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表示明白,「可是不可以被接受」,對方無禮質問「所以你要怎樣?」。 醫管局會為較高風險確診病人,包括長者、5歲或以下小童、懷孕28周或以上孕婦,以及免疫力受抑制病人,每日獲預留1,000個診症名額。 1月30日後,新冠治療會由集中於7間指定診所改為所有70多間普通科診所都均提供治療,醫生評估後有需要會處方新冠口服藥。 頭暈身難以避免,為自己及員工選購一份適合的團體醫療保險,擁有醫療保障可令大家工作更安心,亦可增加工作士氣。 病假返工 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病假返工 天有薪病假;受僱滿 12 個月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則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 因為你中間嗰日病假斷開咗(返咗工,攞咗全薪),但建議你可以與僱主協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不過前提是,勞工請病假時也必須符合公司的請假規定,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 本月30日起,若員工自我檢測後發現確診,孫玉菡指,政府強烈建議院舍員工不應該上班,院舍亦不應要求員工值勤,目的是保護院舍的老人和殘疾人士,減少傳播。 他又提到,明白院舍因而需要覓人替假,當局一直有以實報實銷方式,向全港院舍發放人手支援的特別津貼,應能涵蓋相關額外人手支出。 病假返工2025 港府早前修訂僱傭條例,並於去年6月17日刊憲,倘僱員因遵守防疫規例,例如隔離令、檢疫令及被圍封強檢而缺勤,可視作病假處理。
病假返工: 【勞工法例】醫生紙都冇用? 老闆拒批有薪病假 勞工處:合法…
孫玉菡今日在疫情記者會指,隨著本月底撤銷發出隔離令安排,屆時即意味確診僱員的病假安排將無異於其他疾病。 確診僱員如有身體不適可以求醫,倘醫生認為有需要給予四天以上病假並發出醫生紙,僱主則須要按《僱傭條例》支付有薪病假。 孫玉菡今日在記者會上說,本月30日起,僱員感染新冠病毒的病假安排在《僱傭條例》下將無異於其他疾病。 受感染的僱員若有醫生證明書,需申請病假四天或以上,僱主須按《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病假。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確診僱員的有薪病假安排將與《僱傭條例》下涵蓋的疾病看齊,即僱員需要提供醫生紙證明獲取連續4天或以上的病假,會獲病假津貼支薪。
但是,換轉另一個角度,若果僱主無法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就有機會違法。 因為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提供和維持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假如有薪病假適逢法定假日,在僱員可享有該假日薪酬的情況下,僱主將不須額外支付疾病津貼。 假設僱員 B 需要請 4 天病假(星期日至三),但由於星期日為有薪休息日,僱員 B 只能向僱主申請 3 天病假(星期一至三),即不符合《僱傭條例》連續 4 天的要求。 因此,僱員 B 只可享有星期日的全薪,另外 3 天則為無薪病假。
病假返工: 工傷可否請病假?會唔會扣人工?
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已累積足夠病假日的僱員,醫生紙證明獲取四天或以上的病假,即可獲公司支付每日平均薪金五分之四的有薪病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 病假返工 話雖如此,若果打工仔遇到以上兩種情況,未能準時或如期上班,又有沒有糧出呢? 政府就這類情況在二月初發出特別指引,提及如果你需要強制檢測,你要主動向衛生署索取醫學證明書;而如果你需要強制檢疫,當檢疫期結束,市民都會收到一張檢疫令,註明你的檢疫日期和有否染病,你亦可以同時申請醫學證明書。
勞工處將於明日將指引,連同衞生署印製的預防非典型肺炎工作場作健康指引,寄予各僱主機構、工會、人力資源經理會和九個行業性三方小組。 雖然《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都已載列了僱主和僱員的權利和責任,但由於此病症並不尋常,令僱主和僱員少不免會有疑問,我們因此發出此指引,讓大家容易跟從。 該名母親更理直氣壯稱,「我叫她痊癒纔去做工,因為不要傳染給小朋友」,加上有詢問醫生意見,覺得1天未必能完全康復,故要請2天假。
病假返工: 放假期間返工 工傷保險賠唔賠?
注意:特首在2月初的記者會上表明會盡快進行修例工作,隨後在2月25日的憲報,已刊登《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接下來就會交由立法會進行審議,才能正式通過條例。 相信在條例未通過之前,與僱傭有關的防疫法例未必會有太大變動,如有更改,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更新相關法例條文。 該僱主於Facebook「Ricebowl鐵飯網-解決您的求職難題」專頁發帖,表示想提醒年輕人MC(Medical Certificate,病假紙)是不能自己更改。 事緣其公司有位仍在試用期的女員工,居然自行修改病假紙多放1天病假。 病假返工 因為病假紙有明顯修改痕跡,便詢問對方發生什麼事,不料回覆者竟是對方母親。
- 資料不足,回應如下:
- 確診僱員如有身體不適可以求醫,倘醫生認為有需要給予四天以上病假並發出醫生紙,僱主則須要按《僱傭條例》支付有薪病假。
- 僱主應接納僱員提供的證明文件,例如隔離令、網上申報系統截圖、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照片或短片,以給予病假及疾病津貼。
-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 相信在條例未通過之前,與僱傭有關的防疫法例未必會有太大變動,如有更改,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更新相關法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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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港府今(19日)公佈,由本月30日起,撤銷對新冠確診者發出隔離令的安排,無症狀感染者可外出上班,惟建議檢測陽性學生不應上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屆時確診僱員的有薪病假安排將與《僱傭條例》下涵蓋的疾病看齊,即僱員需要提供醫生紙證明獲取四天或以上的病假,會獲病假津貼支薪。 勞資雙方可自行協商,倘是僱主要求確診僱員不上班,則需按《僱傭條例》計算病假津貼。 資料不足,回應如下:
病假返工: 醫生證明書(醫生紙)的種類
簡單來說,無論是事前或是事後補請病假,一旦勞工符合請假條件,原則上僱主都不得拒絕給假。 當勞工因為工作情況導致發生職業災害,而在醫療中不能工作的情況,其休養期間即給予公傷病假。 病假返工 此外,要留意的是,公傷病假是沒有明文訂定期限的,也就是隻要勞工能檢具醫療證明,就可以繼續提出公傷病假的申請,惟職災傷病給付則是以2年為限。 顧名思義,就是一般大家簡稱的「病假」,當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即可向僱主提出申請,並且僱主是不得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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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僱主應接納僱員提供的證明文件,例如隔離令、網上申報系統截圖、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照片或短片,以給予病假及疾病津貼。 不過,假如確診員工未能符合所有領取疾病津貼之條件,像是有薪病假日數不足,政府呼籲僱主酌情處理,考慮適量給予員工有薪病假。
病假返工: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雖然有人會濫用病假,但如果公司本身提供有薪假期,建議公司管理層應視之為福利,切忌先入為主,假設下屬扮病請假;亦不宜因此一下子將病假制度收緊太多,否則可能令下屬反感,破壞雙方關係,甚至引發辭職潮。 而《僱傭條例》清楚列明,僱主不可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僱主會被罰款10萬元。 若僱主待僱員放完病假,再將其解僱,更有機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扣日薪不犯法,不過要是老闆要求你因請病假而賠償營運損失,又或需要你自掏荷包聘請替工,則便是觸犯法例。 勞工處亦鼓勵僱主體恤患病員工放病假的需要,以合理地作出工作調配。
病假返工: 撤隔離令|確診者毋須呈報 打工仔請病假需醫生紙 內附診所名單
只要僱員因身體不適需要請假並能出示醫生紙,僱主就必須批准,但不必支付僱員薪金。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如僱員符合上述條件,僱主必須讓僱員放有薪病假,並將領取 疾病津貼日數,從僱員所累積的有薪病假總日數中扣除。 僱主不支付 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病假返工: 勞工保險索償流程
一般確診病人可透過「預約普通科門診」程式及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進行預約;較高風險確診病人則可透過「新冠關愛預約(普通科門診)」程式預約,亦可在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按病人輸入資料為確診長者預約長者籌。
病假返工: Q5 確診僱員申領病假,是否需要「醫生紙」?
任何人士如曾支付因工遭遇意外而死亡的僱員的殯殮費和醫護費,有權向死亡僱員的僱主申索發還有關的費用,但可獲付還費用的數額以94,690元 (3)為限。 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也就是給予半薪,至於超過30日門檻後,則無薪;若是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則由僱主補足之。 流感可同時出現多種病徵,例如流鼻水、頭痛、發燒、全身乏力等,全部均會令患者沒有精神及體力工作,影響工作效率,而且具傳染性,可令同事集體生病,所有此理由被接近6成的僱主接受。 偏頭痛雖無表面病徵,疼痛威力卻會為患者帶來很大痛苦,嚴重更會無法工作,拖慢工作進度,甚至造成工作頻出錯。 然而,普遍僱主認為喫止痛藥就能紓緩問題,因此只有約3成6人接受此請假理由。
病假返工: 病假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雖然不是所有老闆與公司都會跟員工「計到盡」,但如要做個精明的打工仔,最好還是瞭解多一點相關細節。 不想跌入「病假陷阱」,建議各位打工仔入職前看清楚合約的內容有沒有列明申請病假的詳情,《僱傭條例》亦列明訂明僱主不可以單方面不合理地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藉以令僱員喪失或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正在或將會享有的權利或保障。 另外,由於每個事例所含的細節都有不同,所以如打工仔遇有疑惑,建議應向勞工處查詢,並交由處方作出判斷。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病假返工: 病假與法定假期重疊
2019年,就有一名女護士找人代看醫生及取病假紙,以請連續病假,卻遭人揭發身處泰國,結果因串謀訛騙罪而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並需向醫管局賠償逾2510元,更要面對醫管局及香港護士管理局的聆訊,或會因而被吊銷護士執照。 僱主為僱員購買勞保時,應準確提供僱員的工種、工作地點、職責,若申報時有失實資料,會影響索賠數額,僱主有責任支付有關的僱員補償。 僱主切勿因投保金額大而購買不足勞保,按照《僱員補償條例》,如僱主購買不足的勞保,僱主亦有責任支付有關的僱員補償。 僱主為僱員購買勞保時,應準確提供僱員的工種、工作地點、職責,若申報時有失實資料,會影響索賠數額,僱主有責任支付有關的僱員補償。. 雖然《僱傭條例》只規定連續 4 天或以上的病假纔可能計算成有薪病假,但大部份公司都會給予更好的條件以吸引人才或減低員工流失率。 亦有不少打工仔反映,僱主會要求僱員以年假去代替缺勤的日子,而當《僱傭條例》正式修訂後,僱主就不可以再用此藉口了。
最近的疫情愈演愈烈,相信呈報個案數字會不斷上升,但無論如何,若懷疑自己是因工染病,就可先呈報,再交由專責部門去判斷。 政府在2月24日起正式實施「疫苗通行證」計劃,進入指定場所的市民、在該處值班的員工,在進入前也要就先出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若果僱員無法出示,這已構成合法解僱。 病假返工 在2月25日公佈的《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中,就再交代更多細節,例如可豁免接種疫苗的情況,包括:持有豁免接種的醫學證明書、正在懷孕、餵哺母乳、曾確診感染新冠病毒等等,若果不合乎豁免條件,打工仔不接種疫苗就有機會被解僱。 「疫苗通行證」計劃涵蓋了多類場所,相信會影響大部分的打工仔,特別是無法在家工作的行業,看來打工仔也要盡快就是否接種疫苗有個定案。
病假返工: Q3 確診人士如有不適,可於哪些診所求診?
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方面,孫玉菡表示,目前院舍員工須每48小時接受核酸檢測、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此安排將繼續,以保護長者。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瞭解清楚。 簡單點來說,1 至 3 天的病假,不論有沒有醫生紙,僱主都可以不計算病假日子的薪酬,病假會變成俗稱的「No Pay Leave」,即是沒薪假期,這是完全合法的。 不過,部分人就會「善用」病假換假期,有外國公司曾訪問1,000名員工,發現有3分1員工曾扮病請病假,主要原因是想休息和放鬆,其次是想與家人共度時間,最後是做跑腿及處理個人事務。
病假返工: 勞工處發出指引予僱主僱員
女同事行為惹來樓主質疑,指她2次請病假的日子都是週一,而且剛好需要與其他同事交接工作,質疑對方想逃避,不禁問道「究竟仲信唔信佢係真經痛定扮嘢?經痛同M痛係咪唔同?定真係會咁啱星期一發作呢?」。 如僱主在投購僱員補償保險方面遇到困難,可申請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有關計劃的詳情及申請資格,請瀏覽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的網頁。 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120 天有薪病假。 另外,僱主不得要求員工因未能上班而要賠償營運上的損失,也不得要求員工出資去聘請替工,這些都是違法的。 作嘔與肚屙有異曲同工之妙,不但使人無法專注工作,一旦勉強工作,隨時可能吐出來,污染整個Office,自己尷尬之餘又影響其他同事工作,故以7成3僱主接受的結果登上榜首。 「細菌」聽起來可大可小,加上細菌感染的範圍很闊,不僅是傷口會細菌感染,雙眼可以細菌感染,喉嚨痛亦可統稱為細菌感染,可說是「好使好用」的「萬能Key」藉口,所以有約5成3僱主接受以此作為請假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