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你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為方便因額滿關係未能按你意願安排婚禮而須另作安排,你可於資料表上提供多於一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的選擇,你亦可提供你的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你仍然可透過網上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你可選擇預約的日期,為你上網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 請留意,如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 申請人須在親身遞交申請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 首先,兩地政府可以加強立法協作,協同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縮小法律差異,為跨境戀人提供更加統一的法律保障。
- 此外,識別中港通婚家庭在生活中所面臨的具體困難,並提供有針對性的幫助,例如,在子女教育、就業、醫療等方面給予相應政策支持,將有助於減輕跨境家庭的壓力。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應平均分配,除非有特殊情況。
- 因此,你所選擇的婚禮舉行日期,須介乎發出通知書的15日後,及該通知書簽發後3個月有效期內。
過去中港兩地生活水平及人民質素有明顯分別,香港男性在內地擇偶存在優勢,香港女性卻大多抗拒與內地男性結婚。 但近年中國經濟急速發展,拉近兩地的差距,香港男性的優勢日漸減退時,內地女性的擇偶心態亦有所改變,「嫁來香港」不一定是好事。 與此同時,內地男性的條件亦大大提升,能吸引香港女性與他們發展。 政府統計處在本年1月發表了最新的「香港的結婚及離婚趨勢」(1) ,當中未婚男女的比例、離婚與再婚率,與過去的數字相差不大。
中港婚姻手續: 中港夫婦共同債務制度方面
若這些跨境家庭的夫妻希望為其婚姻關係劃上句號,何地更為合適? 在最近法例被修訂至容許兩地相互承認和強制執行離婚判令及判決前,這問題一直深深困擾著這些跨境家庭。 本港統計數據顯示,1991年配偶為內地人士的婚姻僅佔全港婚姻的1.6%;2006年升至近43%,最近則回落至接近3分之1。 如擬結婚的其中一方爲離婚人士,該方必須於發出通知書時一併出示離婚證書或其核證副本,否則通知書將不獲受理。 如你曾在香港登記結婚,你將不會獲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中港婚姻手續 而你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你過往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可供預約的日期爲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除非結婚雙方均居於香港以外地區,否則其中一方或雙方必須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 香港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時,主要考慮的是子女的最佳利益。 而在中國內地,子女撫養權的判定主要考慮的是父母離婚後哪一方有能力給予子女更好的生活環境。 在財產分配方面,香港遵循的是平衡原則,即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各自貢獻的比例進行分配。 中國內地則實行的是共同財產制,即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配。
中港婚姻手續: C. 中國舊式婚姻與新式婚姻
申請人須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及領證登記處。 當到達領證登記處時,申請人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記項的核證副本。 如上例所示,可予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你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保密性高:香港婚姻註冊具有較高的保密性,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無法查詢婚史。 此外,香港允許不同國籍的人在香港註冊婚姻,無需擁有香港身份。 中港婚姻手續 超過10年經驗不間斷工作,經驗豐富,有一整套快速有效的業務操作手段及措施,有深厚的專業辦理積澱,效果有口皆碑。
中港婚姻手續: 離婚的原因及徵兆有那些?何時是離婚合適時機?
於收到有關費用後,該證明書將會郵寄至你在申請書內列明的郵寄地址。 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有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一封結婚紀錄函件,註明你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雙方進行的結婚儀式必須公開,意即任何沒有獲邀的人士均能觀看。 此外, 《婚姻條例》 第21(3A)條 訂明,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可於香港任何地方舉行,但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的禮拜場所除外。 如預備結婚證書時出現文書錯誤,婚姻監禮人須按「指南」附件E的式樣,在該證書的正本及副本上畫上橫跨整頁的兩條對角綫及註明”註銷”字樣,並簽署確認及註明註銷的日期。
結婚是人生大事,為慶祝這特別的日子,你們或許需要詳細的計劃和籌備。 本文介紹政府為準新人和新婚夫婦提供的資訊和服務,包括婚前服務、婚姻登記和蜜月旅遊建議。 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你應確保你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遞交的資料有誤,你可於赴約當日,在遞交通知書時更正。 經考慮後,如登記官信納你的要求與設立香港結婚紀錄的目的相符,你會收到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的通知。
中港婚姻手續: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有關人士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離婚率不斷攀升,顯示出離婚並非單純的感情問題,而是涉及多重複雜的問題,需要透過法律手段解決。 因此,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和獲得公平的離婚協議,許多人會尋求離婚律師的協助。 本文將為您詳細分析,介紹他們在離婚程序中扮演著的角色、職責、收費與價錢。
中港婚姻手續: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0
但是,如若夫婦雙方決定於香港離婚,則仍可以按香港的離婚法例在港辦理手續。 中港婚姻手續 中港婚姻手續 中港跨境婚姻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是香港人在中國內地與伴侶結婚,第二是香港人在香港境內與伴侶結婚。 香港人如要在中國內地登記結婚,須先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以證明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記錄。 因過去申請人主要是男性,所以又稱為「寡佬證」,但其實女性也可以申請。 然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人,最終不一定會結婚,所以只能作為中港婚姻的一個粗略指標。 按法例規定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同意書(表格MR4)。
中港婚姻手續: 結婚事宜
在內地,此《安排》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司法解釋進行實施;在香港,則通過立法進行實施。 雙方在完成相關內部程序後,將公佈《安排》的生效日期。 與中國內地的離婚手續不同的是,內地的離婚手續沒有婚期限制,「今天結婚,明天手續」亦有機會發生。 香港這樣規定其實是基於對婚姻的尊重及抱嚴肅態度,不希望二人隨便下離婚的決定。 在於香港人以及中國大陸人的離婚手續上是會比一般港人離婚較為繁複,基於離婚前夫婦當中一方可能會回到原居住地,無法順利聯絡對方,故處理協議上需要較長的時間。
中港婚姻手續: 結婚紀錄
如當事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離婚,須提供文件以證明當事人或其前配偶在辦理離婚時通常居於發出離婚判令的國家。 否則,當事人須出作聲明,確定其在辦理及獲準離婚當日的國籍及居所。 試想像以下情境:一對夫婦在香港和中國內地都擁有資產,妻子在內地居住,而丈夫因為在香港經營生意,經常要回港短期逗留。 註一如申請人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他/她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中港婚姻手續: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註銷後的證書須連同「指南」附錄的確認回條(填妥一式兩份),交回辦事處。 婚姻監禮人須重新預備一份結婚證書,並在覈對無誤後才主持有關婚禮。 婚禮日期可以更改爲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的任何一天。
中港婚姻手續: 選擇副題
而中港兩地矛盾所引起的身份標籤,讓內地人在港生活受到一定的壓力,而香港人在內地亦同樣被視為「外來人」,要融入當地生活並不容易。 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以西曆計算),不論你們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均可選擇在香港登記結婚。 當對方不同意離婚,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證據)證明婚姻已到達終點,無法回頭,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在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普通法原則,丈夫通常要供養妻子,但法律並無區分由丈夫向妻子申索,抑或由妻子向丈夫申索的重要性。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中港婚姻手續: 婚姻登記處
擬結婚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收妥經認證通知書、證明文件及訂明費用當天的翌日生效。 想了解更多關於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可參閱頁面上方選擇欄目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由於大陸有夫婦共同財產製,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無論是夫婦哪一方出資購買,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一般均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但在香港婚姻家事法中卻規定,以夫妻一方名義和一方個人金錢購買的房產,無論在結婚前還是在結婚後,均屬於夫或妻原來一方個人所有,另外一方是不能夠分有一半財產。 法官在處理具體的離婚房產分割時,通常會考慮夫妻雙方自身的社經背景以及夫妻一方對家庭做出的貢獻大小,然後進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中港婚姻手續 如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中港婚姻手續: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根據 《婚姻條例》第25條,婚姻登記官在獲出示已交予結婚雙方的結婚證書時,可更正該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但須加上簽署或簡簽以示真確,並須註明更正錯誤的日期。 婚姻監禮人可代有關結婚人士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更正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並提交證明文件以供核實正確資料之用及交回結婚證書的正本以作更正。 成功預約的人士,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系統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有關人士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首先,雙方在2017年簽署了《關於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家事判決安排》,為兩地家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外,雙方還建立了家事糾紛調解機制,鼓勵跨境家庭通過調解解決矛盾,減少訴訟成本。 香港與中國內地在婚姻家庭糾紛方面存在較大的法律和程序差異。 為了更好地解決中港婚姻家事糾紛,兩地需要進一步加強司法合作,共同建立更完善的相互認可和執行機制。 香港婚姻註冊過程包括兩個重要步驟:首先是排期文件的辦理,其次是結婚當天的活動。 排期申請階段只需一方出席,而結婚典禮則需要雙方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