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7 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 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 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雖然兼職的工作性質與全職不同,但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文,以「兼職都要一個月通知?公司是不是騙我?」為題,向網民詢問公司要求兼職,即使辭職都要一個月通知。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僱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僱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 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僱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5)公司並沒有權利拒絕,只要閣下根據合約,給予足夠的通知期或通知金,就可終止僱傭合約。 終止僱傭合約後,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
- 但阿文若想趁新工作開始前好好休息,他決定提早一點離職。
- 為免因疏忽而中伏,大家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還是先細心瞭解並檢查清楚。
- 另一個狀況係,辭職後身份變得尷尬,遇到上火嘅上司可能仲會畀面色處處留難,於是有啲打工仔會希望縮短上班時間,喺通知期內請年假,等大家唔使面阻阻。
- 事實上,大部份公司也會於合約上列明指定的辭職通知期,若不清楚有關內容,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 被罰款 10 萬元。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由於已過了試用期第一個月,就要看僱主有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 如果公司並沒有任何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即是最少7日通知。 當你決定要辭職,你要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你的上司,發出通知的那天稱為「辭職通知日」,而由離職通知日開始計起,到實際終止合約中間的時間,就稱為「通知期」。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計算辭職通知期的方法 – 何時是最後工作日?
作為獲聘員工,你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僱主是必須遵守而不可側側搏唔多覺。 如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更可被罰款港幣一萬元。 參考《僱傭條例》,員工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工作滿 12 個月,即可享有年假,但於辭職後,年假並不可用作縮短或抵銷通知期,只可以獲得薪金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註:(1)年假及通知期是兩條法例條文,處理時應予以分開分析。
其實不論你的薪金有多少,只要你收到稅單,就要報稅。 當你新加入公司,僱主會向稅務局遞交一份表格,以通知公司有新員工受聘。 在每年的5月你會收到報稅表,僱主另外亦會給你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的副本,上面列出了這個年度你的總入息和相關資料,當填寫自己的報稅表時就可以此作為參考,以確保申報的資料無誤。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離職通知期以及例假
其實公司驚過你,請咗條友返來,做唔到嘢都要硬出一個月人工畀佢。 你最多就畀人lock一個月,最多hea做,唔通老闆夠膽打你一身咩? 佢都好無保障,點知請咗個咩人……提下你公司HR啦。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2025 以上述的個案為例,由於是老闆向員工提出縮短通知期,所以理應是公司向員工賠償餘下日子的代通知金。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2025 「原本員工遞信後,因仍會在留在公司一個月,所以可獲得那一個月的薪金;如果(公司)縮短了通知期,員工就會失去了部分應得的薪金」,Kiki說。
就 閣下個而言,假設最後工作日為2018年4月4日,而僱主批准 閣下於通知期內放取年假的申請,即雙方達成了協定並同意3月27日開始執行,另假設 閣下休公眾假、週六日休息屬有薪。 這麼一假設, 閣下3月27-29日及4月3-4日為年假休息,共計5天,僱主需要支付3月份及4月1 – 4日期間的工資,以及支付2天年假薪酬,這些薪酬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支付。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Annual Leave】請假卻遭老闆「提醒」 打工仔嘆:佢話我放假影響公司運作成本⋯⋯
不論是加薪、減薪,還是你會由兼職轉全職,甚至只是將受僱期延長幾個月,只要原本的合約條款有任何改動或更新,都一定要先經過僱傭雙方的確認,或者需要時重新簽署另一份合約,不是任何一話想改就可以改。 眾網民認為,企業不設試用期是源於員工流失率高企,所以出此政策在特定時間內鎖定生產力;但不少留言另指,如果員工不適合,企業也被迫要支付一個月薪酬,可算是雙輸局面。 其實,那位上司的拖字訣並非不能攻破,不過如要手持理據與上司理論,打工仔先要懂得怎樣計算最後上班的日期。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本港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全文,包括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然而,由於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舉個例子,員工於2020年8月18日辭工,給予公司兩個月通知期,終止僱傭合約日期為2020年10月18日。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離職扣年假早走
(2)關於辭職信的形式,為保障起見,建議 閣下盡量書面通知,或者電郵給上司及人事部,辭職信可以用掛號形式寄給人事部,這樣較為正式容易受理。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用whatsapp辭職的方式,要看僱主或公司是否接受,否則也有機會被當成非正式的辭職通知而不獲受理。 假如僱傭其中一方提出這項要求,又得到對方同意下達成共識,法例是容許縮短通知期或豁免支付代通知金的安排。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終止僱傭合約
即是說,如僱員是在辭職前預先申請年假,而僱主又批准了的話,這是可以的,但員工在遞交辭職信後纔想申放年假,那就不可以(就算仍有年假配額,也不能申請放取),除非僱主與僱員雙方皆同意,否則未放取的年假是不可代替通知期(法定假期及休息日例外)。 至於哪一方需要支付縮短通知期的代通知金,便要看看是由誰提出這項建議。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勞工法例】公司上個月冇出糧 員工今個月想唔返工 網民:照返但唔做嘢!
至於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 14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果你想提早離職,就要付予僱主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多數打工仔要在通知期內完成手頭上的工作、進行交接、公司重新招聘等等,這就是通知期的意義。 辭職亦是另一門學問,建議打工一族應認清公司制定的合約,並瞭解清楚有關的離職通知期,以免阻礙新工作的入職。 附上下列法例條文供閣下參考: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2025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Whatapp 羣組一講有工作,大家就去開工。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 勞工自請辭職應在幾天前預告僱主?
喺呢啲求職者當中,未必個個都有膽識同能力裸辭,另外亦因為對家庭有愛同責任,大部分都希望可以工接工,做到經濟無縫式交接。 公司有責任幫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所以你入職時會獲發強積金計劃登記表格,你填好後公司就會幫你遞交,然後你會收到信託人寄給你的參與通知書以作確認。 勞工法例辭職通知期2025 之後的每個月你和僱主都要作出定期供款,並收到每月供款紀錄,通常僱主都會將紀錄印在糧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