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有間公司一週內每日收到十幾個追數電話,原來有職員嘅親戚向財務公司借咗錢,而佢本人仲懵然不知,結果連累埋自己嘅公司受到池魚之殃。 亦有人懷疑畀同事當諮詢人,惹來財務公司登門恐嚇,甚至喺屋企大門寫紅字追債。 最離譜嘅係,有僱主因為外傭做咗同鄉嘅諮詢人,而不斷受到電話滋擾,真係無妄之災。 注意:據政府資料,欲舉報財務公司的不當行為,可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及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辦事處投訴。
- 二○一○年至今,警方共接獲四萬多宗舉報,涉及因收債活動而被滋擾恐嚇,包括縱火、刑事毀壞、禁錮等等;而消委會今年一至七月亦接獲五十三宗涉及個人貸款的投訴,較去年同期激增逾三成。
- 另外,在今年一至七月,消委會接獲涉及個人貸款的投訴有五十三宗,較去年同期四十宗增加逾三成。
- 現在一般的保安管理公司的服務已很專業,尤其是一些大型的保安公司或為大型屋苑提供保安的公司,但就算是小型的保安公司,亦已有專業的指引去防止住客受到滋擾。
- 數月前,一名僱主黃先生(化名)就因其傭工拖還欠款,連日遭財務公司職員電話轟炸,對方要求僱主代傭工還款,稍後有人多次到黃的寓所地下按鐘,要求上門尋人,幸被住宅保安阻止。
- 不過,若財務公司聯絡諮詢人是為了追收借款人債務,或作出不斷滋擾或恐嚇的行為,便違反香港收集個人資料條例,受影響人士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
諮詢人的作用,是在借款人未有如期還款的情況下,令財務公司可聯絡諮詢人瞭解情況或查詢借款人行蹤,諮詢人在法律上或道義上均沒責任為借款人清還債務。 今年上半年,警方接獲五千一百多宗舉報,涉及因收債活動而被滋擾恐嚇,甚至縱火、禁錮等;當中亦有刑事毀壞,如潑漆及用膠水注入門鎖。 另外,在今年一至七月,消委會接獲涉及個人貸款的投訴有五十三宗,較去年同期四十宗增加逾三成。 此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向持牌法團(包括從事證券交易、期貨合約交易、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及資產管理等法團),發出有關追討債務手法的指引。
諮詢人被追數: 議員促修例加強保障
現在一般的保安管理公司的服務已很專業,尤其是一些大型的保安公司或為大型屋苑提供保安的公司,但就算是小型的保安公司,亦已有專業的指引去防止住客受到滋擾。 本人在工作上曾接觸過大型屋苑的保安人員已至極小型(獨立大廈,一梯兩夥,只有4個顧員)的保安公司,他們不約而同地都告訴過我在工作上如何應付收債滋擾的事件,都是很專業及成功的例子,亦是他們經常面對的工作。 諮詢人被追數 諮詢人被追數2025 另一類不受監管的借貸和收債行為就是在澳門賭場所發生的疊碼借貸行為,雖屬於大耳窿式借貸,亦常引至不法的收債,甚至非法禁錮,但因借貸行為基本發生在澳門,在香港法律下就更難介入。 另一方面,欠債人(或尤其是其家人) ,對這些非法收債活動沒有多少經驗和了解,會感到無限的壓力,甚至感到絕望而以死逃避問題,這是我們經常在報章看到的事情。 當事人所受的惶恐和壓力之大,是置身事外者(如社工或輔導員) 所難以體會的。
若大家向財務公司申請私人貸款,財務公司一般會對借款人的信貸報告、 工作進行審批,有機會因應情況要求借款人填寫諮詢人資料,涉及姓名、電話、職業及住址。 諮詢人被追數2025 朋友不勝滋擾,冤有頭債有主,追數公司應追當事人而不是狂打電話或狂發短訊滋擾其家人。 我建議朋友找出欠債財務機構或銀行的名稱,跟著向監管當局報告它們聘用追數公司的違法行為,而銀行方面較易處理,因為金管局對銀行有嚴格的監管。 淨係今年上半年,警方就接到五千幾宗涉及財務公司滋擾恐嚇嘅舉報,平均每日超過七宗。 消委會今年頭七個月接獲涉及個人貸款嘅投訴,亦較舊年同期增加超過三成。 原來,唔少財務公司批覈貸款嗰陣,要求借貸人提供諮詢人資料,但係就好少查證諮詢人係咪自願。
諮詢人被追數: 無簽名 法律責任係零
(1) 是一些比較正規或合法的收債公司(背後的委託人是合法的發債人如銀行或財務公司) 而其前線收債人員的收債手法出現非法的情況。 (2) 發債人本來就是合法但不太正規的放債公司而主要以類似黑社會或大耳窿的手法來追債。 (3) 發債人本來就是非法發債(即俗稱大耳窿活動) 亦存在黑社會成員的活動。 諮詢人被追數 「財務公司點可以要求諮詢人代為還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諮詢人無辜被滋擾,問題十分嚴重,促政府修例加強監管及保障諮詢人。 其實道理很簡單,非法的收債手段不外乎威嚇或真正使用武力及破壞行為,而在社會上合法的武力保護來源就只能來自警方,所以能夠動員警力是首要的考慮。
而根據公署記錄,今年7至9月間收到3宗有關未經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作貸款諮詢人的電話查詢, 職員回應後當事人並未要求跟進;另外,上月份接獲一宗同類投訴。 早前有報道指,有市民在不知情下,懷疑個人資料被他人盜用申請貸款,並成為貸款諮詢人,先後被47間財務公司催促代貸款人還款。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就此向政府質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書面回覆指,個人資料私隱員公署未接到該名事主查詢及投訴 ,惟今年7月至9月間收到3宗類同的查詢,並於上月收到1宗投訴,正在跟進。 按《放債營運守則》,諮詢人不用替貸款人還款,僅向貸款公司提供貸款人資料。 律師黃國桐說:「諮詢人唔知情,無簽名,法律上責任係零,係財仔(財務公司)搞多個名堂,目的係索取更多債仔親友資料,方便日後追數。」財務界人士透露,借貸人「走數」,財務公司便聯絡諮詢人查詢借貸人去向,由他們向借貸人施加壓力,令借貸人還款。
諮詢人被追數: 非法追數滋擾性質分類
近年財務公司生意興隆,客似雲來,難免出現「走數」的情況,因此衍生出種種收數亂象,不僅令人不勝其煩,而且往往禍及無辜。 諮詢人被追數 財務公司良莠不齊,收數無王管,一方面暴露當局監管不足,另一方面亦顯示法例存在漏洞。 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LMLA)於1999年成立,是屬於自發性組織,沒有法定地位。 該公會發言人李桄仁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現時實際經營放債業務的公司,估計約有100至200間,而放債人公會審核會員非常嚴格,公會的會員不足50名。 我們的【蔚理】二線清數方案提供最長還款期更可長達36個月,通過合作的財務機構,讓客人靈活選擇可承擔的每月還款金額。
- 我建議朋友找出欠債財務機構或銀行的名稱,跟著向監管當局報告它們聘用追數公司的違法行為,而銀行方面較易處理,因為金管局對銀行有嚴格的監管。
- 近年財務公司生意做到通街通巷,借錢易過借火,打個電話即時搞掂,結果自然出現唔少走數嘅個案。
- 所以在動員警力上往往十分困難,亦即在警方心目中要平衡發債人的收債權利與債務人不受過份滋擾及危害。
- 部分財務公司就是利用這種灰色地帶,不擇手段,諮詢人即使受到滋擾及恐嚇,也難舉證追究責任,可以說是投訴無門。
- 對於胡先生因外傭網貸「走數」而無辜受追數電話滋擾,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出,財務公司收集貸款人提供的諮詢人的個人資料,應只是一項資料提供,不可以用作追債或其他用途。
- 於是部分借貸人未得到同意就將親友列為諮詢人,將住址、電話號碼以及任職公司等個人資料統統畀曬財務公司。
於是部分借貸人未得到同意就將親友列為諮詢人,將住址、電話號碼以及任職公司等個人資料統統畀曬財務公司。 一旦債仔走佬咯喎,財務公司有理冇理先搵諮詢人,上門恐嚇又有,以電話騷擾又有,令人不勝其煩。 一直有人混淆諮詢人與擔保人角色,其實只有後者有法律責任為借款人還錢。
諮詢人被追數: 借錢諮詢人 需要還錢嗎? 有法律責任嗎?
找政黨或議員辦事處的好處是他們比較明白政府的運作,對所屬地區或政府更高層次的資源更清楚,尤其是與警方有一定的聯絡,在動員警力協助及其他政府及社會資源的效率都比一般市民為高。 試想一想,一個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和你一起去報案與一個一般市民自己報案受到的重視程度是不一樣的,與其他政府或社福機構接觸時的效率亦有非常明顯的分別,求助議員辦事處最大的好處可能是在動員警力協助上會更有效率及更受到關注。 近年財務公司生意做到通街通巷,借錢易過借火,打個電話即時搞掂,結果自然出現唔少走數嘅個案。 諮詢人被追數2025 本來呢,欠債還錢天公地道,可惜現行法例粗疏,監管又唔到位,唔少財務公司將諮詢人當追債對象,以不同手法滋擾,唔只牽連家人,甚至連諮詢人嘅僱主都唔放過。 最無辜嘅係,好多市民做咗諮詢人都唔知,失驚無神畀人追債,飽受恐嚇及困擾,你話唔驚就假。 本港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受金管局監管,該局發言人稱,有關機構須遵守《銀行營運守則》,不得採取騷擾性或不正當的收數手段。
諮詢人被追數: 市民無辜成諮詢人被47間財仔追債 私隱署接3同類查詢1投訴
現行社會上有一些服務不同對象及問題性質的臨時宿舍,一般都需要社工或社會福利機構轉介。 諮詢人被追數 明愛向晴軒是比較特別的一間,因為向晴軒同時亦提供債務輔導服務,或多或少會對求助人的債務處境有一些幫助,當然,如涉及到非法借貸或大耳窿問題,一般的債務輔導是無能為力的。 向晴軒亦可提供臨時住宿幫助受收債滋擾的人士入住,但請注意,此服務只限非欠債人使用,即你所受的債務滋擾是因家人或親友所欠的債,而非你自己本人。 諮詢人被追數 以上所列出與收債手法有關的法律條文,並不代表根據這些法例你或警方便可把行使非法收債行為的人員入罪。 至於報道提及的市民被47間財務公司追債的情況,當局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並未接獲該事主的投訴或查詢個案。
諮詢人被追數: 非法收債公司或團體的一般結構及工作方法
按法例,如財務公司需要聯絡諮詢人,以確定借款人或擔保人行蹤,應委派本身員工,在不造成滋擾的情況下與諮詢人聯絡。 同時財務公司不應將諮詢人或第三者(借款人或擔保人除外)的資料交給收數公司,而且收數公司不應向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士追討欠債,包括有關人士的諮詢人、家人或朋友。 律師黃國桐表示:「諮詢人唔知情,無簽名,法律上責任係零,係財仔(財務公司)搞多個名堂,目的係索取更多債仔親友資料,以便日後追數。」財務界人士透露,借貸人「走數」,財務公司便聯絡諮詢人查詢借貸人去向,由他們向借貸人施加壓力,令借貸人還款。 現時港府對銀行及財務公司採取兩套不同的監管制度,前者由金管局根據《銀行營運守則》監管,嚴厲規定不得採取騷擾性或不正當的收數手段;後者則不受金管局規管,只須遵守較寬鬆的《放債人條例》。
諮詢人被追數: 擔保人
事實上,財務公司亂象叢生,追數手法無奇不有,諮詢人被滋擾只是冰山一角。 二○一○年至今,警方共接獲四萬多宗舉報,涉及因收債活動而被滋擾恐嚇,包括縱火、刑事毀壞、禁錮等等;而消委會今年一至七月亦接獲五十三宗涉及個人貸款的投訴,較去年同期激增逾三成。 財務公司普遍以免入息審查,免抵押,即日借到錢為招徠,部分不良業者與所謂中介公司狼狽為奸,向借貸人收取昂貴的手續費、介紹費、擔保費等等,巧立名目,刳脂剔膏,實際利率遠遠超出法例規定,不是高利貸,勝似高利貸。 非法收債往往牽涉過高的利息,在實務上,其實利息往往都可以討價還價地減免的,甚至還款的時間安排亦是很有彈性的,只要你以一個無助及懇求的態度,不厭其煩地討價還價,往往都能爭取得一定的減免及在還款期上的舒緩。 主要的方法是令對方充份感覺和相信你是沒有辦法,亦再沒有後備的資源(親戚朋友的借貸)。
諮詢人被追數: 諮詢人變替罪羊 監管不足生亂象
另一位朋友的家人欠下近千萬港元的債,奇怪的是家人沒有收到這類滋擾的電話或短訊,相當平靜,原因相信是數目太大,追數公司知道收回的機會不大,很多人一生也未必會賺上1千萬元或沒有1千萬元閒錢,他們也不花時間去追。 相反,追回萬多至10多萬元的債的機會相當大,追數公司便花盡氣力甚至是作違法的行為去追,因為他們可以分回部分的款項。 朋友的家人欠了萬多港元的債,被收數公司追數,又到當時人申報的地址「探訪」,之後貼字條,打數十個電話滋擾當事人的家人,家人已報警。 違法的地方是不停利用數十次電話及數十個短訊來向家人追數,語調接近恐嚇,如和你「玩到底」等。 家人沒有欠債,亦從來沒有給他們其通訊方法,電話號碼是私隱,不可以胡亂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
諮詢人被追數: 附錄(一) 投訴正規放債公司的非法追數滋擾
至於不提供存款服務的財務公司,據《放債人條例》,受警方所發的放債人牌照監管。 警方發言人指,關注及跟進收債活動,由一○年截至本年七月,一名持牌放債人因涉嫌與一宗中介公司不良經營手法的刊事舉報有關,最後不獲牌照。 諮詢人被追數 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財務公司透過借款人收集諮詢人的個人資料時,並沒有法律責任通知諮詢人或先取得同意。 不過,若財務公司聯絡諮詢人是為了追收借款人債務,或作出不斷滋擾或恐嚇的行為,便違反香港收集個人資料條例,受影響人士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
諮詢人被追數: 非法追數滋擾的處理
愈來愈多財務公司要求客戶填寫「諮詢人」資料,按照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執行法則,此舉必須先得到諮詢人同意,但很多財務公司根本沒有按章辦事,很多市民在不知情下成為諮詢人,一旦借貸人走數,諮詢人便成為替罪羔羊,受到沒完沒了的滋擾,連家人及所任職的公司也被拖累。 有外傭為同鄉當諮詢人後,同鄉沒還錢,僱主不斷接獲電話滋擾;有人因親戚向財務公司借錢後不知所終,連累任職公司每天收到十多個追債電話,煩不勝煩。 其實,諮詢人一不知情,二沒簽名,根本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財務公司向諮詢人追數,既不合情亦不合法。
諮詢人被追數: 諮詢人變替罪羊 監管不足生亂象
指引訂明,在追收債務的過程中,不應導致有關人士、其家人或其他人士受到公開的侮辱或騷擾,例如不應在其住所的牆壁張貼欠債通告,以及不應使用暴力或採取任何恐嚇或非法手段。 居所的保安管理是24小時的服務,與警方的 demand driven(按要求提供)是不同的,你要動員保安公司的服務非常容易,他們除了有不錯的專業能力外,他們求助警力的效率亦是很高的,這畢竟是他們的專業。 以上第一類是受法律保障的,第三類是法律所禁止的,是可以動員警力尋求保護的,但最大的問題是發生在第二類別,因為第二類的滋擾行為是一個灰色地帶,很難確切定義為合法行為(一類) 或非法行為(三類) 。 所以在動員警力上往往十分困難,亦即在警方心目中要平衡發債人的收債權利與債務人不受過份滋擾及危害。
諮詢人被追數: 非法追數滋擾的處理
有還款的誠意,又有具體還款計劃,亦可以在懇求上提出先前借貸人已在此單借貸上得了不少利益,往往這些都是成功討價還價的因素。 另外一提的是,假如你是打算討價還價及還款,請盡量不要讓收債人在電話上找不到你,因為他們若與當事人失去聯絡,他們的行動就會升級,又或者開始轉移目標去滋擾你的家人、朋友或諮詢人等,亦因牽涉到他們更多的追數工作投入,在討價還價時就會更加困難。 「財務公司點可以要求諮詢人代為還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諮詢人無辜被滋擾,問題嚴重,促政府修例加強監管及保障諮詢人。 另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認為,財務公司對債務諮詢人資料使用,不應超出諮詢人的合理預期,而由二○一一年至今年七月,公署收到因追收債項而侵犯個人私隱的投訴,有一百三十七宗。 本港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受金管局監管,該局發言人表示,有關機構須遵守《銀行營運守則》,不得採取騷擾性或不正當的收數手段。
諮詢人被追數: 擔保人
這些團體的主腦一般都有比較複雜的背景,亦可能與黑社會有關,而在實務上,他們都會顧用一些前線人員去實施收債滋擾行為。 但總體來說,他們都是利益掛帥的,沒有首腦的命令,他們不會做出很嚴重的行為,成功機會太低的收債,他們亦會慢慢小花功夫,數目太少的債務亦然。 但面對很易欺負的對象,他們亦會盡量找機會尋找不用交數給公司的額外利益。 一間直接受政府資助/撥款的賭博輔導中心,因要向政府直接負責,往往在工作上要嚴守一些工作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