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已載司法機構的網頁。 根據《社會服務令條例》第4條,凡14歲或以上被裁定犯了可判監禁的罪行,法庭可以命令該人進行無薪工作,作為附加於法庭所判的任何其他刑罰、或代替法庭所判的任何其他刑罰。 由法庭頒發的社會服務令列明瞭必須完成的社會服務工作時數,並須在12個月內以合理進度完成。 當法庭裁定其已違反社會服務令時,法庭可就其原本所犯罪行重新判處另一項刑罰,或在不損害有關命令繼續生效的原則下判處罰款。 社會服務令不但可以協助違法者改過自新,也具有補償社會的功能。

  • 感化主任有可能會進行家訪及要求被告提供一些文件證明以索取資訊,有些被告亦會在索取報告期間被還押。
  • 通常的工作內容把包括在政府、醫院🏥、老人院、慈善/教育/康樂機構或組織等進行義務工作,例如幫忙髹油、幫圖書館包書📚、清理垃圾等。
  • 如果服令者違反社會服務令,例如缺席或表現未如理想,可被判不超過$1,000的罰款,其社會服務令也可以被撤銷並面臨重新判刑。
  • 案情指,他涉嫌在2017年至2020年先後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四筆貸款,涉及逾76萬元,其中在首三份申請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但當時他要向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償還數十萬元貸款,又在第四份申請中少報每月需還款金額。

被告會被安排在一年內分階段去做社會服務,工作有很多,會視乎被告的年歲、專長等作安排。 投訴指,裁判官以政見不合為理由去「合理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又稱讚被告人「熱愛社會」,鼓勵暴力行為,亦對被告人庭上的恐嚇言論,置若罔聞,態度偏頗。 總裁判官經已深入瞭解,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以及法庭程序的相關部分的錄音謄本。

社會服務令報告: 社會服務令

正如在之前的帖文中提到,只要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或在法庭承認控罪,不論判刑如何,都會有刑事定罪紀錄,詳情請見《留案底》和《罪犯自新》兩篇帖文。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受聘人每週的工作時數通常不多於18小時,但有可能不定時工作,包括週六、週日及公眾假期,也有機會在戶外工作。

  • 所有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案件,均會轉介到社會福利署轄下的社會服務令辦事處跟進。
  • 「講到明工作時間是不可以使用電話,阿Sir要你攞電話出來檢查,如果電話是開着,會即刻叫你走。」阿豪說,「叫你走」後果可以很嚴重,輕則是重新工作,重則可以被視為不適合社會服務令,有機會交回法庭改判其他刑罰,例如是即時入獄。
  • 並非所有犯人都適合被判社會服務令,法庭在判處社會服務令之前,會先為犯人提取一份評估報告。
  • 受聘人每週的工作時數通常不多於18小時,但有可能不定時工作,包括週六、週日及公眾假期,也有機會在戶外工作。

到1992年11月再推廣至所有裁判法院,1998年5月更伸展至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 社會服務令(Community Service Order)於1987年引進香港裁判法院作為裁判官在判刑時另一個選擇,但只限於若干裁判法院。 社會服務令報告 社會服務令報告2025 法庭在審訊過程中,會索取不同類型的報告,以更瞭解被告人的情況,作出較為合適的判刑,索取時期常由14日至1個月不等,是乎個別案件而定。 並非所有犯人都適合被判社會服務令,法庭在判處社會服務令之前,會先為犯人提取一份評估報告。

社會服務令報告: 工作內容

總裁判官留意到上述案件的被告人並沒有或已放棄以定罪不穩妥、刑罰明顯過重等理由提出上訴,而律政司亦沒有以判罰明顯過輕為理由提出覆核申請。 總裁判官亦強調,上述案件的裁決、判刑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 社會服務令報告 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幹預任何的司法決定。

上述幾段對話按照其前文後理,可見裁判官沒有直接或間接地認同或鼓勵針對不同政見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更沒有「合理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反而就被告人在庭上指會以暴力對付不同意見人士的恐嚇言論,再三告誡被告人不可以因意見不同而訴諸暴力。 社會服務令報告2025 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當時只表示,按被告人自己的說法,他熱愛社會和因為政見不同作出案中的犯罪行為,從而考慮社會服務令作為一個判刑的選擇。 所有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案件,均會轉介到社會福利署轄下的社會服務令辦事處跟進。 接受社會服務令的違法者,需要按社會福利署的指示,在署方監督下,進行若干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大多數在醫院、學校、老人院等社會機構內進行,例如在醫院照顧病患、學校翻新工程、製作新機構用具、清潔、植樹及教授興趣班等。 判處違法者接受社會服務令,是藉以補償社會及協助違法者改過,希望違法者利用餘暇時間做無薪的社會服務工作,以補償他們對社會所造成的損害,透過社區服務和感化主任的輔導而改過自新。

社會服務令報告: 感化主任監管及輔導

感化主任會就被告的背景、悔意、有沒有案底、工作、身體狀況是否適合社會服務令等條件撰寫報告📝。 感化主任有可能會進行家訪及要求被告提供一些文件證明以索取資訊,有些被告亦會在索取報告期間被還押。 法庭可就14歲或以上干犯可判監禁罪行人士,向社會福利署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社署感化主任在瞭解其背景後會向法庭提交報告,並由法庭就判刑作出裁決。 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人士須在社署感化主任的監管下按判令進行無薪的社會服務工作(最高為240小時)。 裁判官的口頭判刑理由已說明量刑的基礎,包括案件的背景、犯罪情節及受害人傷勢等因素。 根據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被告人不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遂判處3個月又6天的即時監禁。

投訴指,裁判官的裁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有違「假定無罪」、「寧縱毋枉」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人」等普通法的原則。 此外,裁判官於量刑時以「自私」、「令人厭惡」去形容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構成偏頗。 回想整件事,阿豪說:「對我來說印象當然深刻,由我撞車到上庭,期間自己都真係會驚,驚坐監。坐監點算?」前前後後兩個月,最終被判社會服務令不用坐牢,但阿豪仍會十分憂心,因為不知道社會服務令的實質內容,「係咪要掃街」? 阿豪又回想,起初時實在很不慣,第一、 二次完成工作後回家「成個人散曬」,心想「仲有14日我點捱呀」! 但後來慢慢習慣了,時間亦過得越來越快,到有一日累積完成120小時工作,換來導師最後一句話:「我們要見喺出面見,唔好喺呢度見。」甚有《監獄風雲》Feel。 1984年11月23日,香港立法局正式通過香港法例第378章《社會服務令條例》,確立社會服務令的合法地位。

社會服務令報告: 社會服務令是甚麼?

近年不少備受爭議的法庭案件,都以社會服務令的判刑告終,有人認為社會服務令的刑罰過輕,完全沒有阻嚇力,也有人認為服務令不過是掃掃街洗洗廁所,但究竟社會服務令具體內容是甚麼? 本刊訪問了一位因為醉酒駕駛而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巿民,由他揭開社會服務令的神祕面紗,讓大家瞭解社會服務令是否足以讓犯事的人反思自己的錯誤,從黑變白改過自身。 凡14歲或以上的人,被裁定犯了可判罰監禁的罪行,法庭可作出命令,規定該人在命令有效期內,按照社會服務令條例的規定進行無薪工作,工作時數在命令中指明,但不超過240小時。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報告: 社會服務令做咩㗎

申請人必須具備中三程度及完成上述其中一項工作技能的學徒或訓練課程,或具備中五程度,同時需具備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需熟識材料應用及價格評估;曾教導或督導他人工作或進行小組活動;並要懂得書寫中文或英文、操流利廣東話及簡單英語。 「電話開着都唔得,更不要說食煙等事啦!即使是飲水,都有特別規定。」阿豪說,他服刑的場所雖然有汽水機,但他們絕對不能使用,只能用學校的飲水機裝水飲,而且是指定一個飲水機裝水。 被告人:我唔知道我又唔同意,總言之我唔夠運就畀佢到,我–佢唔夠運畀我到,就係咁多嘢。 被告人:有咩嘢認唔認吖,認又得,唔認又都得,佢搞壞我哋中國嘅地方我就唔認,我就可以有權做嘢,我唔好話佢梁國雄,我就算佢皇帝我都係照。 即使大家坐在同一條船,但阿豪說也不是人人都會受歡迎,即使都是犯法,也要看犯了甚麼罪行,才決定是否和這些人熟絡。

社會服務令報告: 遲到超過15分鐘不獲點名

但香港真正開始實行社會服務令,要到1987年1月1日,社會福利署開始在香港其中3間裁判法院(中央/灣仔裁判法院、觀塘裁判法院、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為期2年的試驗計劃。 經過檢討後,社會服務令於1992年11月16日起擴展到香港所有裁判法院,並於1998年5月19日起,引進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考慮判處社服令時,被告亦要符合一定條件,包括要有悔意、認罪;無案底或只有輕微罪行案底;有穩定工作或學習機會,否則都不適合。

社會服務令報告: 有關投訴的回應

案情指,他涉嫌在2017年至2020年先後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四筆貸款,涉及逾76萬元,其中在首三份申請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但當時他要向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償還數十萬元貸款,又在第四份申請中少報每月需還款金額。 如果服令者違反社會服務令,例如缺席或表現未如理想,可被判不超過$1,000的罰款,其社會服務令也可以被撤銷並面臨重新判刑。 社會服務令報告2025 「我當時量度血液酒精濃度完全超標, 2級醉駕,只係差少少就第3級,第3級的話,幾乎肯定要坐監。」結果阿豪坦承過錯,法官判他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避過牢獄之災。

社會服務令報告: 香港文匯網

裁判官有權按席前的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就事實作出裁斷。 社會服務令是代替監禁的一種刑罰,犯人需要在感化官的監管下,進行最多 240 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 由社會服務令統籌辦事處負責的導師職位,主要負責教導及督導社會服務令工作員小組,即《社會服務令條例》的罪犯,執行有關油漆、木工、牆畫、馬賽克畫、泥水建造或園藝等職務,亦要填寫社會服務令工作員的出席記錄表及相關報告,以及協助辦事處與相關機構聯絡。 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人士無法完成有關社會服務令的原因包括:再次觸犯法例、未有按判令要求,履行無薪社會服務工作等。 社會服務令於1987年引進香港裁判法院作為裁判官在判刑時另一個選擇,但只限於若干裁判法院。

社會服務令報告: – 社會服務令計劃

這樣可確保違法者適合進行社會服務工作,以及有合適工作可提供予違法者,並在得到違法者的同意下,才判處社會服務令。 另外,法庭在判處社服令之前,社會福利署的感化主任須向法庭提交有關違法者的背景調查報告,及評估違法者是否適合接受社服令的報告。 感化主任會依法庭指示監管違法者,為他們提供輔導及小組服務;又會為違法者安排無薪社會服務工作,社服令導師則在違法者參與服務工作時,予以指導及提供技術支援。 社會服務令需為自願性質;而且法庭需要在考慮感化主任所提交的報告後,才會決定是否判處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報告: 社會服務令在執行時,署方會否派員監察?

社署感化主任會因應服刑人士的實際狀況和技能安排工作,並在盡量不影響其就業、學習及宗教活動的情況下制訂一個可行的工作時間表。 社會服務令報告 雖然坊間普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一個寬鬆的的判刑,但上訴法庭曾清楚表明不應視社會服務令為「較輕程度刑罰」。 這除了使對青少年違法者的前途影響相對較低外,社會服務令也可以使他們培養自律,並在具啟導作用的監督下做有意義的工作。 社會服務令報告 【Now新聞臺】一名前警長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逾76萬元貸款,承認欺詐罪,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8小時工作,基本上有一次午飯時間和兩次各15分鐘的小息時間,9時開工,10時半小休,然後正午12時喫午飯,1時再開工,3時半小息,5時收工,日日如是。

至於一同工作的服刑人士之間,阿豪說肯定不會變成好朋友、好兄弟,但始終有機會溝通,問及大家「衰」甚麼等等。 2019年對將近40歳的阿豪(化名)來說,是身心動盪的一年。 做玩具生意的他,去年中一場飯局後,因為飲了很多酒,不知就裏下「竟然」駕車回家,結果途中失控撞欄,全車幾乎盡毀。

社會服務令報告: 選擇副題

裁判官的口頭判刑理由清楚交待了量刑的基礎和理據,當中沒有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沒有表面偏頗的情況。 被告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和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就兩項控罪分別採納50天和5個月監禁作為量刑基準,基於被告人過往的良好品格而就每項控罪給予約百份之10的判刑折扣。 電視劇集常見的社會服務令,主角都是到沙灘撿垃圾,但現實是否如此,監督員又有何要求? 社署今日起招聘社會服務令兼職導師,最低要求只需具備中三程度,但就要有油漆、木工、牆畫、馬賽克畫、泥水建造或園藝的工作技能,時薪達135元,有需要時更要出庭作證。 被法庭判罰社會服務令的人,都會擔心被外界知道其「罪犯」身份,遭人報以歧視目光,阿豪說,社會福利署在保護他們身份方面也下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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