時本會將個別發信。

家族龕位: (一) 申請編配新骨灰龕位

如日後就持證人安排或其申請/決定有任何爭拗,持證人須承擔及賠償華永會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申請人成功認購新龕位後,必須於安放許可證有效期(3個月)內安放先人骨灰,逾期未安放,華永會有權取消該許可證及收回有關龕位。 申請人須聘用華永會認可承造商進行安灰工程,並須於安灰前最少 48 小時透過華永會網頁進行預約,安灰工程每日設有限額,額滿即止,建議申請人盡早預約。 家族龕位 一般情況下,普通龕位及家族龕位可分別安放兩位及四位先人的骨灰。

香港法例第630章《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於2017年6月30日生效。 在本條例下,在香港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領有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 只有取得牌照的私營骨灰安置所纔可售賣或出租龕位給新租客。 法定非牟利組織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轄下的墳場連骨灰龕,兩人用普通龕位售2,600元,四人用家族龕位售2.1萬元。

家族龕位: 私營骨灰安置所

沙田寶福山的骨灰龕位價格差異最大,由最低10.3萬到57萬不等。 寶福山亦是以上唯一容許分期付款的骨灰龕場,最長分4年繳付,首期3成,利息9釐,另須付一次性管理費1.4萬。 華永會的所有設施(包括新龕位)均可供市民自行申請,毋須通過任何殯儀代理或中介公司(“代理人”)申請。 若市民選擇透過代理人申請,亦不會獲優先或特別處理,其申請與一般申請無異。 瞭解更多本地龕場及一些境外龕場費用調查結果,請參閱【545期《選擇》月刊 精明買龕位 一文教路讓先人安枕無憂】。 龕位安放權售價主要視乎龕位屬單人位或雙人位(部分設有三人位),某些龕場指明雙人位或三人位的用者須為近親或有親屬關係,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外祖父母等。

據通報,2004年至2021年,塗碧波擔任武陵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常德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等職務期間,通過組織飯局、介紹引薦家族成員、直接打招呼等方式,幫助家族企業在房地產開發建設中牟利。 隨着塗碧波職務不斷升遷,家族企業做大成勢,先後成立或實際控制8個房地產公司,在常德開發12個房地產項目,塗碧波夫婦參與投資分紅,獲取鉅額利益。 7月24日,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7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爲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常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塗碧波爲家族企業“站臺”、爲親屬牟利提供幫助等問題。 立法會於去年中通過,在屯門曾咀建造骨灰安置所和紀念花園議案,計劃興建的骨灰龕場樓高8層,可提供16萬個龕位,其中約99%為標準龕位,1%為大型龕位。

家族龕位: 骨灰龕位邊度最貴?寶福山你買唔買得起?

已遞交荃灣墳場第1段新家族龕位申請的人士,若未能於是次抽籤中獲編配正選資格,其申請將會自動被撥入荃灣墳場第6段新家族龕位的申請中,一併重新抽籤處理,即申請人毋須重新遞交申請。 家族龕位 註2:此為認購龕位及安放首位先人骨灰收費,加放先人骨灰的收費為每份骨灰$200。 若屆時安置所仍未取得牌照或豁免書,閣下必須找尋已獲牌照或豁免書的安置所安放骨灰。 有親屬關係即是指與首位安葬的先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親、配偶的母親、媳婦、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直系後裔。

家族龕位: 荃灣墳場第6段新家族龕位(禁香)

不會,不論正輪候重用龕位或於早前未能成功申請新龕位的申請人,都必須重新遞交申請,再經電腦隨機抽籤編配正選/後備資格。 若遷出之先人為原有設施的首位安葬/安放先人,則原有設施內的其他先人亦必須同時遷出,原有設施則會復歸本會再作編配。 若遷出之先人並非原有設施的首位安葬/安放先人,則原有設施內的其他先人可繼續安葬/安放在原有設施內。 另由於本港龕位供應緊張,部分消費者或會考慮香港以外地方如澳門、廣州等地的龕位,該些龕場能提供的龕位可由1至2人位到最多18人家族位不等。 家族龕位 然而,一般消費者較難查證境外龕位在當地的合法性,倘若消費者不熟識當地環境及相關法例規管,在購買前應三思。 除了基本安放權費用外,某些龕場亦會收取其他費用,例如清潔管理費、代上香服務費、上位儀式服務費、設置碑面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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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永會也會不時檢討不同類別靈灰龕位的供應,並按社會的實際需要作出調整。 有意申請上述骨灰龕位的人士請注意,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華永會就先人是否符合安放資格的決定,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先人的骨灰現正安放在華永會轄下墳場設施(包括墓地或龕位),於認購新龕位時,須同時辦理從原有設施遷出先人的申請手續。

家族龕位: 骨灰安置所(靈灰安置所)

有些龕場會額外因應龕位所在區域、樓層、位置而調整費用,例如位處龕場較中央、在視線水平、景觀較開揚或風水較佳的龕位,費用相對較高;處於最高、最低或兩旁的龕位費用則相對較低。 不管是夫妻或是家人,感情深厚的話,不只希望生前要在一起,也期盼下一段旅程能和長居彼此身邊。 例如先前知名的寵妻藝人辛龍先生,因希望往後能與妻子劉真待在一起而購買了夫妻塔位,有再續前緣之意。 我們建議公眾在簽約或付款以前,向私人靈灰安置所的經營者瞭解其是否已取得牌照,及與之釐清有關一旦停止經營的賠償事宜。 2020年10月,塗碧波辭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家族龕位: 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地址:

有關遷出手續須由原有設施的持證人或其以書面授權之獲授權人(授權書簽署式樣須與華永會紀錄相符)親臨辦理。 家族龕位 不可以,目前華永會轄下墳場所有設施均只可有一位持證人全權負責該設施日後的一切申請及相關事宜。 因此,華永會強烈建議持證人應由有關先人的親屬出任,先人家庭/家族成員亦應先行就持證人安排商討及協調,確認沒有任何反對意見、陳述及/或行動,以避免日後可能引致的不便或爭拗。

家族龕位: 有關申請新龕位

為了更有效並靈活運用家族龕位,華永會現正就《條例》及《規則》進行檢討,當中包括研究放寬家族龕位有關直系親屬的限制,以期配合社會的實際需要。 (二)根據《規則》,華永會可分配多於一個家族龕位予同一名持證人,惟每一名持證人只可為每一名離世者申請一個家族龕位。 (三)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現時共有15,327個家族龕位,其中15,267個已經配售。 (四)根據食環署及華永會現時配售家族龕位的機制,任何人只可為已離世的人士申請家族龕位,並必須提供離世者的火化證明文件,以辦理申請手續。 獲分配家族龕位的申請人,必須於獲編配龕位後三個月內安放先人的骨灰於該龕位內。 現時食環署的家族龕位約佔整體龕位百分之九,而在新建的骨灰龕,家族龕位的比例已調低至少於整體龕位的百分之一。

家族龕位: 荃灣華人永遠墳場第6段新家族龕位(禁香)申請及認購須知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對於直至在2017年6月30日仍在營辦的私營骨灰龕設有9個月寬限期(由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 不過,對於2017年6月30日時已不營辦的安置所或2017年7月1日才開始營辦的安置所,則不適用該寬限期。 不過,就如輪候公屋一樣,龕位都需輪候、抽籤,根據政府「重用骨灰龕輪候時間」數據,截至3月初,輪候名單有逾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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