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纔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瞭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想賺些外快,但又怕被上司知道,孫指可以先探上司口風,以瞭解公司文化及有沒有「前人」例子。 暑假將至,不少大學生與中學生都會找兼職或暑期工賺點工作經驗及外快,但以Part Time形式工作能否獲勞工法例保障呢?

如你需要轉職,不論是因個人意願抑或因其他理由而須終止與現職僱主的僱傭合約,包括因公司結業或裁員,在轉投新工作前,身為僱員的你需要注意下列事項。 結果亦顯示這可能與工作滿意度有關,當員工愈不滿意自己的工作,就愈傾向扮病逃避工作。 不過,部分人就會「善用」病假換假期,有外國公司曾訪問1,000名員工,發現有3分1員工曾扮病請病假,主要原因是想休息和放鬆,其次是想與家人共度時間,最後是做跑腿及處理個人事務。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書面合約更有保障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1.由於閣下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以上,在無試用期或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的情況下,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需要不少於一個月通知。 若還在試用期內,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則是不少於7天通知。 【案例】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在公司工作快3年了,由於最近對待遇不太滿意,所以找了新工作,準備5月22日去新公司。

這樣的扣減已經與原本的合約條款不相同,僱主必須得到你的同意纔可以更改條款,若果你不同意,絕對有權說不。 若果僱主執意單方面去改動條款,你更有權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當然最好就是先溝通清楚,最後一步才透過法庭去解決。 常見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知識分享8,第71-80例:7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由誰先提出?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同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一樣,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稅。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一般情況而言,如果終止僱傭合約的要求是由你提出,你須根據終止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僱主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如員工在受僱期間,不幸因工遇到意外而受傷,甚至死亡,又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附件二所列的職業病,僱主就要自行按《僱員補償條例》中列明的方法賠償給涉事的員工。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試用期內辭職的通知期

因為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向你支付工資,若果未能依時支付,就屬違法。 如果你被拖糧滿一個月,你可以當自己的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當自己被解僱),並向僱主追討解僱賠償。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此外,當你服務滿1年時,本可享有放年假的權利,但有時會因業務上的需要而延遲放年假。

  • 事實上,大部份公司也會於合約上列明指定的辭職通知期,若不清楚有關內容,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 此外,你應查明自己是否合資格領取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例如年終酬金、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
  • 由於還有2天調休和2天年休假,於是該員工在離職前提出一併休假。
  • 在你日後離職時,本可放取年假後才離職,但如果你的僱主要求你放棄離職前享用年假,除了把累積而未享用的假期折現給你外,另發放款項以補償你放棄享用年假的權利,則在此情況下所發放的補償金,性質與假期薪金相同,僱主及你都應申報。
  • 曾經有一名員工在受僱期間因工作意外受傷,經勞工處相關部門職員調查後,發現該僱主沒有替員工購買保險,因而對公司負責人作出檢控,最後這名僱主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判即時入獄6個月。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僱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僱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 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僱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昨天網名「小蝦米」的夥伴問了一個問題:老師,我2016年3月入職現公司。 當時公司與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還有一份《協議》,內容大概是: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需要支付公司一個月的待通知金。 編輯點評:在處理勞動關係實務中,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在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時,會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這說明勞動者對代通知金的適用情形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兼職離職7個工作天通知期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就可以,不需要單位批准或同意,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及時的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是要承擔法律後果滴。 在2012/13課稅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稅。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稅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在你離職前,你的僱主須向稅務局提交通知書(I.R.表格第56F號),申報你的離職以及你於該課稅年度在該公司取得的收入。 你的僱主應向你提供通知書的副本,以便你填寫報稅表。 同時,你須注意離職時所收取的款項,例如代通知金、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如適用),是否正確計算及填報於通知書上。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終止僱傭合約

假若你不用提早離職,工作至通知期的最後一天,僱主就要補回你的年假薪金;但若果你有意提早走,一方面你需要賠償代通知金給僱主,另一方面僱主要向你補回年假薪金,兩個數目其實互相抵銷,這樣就成了「年假可取代通知期」的錯覺。 理解到離職通知期的計算,若你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或其他理由一定要提早離職,就可以用錢去解決問題,以代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當你要計算代通知金時,你需要知道兩組數字:你想取代的通知期是幾多日或者幾多個月?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而公司沒有離職通知的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一個月通知。 阿芯在3月15日遞信辭職,由於是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她無須給予公司任何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基本上即日交完辭職信就可以,第二天無須上班。 兼職的薪金相對地浮動,究竟做兼職需要交稅嗎?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兼職、散工都有份!購買勞工保險必知5件事 僱主違勞工法後果可判監

雖然兼職的工作性質與全職不同,但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文,以「兼職都要一個月通知?公司是不是騙我?」為題,向網民詢問公司要求兼職,即使辭職都要一個月通知。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他指「穩陣」起見,打工仔都應選擇一些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工作,減低利益衝突。 ,「若果打工仔純粹是分享個人生活、興趣或是對某話題的想法,是沒有問題的。但假如他通過這些途徑生產收入的話,便有問題。」他舉例指,有顧問在Facebook上售賣他的專業知識,令自己有兼職生意,這便可能有問題。 若僱員向公司口頭或書面通知終止僱傭合約,而新僱主願意代支付代通知金,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由通知僱主當天起計算,意思指僱員最快可以即日離職。 辭職亦是另一門學問,建議打工一族應認清公司制定的合約,並瞭解清楚有關的離職通知期,以免阻礙新工作的入職。 連續性合約的立法原意,是要為那些獲穩定僱傭關係聘用的僱員給予適度保障;如僱員在任職甚至是離職後發現公司並沒就相應條例給予適當待遇及福利,他們是有權向僱主作出追討的。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自動離職」會有怎樣的後果呢?與「辭職」有什麼不同嗎?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因此,你的僱主無須申報在IR56B、56F或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在BIR60表格內。 僱主應申報所有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於「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IR56F表格)或「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表格)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 僱員亦須將有關收入申報於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稅。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勞工法例】滿足4.18條件 兼職同享長工福利 但有無良僱主…

並且提前一個月通知口頭向部門領導提出離職申請,但部門領導和員工本人一直沒有簽字確認。 由於還有2天調休和2天年休假,於是該員工在離職前提出一併休假。 勞動者提出又分為用人單位有過失行為和用人單位無過失行為;用人單位提出也分為勞動者有過失行為和勞動者無過失行為。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三分鐘學法」第29課 勞動者提出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 公司要求我支付未提前30日提出辭職的待通知金,我該怎麼辦?

勞工處亦會派職員巡查工作場所,務求確保僱主有嚴格遵守投購勞保後的有關條例。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過往,勞工處的職員在巡查一個棚架工程時,就發現一單懷疑使用虛假保單的個案。 勞工處其後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最後拘捕了一名男子並落案起訴使用虛假文件,結果該負責人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香港所有僱主都要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以下簡稱勞保),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其他法律責任;但凡從事任何工作的員工,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工作時數的長短都應該受到保障。 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因此,若果員工的病假屬有薪病假,而公司又質疑員工有意欺騙公司的有薪病假,便可以誠信問題要求員工作解釋,或向其展開調查,如果屬實,有機會被即時解僱,嚴重更可能需負上欺詐罪等刑事責任。 2019年,就有一名女護士找人代看醫生及取病假紙,以請連續病假,卻遭人揭發身處泰國,結果因串謀訛騙罪而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並需向醫管局賠償逾2510元,更要面對醫管局及香港護士管理局的聆訊,或會因而被吊銷護士執照。 根據香港勞工法例,雖然無列明病假期間可否出境旅遊,卻清楚列明: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欺詐、不忠實,或慣常疏忽職責,僱主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離職通知期則與以上提及的僱員情況相同。 參考《僱傭條例》,員工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工作滿 12 個月,即可享有年假,但於辭職後,年假並不可用作縮短或抵銷通知期,只可以獲得薪金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這次我們以酒店廚師阿文為例,他在2021年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公司規定的辭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即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

對打工仔與企業而言,工作當然可分全職、兼職、短期工、臨時工及散工等形式,但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所指,其實法例是沒有這些類別的分野的。 即是說,凡是按「連續性合約」規定而受僱的人士,無論是任何職位及工作時數,均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長期服務金、產假及遺散費等應有的待遇。 勞工法例兼職辭職2025 2017勞動法最新規定:這些情況下,員工本人自動離職也能討要補償! 1、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拖欠社保、強迫勞動等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辭職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萬一對方把剩餘工資給扣了,我們又該怎麼辦,畢竟都是自己的辛苦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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