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有關新聘教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可瀏覽教育局(/tc/blnst)的網頁。 此外,若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考獲及格成績,申請人仍可作出申請。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方式,則會因應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 【職場攻略】有興趣投考公務員人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合格。 而包含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題目的綜合招聘考試(CRE)則於即日至8月17日接受報名。 此輪暫定於2023年10月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日期為2023年8月4日至17日。
另一輪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暫定在2020年年終舉辦。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此輪考試亦會在一些香港以外的城市舉行。 此輪考試的日期暫定為2020年10月10日及17日(香港試場),以及2020年12月5日(香港以外的試場)。 此外,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須參加基本法測試。 應徵者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下簡稱《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除 非 有 關 招 聘 廣 告 另 有 訂 明,有 意 投 考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應 先 取 得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有 關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2025 更 多 詳 情,以 及 將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列 為 入 職 條 件 的 公務 員 職 系 名 單 , 已 載 列 於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網 頁 。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暫定於10月7日舉行的考試。 招聘部門/職系會在遴選面試中作口頭提問(共四題),以測試應徵者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認識。 申請人如在4題中答對2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的公務員職位。
如申請人未收到確認通知,須於2023年8月17日下午5:00前致電或以電郵方式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於整個APT Test之中,除了聽到人說困難之外,最多人提到的是理科人較文科人有優勢,但其實有很多分析都提到非關鍵,因試卷既有文字亦有數字,所以簡單而言,整個測試最重要的還是看考生的思維能力如何。 在這部分,考生須閱讀一篇題材與日常生活或工作有關的文章,然後回答問題。 題目在於測試考生在理解和掌握文章意旨、深層意義、辨別事實與意見、詮釋資料等方面的能力。 跟往年一樣,CRE及BLT都會有兩輪考試,申請人可按需要同時報考CRE及BLT,或選擇只報考CRE其中一份試券及/或BLT。 於2020年底,政府開始逐步要求公務員進行宣誓,並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現時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都需要宣誓及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纔可以入職,否則就不獲政府聘用。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基本法測試詳情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4月16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20))報考。 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七日)起,報名參加分別於十月及十二月其中一個星期六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或基本法測試。 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詳情,今日起會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chi/cre.html)。 有意參加考試者可透過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23))報考。
- 考生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 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徵者除具備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所需成績外,亦須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會 在 2023 年 5 月 底 前 以 電 郵 通 知 申 請 人 有 關 詳 情。
- 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2023年10月7日(或如有需要於2023年10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
-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
- 有意應徵公務員學位或專業職系的人士 (如行政主任、工程師、教育主任等),須達到於CRE中達到指定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CE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2025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除非有關招聘廣告另有訂明,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有Past Paper嗎?
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直接向招聘部門/職系提交職位申請。 招聘部門/職系會核實職位申請人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並可能在綜合招聘考試外,另設其他考試/面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4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5日)起報名參加。 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橙訊】公務員事務局公佈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明日(8月4日)起接受報名。
因此,此輪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大學學位、符合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的人士,或將於2023至24學年或2024至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報考。 局方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暫定於10月7日舉行的考試。 (1)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獲接納為等同的成績,詳情載於公務員事務局 網頁;(2)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3)《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 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考試形式及參考試題
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 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的應徵者,會被視為已符合所有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 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徵者除具備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所需成績外,亦須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投考須知
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如打算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亦應留意公務員事務局公佈下次舉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日期。 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CRE)一向被視為公務員入場券,因為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均會要求申請人於CRE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 以近期職位空缺為例,入境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館長均要求申請人需具CRE中英文運用一級或二級成績。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其中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有關詳情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2至23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形式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有意投考學位/專業程度公務員職系的應徵者,如打算參加基本法測試,應留意公務員事務局公佈下次舉行基本法測試的日期。 取得基本法測試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
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 個 別 招 聘 的 部 門 / 職 系 會 於 招 聘 廣 告 中 列 明 有 關 職 位 在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所 需 的 成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績。 部 分 職 位 亦 要 求 應 徵 者 在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2022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毋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明起接受報名
有意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五時。 政府發言人今日(3日)表示,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日(4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5時。 持有大學學位或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九至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或基本法測試。 申請只應考綜合招聘考試或應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考生,會於十月其中一個星期六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與公務員招聘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考試暫定於10月7日舉行。 政府新聞公報亦表示,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2023年12月2日在其他八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上海、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在本年的稍後時間接受申請。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目的是評核考生的英、中語文能力及推理能力。 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而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則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報名方法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特區政府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招聘有關職位時,符合應徵資格。 所有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去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無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
(a) 在進入網上申請系統前,申請人應確保使用的瀏覽器可支援保密插口層規約,同時亦須準備打印機,以便將所遞交的申請書列印作記錄。 這部分是測試考生在閱讀個別片段╱語段時能否理解該段文字的含義或引申出來的觀點,找出支持或否定某些觀點的選項,或選出最能概括該段文字的一句話等。 CSRADAR 明白工作的晉升前景、薪酬資訊等都對求職者非常重要,而公務員工作更可能是終身的職業,故我們致力從不同渠道收集資訊,希望能讓大家作出更好的選擇。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國安法測試今起接受報名
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CRE中包括三份考卷,分別為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前兩者評核語文能力、後者則評核推理能力。 根據政府網頁,各公務員職位都有不同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測試」(BLT)成績要求,成績是永久有效且報名費用全免。
因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免在臨近截止日期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未必能夠於限期前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以上5個部分中,頭兩部份跟文字有關,主要透過閱讀問題,分析答案是否合邏輯。 最後則是跟圖像相關,考生要從圖表中的資料,透過整合和計算來回答問題。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過期、重複、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明起接受報名8‧17截止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據此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2025 由於2021年8月6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均新增需在《基本法》測試(BLT)取得及格成績的入職條件,變相申請人必須於BLT取得及格成績才會獲考慮聘用。 若申請人未曾應考或未獲及格成績,仍可申請相關職位,但將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BLT。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佈,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今日起接受報名。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要求
一般而言,大部分需要學位或專業資格的公務員職位,均要求申請人在CRE中的「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考獲一級或二級成績,部分職位要求申請人同時在「能力傾向測試」中獲得合格分數。 政府今日(3日)宣佈,9月將有6個公務員學位職位展開招聘,包括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將在2024或2025年大學畢業的學生,亦可申請上述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