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強樓互委會主席蔡佩英表示,該邨住戶老化,不少長者難另覓租盤,而平民屋宇公司至今未公佈租金及搬遷津貼詳情,冀對方先與住戶達成共識。 陳帆昨在網誌表示,房署上月向約9萬個合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及申領表,收回5.6萬份,首批約10,900個申領住戶前日(7月30日)已獲發現金津貼。 房協正就專用安置屋邨上述各項事宜擬定細節,並將於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適時向合資格住戶提供有關安排的各項資料。 政府是根據香港相關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受影響的註冊土地業權人可按有關條例向政府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考慮到安置安排涉及公共房屋資源,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而獲安置的住戶,他們由入住房委會或房協的租住單位 (包括在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經「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入住的過渡單位) 起租日起,受適用的「富戶政策」約束。 如果一個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持牌或已登記寮屋/合法住宅物業中已有不同的核心住戶(核心住戶必須在經濟及社會上獨立),而這些核心住戶欲與同住的家人/其他合法分租戶/其他佔用人分開申請安置 (俗稱「分戶」),可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 每一個個案的處理時間會視乎個案的複雜性及同期需處理的個案數目而有所不同。
公屋搬遷津貼: 申請公屋加快上樓祕技3:申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政府除了已將15個基金項目納入恆常資助,亦計劃分別於2021年2月及3月將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試驗計劃及為低收入家庭的永久造口人士提供購買醫療消耗品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納入政府恆常資助。 關愛基金自2011年初成立,轉眼十年,其間就醫療、教育、福利、民政和房屋等範疇,先後推出了58個援助項目,惠及不同目標羣組,包括兒童、長者、殘疾人士、病人、新來港人士和少數族裔等,以識別未能受惠於現有社會安全網的羣組並提供支援。 此外,基金亦發揮其先導作用,協助政府考慮將確定有效的措施納入恆常資助。 上述58個援助項目中,政府已將15個基金先導項目納入恆常資助,12個項目已完成,其餘31個項目現正推行。 在累積受惠人數方面,已落實推行的援助項目共惠及超過198萬人次,較去年底的173萬人次增長14.5%。 目前基金的結餘約177億元,在扣除尚未支付的承擔額約102億元後,基金尚餘可動用金額約75億元1。
- 一般申請者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均較2021年12月底分別上升了0.1年。
- 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售價、編配及銷售安排等大致參考適用於房協一般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政策。
- 陳表示,房署審核時會先處理收到的申請,讓申領住戶可按次序領取津貼,至於暫未收到「申領結果通知書」的住戶,即使房署未能在申領住戶遞交申領表當月完成審核,計算津貼的起始月份亦不受影響,房署會在首次發放津貼時補回之前住戶應得的金額。
房委會擬調低公屋清拆項目的住戶搬遷特惠津貼,1人住戶未來可獲搬遷津貼大幅縮水7.21%,而住戶人數2至6人以上的家庭,搬遷津貼縮水幅度由5.07%至6.61%不等。 當合資格住戶向地政總署確認遷出並簽妥地政總署提供的確認書後,地政總署便會發放有關款項。 公屋搬遷津貼2025 面對經濟下行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對市民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基金在2020年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展扶貧工作。 現時基金各項目所涉及的總承擔額超過190億元(截至2020年12月),較2019年的總承擔額116億元(截至2019年12月)增加64%。
公屋搬遷津貼: 調查:93%拒重建遷置安排 大坑西居民促先借公屋安置
地政總署會先進行初步資格審核,包括到申請者住所進行家訪及檢視有關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明文件、住址證明、居住年期證明等)。 住戶通過初步資格審核後,地政總署會把「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轉介至房屋署;而「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則會轉介至房協。 公屋搬遷津貼 扶貧委員會亦於年內通過延續推行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項目及七項由社會福利署負責的援助項目,當中包括四項與照顧者有關的項目,讓政府在照顧者政策研究完成前,更全面地探討照顧者的需要。 公屋搬遷津貼2025 另外,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亦獲增撥款項5億7,546萬元,讓有關項目可持續推行至2022年2月。
「住宅物業」包括任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住宅樓宇、未落成的住宅樓宇、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小型屋宇批地。 由於一人非長者申請行計分制,要儲夠分數排隊等上公屋,一要等起碼3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上樓。 如果想更快輪候到公屋,可轉隊排家庭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會減至5.8年。 而且原來一人申請時所累積的輪候時間,有一半可轉過家庭申請中,以一年半為上限。
公屋搬遷津貼: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委會為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寮屋住戶提供「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寮屋住戶入住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單位。 房協則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寮屋住戶可毋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獲安置到由房協發展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除了上述三個大型項目,扶貧委員會在2020年亦通過推出其他新援助項目,包括資助翻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物業策誠軒作暫租住屋過渡性房屋計劃及向本地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發放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項目。 前者為香港房屋協會推行資助計劃,翻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物業策誠軒,作過渡性房屋用途。 第一批單位的翻新工程已於2020年8月完成,住戶亦已於8月起陸續入夥。
- 房屋局回應事件時重申,房委會處理公屋申請有嚴謹制度,以確保所有輪候人士得到公平處理,若不按制度,貿然使用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居民,將對所有輪候公屋的人士造成不公。
- 如合資格住戶選擇購買專用安置屋邨的出售單位並申領經折算的核準特惠津貼,有關款項將於相關買賣落實後發放。
- 考慮到安置安排涉及公共房屋資源,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而獲安置的住戶,他們由入住房委會或房協的租住單位 (包括在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經「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入住的過渡單位) 起租日起,受適用的「富戶政策」約束。
- 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倘若其業務運作無違反地契條款,即使運作不足 2 年或不接受政府發放的特惠津貼,仍可以在現行政策下就土地被收回而造成的損失,根據有關條例向當局提出法定補償申索,作為替代選項。
- 政府建議公屋輪候現金津貼金額,參考綜緩租津最高金額減半,即60歲以上合資格1人長者每月可獲1,250元,2人家庭每月2,200元,3人家庭每月2,650元,4人家庭每月3,000元,5人家庭每月3,300元,6人或以上家庭3,850元。
- 如果一個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持牌或已登記寮屋/合法住宅物業中已有不同的核心住戶(核心住戶必須在經濟及社會上獨立),而這些核心住戶欲與同住的家人/其他合法分租戶/其他佔用人分開申請安置 (俗稱「分戶」),可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
我們設有租金援助(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 公屋搬遷津貼2025 (註一) 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 (註二)。 公屋搬遷津貼 當受影響住戶到房協辦理安置申請的手續時,會獲安排填寫一份「專用安置屋邨選擇意向書」。 這份意向書的目的,是讓住戶就專用安置屋邨的選擇向房協表示意向,以便房協日後聯絡有關住戶作出跟進。 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房協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房委會/房協會按既定政策處理,包括在取得申請人的同意後,按適用機制將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的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社署)作家庭情況評估,以考慮可否豁免因曾受惠於資助自置居所計劃而不可再次申請資助房屋的規定。 符合現行申請公屋和中轉房屋清拆資格準則的受影響住戶,可提前在清空日期前最多12個月獲編配公屋,其餘住戶會獲安置入住屯門寶田中轉房屋。 基金第二輪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將於明日展開,日前我在記者會已公佈有關的申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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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提供「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合法租戶入住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單位。 有關資格準則包括合法租戶須於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並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或之前已居於有關物業、須通過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規定。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則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合法租戶可毋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獲安置到由房協發展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合法租戶須於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並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有關物業居住滿最少 7 年,並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相關規定。
公屋搬遷津貼: 輪候公屋津貼 約1萬戶已獲發
不過,這些住戶必須仍然要符合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下與其他居住在已登記寮屋/持牌構築物住戶相同的資格準則,並須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讓後者信納其被着令遷出並不是基於他們可控制的情況及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收取其他方式的補償/安置。 計劃接受申請的期限已延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容許住戶有更多時間瞭解登記計劃和進行登記。 居於非住用寮屋的人士如能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即政府公佈加強特惠補償及安置資格當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該構築物,便可符合計劃的登記資格。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然而該些住戶仍須透過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公屋搬遷津貼 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有關的非住用寮屋,來符合登記訂明的要求。 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簡介」。
公屋搬遷津貼: 申請公屋加快上樓祕技1:一人非長者申請轉家庭申請
他指上屆政府於施政報告提到大坑西邨重建項目,惟只是讓市建局做規劃而非重建,質疑政府在該項目有多少的協助。 此外,歐陽潔珍表示將會考慮為被DQ回遷資格的居民,向法庭呈請司法覆核。 譚國僑補充,已經有居民申請法律援助,並收到紙條表示收到申請表,換言之現正探討在司法程序檢討平民屋宇的做法。 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受助人,如在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須在有合適單位(註三)時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公屋搬遷津貼2025 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居於舊大廈類別(寬敞戶除外)的租援計劃受助人,可獲豁免在連續四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公屋搬遷津貼: 平民屋宇:「一屋換公屋」要求如同「插隊」 違公平原則
地政總署會根據發展清拆計劃的時間表及實際情況,適時聯絡住戶進行資格審核。 政府鼓勵受影響住戶盡快接受地政總署的資格審核,以開展安置及特惠補償的處理。 清拆前登記一般會在發展項目的規劃土地用途、發展範圍和推行計劃確定後盡快進行,目的是蒐集發展範圍內目前的佔用情況和現有構築物的狀況資料。
公屋搬遷津貼: 加快收地 寮屋戶免審查上樓 特惠津貼增至最高120萬
對於「一屋換公屋」的提出,平民屋宇重申,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公平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才符合大眾利益。 平民屋宇一直與政府保持溝通,明白為確保對現時公屋輪候冊上的人士公平,不適宜動用公共房屋資源安置有關居民,因為有關安排如同「插隊」,有違公平原則。 平民屋宇相信,今次大坑西新邨重建項目的租戶支援及回遷安排計劃已經平衡社會、社區、有意置業人士及居民需要。 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的構築物/寮屋住戶,不論住戶是否符合安置資格,均可以獲發住戶搬遷津貼,金額視乎住戶人數而定。 換言之,即使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正在或曾享有任何形式的資助置業計劃或相關福利、相關構築物屬於違法搭建(即非持牌或已登記牌構築物)的住戶遷出時亦可領取搬遷津貼。 合資格人士如領取覈准特惠津貼,便不符合資格就所涉構築物領取任何其他特惠津貼 (特惠搬遷津貼除外) 及安置安排 (購買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住戶除外,這些住戶可申請經折算的核準特惠津貼,金額是原本可獲發津貼額的六分之五)。
公屋搬遷津貼: 安置安排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則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另外,平民屋宇表示,社會福利署就因重建計劃而向大坑西新邨租戶建議發放的各項津貼(包括租金津貼、一次性津貼、特惠搬遷津貼等),對現居邨內領取綜援及長者生活津貼人士的影響作出了酌情處理,解除了受影響租戶的顧慮。 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主席歐陽潔珍表示,上星期已向居民信箱派發「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居民遷置回箋」,收集居民意見集體回覆平民屋宇。 信中有兩項選擇,分別促請政府「一屋換公屋」需求,無需發放過渡期居居所租金津貼,或要求業主承擔及安排住戶重建後,遷置入住永久及過度居所責任,清楚交代回遷單位的詳情及條件。 消息又稱,如租戶未能在私人市場覓得單位,後備方案包括協助租戶租酒店房,及申請入住過渡房屋。 至於對租戶的資產要求,消息表示,平民屋宇傾向從寬處理,舉例稱如長者僅出租另一物業、靠相關租金養老,或符合回遷資格。
公屋搬遷津貼: 長者寬敞戶免租計劃擴至更多住戶
平民屋宇早前表示,如項目獲城規會批准,居民明年起可遷離,最快可於2027年回遷。 以3人家庭為例,假設搬出至回遷需時5年,租戶在重建期間,每月可獲約1.16萬元特惠租金津貼。 消息人士稱,按照鄰近地區私人市場租金水平,相信有關津貼再加上住戶現時付出的租金,足以讓租戶租住非唐樓私人單位。 消息表示,合資格租戶如按人數劃分,1人家庭可獲約54萬元特惠租金津貼,2人家庭獲60萬元,3人家庭獲70萬元,4人及5人家庭分別獲約81萬元及近100萬元,初步預料分兩次發放;搬遷津貼則分別在遷出及回遷時發放,每筆約2萬元。 根據現行政策,可獲考慮發放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必須沒有違契或違反有關短期租約條件的情況。 不過,作為彈性安排,即使部分用地上有「不合資格構築物」(即並非已登記/持牌構築物或由相關土地文書所準許業務經營的構築物),就發放特惠津貼而言,他們不會因用地上存有該等不合資格構築物,而失去領取適用於戶外/露天部分的特惠津貼的資格。
房屋署去年推出試驗計劃,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公屋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從而鼓勵他們把面積較大的公屋單位交還房委會。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把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計劃恆常化,並擴至更多年屆70歲或以上長者住戶。 委員會也通過石籬中轉房屋的遷置等安排,以期將中轉屋清拆作公營房屋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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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等「不合資格構築物」於發展清拆進行前已由業務經營者自行拆卸,釋出的面積亦將獲考慮計入有關業務經營者可獲發特惠津貼的戶外/露天部分。 而在信納業務經營者是否已自行拆卸「不合資格構築物」的程度時,地政總署會按實際情況考慮。 不符合特惠補償或安置資格的住戶的情況包括: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所居住的構築物屬於違法搭建(即沒有寮屋登記或土地文書紀錄)、或住戶是現有公屋租戶等。 覈准特惠津貼的計算機制已在 2018 年 5 月及 2022 年 5 月優化,詳情請參閱地政總署編製的「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3)(A) 部分。 關於受影響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的資格準則可參閱地政總署編製的「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2)部分。 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倘若其業務運作無違反地契條款,即使運作不足 2 年或不接受政府發放的特惠津貼,仍可以在現行政策下就土地被收回而造成的損失,根據有關條例向當局提出法定補償申索,作為替代選項。
公屋搬遷津貼: 平民屋宇申重建 消息:不借公屋 10億津貼大坑西居民租屋
把地區選擇擴大至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和離島,可給予申請者更妥善的家庭支援。 除寬敞戶外,計劃涵蓋範圍擴展至居住在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和無獨立設備的「改建一人單位」。 申請人也會獲得範圍更闊的調遷區域選擇,並可獲最多三次編配機會,取代試驗計劃期間只容許在同一個區議會分區內的選擇。 公屋搬遷津貼2025 但房委會規定,新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只可選3個非市區的地區,只有合資格的長者申請及「天倫樂」申請,可選的區域不受限制,可選擇市區。 公屋搬遷津貼 此外,2013年9月30日或之前登記的申請者,現時亦可將所選地區改為市區。 但計畫亦有缺點,成功獲特快編配公屋的住戶,3年內不可要求調遷,亦不可申請綠置居,只能用白表資格買居屋。
公屋搬遷津貼: 房屋及社會服務
當局又提出調高「住戶搬遷津貼」,視乎住戶人數,由現時5365至20,251元,增至9410至28,840元,並放寬至非登記構築物的住戶亦可申請。 至於棕地業務經營者,當局建議放寬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由現時要連續經營10年或以上,放寬至經營7年或以上。 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主席歐陽潔珍表示,該邨居民早年不能申請公屋,即使近年可申請,亦是「高不成低不就」,超出公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但亦不能負擔居屋及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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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輪「N無津貼」的背景,是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中提出透過現金津貼,為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包括輪候公屋人士提供支援。 由於有關的研究工作需時,行政長官邀請基金把原本在紓困措施中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次過生活津貼(即2020年項目),於2020至21年度先後發放兩次,讓政府可以在 2020年年底前完成推出恆常現金津貼計劃的研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日前在立法會表示,為非居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三年及並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家庭提供現金津貼的試行計劃正制訂執行細節和詳情,目標是於2021年年中起接受申請,並於7月開始派發現金津貼。 因應該試行計劃,勞工及福利局的在職家庭津貼津計劃亦會為其他非公屋合資格住戶額外訂定一套較寬鬆的入息上限。
她說,居民均希望啟動重建,即使政府不借出公屋安置,平民屋宇及市建局亦要與居民溝通及爭取共識,批評現時只是單方面發放資訊。 根據現行的農作物特惠津貼評估機制,地政總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一般會在收回土地或清理前進行初步視察,以初步估計所涉及農作物的範圍和種類。 地政總署一般會於張貼法定收地告示後,以告示形式邀請受影響農戶提出申索。 在收到申索後,地政總署及漁護署會再進行實地視察,漁護署會進行農作物點算及評估。 至於農用工具和農舍等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政府也會在同一時間張貼拆除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通知書,邀請受影響人士提出申索。
相關法例訂明評定補償的基準和原則、所涉及的程序,以及賦予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的權力。 為鼓勵住戶調遷,房委會發放2,750元(1人家庭)至9,023元(6人或以上的家庭)的搬遷津貼,予接受細單位的住戶,並在資源許可下,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公屋搬遷津貼2025 扶貧委員會亦已通過三個醫療援助項目2021至22年度指標性預算,總預算額為18億1,860萬元,亦較2020至21年度上升57%。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並由房屋署負責推行。 坊間有不少意見批評公屋的輪候時間長,的確5.7年並不是一段短的時間,每個家庭都非常想盡快上樓有一個安樂窩。 其實在公屋申請中,有不少計劃能加快上樓,合資格的市民若懂得申請,有望能更快上樓。 寮屋住戶搬遷津貼的計算基準參考基本裝修費用,搬遷費用、固網電話搬遷費用,以及裝修期所需的一個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