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物管公司可於下年4 月1 日垃圾收費實施前收妥訂貨,環保署現特別提醒各物管公司務必盡快提交申請批量採購垃圾袋及/或指定標籤。 視乎申請情況,環保署或需更長時間處理2023年11月30日之後提交的申請。 市區更新是一個漫長而且複雜的過程,當中涉及詳細的地區規劃和多方面研究,並考慮一籃子因素,以釐定開展重建項目的優先次序。 至於私人發展商,現時正值樓市下行,商界對於收購舊樓作重建發展,涉及長時間和巨額投資需承擔風險,較以往審慎。 若業主一心等待重建而忽視維修保養大廈,恐怕是不切實際的想法,不單令居住環境逐步惡化、影響生活質素,更甚是構成危險。 筆者在地區工作多年,知悉部分舊樓居民抱着單位有可能被市建局或私人發展商收購重建的想法,不願投放資源做好維修保養,對樓宇失修問題置之不理。
- 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未遵辦相關命令而無合理辯解,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不獲遵從的情況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5000元。
- 「業主立案法團」除了有義務及職責之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入稟法庭、委任物業管理公司、監察管理公司工作等。
- 對於由本資料庫所載的任何資料引致的或與其有關連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署概不負責。
- 此案判決指出,法團明知危險僭建物存在30多年而無採取任何行動,只抱着由肇事單位負責檢查和維修的想法屬錯誤,因此法團對意外絕不能卸責。
- 在「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下,業主只須填妥一套申請表格,便能作出多項申請,包括下列各類資助金及/或免息貸款。
- 概括而言,業主立案法團最主要是有責任及能夠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及維修建築物的公用部分,行使和執行有關的權利、權力、特權和職責,並有權委任物業管理公司及監督其工作。
筆者早前在傳媒訪問時亦表示,市建局不會因重建發展某一地區的樓宇而不鼓勵業主做維修;也強調只要有維修需要,業主都應盡力完成。 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未遵辦相關命令而無合理辯解,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不獲遵從的情況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5000元。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如有業主不滿管委會的表現,且有不少5%的業主,可要求管委會主席召開法團業主大人並在會議上議決撤換管委會委員甚至解散現屆管委會(委任一名管理人);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現屆管委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 如果出現赤字,業主立案法團可循以下兩個途徑解決:加管理費追回赤字或業主需合資繳付屋苑的大中型維修。 要注意的是,經業主立案法團委員會通過的合法工程,小業主是無權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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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律只針對業主執行屋宇署發出的法定命令和通知,然而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H 條列明,維持大廈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是業主責任,因此業主必須時刻保持大廈狀況良好,而非在收到政府命令和通知時,才維修保養大廈。 針對舊樓日久失修問題,行政長官在上月公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及《建築物管理條例》,透過加強法例規管,扭轉業主忽略樓宇管理及維修保養的局面。 物業管理公司每年都會為屋苑開支進行預算,再由管委會決定是否需要加管理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下文簡稱「本署」)在本網頁提供的香港私人大廈資料,只供一般參考之用。 對於由本資料庫所載的任何資料引致的或與其有關連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署概不負責。
為私人住宅提供物業管理(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現時或已有安排代住戶購買垃圾袋並定期派發給住戶使用。 垃圾收費將於下年4 月1 日正式實施,物管公司應盡早與所管理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業主組織商討及決定垃圾收費實施後為住戶供應指定垃圾袋(指定袋)/指定標籤的安排。 各項安排當中最有效帶動減廢的做法是讓住戶透過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授權的銷售點或網上平臺自行購買大小合適的指定袋/指定標籤以棄置垃圾,讓住戶更直接體驗「污染者自付」及「揼少啲、慳多啲」的原則。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物管公司可善用現時準備期向住戶宣傳並解釋垃圾收費的安排,並可在物業處所內張貼告示提供指定袋/指定標籤銷售點的資訊供住戶參考。 不過,在垃圾收費實施初期,物管公司亦可選擇協助住戶購買和分發指定袋,幫助住戶養成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的新習慣,從而提高循規率,亦可減少物管公司前線員工因處理違規棄置垃圾或居民投訴而與居民產生誤會或增加工作壓力的機會。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香港「反送中」示威:學者研究審判數據稱司法制度被「武器化」
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只有「業主委員會」的大廈的管理人就是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代表業主訂立、簽署大廈維修、管理等相關的工程或採購合約。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換言之,就算物業管理公司做不好職責,業主委員會都不能夠插手管理,只能夠反映意見。 哪怕管理公司最終損害了業主們的利益,業主委員會不能入稟法庭,只能夠以個人身份處理。
申請獲批後,物管公司同樣可透過環保署的智能庫存管理系統直接訂購有關指定袋及/或指定標籤。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香港大部分物業為分層住宅,單位數目由幾十個至幾千個不等,而每位業主都有責任共同管理及維修所屬大廈或屋苑。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若大廈因管理出問題而導致任何意外的發生,業主們有機會需要共同附上法律責任。 另外,每座大廈需要管理的範圍廣泛,包括清潔、保安、處理垃圾、消防、保險、收管理費等,如果沒有「業主立案法團」代表,每次需要每位業主全部共同決定便會太過費時失事,而且人多必定會有不同的意見。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業主會議後的跟進工作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不會在投票率上追求特定數字,又稱只要社會相對穩定,市民便不會想去投票,甚至不會登記為選民。 對於呼籲公務員帶同家屬投票,陳國基稱,這是要提醒公務員,參與投票具備履行公民責任與公務員支持政府政策的「雙重責任」。 隨著2020年新冠疫情來襲以及北京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後,香港街頭抗爭幾乎絕跡。 業主們應多出席業主大會,查看財務報表﹑賬簿、收據和發票等文件。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如發現不合理開支,可以向管委會查詢,並且出席法團業主週年大會,參與屋苑的財政討論。
- 作為市建局一員,筆者十分認同施政報告中表示,面對市區及樓宇老化,必須雙軌推進樓宇重建和樓宇維修,透過復修延長樓宇壽命,減慢城市老化,比重建更為關鍵。
- 在輿論觀望投票率高低之際,特區政府尚未透露投票當天將派出多少警力執法,但分管選舉舞弊執法的廉政公署已公開表示將派出800餘人駐守投票站等地方。
- 成立法團能有效地管理大廈,由法團代表業主決定和監察大廈的維修、清潔、保安、消防安全、人員僱用、投購保險等事宜,以減低意見分歧。
- 香港特區官員在提名期內多次將無法取得提名的責任歸咎於有意參選人員身上。
- 業主立案法團作出的所有決議,必須得到大廈內一定比例的業主投票通過。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也可與其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或其他業主協調和洽談,安排如何遵從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根據《建築物條例》有關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只有在屋宇署向樓宇業主發出了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後,業主纔有法律責任為其樓宇安排進行訂明檢驗和(如有需要)訂明修葺。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為什麼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正如上述所講,「業主立案法團」是一個由法人身份根據條例成立的組織。 「業主立案法團」除了有義務及職責之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入稟法庭、委任物業管理公司、監察管理公司工作等。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反之,「業主委員會」只是一個諮詢人的角色,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法律效力。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步驟
其後,旺角通菜街國榮大廈亦發生一宗致命意外,大廈頂樓的僭建簷篷石屎剝落,擊斃一名女小販。 事後死者家屬入稟追討賠償,經8 年漫長審訊,終審法院於2007年裁定法團須一併與單位業主和住客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對逾期未遵辦驗樓及驗窗通知、修葺令和勘測令,以及僭建行為和其他違規建築工程,簡化檢控程序及降低檢控門檻,實屬適當的時機。 早前本港市區發生多宗舊樓外牆混凝土或批盪剝落並從高空墜下事件,損毀汽車和傷及行人,引起社會關注。 這些樓宇的樓齡普遍逾30 年,並存在各種老化和日久失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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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少劏房單位位處舊式「三無大廈」,沒有大廈管理人如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或居民組織,加上樓宇樓齡平均較高,大廈公用地方未必有足夠位置安裝獨立電錶。 為協助更多劏房戶,中電表示會在符合電力安全的前提下靈活處理申請個案,包括於劏房單位內的公用地方安裝獨立電錶,讓更多劏房住戶受惠。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業主立案法團是一個獨立的法人組織,代表所有業主管理樓宇的公用部份,保障業主的利益及承擔有關的責任,具備訴訟權。 管委會猶如公司的董事局一樣,在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時候需要先委任管理委員會,由管理委員會向民政事務局進行法團登記。 管委會是透過業主大會投票選出,委員會成員也是業主,主要處理物業管理日常小事務並為此進行決定。 至於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物業進行大維修工程招標等重大事項,管委會亦須提出建議方案,並將建議放上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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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資助金和貸款旨在協助符合各項計劃申請資格的人士進行樓宇及窗戶的修葺工程。 香港選民登記數字過去幾年出現先升後跌的變化: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登記選民為413萬餘人,其後上升至2021年的447萬餘人,但來到2023年,總登記選民回落至433萬餘人。 由於投票站多為學校,政府宣佈投票翌日為學校假期,一些輿論指出,這可能導致家長請假照顧小孩,變相形成三天長週末,反會影響投票率。 劉兆佳解釋說,有意參選者若知名度低,其「政治軌跡」無跡可尋,不易被提名人看到,則提名人不敢貿然承擔風險,提名不熟悉的人,除非這些擬參選人本身就來自傳統愛國組織,或有明顯的公開言行證明自己是個「愛國者」。 在官方強調新制度旨在確保「愛國者治港」的同時,BBC中文接觸到的評論人士認為,香港政治生態將進一步向中國大陸靠齊。 安裝獨立電錶後,各劏房住戶按實際需要用電,相比過往共用電錶時住戶「怕蝕底」,不會「慳住」用電,現在既能節省用電,鄰裏關係亦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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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不少香港物業屬於私人物業,政府難以插手管理物業,因而鼓勵和協助各位大廈的業主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便各位業主有效地管理大廈。 管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投票選出,負責決策恆常大廈管理事務,於重要事項如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大廈維修工程招標等提供建議方案,再於法團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候選人、委任議員和當然議員資格獲確認前,須接受資格審查,由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中國香港特區國安委的「意見」,裁定其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未能通過者,不得參選、就職。 民營親政府報章《星島日報》11月20日刊登對特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的專訪。 曾擔任26年區議員和十餘年立法會議員,於2019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中被中國官方媒體標籤為被「反中亂港」政黨擊敗的麥美娟說,委任原則是用人唯才、「愛國者」、熟悉地區需要。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中國防長等多名軍事高官「失蹤」 習近平遇到麻煩了嗎
民協主席廖成利引述《論語》批評「三會」提名制度是「過猶不及」和「矯枉過正」,促請取消。 88席地方選區議員分屬44個選區——2019年時分為452個選區——171名取得「三會」委員提名後「入閘」的候選人將透過「雙議席單票制」決出所有議席。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作為市建局一員,筆者十分認同施政報告中表示,面對市區及樓宇老化,必須雙軌推進樓宇重建和樓宇維修,透過復修延長樓宇壽命,減慢城市老化,比重建更為關鍵。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因此與其守株待兔,筆者建議業主不如坐言起行,積極尋求政府及市建局在樓宇復修上向業主提供的資助和支援,主動做好維修,才能住得舒適安心。 可見,業主如在重建過程中對樓宇失修問題掉以輕心,不作適時和妥善維修,不單住戶的安全成疑,對於他人的人命或財產損失,依然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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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方報告批評整頓「進一步背離在香港實行普選」的目標;美方報告形容這是「李家超消滅關鍵的地方選舉」。 自北京於2019年示威後開始立法整頓香港政治制度以來,一直有觀察人士在討論香港是否要「新加坡化」,而成立於1980年的新加坡民主黨自1990年代以來也從未贏得任何新加坡國會議席,但仍活躍至今。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香港民主黨內也有人嘗試抗爭:因經常對政府決策提起訴訟而為人認識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質疑「三會」提名制度違反香港《基本法》對公民選舉權的保障,以民主黨黨員身份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廢止。 規模較小,但同屬老牌泛民主派政團的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也在這次區議會選舉中無法取得提名參選,議席「清零」。
如需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建議閣下找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徵詢意見。 發展商或業主立案法團聘用大廈管理人(或大廈管理公司)去管理大廈,他們主要負責安排保養及維修大廈的公用地方、保持清潔、安排保安服務及監督收取管理費。 這不單影響居住環境和樓宇安全,甚至會對業主帶來嚴重法律後果。 因此,筆者十分支持政府推進上述法規修訂,透過立法,加強業主正視樓宇安全隱患。 土地審裁處可在總共擁有不少於10%業權份數的業主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申請下,命令由土地審裁處指定的業主召開業主會議。
對於「靖海侯」這位作者,目前外界普遍認知的身份僅限於中國大陸「知名博客」,他在2023年7月發表的一篇微信公眾號文章在香港建制派圈子廣傳,引起討論。 《信報》前副社長,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專業應用教授陳景祥其後撰文分析「靖海侯現象」,指出香港政圈揣摩這類身份神祕人士所撰,被認為代表北京官方聲音的文章有何「玄機」的情況日趨普遍。 麥美娟先後對《星島日報》與中共在港官方報章《文匯報》稱,「履職監察制度」將訂立「負面行為清單」,而「負面行為」將包括「阻礙區議員進行會議」、「侮辱其他議員或官員」、「禁錮官員」等。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2025 當中最轟動社會的嚴重事故,是1994年香港仔添喜大廈塌簷篷造成1死13傷慘劇,涉案的酒樓及大廈法團須向死傷者賠償逾3300萬元,大廈各小業主須攤分約25 萬元賠償。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萬一業主有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不善,認為有需要問責、睇數簿,甚至索償,法團可代表全體業主,強制要求物管披露適用之內部資料,甚至入稟起訴物管。 在香港,所有的業主立案法團都是按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 香港區議會選舉提名結果公佈後,中共《人民日報》旗下小報《環球時報》引述劉兆佳教授稱,這次提名情況是向非建制派示範,如果日後仍希望參與特區管理工作,就要想辦法證明自己「脫胎換骨」成為「愛國者」,爭取中國中央當局信任。 其中,176席「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將由統稱「三會」的各區撲滅罪行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競逐議席候選人有228名。 預計臨近垃圾收費正式實施時,環保署會收到大量批量採購垃圾袋及/或指定標籤的申請及訂單。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根據第3A條發出命令後,如在會議日期不少於7天前,接獲由總共擁有不少於20%業權份數的業主送達的反對通知,則其先前發出的命令即屬無效,申請人不得根據該命令召開業主會議委出管委會和成立法團。 睇樓人士未必第一時間關心心儀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但一個好的「業主立案法團」隨時會影響你將來入住單位後的日子,有些大廈甚至乎連法團都沒有成立。 因此,ROOTS上會建議各位必須要先了解「業主立案法團」的功能及職責,免得買錯了沒有成立法團的物業就後悔莫及。 如有疑問,業主可參閱有關條文,也可向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聯絡小組)查詢,或徵詢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