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規定在3種複雜、嚴重的情形下,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對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而且聘用海外律師與《港區國安法》的目標及設計並不相容,本身就是一個國安風險,不能有效防止泄密。 香港烈顯倫 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今日在《星島日報》撰文,提到早前引發警隊國安處進行拘捕行動凡的民主派初選,批評由港大前法律學者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是要進入立法會否決預算案,逼使特首下臺,雖然目前還沒有事… 他指出,司法界應要全面認識「一國兩制」下的司法制度,更要認清中央政府的角色、權力等,纔不至於在處理案件時鬧出笑話,而法院應以一種普通民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有效、清晰的作出判決,做到判決結果令所有人心服口服。
//不斷有攬炒派或黑暴分子棄保潛逃,社會上有人要求法庭檢討保釋制度,甚至進行司法改革。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日前指,本港司法制度過去20年誤入歧途、判決非聚焦真正問題、甚至把個人權利凌駕社會利益﹗// 請F… 列顯倫表示,過去20年裏,大律師一直在與基本法進行法庭遊戲,最終以當前北京對司法機構的不信任告終,「正如香港國安法第44條所表達的那樣」。 而今,大律師試圖在區域法院抨擊國家法律,開始了一場「新遊戲」甚至增加賭注,法院則為其畫出了一個新的遊戲場地——在經過普通公民難以理解的極多篇幅判決後,最終以總體上毫無理據為由駁回了所有「意見」。 事實上,早在1993年,樞密院就曾通過相關案例告誡不要過度使用相關手段。
香港烈顯倫: 油旺兩舊樓冧石屎 議員促速檢驗舊樓「拆彈」
對於烈顯倫文中稱,香港司法機構前進的道路是「由習主席在2014年的演講所設定」,梁家傑批評烈顯倫是「擦鞋擦到上腦」。 烈顯倫聲稱,去年11月高等法院就《禁蒙面法》案的判決認為《緊急法》牴觸了憲制秩序的說法,顯示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 香港烈顯倫2025 文章最後稱,司法機構前進的道路也許是由習近平在2014年的演講所設定,即不能全盤照搬外國,不能數典忘祖。 香港烈顯倫2025 文章指律政司的終極上訴理據,是任何海外律師在國安案中出庭代表,將違反《港區國安法》「防止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目標,有關理據政治意味強烈,是破壞了法律原則。
他又稱,高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認為司法機構的「前進道路」是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所定。 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烈顯倫令法律淪為統治者的工具,是向中共「擦鞋擦上腦」。 香港烈顯倫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則表示,烈顯倫所言倒果為因,是無理的攻擊,極不尊重法官和法律從業者。
香港烈顯倫: 香港文匯網
香港法律周今日(2日)踏入第二天,國際刑事法律研討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演講廳及網上同步進行,首個議題為《刑法中的人權問題》,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以預錄視頻方式分享意見,他指《港區國安法》立法完善「一… 他又指,法院允許律師玩法證遊戲,利用基本法的條款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處理司法覆核的高等法院法官無意識到一個基本事實,就是基本法的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而在北京手中。 香港烈顯倫 烈顯倫在演說中講解司法覆核與紀律,認為如果在法律上有一個範疇是需要紀律,這會是司法覆核的申請。 他強調,在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司法覆核並不是用作挑戰政府政策的手段,法庭是一個處理法律的地方,並不是辯論政策的場所。 烈顯倫日前在《南華早報》以「香港社運人士被判監是基於合理的法律依據,而非中央指令」為題發表文章。 據《蘋果日報》報道,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怒斥烈顯倫所謂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的說法「真是放屁」,「他是不是喫錯了藥」。
- 他指,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是去年11月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案》違憲的判決,認為兩名高院法官,全面宣稱緊急法牴觸香港的憲制秩序,實際效果是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形容法院理解「一國兩制」政策,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
-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今日(3日)刊登文章,指本港的司法已失去北京的信任,需要緊急改革。
- 他認為,當下司法機構受弊端困擾,需要改革,要使制度擺脫繁文縟節,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從信奉意識形態中求真;要為普通法注入新動力,使之符合香港現況;要使制度符合原意。
- 他強調《基本法》是憲法性文件,而非用於管理香港日常事務的民法典,質疑以《基本法》處理本地不滿的做法,認為法院允許律師玩法證遊戲,利用《基本法》中的條款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政府機構和其他機構。
-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稱,司法覆核主要針對公營機構和政府程序失當,認為1997年之前市民提出的覆核都是非政治性,但97年後,不少申請都涉及政治角力。
他指,法院在部分案件涉及對基本法的解釋,援引海外的規範和價值做法錯誤,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 不過,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不認同,認為即使回歸後,大律師公會覺得在《基本法》詮釋方面有不對地方都應該發聲,強調公會並無否定中央對香港行使主權,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法院審案理應是不受幹預。 她又指,烈顯倫以前法官身份,單方面對法院或法官作出評論並不公道,擔心給外界留下錯誤印象,造成誤解。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國安法規定在3種複雜、嚴重的情形下,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對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香港烈顯倫 特區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日前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活動時表示,該3種情形均為極端和罕有的情況,特別是案件若牽涉到外國勢力介入,就不再屬於地區性的問題,由中央行使管轄為理所當然,並批評對有關條文表達「憂慮」者是在誇大其詞、煽風點火。
香港烈顯倫: 烈顯倫:法院未履行憲制職能
烈顯倫表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實際上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稱,司法覆核主要針對公營機構和政府程序失當,認為1997年之前市民提出的覆核都是非政治性,但97年後,不少申請都涉及政治角力。 她以有立法會議員就財委會主席裁決提出的司法覆核為例,指法院是不會干擾政治決定。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接受本臺訪問時,認為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對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的言論值得商榷,他指出現時的制度有把關,申請人要先取得許可,法官才會開庭聽取陳詞,如申請沒有合理勝算程序就會終止,因此被濫用的機會很少。 另外,烈顯倫亦批評,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因法院持續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讓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烈顯倫的文章內容倒果為因,將政府施政而引發的社會不滿歸咎於法官和市民。
更嚴重的是,烈顯倫提出,法院在過去一年,縱容街頭暴力,變相協助創造導…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日前發表《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的文章,提醒香港司法界,勿再扭曲《基本法》、歪曲甚至踐踏香港法律,勿再成為街頭暴力的辯護者。 香港烈顯倫 郭榮鏗稱,大部份法律界和香港市民都認為人大多次釋法及制定「港區國安法」,不單衝擊香港法治,更嚴重削弱市民的個人權利和自由。 他批評列顯倫倒果為因,將政府施政惡劣引發的社會不滿,歸咎於法官和市民,認為其言論只會令法律界和香港市民認為他口中的法治,是中國式的法治,而不是香港原有和國際認同的法治。 他嘲諷稱,法律界和香港市民慶幸列顯倫已是一個退休法官,不用審案。 烈顯倫先提出,為何近年來會發展到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如此不信任的問題。
香港烈顯倫: 烈顯倫:如案件涉外力 中央介入合理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郭榮鏗說,司法覆核申請在近10年有上升趨勢,但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門檻亦有提高。 他說,法官在審批法援申請和司法覆核申請時,會考慮案件是否有合理抗辯和合理勝算。 郭又認為,司法覆核正是彰顯法治和三權分立的制度,提出司法覆核是小市民對公權使用的挑戰。 而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週四出席一項活動後,回應烈顯倫的言論時強調,司法覆核,在法治社會的體制是非常重要,對政府的權力有制衡作用。 至於有質疑認為,有人利用法援提出司法覆核,就算理據不足,法官判懲罰性訟費,對申請人亦不會受損。
香港烈顯倫: 香港法律界:烈顯倫是向中共「擦鞋擦上腦」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先後回應,表示香港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這也是特區… 上月16日下午,西九龍法院就黎智英、李卓人等九人,涉前年「8.18非法集結案」作出裁決及判刑,各人罪成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至24個月,其中部分人獲得緩刑。 然而,法庭作出裁決後,有外國政客及傳媒對此加以批評,其中…
香港烈顯倫: 評論
烈顯倫又指,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給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感覺,形容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回應指,絕大部份的法官和法律執業者都不會認同列顯倫的觀點,甚至應該反感,批評其論點既不符事實,亦是對法官和法律執業者作出無理攻擊。 香港至今已有逾3千名示威者因反修例運動被捕,終審法院前英籍常任法官烈顯倫(Henry Litton)接受TVB訪問,稱法庭需要增加人手及特別架構處理審訊,這名前英籍法官並形容破壞社會的人是「罪犯」。 最新出爐的英國下議院報告就指出,香港高度自治受威脅,當中法治領域最嚴重,報告還憂英籍法官在港工作,會影響英國聲譽。 (霍亮喬 報道)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週二(5日)在無線電視的節目訪問中,直言對香港現狀感悲哀,並指破壞社區的人是「罪犯」。 對於黃之鋒被取消區議會參選資格,烈顯倫不認同是中央政府幹預,他說「黃之鋒是誰?香港都只是一點,很細小,真是笑死人,北京政府會來拿著控制黃之鋒在香港做甚麼,真是笑話。」烈顯倫說:那些不是犯法?
香港烈顯倫: 個人工具
香港有人建議特區政府應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交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有人即宣稱這反映了香港的法庭無法作出正確的裁決,所以纔要交由駐港國安公署管轄。 5間大學校長及公開大學發表聲明,指完全支持「一國兩制」,理解訂立國家安全法必要性。 香港烈顯倫 城市大學同日就表明,支持一國兩制,但希望秉持政教分離原則,引領社會,為所當為。 他批評有關做法根本錯誤,也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指去年11月判決《禁蒙面法》案也許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批評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
香港烈顯倫: 烈顯倫:司法機關誤入歧途逾廿年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今日(3日)刊登文章,指本港的司法已失去北京的信任,需要緊急改革。 香港烈顯倫 他指,本港法院每次判決時試圖應用基本法,都可能對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衝擊,認為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最終導致中央不信任本港司法機構。 他特別舉例批評高等法院法官在「禁蒙面法」案中,通過決定香港憲制秩序,「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
香港烈顯倫: 烈顯倫:司法機關誤入歧途逾廿年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反駁烈顯倫的看法,在接受本臺訪問中,涂謹申說一名前任法官,作出「有罪假定」的前設,有欠公正、不恰當。 有關法庭需增加人手及特別架構的講法亦不是事實,在警方濫捕下,需要提交證據予法庭的是警方,並非法庭。 香港烈顯倫2025 涂謹申說:就算是退休法官,覺得好多暴力、暴徒,當然作為前任法官都這樣說,就不是一個「無罪假定」、公正的法官所應有的思想。 與此同時,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專責委員會週一(4日)發表報告,指香港的情況反映香港的高度自治受到威脅,當中法治領域最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