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練兵處制定各類規章,向慈禧太后提出依照西方的三等九級軍階,制定清軍的軍階體系,以取代武官官銜體制。 上尉階級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沿襲晚清體系,並陸續制定、完善各類與軍階相關的規章。 上尉階級2025 1917年後,因政局動盪,北洋政府未再改動軍階體制。 至此,三等九級軍階制中的軍階漢語稱號全部確定下來,沿用至今[1]。
- 1955年9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授銜授勳典禮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
- 一級上尉原先是指在船上最資深的軍官,當成為船上最資深的軍官時,通常就會成為執行副官(second-in-command)。
-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和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階則稱做「」(對應漢字為大尉)。
- 在一個護衛艦上,可以分成一級上尉,二級上尉,以及三級上尉,而在更大型的船艦上,則可以分成六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預備役軍官軍銜只設二等七銜,即預備役校官(預備役大校、預備役上校、預備役中校、預備役少校)及預備役尉官(預備役上尉、預備役中尉、預備役少尉)。
- 在少數國家,存在大尉軍銜,作爲上尉的更高一級軍銜。
- 一級上尉(first lieutenant)源自於英國皇家海軍,但是在皇家海軍與其他大英國協軍隊中,這是一個職位,而不是一個正式軍階。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5年軍銜制度中大尉軍銜相當於3級尉官制度的上尉軍銜,1953年擬定軍銜時解放軍尉官軍銜設立是:上尉、一級中尉、中尉、少尉,這與蘇聯設置是一樣的,俄文原文也是這樣的。 上尉階級 1955年實授軍銜時將尉官改稱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陸軍和空軍大尉的英文翻譯為「Captain” (縮寫CP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上尉階級 而海軍大尉為「First lieutenant」 (縮寫1L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лейтенант」)。 美國海軍陸戰隊上尉通常在營/中隊(航空)、團/航空大隊(MAG或MACG)或 MAGTF(MEU 和 MEB)中擔任參謀,並且可能有機會指揮連、砲臺(由6-8門榴彈砲或6-9門火箭炮組成)(砲兵和防空)或各種支隊,具有指揮官的頭銜。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着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MSOT)。 海軍陸戰隊上尉還擔任步兵營武器連和其他一些較大的戰鬥後勤和航空支援單位的執行官(即副指揮官)。
上尉階級: 上尉歷史發展
在海軍中,上尉(英語:Lieutenant,縮寫為 Lt, LT, Lieut 或 LEUT)是一個初級軍官軍階,它通常是一個資深初級軍官階級。 軍銜是指軍隊中對不同職務的軍人授予的等級稱號,即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 軍銜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 軍銜分為永久和臨時兩種類型,通常所稱的軍銜是指前者。
至此,三等九級軍銜制中的軍銜漢語稱號全部確定下來,沿用至今[1]。
上尉階級: 一級上尉
同樣,營長與教導員、團長與政委……均是這樣的職務關係。 “支部建在連上”,是“三灣改編”後在我軍建立起的區別於外軍的特有的基本原則和制度,“連隊黨支部”是“黨指揮槍”的組織根基,保證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在黨支部中,實行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政治指導員是書記,連長是副書記,重大事項由黨支部集體研究,支部成員分工負責。 因此,連長、指導員是相同級別,只是工作分工不同。 20世紀80年代,中共中央開始考慮重新實施軍銜制。 1987年12月30日,中央軍委常委會決定在1988年國慶節(10月1日)前實行新的軍銜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一次修訂,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志願兵役制士兵稱軍士。 上尉階級2025 ”自此,志願兵役制士兵的稱呼正式從“士官”變爲“軍士”。 1965年5月1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此後的20餘年裏中國人民解放軍不再設置軍銜。 1958年越南人民軍在中國軍事顧問的建議下決定採用55式軍銜的設置,制定了《越南人民軍軍官服役條例》,成爲越南人民軍第一套正式軍銜。 1955年9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授銜授勳典禮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 上尉階級2025 中共中央主席、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爲在京的7位元帥授予軍銜,還爲元帥和將官授予勳章。
上尉階級: 中華民國國軍軍階
1935年至1949年死後追贈追晉或授任晉任上將55名:陸軍上將52名,海軍上將3名。 追贈、追晉、授任即退役的陸海軍上將不屬於現役軍官範疇,也不佔據二級上將的名額,是肯定過去功績、提高退役待遇的一種形式。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曾經提到,以往的基層部隊,排長3年可以晉升至正連,正連3年可以晉升至正營。 對於這樣的晉升速度,很多人表示疑問,甚至反駁,覺得不可能。 我本人便是排長2年當的副指導員,副指導員半年當指導員,而我的一個戰友則是在連長崗位上任職3年直接提拔爲營長,當然,這不是普遍現象。 但在當下的情形下,表現出色的軍官得到較快的晉升,在尉官這個階段恐怕很難實現了。
- 追贈、追晉、授任即退役的陸海軍上將不屬於現役軍官範疇,也不佔據二級上將的名額,是肯定過去功績、提高退役待遇的一種形式。
- 下表列出1988-1994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標識。
- 中華民國上將列表所羅列的是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設置上將軍階以降的歷任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名單,並按授階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 20世紀80年代,中共中央開始考慮重新實施軍銜制。
- 2013年由於國防六法的實施,此後二級上將在承平時期除非立下特殊功勳或不幸殉職,纔有機會升上一級上將。
海軍陸戰隊上尉也擔任飛機和空中任務指揮官、飛機部門和師領導、航空維修部師官,以及各種作戰後勤和航空支援職能部門和參謀部門的負責人 上尉階級2025 (OIC)。 在少數國家,存在大尉軍銜,作為上尉的更高一級軍銜。 在數國軍隊中,陸軍以及空軍、海軍陸戰隊的上尉英譯為captain,海軍上尉稱為lieutenant。 英國皇家空軍上尉則特稱flight lieutenant。
上尉階級: 海軍上尉
「上尉」一詞在漢語中的使用,最早可追溯至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設置的軍階。 在軍官退役金基數表中同樣列明瞭“上尉”軍銜的待遇級別及計發基數,同樣印證了“上尉”軍銜“逐月”的可能。 目前現役上尉軍官的工資待遇約爲每月1200元,逐月後的退役金每月約爲7000元,如果退役後找到一份工作也可以有另外一份工資收入,按照目前全國的平均工資水平來看,上尉“逐月”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上尉階級: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迄今
在國民革命軍時期也使用階級、軍階等稱呼,但也出現過“軍銜”等非正式稱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預備役軍官軍銜只設二等七銜,即預備役校官(預備役大校、預備役上校、預備役中校、預備役少校)及預備役尉官(預備役上尉、預備役中尉、預備役少尉)。 2022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軍士軍銜設“三等七銜”,分別爲高級軍士: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中級軍士:一級上士、二級上士;初級軍士:中士和下士。 軍士軍銜中,一級軍士長爲最高軍銜,下士爲最低軍銜。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上尉階級: 上尉中國
而士兵則分爲軍士軍銜(設“三等七銜”)、義務兵軍銜(設上等兵、列兵“兩銜”)。 軍階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於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中華民國上將列表所羅列的是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設置上將軍階以降的歷任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名單,並按授階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根據國民政府在1935年公佈《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陸(海空)軍軍官佐任官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特級上將授任條例》。 軍階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於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下表列出1988-1994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標識。
上尉階級: 上尉是什麼級別軍銜?上尉能“逐月”嗎?
1988年恢復軍銜制後[3],又對軍銜等級進行進一步調整[4]。 越南人民軍自1958年起實施借鑑解放軍的軍銜制度(除1982年至1990年將校、尉兩級恢復爲1948年仿照日軍的設置外,其他時期與中國人民解放軍基本相同。)。 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陸軍及海軍校、尉官在軍種後需再加官科,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財務上校、空軍中尉、陸軍裝甲兵上士等[1]。
上尉階級: 英國
參謀總長、陸軍司令、海軍司令、空軍司令、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國防部副部長(軍備、軍政)、國防大學校長。 2013年由於國防六法的實施,此後二級上將在承平時期除非立下特殊功勳或不幸殉職,纔有機會升上一級上將。 上尉階級2025 2020年1月2日參謀總長沈一鳴將軍不幸意外殉職,由總統蔡英文追晉為一級上將。 實際工作中,可能連長、指導員中某一人任職時間長、工作經驗相對豐富或者工作能力相對突出,會出現連長或者指導員在實際工作中更有“發言權”,但並不能說明官大官小的問題。
上尉階級: 軍官軍階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和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銜則稱做「대위、Đại úy」(對應漢字為大尉)。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著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MSOT)。 上尉階級2025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著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MSOT)。
上尉階級: 軍官軍銜
因此在以往基層部隊,經常會看到一批“上尉連長“和“上尉副營長”,如果是“少校副營長”反而是提拔相對比較慢的;同時,在正連崗位上,“中尉”和“上尉”軍銜基本平分秋色,提拔快的就會出現“中尉”連長、指導員,任職時間長的自然就是“上尉”連長、指導員。 現行的解放軍07式軍服對非作戰部隊,即文職幹部和儀仗隊、軍樂隊等的肩章訂定特殊規定[1]。 上尉階級 2021年新的軍官制度實行後,不再採用文職幹部軍銜。 1956年1月,公安軍司令部發布命令,增設水上公安軍銜,授予公安軍海巡部隊官兵,軍銜樣式與海軍相同,軍官稱爲“水上公安上尉”、“水上公安上校”等[1]。 第一類(指揮、政治)軍銜分爲步兵軍銜、騎兵軍銜、炮兵軍銜、裝甲兵軍銜、工程兵軍銜、鐵道兵軍銜、通信兵軍銜、技術勤務兵軍銜、公安軍軍銜、空軍軍銜、海軍軍銜、海岸軍銜等十二小類。
上尉階級: 中華民國
清末出現過「官階」、「品目」、「品級」、「等級」、「等差」等稱呼。 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稱呼其為「官佐士兵階級」,北洋政府稱呼為「軍官佐士兵等級」,1928年後的國民政府則稱呼為「軍官佐及士兵等級」,一般簡稱為「軍階」。 在國民革命軍時期也使用階級、軍階等稱呼,但也出現過「軍銜」等非正式稱呼。 相對具體軍銜的漢語稱號,“軍銜”(rank)一詞在漢語裡出現較晚。 清末出現過“官階”、“品目”、“品級”、“等級”、“等差”等稱呼。 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稱呼其為“官佐士兵階級”,北洋政府稱呼為“軍官佐士兵等級”,1928年後的國民政府則稱呼為“軍官佐及士兵等級”,一般簡稱為“軍階”。
上尉階級: 上尉
軍官軍階是由OF-1到OF-10;OF(D)是一個特殊的分類,代表等待委任中的軍官訓練生。 美軍的准尉(Warrant Officer)介於軍官和士官之間,是一個獨立的軍階體系,並沒有相對應的北約代號。 雖然北約之外的國家的指揮系統結構並不完全與北約系統相對應,不過這個代碼仍然能提供有用的粗略比較。 這個代號是建立用來規範北約各成員國在特定聯合行動時的軍銜和指揮系統,雖然一些特定軍銜高於他國應該同級的情況常常發生。 軍官軍銜是由OF-1到OF-10;OF(D)是一個特殊的分類,代表等待委任中的軍官訓練生。 按照以往的規定,上尉是正連級的主導軍銜,同時是副營級的輔助軍銜。
1965年解放軍將軍銜制廢除,軍官改稱幹部,軍士和士兵則改稱作戰士。 新採用的65式軍服全軍紅領章通用,僅將幹部和戰士以上衣的口袋數量(幹部4個,戰士2個)做出區隔。 上尉階級 上尉階級 新採用的65式軍服全軍紅領章通用,僅將幹部和戰士以上衣的口袋數量(幹部4個,戰士2個)做出區隔。 國民革命軍1929年-1946年使用,中華民國空軍1937年-1975年使用,中華民國海軍1931年-1951年使用。
上尉階級: 士兵
「上尉」一詞在漢語中的使用,最早可追溯至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設置的軍銜。 「尉」在古代是武官職稱,如縣有縣尉,朝廷有「中尉」;三公中有「太尉」。 根據上述條件,“上尉”也可能會滿足“逐月”條件。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於北約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在新兵營未結業之前沒有軍銜,結業後授列兵軍銜。 而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三章第十六條的規定“列兵爲最低軍銜”,解放軍列兵實際上等於北約軍銜等級中的OR-2[16]。 當前,解放軍軍銜分爲五等十九級,依軍種區分爲陸軍軍銜、海軍軍銜、空軍軍銜、火箭軍軍銜。 其中軍官爲“三等十銜”,並在此基礎上分別標識“指揮管理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5]。
上尉階級: 上尉晉升期限
現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於1988年實行,初設爲6等17級。 在首次授銜中,截至1988年年底,解放軍陸軍全軍各級軍官58.7萬餘人,文職幹部14.7萬餘人都獲得軍銜。 上尉階級 其中,中央軍事委員會共批准授予上將17人,中將146人,少將1279人;校官17.8萬餘人;尉官48.8萬人。 這個代號是建立用來規範北約各成員國在特定聯合行動時的軍銜和指揮系統,雖然一些特定軍階高於他國應該同級的情況常常發生。
上尉階級: 軍官
1904年,練兵處制定各類規章,向慈禧太后提出依照西方的三等九級軍銜,制定清軍的軍銜體系,以取代武官官銜體制。 上尉階級2025 上尉階級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沿襲晚清體系,並陸續制定、完善各類與軍銜相關的規章。 1917年後,因政局動盪,北洋政府未再改動軍銜體制。
上尉階級: 大尉
軍階是指軍隊中對不同職務的軍人授予的等級稱號,即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 軍階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 軍階分為永久和臨時兩種類型,通常所稱的軍階是指前者。
上尉階級: 士官
本圖表按照北洋政府於1912年10月23日頒布的陸軍服制[16]中規定的肩章樣式繪製的直式肩章。 對於這個問題,有一定軍旅常識的人,恐怕都覺得簡單。 不過,新軍銜制施行以後,上尉軍銜所對應的級別有了新變化。
1985年將幹部和戰士的領章做出區隔,戰士在本來的紅領章上改為對應軍種色並增加對應的八一紅星,此項改動算是在替1988年恢復軍銜制度做預備。 此時的軍服為65式過渡至87式的樣式,擁有兩者的共通點。 1985年將幹部和戰士的領章做出區隔,幹部在本來的紅領章上改為對應軍種色並增加一金星與金框,此項改動算是在替1988年恢復軍銜制度做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