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通訊局曾多次以「持平規定」作為裁定投訴是否成立的標凖,包括指2020年至2021年間香港電臺時事節目《左右紅藍綠》、《頭條新聞》在評論警方時言論有欠持平,沒有讓警方及時回應。 2013年裁定無線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製作的《電視牌照風雲》「未能恰當地持平,報道各方意見時沒有盡量求取平衡」,因而罰款5萬港元。 2011年6月,立法會三讀通過《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確認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規管電訊和廣播業的單一規管機構。 政府將會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通訊辦的組織架構,而通訊局和通訊辦會在9個月內成立。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是通訊局的執行部門及祕書處,由原來的電訊管理局和影視處廣播事務管理科合併而成,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轉換自現時的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 影視處有關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等工作,則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負責。
就如何向通訊局投訴電訊服務供應商的程序,請到通訊局網站查閱。 但請留意,與任何電訊公司的職員及運作有關的事宜並非由《電訊條例》或電訊牌照規管,均需由該公司的管理層解決。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5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5 我們會記錄所有接獲的投訴,並會在發現有明顯趨勢時知會有關公司。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投訴人須提供的資料
為使通訊局能準確和有效率地判斷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涉及違規行為, 須以書面方式作出投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5 如你欲作出投訴,應在有關的廣播內容播出後盡早提出,否則通訊局可能因相關錄像已不再存檔而無法處理你的投訴。 在作出投訴時,你需要就投訴提供足夠的具體資料,例如:所投訴的節目、廣告或其他廣播素材的名稱;播放機構及頻道;確實的播放日期及時間;以及簡述所投訴的廣播內容及投訴事宜等。
投訴人和投訴的當事人(若非投訴人)應清楚表明是否同意通訊局將其任何個人資料/文件/資料披露給與投訴有關的任何一方。 如投訴人或當事人不同意通訊局披露有關投訴的資料,而這會對通訊局的跟進或調查工作造成困難,通訊局會讓投訴人知道能否繼續處理其投訴。 若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個案具充分表面證據證明某電訊營辦商可能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下任何條文或其持有的電訊牌照的任何條件,通訊 局會進行調查。 若證實有違規行為,通訊局可以對有關營辦商採取規管行動。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視頻, 專訪香港時事漫畫家尊子:專欄停刊不代表停止創作, 節目全長 8,25
但若有充分表面證據證明營辦商可能違反通訊局職權範圍內的法例和規例,通訊局就會進行調查,以決定是否採取規管行動。 現行的廣電節目監管凖則強調「恰當地持平」,是指節目在報道不同的言論時,必須以公正不偏的態度處理;應盡量反映所有主要而又關乎宏旨的觀點,以便求取平衡;不應隱瞞事實而有所偏倚,或輕重倒置而誤導觀眾。 港府自今年起要求本地免費電視臺及電臺,每週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5 有關本網頁/本文對《條例》內的「公平營商條文」的說明,只供一般參考之用。
香港電訊市場已全面開放,競爭激烈,通訊局因而對電訊業採取寬鬆的規管手法,盡可能依賴競爭及市場力量促進和保障消費者權益。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除非市場力量未能確保達到政策目標,否則通訊局不會幹預電訊營辦商的業務運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一個由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發出關於欺詐流動應用程式的新聞稿,有關銀行已向金管局匯報事件。 任何人如懷疑電訊或廣播業內某業務實體已違反、正違反或即將違反《競爭條例》某競爭守則,可向通訊局提出投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資深新聞工作者、前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對BBC中文表示,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反對聲音基本上已在廣播媒體絕跡,還在運作的電子傳媒都立場「親政府」,製作的節目「本身已經很不持平,沒有多元聲音」。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通訊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法律權力 / 服務範圍
時隔5個月,香港通訊局發佈最新諮詢文件指,持牌機構可能憂慮這類節目或被指無包含對立觀點而衍生投訴,或只為恪守節目須「持平」的規定,而加入反對《港區國安法》言論,可能令持牌機構承受觸犯相關法例的風險。 假如你不滿服務供應商的服務,是可以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作出投訴。 在兩局合併後,政府將檢討現有的電視及廣播監管模式和相關法例,以改善現時兩項條例有關公平競爭與上訴機制等不盡協調的條文,並加附有關消費者保障的條文。
- 不過,翻查現行的《電視節目守則》和《電臺節目守則》,「恰當地持平」原則不僅適用於新聞節目,也適用於「有關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
- 相關建議引起廣泛社會爭議,不少人疑惑為何「國安就不用持平」。
- 若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個案具充分表面證據證明某電訊營辦商可能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下任何條文或其持有的電訊牌照的任何條件,通訊 局會進行調查。
- 第二日接獲超過3萬個投訴[5][6],至下午約6時電郵數更達到4萬封[7]。
- 他續指,「國家安全很重要」是一個抽象概念,也許跟「人命很寶貴」一樣被認為不需討論,但實際上如何理解和分析國家安全,則沒有必然對錯。
- 但若有充分表面證據證明營辦商可能違反通訊局職權範圍內的法例和規例,通訊局就會進行調查,以決定是否採取規管行動。
-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近日提出修例建議,核心內容是,廣播機構製作涉及國安法及國民教育節目時,不須遵守「持平要求」,因為「持平」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有關向通訊局提出競爭投訴的詳情,請參閱 投訴指引,該指引載述公眾提出投訴的方法及形式,並載有通訊局在決定就某項投訴或查詢採取行動時的程序。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本期Complaints Watch載有兩篇專題文章「以保費融資購買保險計劃」和「使用即時通訊的保障措施」,及向處理投訴的銀行從業員分享了一些「要項須知」。 金管局今天亦在社交媒體平臺推出帖子,以分享銀行服務的使用要訣。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香港國安法謀求「域外效力」 海外港人的噤聲與堅持
受影響媒體包括三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無線電視(TVB)、香港電視娛樂(ViuTV)、奇妙電視(HOY TV),以及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電臺和新城電臺。 今年2月,該局要求本地免費電視臺和電臺,除此前規定每週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須額外每週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此規定列入各機構12年牌照的中期審核內容。 系統會記錄使用者透過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所測試的結果,但不會收集任何可識辨使用者身分的資料。 所收集的測試記錄只會用於編製統計報告和診斷電腦系統問題,以助改善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一個由Bank Julius Baer & Co. Ltd.所發出關於欺詐網站的新聞稿,有關銀行已向金管局匯報事件。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香港國安法:廣播電視國安節目或取消「持平」要求引發的爭議
相關建議引起廣泛社會爭議,不少人疑惑為何「國安就不用持平」。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香港「掛繩遊行」成新常態 《國安法》下「遊行之都」的殞落
請參閱《條例》的相關條文,以瞭解法例完整和明確的陳述。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就寫道,「黨性原則」是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根本原則,新聞事業作為黨的事業的組成部分,必須無條件接受黨的領導,要自覺抵制西方新聞觀等錯誤觀點的影響,包括標榜媒體是「社會公器」、「第四權力」。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盧永雄又認為不應「泛化持平原則」,因為這在客觀上助長「逢政府做事必反」的聲音,成為鼓吹「港獨」的溫牀,「持平是有界線的,在國民教育和國安教育上,不應糾纏於所謂『持平』的爭拗」。 現行守則指出,「恰當地持平」並非要每一方意見佔用相等時間,或每一方的意見長短相等,亦非要求節目對每個富爭議問題保持絕對中立。 他續指,通訊局的文件顯示當局混淆了基本概念,把「持平」(impartial)機械化地理解為「平衡」(balanced)。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流動應用程式通知 – 有關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欺詐流動應用程式
現時本港的廣播頻道越來越多,投訴人應提供足夠的具體資料,讓通訊局能夠確認有關廣播素材及處理有關投訴。 如果資料不足及不夠具體,通訊局將無法確認有關廣播素材及繼續處理有關投訴。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近日提出修例建議,核心內容是,廣播機構製作涉及國安法及國民教育節目時,不須遵守「持平要求」,因為「持平」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