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提前將灰遷出龕位,澳門(A公司)及佛山市(C公司)龕位代理商均示不用歸龕位,其中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只需支付合約轉名費由$4,000至$12,000或以上,及律師認證費$1,000至$12,000或以上便可以轉讓龕位。 提供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B公司)則表示如提前將骨灰遷出,須將龕位歸還及不設退款。 當本會職員追問萬一龕場在將來不獲續牌、被撤銷牌照或不能安放骨灰,會否安排退款,澳門(A公司)及廣州市(B公司)相關龕位的服務商再三表示當地龕場不需要續牌或可以安放骨灰。 灰位上位儀式 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則表示當地龕場沒有提供資料,不清楚相關安排。

持證人須聘用華永會認可承造商進行上述工程,並經認可承造商遞交工程圖則。 灰位上位儀式 於年期屆滿前約6個月,華永會會透過最後為華永會所知的郵寄地址,發信予持證人,提醒持證人必須於年期屆滿時掘出和移走有關墓地內的遺骸及骨灰。 (b) 如龕位內的剩餘空間未能放置加放先人,申請人不會繼續進行加放工程,並會取消有關加放申請,所繳交的加放費用將不會獲發還。 除免費骨殖龕位只可安放一位先人骸骨外,華永會各類墓地、骨灰龕位及付費骨殖龕位,均可加葬/加放其他先人的骨灰,而墓地及付費骨殖龕位,亦可加葬先人骸骨。 加葬/加放於墓地、家族龕位及付費骨殖龕位的先人,須為首位安葬或安放先人的親屬。

灰位上位儀式: 安放先人骨灰上位儀式

香港近年來都出現骨灰位嚴重不足的情況,甚至有人會把先人骨灰暫時存放於家中。 麥師傅就指出,雖然說骨灰對後人的運程影響甚微,但就最好還是不要把骨灰放在家中。 灰位上位儀式2025 持證人須負責維修龕位的設備/配件[包括貯物櫃的門/鎖/鎖匙/鉸、玻璃及其鑲着物/鉸位、磁石、花插、燈、燈掣等(如該龕位附有)]。

  • 此外,有4間龕場包括「思親公園(#1)」、「東華義莊(#3)」、「羅漢寺普同塔(#5)」和「志蓮淨苑普同塔(#6)」表示在簽約後不能更換龕位用者名字;「善緣(#2)」則容許相關情況,但須付手續費$6,000;「龍山寺(#4)」表示可以申請更改1次,如獲批准須按條款辦理,但沒有確認是否需要收取手續費及所需金額。
  • 消委會提醒,儘管現時把先人骨灰運入或運出香港境外均毋須向特區政府申請,但一些國家或地區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火葬證明書」及「遷移骨灰許可證」,並要求在當地辦理相關安葬或安放手續,才準許骨灰從本港運往當地,故有意將先人骨灰送往外地安放的消費者,需預先瞭解當地法規、申請程序和所需文件,免臨時籌措,倍感徬徨。
  • 如先人的骨灰現正安放在華永會轄下墳場設施(包括墓地或龕位),於認購新龕位時,須同時辦理從原有設施遷出先人的申請手續。
  •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 基督教對於人的死亡,認為只是靈魂回到天上,安息在主的懷抱裡。
  • 渡輪上有專業禮儀師協助家屬親友進行悼念儀式,亦備有設施方便進行不同宗教儀式。
  • 另有2間龕場列明簽訂合約要另繳律師費,收費相差19倍,分別為$300及約$6,000。

在華人永遠墳場獲分配位置的首次安葬、埋葬或安放的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華永會的所有設施(包括新龕位)均可供市民自行申請,毋須通過任何殯儀代理或中介公司(“代理人”)申請。 若市民選擇透過代理人申請,亦不會獲優先或特別處理,其申請與一般申請無異。

灰位上位儀式: Q7.火化後先人的骨灰可怎樣處理?

正式辦理認購骨灰龕位時,申請人必須出示所需文件之正本,否則申請作廢。 灰位上位儀式2025 另外,在設有雙人位或三人位的4間龕場中,其中「思親公園(#1)」、「東華義莊(#3)」和「龍山寺(#4)」表示龕位用者必須為近親或有親屬關係,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外祖父母等;「善緣(#2)」則沒有相關規定。 火葬日期起計之第七天至兩個月內,領灰人(須為「遺體火葬費用收據」內所示的申請人)可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墳場及火葬場組(九龍區或香港區辦事處)或火葬場領回先人之骨灰及一份【領取骨灰許可證】 (俗稱灰紙)。 之後,親友可把先人之骨灰安放於骨灰龕位,或撒灰於香港指定紀念花園或指定海域。 持證人就所認購墓地或龕位再作任何申請,均無須出示收據或墓地證明書,只需提供有關墓地/龕位編號,及備妥所需文件,即可辦理申請手續。

先人的骨灰可安放於龕位內,直至該龕位所處的建築物須進行重建或拆卸,或該建築物所處土地的政府批地期滿,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駛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該建築物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 (以先發生為準)。 華永會只接受為同一先人遞交一個骨灰龕位的申請,如華永會同一時間推出多於一個類別的新骨灰龕位,申請人只可選擇一個類別。 渡輪上有專業禮儀師協助家屬親友進行悼念儀式,亦備有設施方便進行不同宗教儀式。

灰位上位儀式: 政府若同意續契 6龕場表示擁安放權人士須承擔地價

此外,市民亦應向相關私營骨灰龕經營者瞭解,如涉及的私營骨灰龕隨後倒閉或被禁制會如何處理其消費者的權益,例如會否及如何退還款項予或賠償其消費者。 乙類及丙類墓地持證人的聯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等如有任何改變,必須盡快通知華永會,以便華永會通知持證人有關墓地期滿及起回骨殖安排。 如持證人的聯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等有任何改變,必須盡快通知華永會,以便華永會通知持證人有關墓地期滿及起回骨殖安排。 乙類墓地持證人如沒有在墓地期滿前申請續期,或丙類墓地持證人於墓地年期屆滿時,必須掘出和移走有關墓地內的遺骸和骨灰。

若持證人或任何先人的家屬欲禁止任何人作出任何申請,須來函申請(必須列明詳細原因及整個家庭結構,如具備與先人的關係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須一併附上副本),由華永會作出個別考慮及審批。 華永會一貫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指引處理所有申請人/持證人的資料。 持證人亦可向華永會作出書面申請,要求保密有關先人的任何資料,華永會會將有關申請記錄在案並作出相應配合。 若持證人未於墓地年期屆滿時掘出和移走墓地內的遺骸及骨灰,華永會將在該墓地上貼出告示,並根據規則所訂規定,在憲報及報章刊登公告,述明華永會將掘出和移走墓地內的遺骸及骨灰。 若在公告刊登6個月後,持證人仍未有與華永會聯絡,華永會將安排從墓地掘出和移走遺骸及骨灰,所有費用將由持證人支付。 如持證人將安葬或安放於有關設施內的首位先人遷出,華永會將按法例收回該設施,再作另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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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名或改名要收費外,消費者亦要付上名目繁多的雜費,例如其中1間會向每個雙人位一筆過收取逾$3萬的管理費,另1間會向每位受供奉者一筆過收取$16,500至$27,000作為碑面、灰盅、上位儀式及供奉清潔費。 另有2間龕場列明簽訂合約要另繳律師費,收費相差19倍,分別為$300及約$6,000。 近年香港的骨灰位極為缺乏,政府的骨灰位往往要等待甚長時間,因而出現了大量私營骨灰位,政府更推出多個骨灰位場名單,供市民選購。

灰位上位儀式: 骨灰上位

只須填妥認購通知書背頁的認購延期申請表,於認購日期前以傳真或電郵方式交回華永會配售處即可。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灰位上位儀式: 最平每月280元,等於幾杯咖啡價錢而已,大家便可以將以上靈位,安放在我們的功德壇上。

不過,骨灰位到現時仍然供不應求,甚至有些人既申請不到政府位,又負擔不起私人位的費用,要把先人的骨灰位放於陽居之中。 灰位上位儀式2025 消費者若想在龕位安放期限前提早將骨灰遷走,有5間龕場均表示,需歸還龕位及不會退回餘下安放期的費用,只有善緣表明可容許自由轉讓。 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火葬社帶備「領取骨灰許可證」,前往食環署位於紅磡或跑馬地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

灰位上位儀式: 龕位價懸殊 龍山寺最貴雙人位索520萬 有龕場提早遷骨灰不退款

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顧客在購買後如需要使用龕位,須自行安排先人骨灰到當地上位,該代理商只提供建議;廣州市龕位服務商(B公司)表示顧客在使用龕位時須通知他們及當地龕場,並自行攜帶骨灰到當地辦理相關手續;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表示在辦理龕位買賣合約後,當地龕場會簽發骨灰福位證,顧客在使用龕位時須自行通知當地龕場及安排骨灰到當地上位。 此外,代售澳門及佛山市龕位的服務商表示顧客購買當地龕位需另付管理費,澳門龕位(A公司)的全期管理費為$17,000至$20,000(每位龕位用者計),佛山市龕位(C公司)的管理費為每年人民幣¥60(每個龕位計),並須一次過繳付30年的費用,合共人民幣¥1,800。 此外,有4間龕場包括「思親公園(#1)」、「東華義莊(#3)」、「羅漢寺普同塔(#5)」和「志蓮淨苑普同塔(#6)」表示在簽約後不能更換龕位用者名字;「善緣(#2)」則容許相關情況,但須付手續費$6,000;「龍山寺(#4)」表示可以申請更改1次,如獲批准須按條款辦理,但沒有確認是否需要收取手續費及所需金額。 「沙田寶福山(#7)」的相關資料則訂明可以申請更改龕位用者名字,並須付手續費,但沒有訂明所需金額。

灰位上位儀式: 骨灰位選擇須知

2017年中,政府實施了《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條例》),設立了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龕場,其後7間私營龕場相繼獲取牌照。 假如政府同意續批土地契約,並讓龕場以補地價的方式續期,除志蓮淨苑普同塔外,其餘6間龕場均表示已有安放權人士須承擔或攤分補地價費用纔可繼續使用,並須繳付續期費用、管理費、行政費或維修費等。 政府公佈資料並非代表已豁免任何法定規定及/或契約條款的違反。

灰位上位儀式: 風水福蔭三代

協助親屬申請政府轄下兩個機構的普通灰位(可安葬兩位先人)及家族灰位(可安葬四位先人), 輪侯灰位期間可免費存放直至上位。 放棄有關龕位後,持證人須遷出先人,而有關龕位將無條件復歸華永會再作另行分配。 除丙類墓地外,其他類別墓地的配售及安葬時間不一,鋪墳及立碑均由持證人自行聘用華永會認可承造商進行,因此,其他類別墓地的立碑工程並無時間限制,持證人可自行與其聘用的認可承造商議訂定工程時間。 灰位上位儀式 由於丙類墓地是整臺配售及於相近時間進行落葬,為確保整臺墓地地臺的統一性,丙類墓地的混凝土地臺由華永會鋪築(鋪墳)。 承辦商需待墓穴內的泥土自然沉降後,方可進行鋪墳,否則地臺會較易出現下陷,有關工程一般會於先人落葬後6至9個月完成。 鋪墳工程完成後,華永會將以書面通知持證人可聘請華永會認可承造商建造墓碑。

灰位上位儀式: 有關申請新龕位

消委會發現,現時有提供龕位的5間龕場中,其中「東華義莊」的龕位分為單人位和三人位兩種,均以定期繳付租金形式出租龕位安放權,租金劃一為每年5,000元;其餘4間則以一筆過付款方式出租/ 出售龕位安放權,其中羅漢寺普同塔只提供單人位,思親公園則只提供雙人位,4間龕場的龕位安放權費用普遍由約20萬元至60萬元。 華永會不會重發收據或墓地證明書,若收據或墓地證明書遺失了,持證人可向華永會申請「安葬/認購記錄證明書」,該文件列明墓地/龕位編號、持證人姓名、先人姓名、認購日期、到期日期(如有)及已繳款項(如適用)等資料,可作為參考之用,是項申請費用全免。 如未安放先人,認購骨灰/骨殖龕位後,持證人可於龕位認購日起計三個月內(安放限期內),攜同「正式收據」及「安灰/安骨許可證」,親臨華永會配售處辦理放棄龕位手續。 如放棄的是家族龕位,已繳付的龕位認購費用,在扣除規則附表三訂明的行政費$1,800後,將退還持證人。 申請人成功認購新龕位後,必須於安放許可證有效期(3個月)內安放先人骨灰,逾期未安放,華永會有權取消該許可證及收回有關龕位。 申請人須聘用華永會認可承造商進行安灰工程,並須於安灰前最少 48 小時透過華永會網頁進行預約,安灰工程每日設有限額,額滿即止,建議申請人盡早預約。

若遷出之先人為原有設施的首位安葬/安放先人,則原有設施內的其他先人亦必須同時遷出,原有設施則會復歸本會再作編配。 灰位上位儀式2025 若遷出之先人並非原有設施的首位安葬/安放先人,則原有設施內的其他先人可繼續安葬/安放在原有設施內。 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現代人相信風水學說的,都知道先人墓地對後人的發展和時運都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就算是揀選骨灰位,亦會嘗試找個風水最好的地方。 不過,麥玲玲師傅就指出,其實骨灰在經過處理之後,對後人的影響特別是從風水上來說,早已是微乎其微。 灰位上位儀式 至於「志蓮淨苑普同塔(#6)」的龕位只供內部使用,並以$1象徵式收費將龕位提供給3類特定身故者,包括該苑的已故出家人、該苑內護理安老院的已故院友,以及與該苑關係密切、有緊密聯繫,並長期支持該苑或對本港有重大貢獻的已故出家或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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