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單位讓限制期是從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 居屋出售 經由房委會從個別買方購回然後再重售的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亦是按相同基礎計算,而非由該單位重售予現時業主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 律師會負責草擬樓契條款和處理按揭契據,並將樓契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 居屋出售2025 買家會於此日收到單位鎖匙,正式收樓成為新業主,雙方完成所有買賣二手居屋的流程。

計劃實施兩年禁售期,買入單位後兩年內,除非補地價,否則不可轉售。 正確來說,未補價居屋業主,可透過房協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把單位租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 但申請人及所有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起計的過往24個月內及直至簽署本銷售計劃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在香港並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居屋業主尋得買家,又或綠白表人士揀好心儀二手居屋單位、傾好成交價錢後,雙方便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表示雙方交易的意向。

居屋出售: STEP 4:簽訂臨約 +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

值得留意,可供予綠白表人士購買的二手居屋放盤量有限,市區居屋盤可謂極搶手,買家又只得 12 個月的時限揀樓,還價宜快狠準,不宜拖泥帶水。 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新的居屋單位,並制定執行細節。 新一批約9,100個新建居屋單位於2023年7月接受申請。 居屋出售 據悉,豐臺交通樞紐共規劃了20條公交線路、200個出租車蓄車位、3000個自行車停車位,同時,交通樞紐內部還配建有提供便民服務的商業配套,未來將滿足各類人羣及周邊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 大部分房協或房委會居屋,適用於此計劃,申請表可於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需時約1個月,業主與租戶的申請費用,分別為 200 元及 100 元。

一般而言,會要求提供6個月的往來帳戶紀錄,作為計算入息的最基本憑證。 不過銀行為未補地價居屋承造按揭時,多數只會批出較穩定的P按,建議買方考慮加息等因素,預留充足資金周轉。 居屋出售 將填妥適用的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所有樓契副本及手續費交回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居屋出售2025 )總辦事處。

居屋出售: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根據房委會政策,所有居屋單位業主須繳付的補價,是根據屆時該單位並無轉讓限制的市值,按照該單位首次轉讓契據中所訂明的最初市值與原來買價的差額計算。 換句話說,補價相等於原來買價的折扣,化為現值計算。 要留意,原來買價是指首次轉讓契據中所列明的單位購買價。 亦因如此,二手居屋一般會於簽臨約前便請好律師,不同於私樓,最遲可等到簽正式買賣合約才上律師樓。 有按揭需要的買家,亦可憑臨約,前往銀行申請居屋按揭。 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 買家會於此日收到單位鎖匙,正式收樓成為新業主,雙方完成所有買賣二手居屋的流程。
  • 如有重複申請,不論任何原因及無論是網上或紙本申請,所有申請一律作廢,已繳付的申請費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 因此買賣雙方必須按要求,簽署不同機構(即房委或房協)的臨時買賣合約,在簽署臨約後亦要向有關部門申請「提名信」,絕不能混淆。
  • 業主以不高於原價,在第二市場轉售給合資格人士(綠表或白居二人士)的期限,將由原先的2年延長至5年。
  • 由於單位未補地價,因此這類居屋的售價較已補地價的居屋單位較低。

隨著近年白居二及綠置居走向恆常化,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交投活躍,成交量及呎價屢創新高,尤其是樓齡較新屋苑,不單是上車恩物,更隨時升值賺價。 買賣居屋流程,比一般私樓買賣更繁複,當中涉及提名信,甚至補價程序。 居屋出售 雖然未補價居屋樓價平一截,但盤源選擇會比私樓少,如對置業有較多要求,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居屋出售: 買賣未補地價居屋

由遞交申請表之時直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申請人及所有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如有),均須符合申請資格。 房屋委員會在業主補地價後發出同意書 (Consent letters),證明有關物業已沒有買賣限制。 【房委會】及【房協】發出的「購買資格證明書」所提供的資格均有所不同,亦只能用於當局轄下的屋苑項目,不能夠混合使用。 受惠於白居二政策,由2013年至2020年,第二市場成交平均每年錄得2,000宗以上水平。 首11個月第二市場成交共錄得3,491宗及161.38億元,宗數及金額齊創歷史新高。 料全年錄約3,800宗及170億元,將較2020年的2,422宗及108.76億元,分別按年上升56.9%及56.3%。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不時訂立的程序和規定,以原來買價(註)轉讓予房委會的提名人。 未來加入5,000名合資格白表申請人競逐這個供應偏低的市場只屬增加對未補地價居屋的剛性需求,能否增加居屋的流動性尚要視乎現有居屋業主是否願意出售。 現時居住在公屋(不是交雙倍租或市價租)、中轉屋、房署批准的人、領取長者津貼計劃的人和房署發出保證書的屋宇事務助理,都可以利用綠表來申請居屋。 由於新居屋尚未推出,現時符合持有綠表資格的人士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的居屋或香港房屋協會透過出售樓宇計劃下的未補地價單位。 倘「白居二」買家購買的該單位仍然在轉讓限制期內,該買家在交易的首兩年內既不能在公開市場轉售,也不能於第二市場轉售其單位。 為了讓這些「白居二」買家可在遇上不可預見的情況時把資產變現,房委會容許個別「白居二」買家在情況必要時,可向房屋署署長申請批准,豁免交易後首兩年內不可在第二市場轉售單位的限制。

居屋出售: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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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出售: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需時多久?

綠表人士擁有房屋署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後,需要在證明書簽發日期起計六個月內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購買日期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為準。 而買賣雙方於達成買賣協議前,除買方需要持有有效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外,賣方也同時要持有「可供出售證明書」,雙方纔可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業主可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年起,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如業主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不時訂立的程序和規定,按房屋署署長評定的售價(即由房屋署署長評估單位在回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原來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的提名人。

居屋出售: 申請表連結

簽完正式買賣合約的 2 – 3 個月內,便是簽訂「轉讓契據」(轉讓契),即成交的大日子,當中預留了時間,讓買賣雙方處理補價、按揭所需進行的剩餘程序。 這部分的程序與一般私樓放盤 / 搵私樓無異,業主可選擇自行網上放盤,亦可委託代理放盤;同樣地,準買家可自行上網搵樓,也可走入代理舖詢問盤源。 委託代理放盤搵樓,促成交易後,買賣雙方均須繳付樓價 1% 為代理佣金。 但凡屆滿 5 – 10 年的居屋轉讓限制,皆可申請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 所有市民都可透過補地價的方式,買入該等居屋單位,無任何資格限制,亦無須事先申請。 居屋是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之一,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興建房屋,並以低於市值的價格,並扣除地價出售予低收入市民。

居屋出售: 索取「購買資格證明書」申請書及申請須知

居屋是政府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之一,並有一定的轉讓期及補地價限制。 一般而言,非綠表資格人士在市場上購買二手居屋時,需購買已補地價的居屋。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評估單位在回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原來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業主須就申請出售單位和評估單位售價繳付行政費用,但房委會亦有權接受或拒絕接受轉讓申請。 在房委會現行規定下,2018年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第3至第5年內,業主可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或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居屋出售: 買賣二手居屋流程:放盤、揀樓、成交全攻略|居屋第二市場業主買家必讀

為了放租而補地價,似乎不著數,因業主需要補回樓價 3 至4 成或更多。 如同一般買樓收租情況,若有按揭在身,放租前應先取得銀行同意,銀行或會因此收緊居屋按揭成數和壓力測試要求,業主有可能要補回差額。 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臺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若其月薪屬非固定性質,則以面見日期前過往6個月內的每月平均收入計算。

居屋出售: 購買未補價二手居屋資格:綠表 / 白居二 + 購買資格證明書

「居屋2023」及「白居二2023」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分別進行攪珠,並在2024年第一季,「居屋2023」開始選樓,及向「白居二2023」成功申請者發出批准信。 「居屋2023」及「白居二2023」兩項計劃於2023年7月31日上午8時正至2023年8月14日晚上7時正期間接受申請,為期兩星期。 一如『白居二2022』,『白居二2023』將與『居屋2023』一併推出。 兩項計劃會分別進行攪珠,以決定『居屋2023』的選樓優先次序和『白居二2023』的配額分配。

居屋出售: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2020

同樣地,出租居屋,大前提亦要先補地價,以解除轉讓限制。 【房委會】會根據合資格人士的優先次序,向成功通過審查的申請者發出「批准信」。 居屋出售 每名成功申請者會獲發兩封「批准信」,一封適用於【房委會】「居屋計劃」第二市場的單位,而另一封適用於【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單位。

居屋出售: 單位大小:

已補地價的居屋在法律上跟一般私人住宅沒有分別,除了可轉讓任何人士外,也可向銀行加按及採用與一般私人物業相同的按揭條款,因此已補地價的居屋也稱為自由市場。 過了禁售期後,下一步是向房署補回地價,待取得「 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Letter of Removal 居屋出售 of Alienation Restriction) 後,纔可把居屋單位於公開市場放租。 補地價需要多少,視乎現時單位市值及當時購入單位的折扣率。 房委會早前通過將「白居二」恆常化,讓符合白表資格的人士可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成功申請者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後,可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單位。 【房協】不會為「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買方提供按揭擔保,買方應自行與各銀行商談按揭事宜,與一般私人住宅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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