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遂將兩隊置於由青山道至徙置區大樓之兩街道相接處。 幾乎在同一時間中,即見濃厚之黑煙從大樓方面而起,一隊防暴隊奉令前往調查。 此一防暴隊被人從兩座徙置樓宇之騎樓上紛擲石頭,故須發射摧淚彈三枚,而將擲石者驅囘室內。 當警隊抵達大樓轉角處之徙置區辦公室時第三事件,發現該室已被搶掠一空及一部份着火,一大堆傢俬及檔案正在外面燃燒中。 廚房及廁所分別設於露臺兩側,兩者的窗戶均對向戶外,廁所更設有淋浴位置。
白田邨12、13座及美東邨美東樓則使用一字形的開口(而此三座也是全港首三座竣工之同型大廈,分別於1974年7月及1975年2月落成),而第三款設計則只設兩條開口,並於露臺外設有花槽。 第七型大廈單位的面積非常多元化,從2人家庭的22平方米以至逾50平方米的6人單位均有提供,而同一大廈每翼走廊兩邊單位的深度亦可有分別,以提供更多類型的單位。 絕大多數第七型大廈均為因地制宜設計,各款大廈及單位設計可謂數之不盡,但除了少部份特別設計的單位如部份大廈的大型單位外,大多數單位的分別僅在於起居室深度,基本佈局均基於下列三款標準設計而成。 第七型大廈設計可因地形限制而作出修改,例子有興華邨的豐興樓及裕興樓及葵盛西邨9座,三座均因應陡峭的山坡而作出特別設計。
大坑東徙置區: 事件
上午四時三十分左右助理警務處長抵達該校上午四時三十分第十九事件,發覺一大堆傢具等物,在外焚燒。 該校正座曾經局部着火惟該建築物,並未受到嚴重之威脅。 據後來調查所得,第一次向該校進攻,爲該校職員擊退。 在上午三時至四時之間,暴徒將毗連之一所寮屋,放火焚燒,闖進該校廣塲,將該校樓下搶掠,並將傢具等物,搬出外間焚燒。 助理警務處長,進入該校,見有二十多名職員,在樓上之房間。
第一批清拆的第三型徙廈位於慈樂邨,因結構問題提早於1990年封閉,翌年5月正式拆卸;最後一批清拆第三型徙廈則位於葵涌邨(第1至13座),2000年清拆。 最後一幢清拆的第三型徙置大廈原型建築是黃大仙上邨第15座(長頌樓),於2002年清拆。 第二型徙廈於1960年在東頭邨出現,主要分佈於新九龍、荃灣和葵涌一帶,與第一型徙廈相同,樓高5至7層,沒有設立升降機,住客沒有獨立廁所和廚房,在兩翼之間的相連梯間設有公眾浴室和廚房。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量內地難民移港定居,由於當時的香港政府沒有任何為低下階層而設的房屋政策,所以很多難民在1949年至1953年間在山邊興建木屋來居住,但這些木屋設備簡陋,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木屋的密度高,因而經常發生火警。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徙置區2025 大坑東徙置區的北面部份,前身是1910年啟用的新九龍16號墳場和之後的大坑東木屋區。 大坑東徙置區的南面部份(1-6座),前身是九龍塘村永華片場,因1954年7月22日的大火後被政府收回土地[1]。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邨
現時,第一至六型大廈除石硤尾邨第41座(美荷樓),均已拆卸或/及重建,而第七型大廈亦已有部份開始重建。 徙置區(英語:Resettlement Area)是香港早期的出租公共房屋,於1954年至1975年間興建,主要分佈於較早開發的衛星城市和新市鎮(包括觀塘、葵涌、荃灣、屯門和元朗等),由徙置事務處管理。 據報稱:在官塘道上機塲外之東北方,下午九時十五分淘化大同罐頭製品廠下午九時十五分第三十事件,發生滋擾。 當一名警方督察駕車到達該廠調查時,該廠經理對彼稱,一小時前一隊暴徒曾向其恐嚇,如不懸掛國民黨旗則實行搗毀其工廠,故迫得照辦云云。 不久後十月十一日第三十一事件,一名機塲空軍軍官,對該督察稱:附近有三間小型工廠,即鐵廠,棉紗廠,及首飾玉石工塲各一,曾遭人放火及破壞。 當該督察到達空軍部拘留室時,一名哨兵對其謂牛頭角徙置區有火警發生,可以望見。
- 上午四時三十分左右助理警務處長抵達該校上午四時三十分第十九事件,發覺一大堆傢具等物,在外焚燒。
- 步兵三營,在下午四時至下午六時,由新界開到九龍。
- 在香港本島總部之副警務處長,及經其轉達之代理警務處長(以下稱爲警務處長)不斷接獲有關情況之報告。
- 設有平臺層,有兒童遊樂設施、商店、餐廳、非牟利機構辦公室、商場管理公司辦公室及公廁,而地下層亦有郵政局,四面設有樓梯連接地下層,並有4條天橋連接美山樓、美彩樓、近美亮樓對出空地及重建第六期。
- 一督察率同十六名警員,即奉命前住調查,發覺該分駐所已被搶掠,所內各物,正在外面燃燒中。
- 在十月十三日十月十三日黎明,由黎明以迄中午,在暴動起源地之李鄭屋,進行大規模審查工作;計捕去嫌疑份子一千多人,在兩隊保安軍隊協助下,列隊操去。
粗體表示該樓宇曾牽涉26座問題公屋醜聞,其混凝土強度未達高層單位20.7MPa或低層單位31MPa的標準(而強度大約只有10.38MPa),但遲至1990年代初才被揭發,由於情況並不嚴重,故此一直未列入「整體重建計劃」。 這種徙廈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香港徙置屋邨中相當極之稀有的型號,大廈的設計大致與改裝第一型相似,惟住戶仍需使用中間的共用廁所(廁格獨立)。 茂名地區主要發行兩份平面媒體,其中《茂名日報》作為中共茂名市委機關報,創刊於1984年,由茂名市委主管主辦;《茂名晚報》則是由中共茂名市委主管主辦的茂名地區唯一的一家晚報。 此外,南方報業傳媒集團、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和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均在茂名設有印刷點,可及時出版其旗下的各類報刊。
大坑東徙置區: 人口外流
大坑是指銅鑼灣道、香港中央圖書館以南及大坑道一帶的地區,大坑道一帶屬於住宅區,沿路也有不少大單位老牌豪宅,例如龍園,不少樓齡超過30年。 大坑北部接鄰天后,南部則接鄰渣甸山,西北面則是香港島主要購物、娛樂及旅遊區銅鑼灣。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第2期樓宇採用非標準設計,但部份1及2房大型單位重新使用了新和諧一型構件,連同第5期成為最後一批附帶和諧式設計單位的大廈。
美盛樓與前第25座一樣設有地舖,1樓為幼稚園,2樓為第2期及第5期管理公司辦公室及保安室。 自此以後,徙置大廈的興建奠定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基礎。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徙置區 除了石硤尾之外,還在大窩口、大坑東、李鄭屋、黃大仙、秀茂坪等地區興建徙置大廈,時至今日,除石籬邨10、11座及本邨41座外,其他徙置大廈均已完成重建。 隨著家庭用電要求提高,第七型徙置大廈原有供電系統因無法負荷,而時常發生故障停電。
大坑東徙置區: 第一型
因此,政府於1980年代尾起,為此等屋邨加建額外的變電站;然而,由於第四及六型徙置大廈需於短期內拆卸,為該等樓宇作出同類加建不符成本效益,此等工程僅於較遲或不用拆卸的第五及第七型徙置大廈進行。 茂名建市後,伴隨着經濟貿易和對外交往的發展,作為信息交流和傳播載體的大眾傳播媒介也隨之發達。 1983年,茂名開始組建廣播及電視臺,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1984年1月,茂名人民廣播電臺呼號播出;1984年7月,茂名電視臺正式開辦。 2003年6月,原茂名人民廣播電臺、茂名電視臺、茂名有線廣播電視臺正式合併為茂名市廣播電視臺,並正式運作[63]。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邨東龍樓: 觀塘區
上午十時二十分上午十時廿分第三十五事件,有一大批羣衆企圖由南面越過警戒線返囘徙置區之住所,被軍隊加以阻止。 大坑東徙置區2025 有人屢次企圖在旺角區之大路刼掠一間食品商店上午十一時第三十六事件,終於得手達到若干目的。 較早一日,警察曾在該處向刼掠者放槍,將兩人擊斃。 在十月十二日,一隊警察接訊開到該店附近,再度向暴徒開槍,擊斃一名刼掠者,並將其餘暴徒驅散。
大坑東徙置區: 九龍主要公共事業所受影響及囘復正常狀態
所有防暴隊奉召囘署休息,而代之以實力充足之流動巡邏隊。 街上之毀壞車輛,已告清除,而公共汽車亦恢復行走。 此階段之目的,係擬使九龍一切情形,在「雙十節」後清早恢復原狀,上午八時四十五分上午八時四十五分,副警務處長囘返全港警察總部,向警務處長報告。 當其作報告時,副警務處長表示意見稱,鑒於混亂如此廣泛,而局面又被非法黨徒利用,假如此種情形再度發生,則須採取嚴厲措施。 警務處長同意,如混亂情形再度發生,即係暗示有計劃擴大暴動行爲,如証明爲正當時,需用較強之力量以資應付,包括施用火器。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邨東龍樓10大分析
數分鐘後,防暴隊一隊用催淚彈將此等羣衆驅散至東南方兩座屋宇之距離,而警戒線之範圍亦照樣伸展,更將橫街二條在與青山道接連處予以阻塞。 在短促時間內實行戒嚴令,使到若干政府及公共事業爲之中斷。 渡海小輪徇政府之請求而停航,祗有少數特別班次,專供主要服務人員,或協助滯留之人士返家之用。
大坑東徙置區: 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
南山邨的前身為九龍仔木屋區,東鄰為大坑東徙置區及朱牯仔山。 東成樓、東輝樓及東海樓曾經於1991年納入「出售公屋計劃」中作出售,但因計劃腰斬而未能售出,其後亦沒有納入後來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為「出售公屋計劃」中唯一依然未獲出售的屋邨,同期其它屋邨均已於租者置其屋計劃全數售出。
大坑東徙置區: 興建徙置大廈
民國3年(1914年)設高雷道,轄原高州府、雷州府、陽江直隸州屬下11縣,治所在茂名縣。 後又改為高雷善後處、南路行政專員公署、南路綏靖專員公署。 明洪武元年(1368年),高州路、化州路改為高州府、化州府,洪武七年(1374年)降為州。 洪武九年,高州復府,化州降為化縣,化縣及原化州轄縣歸屬高州府。 至此,高州府領茂名縣、電白縣、信宜縣、化州及其轄縣吳川、廉江。
大坑東徙置區: 重建
2005 年,原業主香港房屋委員會將商場出售予領匯房地產信託基金(現稱領展房地產信託基金),以籌集資金。 2017 年,領展房地產信託基金招標出售商場,由基匯資本牽頭財團投得,交易於 2018 年生效。 除了大窩口外,還在大坑東、石硤尾和李鄭屋興建徙置大廈,除了原石硤尾邨美荷樓外,所有徙置大廈已拆卸進行重建。 第四型徙廈早於1988年開始清拆重建,拆卸期長達35年。 隨著石籬邨10-11座於2023年拆卸(拆卸時樓齡長達57年,是眾多被拆的第三至六型徙置大廈中最長壽者),第四型徙廈終於成為歷史。
此次火災可能向青山道蔓延,造成更大災害,惟因消防人員奮力搶救,約於二小時後,遂能將火勢控制。 上午十一時後不久上午十一時,羣衆包括兒童多名在徙置區辦公室前,開始集合,要求賠償,俾可補置經被清除及撕毀之旗。 一小隊警員到臨,其主管警官勸導羣衆散退,但不生效果。 兩位徙置區職員乃標貼紙旗六七面,以期平息衆議。 距此時不久之前,即約在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時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該區警司到現塲視察後離去,用電話報告駐九龍警察總部指揮九龍新界區之助理警務處長。 當上述警司返囘徙置辦事處時,彼曾發現羣衆再度開始集合,要求由該有關之徙置區職員就除旗事對羣衆道歉。
大坑東徙置區: 人口
該計程車之駕駛人幸能逃脫,但有暴徒一人在當地被焚斃,而另一暴徒,後因當時被灼傷而斃命。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徙置區2025 有七人經已被拘,控以謀殺瑞土副領事夫人之罪。 此後不久,警務處長下令大路與大路相接處之治安,應完全維持,如遇需要時,可斷然開槍。
大坑東徙置區: 樓宇
所有舊徙置大廈於2007年6月20日起清拆,並分7期進行重建,但該7期工程並非按數字順序進行,故此處以各期建成時間先後次序述之。 大坑東邨曾於1991年列入出售公屋計劃,但最後計劃擱置。 大坑東徙置區 其後此邨因時間不合而未再出售,是該計劃下唯一一座沒有在租置計劃第二次出售的公共屋邨。 大窩口邨各大廈以「富〇樓」命名,是以共通字命名樓宇的房委會公共屋邨中少數與屋邨名稱或鄰近主幹道及其諧音皆無關的公共屋邨之一(另外為牛頭角下邨、和樂邨及福來邨)。 大坑東徙置區 2004年,房委會出售大窩口邨重建第六期的居者有其屋「葵蓉苑」予政府,隨後被改為政府宿舍,以應付政府宿舍不足及解決居屋空置問題。 第2座警務處宿舍組支配,[7][8][9]另一座由消防處分配,主要分配予救護員。
大坑東徙置區: 第一階段
1953年的聖誕夜,石硤尾木屋區發生一場史無前例的大火,令5萬多人無家可歸,於是政府在石硤尾一帶興建徙置大廈。 大坑東徙置區2025 除了大坑東外,還在大窩口和李鄭屋興建徙置大廈,時至今天,大坑東、李鄭屋和大窩口的徙置大廈已重建完成,而石硤尾的徙置大廈已經全部拆卸。 下午二時下午二時,防暴隊由當時貼近暴動邊緣之九龍警察總部出動,將大道及各橫街上之羣衆驅散,直至大路相接處止。 有三隊警員(一百八十人)被派出負責此項工作,並有命令於必要時發射實彈。 暴動羣衆在警前潰散,故防暴隊抵達大路相接處,並未與暴徒接觸及開槍,遂與早在該處之警員兩隊聯合,在四面建立警戒線。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邨東龍樓: 設有駐站站長
同時,又將戒嚴地區,在西北面擴展至荃灣(見下面第三章)在北面伸展至山嶺後面之沙田參看甲圖。 到下午七時三十分,再將戒嚴範圍擴展至荃灣以外六哩,將深井區包括在內。 在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時,半島尖端之第一戒嚴區解禁,使到渡海小輪部份恢復行駛。 但在九龍西北區即曾經發生暴動之中心地區,於十月十四日及十五日兩晚,由下午六時至上午七時止,再度施行戒嚴。 在荃灣區,除每日兩小時解禁外,戒嚴令繼續執行至十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止,十月十二日上午,甚多居民陸續離家出外,其原因係與騷動無關者。 在警備線之軍隊以及警察巡邏隊,因此將多人逮捕。
該處有一極大之公共汽車終點站,據報謂該處有甚多公共汽車經被放棄,而有數百名羣衆已在構成機塲跑道伸長部份之空地上集合。 九龍城區警司率領一防暴隊出動,發覺該空地上散佈約有二千人,用石向警方人員拋擲。 大坑東徙置區2025 另一隊特別活躍之野蠻羣衆第二十五事件,則在一條自該路相接處,沿北通往九龍城區中心區之窄街上聚集。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 (香港)
第七型大廈由前工務司署及徙置事務處設計,以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廈為藍本。 大廈多為長條型設計,絕大多數大廈於走廊末端通風口及大廈的中央電梯大堂及樓梯位置均設有通花磚裝飾。 由於本來用作徙置區或廉租屋,因此不少大廈均互相相連,例如荔景邨日景樓、明景樓及石硤尾邨21-24座等屋邨。 實際上稱為長型的大廈,包括了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樓宇、計劃中稱為「第七型徙置大廈」的長型公屋(政府廉租屋與徙置區共用樓宇設計)、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廈及房委會興建的長型。 大坑東徙置區2025 第七型徙置大廈早在房委會成立前已完成設計及動工興建,但因這些大廈在房委會成立之後才落成,當時已無分「徙置區」或「政府廉租屋」,房委會便把其統稱「長型大廈」。
大坑東徙置區: 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第2章
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在九龍中部之何文田徙置區之辦公室,再度被人放火。 大約下午二時下午二時,在大坑東徙置區大樓後面之香島中學,又發生火警第三十九事件。 在較早時留在該處負責之一隊警察(參看第二十七段)因該區情勢安靜,經在上一晚撤退。 大坑東徙置區 當警察到達時,並未遇到抵抗,亦未發現縱火之暴徒蹤跡。
在此時期,警方目的,乃爲將騷動地區予以限制,並防止其向九龍蔓延,同時並將大部份係屬本地居民之羣衆驅散,並勸諭其囘家。 在李鄭屋最接近之地方,警方以相當力量保持,包括六間民房或徙置樓宇在內之範圍,但未能對該地區東南兩邊之暴動羣衆有所接觸。 大約由下午九時三十分起,在範圍內之情形受到合理之控制。 但新暴動事件又開始在南面發展,以大路相接處爲中心而趨向於各橫街。
大坑東徙置區: 茂名市
受疑放火者十一人亦被發覺匿在該樓之內,於是交與警察看管。 警察將樓內之火撲滅同時開到該處之消防車,將外面之火撲滅。 同時較東而接近飛機塲之九龍城方面,亦報告謂在凌晨時有較小事端發生。 在上午三時四十五分左右,據報有人羣將接近飛機塲大門口之交通亭搗毀,此隊人羣旋被警察驅散。 在下午八時與九時三十分間之情形,紛亂逐漸由李鄭屋地區向東南兩方伸展,惟仍在距離大路相接處半途之界線內。
大坑東徙置區: 茂名市
成化三年(1467年),高州府治從電白縣遷茂名縣,隸廣東行省。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高州、化州改為高州路安撫司、化州路安撫司,屬湖廣行省海北海南道。 大坑東徙置區 化州路路治石龍縣(今化州市區),高州路治於大德八年(1304年)由電白縣遷茂名縣(今高州市區),至正十五年(1355年)還治電白縣。 北宋開寶五年(972年),廢潘州,南巴、潘水兩縣併入茂名縣,良德、保寧兩縣併入電白縣,均屬高州。 太平興國元年(976年),信義縣因避太宗趙光義諱改稱信宜縣。 熙寧四年(1071年),竇州併入高州,高州屬廣南西路,領茂名、電白、信宜縣。
大坑東徙置區: 大坑東邨東龍樓10大分析
至2023年1月16日,隨着以上樓宇正式封閉並準備拆卸,除美荷樓,由徙置事務處興建的大廈成為歷史,而石籬邨歷時39年的重建工程亦將告結束。 註:只有興華邨的第七型徙廈,是由徙置事務處策劃興建,其他最初均為政府廉租屋;而順利邨最初亦是採用同款徙廈的徙置區項目,但最後改用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標準規格設計。 此外,港鐵荃灣車廠現址亦曾規劃採用同款徙廈的政府廉租屋項目,名為「白田壩政府廉租屋邨」。 (位於石硤尾的白田上邨命名為「白田政府新邨」相信是為了避免和荃灣白田壩混淆),但因為當時地鐵荃灣綫規劃更改,最終沒有興建該屋邨。 大坑東徙置區2025 徙置事務處共於香港不同地區先後興建了25個徙置區,樓宇共分七種類型(當中第一型至第六型是由徙置事務處管理,之後的由房委會接管),當中第一二型只有七層高,故俗稱「七層大廈」。 大坑東徙置區 第一、二型及加插於以第二型為主徙置區的第四型樓宇在落成初期均以英文字母命名,各徙置區皆跳過容易與「1」混淆的字母「I」,只用餘下25個字母;當單字母座號用盡時就會以A-A、B-B等重疊雙字母命名。
在十月十五日晚上,警方在九龍西北區再度施行戒嚴,至十六日晨戒嚴令終於取銷。 一九五六年十月三日市政衛生局徙置事務政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決定應予各徙置區大樓居民警告,不得在各該樓宇之牆壁貼標紙旗或其他裝飾物,因曾發覺此種物件一經張貼,難以清除。 在三個徙置區中最老之一區,即石硤尾,上項之警告,係由街坊會傳達各徙置居民;該區居民在十月十日曾在街坊要求之下,自行將一部份經貼在牆之紙旗清除,蓋此舉係屬違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