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學員能力, 提供不同的實習機會, 成功完成工作實習訓練及出席率達80%或以上的學員, 可申請工作實習津貼為$5800。 本中心的專業社工會擔任學員的個案經理, 以同行者的角色, 提供為期12個月的個案管理服務, 包括個人化的擇業導向, 求職裝備, 以及課程及在職支援等。 有關聘用殘疾人士在家工作方面的僱主及僱員須注意事項,請參閱由勞工處展能就業科出版的《殘疾人士在家工作 – 殘疾人士就業 殘疾人士就業2025 僱主及僱員錦囊》小冊子。 殘疾人士就業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說,每一位身障者父親或是養育身障子女者都是一位堅強而勇敢的戰士,他們的愛和付出不會被忽視。 希望透過鴻佳啟能庇護中心募集的愛心禮盒發送,將社會的溫暖和支持送到他們手中,鼓勵他們重新站起,建立信心,都能在這個希望家園裡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鄭秉文:通常說的社保指的是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在內的社會保險。
當中大部分與殘疾人士共事的員工都認為殘疾員工在守時及誠信方面的表現較顯著,而且較一般僱員有責任感及細心。 其實殘疾人士按其能力也可以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發揮所長,冀望僱主可以放下成見,給這羣潛能有待被發掘的員工一個就業機會。 殘疾人士就業 政府在2014年年尾發表《2013年香港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顯示本港殘疾人士的貧窮率高達45.3%,與整體貧窮率19.9%比較,高出一倍有多。 殘疾人士貧窮的主要原因是未能獲取就業機會,致令收入受影響和偏低,甚至需依靠社會保障援助。
殘疾人士就業: 香港文匯網
「感‧聘」就業連網近年發佈的《殘疾人士與長期病患者就業情況調查2017》發現,殘疾人士與長期病患者普偏較難在同一職位工作超過一年,接近一半受訪者現時的工作維持了不足一年,超過七成人士更從未有任何晉升機會。 調查亦發現,兩成受訪者每週工作45小時或以上,但卻有26%人士每月平均收入僅得3,600元或以下。 根據政府統計處《第 62 號專題報告書》數字,在2013年43,900名具專上學歷程度的殘疾人士中,只有約35%,即15,300位成功就業,而一般大專生就業率則有約70%。 本機構是勞工處「展翅青見計劃 」委任服務機構,為15至24歲青年人提供全面的求職平臺, 配合一站式和多元化的職前和在職培訓, 幫助青年人認識自我和職業志向, 豐富他們的工作技能及經驗, 以提升就業競爭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殘疾人士外出時面對不少困難與挑戰,關注殘疾人士權益的自強協會昨日表示,運輸署在南區進行巴士路線重組計劃,取消及調整至少17條巴士路線,令該區殘疾人士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更為困難。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須聘用不少於3%的殘疾員工;而私立學校、團體及私營企業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則須聘用不少於1%的殘疾員工,且不得少於1人。 根據騁志發展基金於2015年發表的《僱主對聘請殘疾人士態度》研究報告,高達88%受訪僱主表示在聘請殘疾人士時遇到困難。 其中大部分困難來自培訓、監督和安排工作場所的額外開支,以及管理層缺乏承擔等,只有19%的僱主表示遇到的困難是由於求職者缺乏相關經驗及技能[詳見圖表三]。 此外,近六成受訪僱主稱未來五年未有計劃聘請殘疾人士,情況令人擔憂。
殘疾人士就業: 貧窮人口|近40萬低收入住戶無就業 最低收入第10%月入僅4700元
僱主應放下有色眼鏡 其實,除了強制性措施,更重要的改變僱主以至整體社會對殘疾僱員的破舊觀念、有色眼鏡甚至歧視。 至今仍有不少僱主對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存疑,又或擔心他們會帶來更大開支,例如要為他們改裝辦公室及裝置特別設備。 他們需要的支援及調適亦不一定複雜昂貴,例如某些視障人士只需安裝屏幕放大軟件便可解決閱讀文書的問題;又或配對失聰人士到嘈吵的環境工作(如停機坪工作人員)。 現時有不少社福機構可為企業提供協助以至轉介服務,讓僱主瞭解哪些工作崗位適合殘疾人士,以及如何在工作環境方面作出配合。
- 僱主應放下有色眼鏡
- 在社會上,殘疾人士向來是弱勢的一羣,生活中比別人面對更多掣肘,但他們與所有人一樣,同樣有工作需要。
- 若兩人家庭有一名住戶收入為9,360元,另一人無工作,平均住戶收入為4,680元。
- 服務對象包括視力或聽覺受損人士、肢體殘障人士、長期病患者、自閉症譜系障礙人士、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復者、特殊學習困難人士及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人士。
在國外亦不乏成效不如預期的例子,可見單靠就業配額制度並不能保證能改善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 殘疾人士就業 部分國家發現在推行配額制度後,企業情願繳交罰款也不聘請殘疾人士,亦有經驗指出部分企業更出現「掛靠」/「圈養」的情況(只名義上聘請殘疾人士,但不用他們上班,只為應付配額制度)。 從失敗的經驗讓我們明白單單推行就業配額制度並不足夠,同時需要提供合適的協助、資助和培訓給機構和企業,減低企業聘用殘疾員工的困難,例如:按需要重新調動工作程序和分工、讓員工學懂彼此溝通、添置必須的設備等,讓受僱的殘疾人士能真正發揮他們的所長。 一直以來,殘疾人士的就業都不太容易,除了要僱主肯聘用,亦要考慮公司所在的位置及辦公室能否提供相應的配套設施,兩者增加了他們獲聘的難度。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於2008年8月31日起在香港生效,至今已超過10年的時間,希望通過推行有效措施,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士的尊重,以及鼓勵殘疾人士平等就業。 事實上,政府的不同部門及社福機構都有推出津貼及服務計劃,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或許可以提供一個機會讓雙方試試看。
殘疾人士就業: 人口老化 低收入人口74.1%無就業
2012年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審議中國包括香港提交的報告,委員會便建議香港「推出平權行動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比如將聘用殘疾人士為公務員的工作列為優先事項」。 《殘疾人權利公約》確認殘疾並非個人問題,而是由外在環境及社會態度阻礙殘疾人士平等參與社會而成的,也確立了現行康復服務應達致的願景。 凡參加輔助就業、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或「陽光路上」培訓計劃的僱主可獲發最多港元4,000之津貼(六個月),或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藉此鼓勵僱主聘請傷殘人士。 僱主在聘用殘疾人士時須定立清晰目標,如履行社會責任、發展多元共融工作間、擴闊人才庫或填補業內的人才短缺等。 僱主亦必須在公司的理念中,透過增加聘請殘疾人士,確立多元共融的重要,此理念須由人力資源部落實執行,並向所有員工解說,一起建立共融工作間。 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是相同的,養老保險需要至少繳納15年才能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至於領取多少,看的是替代率,即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薪金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就業服務中心透過各項技能培訓課程,提昇有志尋找工作的殘疾人士的工作技能,並進行就業選配,協助他們盡快融入就業市場,自力更生。 殘疾人士就業2025 殘疾人士就業2025 數據顯示,現有的歧視條例只留於空談,並未能有效改善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 企業沒有足夠誘因去聘用殘疾人士,對他們的瞭解亦不足,而不必要的誤解往往令僱主卻步。
殘疾人士就業: 桃園市中豐路12處路口 進行車道偏心配置
另外,本港有介乎71,000至101,000名智障人士。 殘疾人士就業 公司從上而下支持聘用殘疾人士,是其中一個建立真正共融工作環境的關鍵因素。 僱主顯示對達致多元共融的決心,能使工作場地更有效益地讓殘疾人士融入其中。
殘疾人士就業: 倡議小百科: 殘疾人士就業概況
在社會上,殘疾人士向來是弱勢的一羣,生活中比別人面對更多掣肘,但他們與所有人一樣,同樣有工作需要。 工作能幫助他們建立自信、提升自我形象,更重要的是能給予他們自力更生的機會,減少對社會福利的依賴。 近10年過去,究竟本港殘疾人士的權利與福祉有否得到改善?
殘疾人士就業: 殘疾人士的類別及招聘的理由
例如在奧地利,除規定殘疾員工的比例外,更指明當受僱的員工為輪椅使用者、失明人士、年齡少於19歲或大於55歲時,便可當作兩名殘疾員工來計算。 為配合中心會員就業培訓及銷售實習的需要,本中心將由2019年5月1日將服務時間分為中心開放服務及外展服務兩部份。 另一位為居住於安平區柯姓職災勞工,之前從事瓦斯送貨服務,112年3月中旬至客戶處所進行瓦斯更換時,因不明原因發生氣爆造成火災,導致右手燒燙傷,臉部與右耳亦有灼傷,送往成大醫院救治進行手術,完成清創並植皮,目前持續休養及復健進行中。 現年59歲的柯先生,育有一對子女,對於此次年節關懷也體會到社會溫暖,他也滿心的感謝並將這心意轉化成更堅強的力量去面對職災逆境。
殘疾人士就業: 建立幸福團隊: 領導者必要知道的溝通妙法
鄭秉文:一是與目前的社保制度有關,以養老保險為例,它的名義繳費率很高,但使用時間在幾十年之後,會讓有些人產生「我現在交了這麼多錢,不知道未來能領取多少」的擔憂。 請先下載SQS 10_15_SE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表 – Word格式/PDF格式,填妥後傳真或電郵至本中心。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也表示,在父親節將至的時刻,很感謝徐董事長送暖,可以向臺南市身障者父親或是養育身障子女者及遭受職災的弱勢勞工家庭致以最深切的祝福,並為他們加油打氣,表達對其辛勤努力和堅韌精神的敬意。
殘疾人士就業: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推行的計劃/服務
他們要求運輸署在進行巴士路線重組時,多諮詢殘疾人士意見,並建議增設往返港鐵黃竹坑站及醫院、診所的巴士路線。 僱主聘用由營辦資助職業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所推介的殘疾員工後,由僱主委派合資格的指導員為殘疾員工在工作場所提供支援及指導(最長2個月,指導期在該名殘疾員工獲聘日起3個月內開始),指導員最高可獲取獎勵金1,000元。 殘疾人士就業2025 誠然,配額制度並非十全十美,此制度較着重殘疾人士的限制(limitation of abilities) ,而非他們的能力(capability),或多或少造成標籤效應。 另外,制度本身亦蘊含一個假設:殘疾人士沒能力在公開就業市場爭取一份工作;更有人認為此舉對其他非殘疾求職者是不公平的。 臺灣自1990年開始推行「定額進用制度」,對象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和私立學校、團體、公營和私營企業,只要員工總人數達一定數量,便須按比例聘用殘疾員工。
殘疾人士就業: 中心資訊
這個比例升幅極大,1996年還只是23.8%,2016年達到54.3%,而2021年竟進一步升至93.1%。 月入低於1萬元的低收入住戶當中,非從事經濟活動的住戶,即沒有就業或失業的人口,比例由1996年的33.8%倍增至2021年的74.1%,達到39.6萬個,而從事經濟活動的住戶則相對地減至25.9%,只有13.8萬個。 根據政府2014年公佈的《二○一三年香港殘疾人士殘疾情況報告》,全港約有179,900名適齡工作的殘疾人士(18至64歲),當中只有39.1%有從事經濟活動,遠低於整體人口中同年齡層的72.8%。
殘疾人士就業: 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
他們要求運輸署主動諮詢殘疾人士,以制定更適合的計劃,又要求運輸署增設接駁南區港鐵站,及往返醫院和診所的巴士路線,以回應輪椅人士的交通需求。 該會社工與一名坐輪椅的殘疾人士進行實地考察,由南朗山道前往薄扶林置富,發現繁忙時段兩條能前往目的地的巴士均客滿,最終該名輪椅人士等候了超過一小時才成功上車。 今次統計上的低收入住戶界線為月入1萬元,作為參考,最低工資時薪40元,若每週上班26日,每日上班9小時,月薪為9,360元。 若兩人家庭有一名住戶收入為9,360元,另一人無工作,平均住戶收入為4,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