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應立即通知買家及其代表律師有關上述權益,這可以有效地阻止該項買賣交易。 如果物業經已賣出,閣下亦可向出售物業的註冊業主追討應得的款項 / 樓價。 答案七: 就 A 先生(賣方)而言,除非買賣合約訂明單位不需要交吉(例如連租約出售),否則他要確保在交易完成當天,可以把空置的單位交付買方。

  • 買家亦須在臨時買賣合約中載述租約的基本條款,例如租約日期、租期、每月租金、租金按金,以及續約權(如有)。
  • 提名書必須交給賣方律師,讓他們在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時把有關姓名加入其中。
  • 即使在 土地上的發展已經完成,此等限制條文可能仍然有效,例如業主須向政府繳付額外的地價,纔可將限 制條文撤銷。
  • 簽署臨時或正式買賣合約後,買方應考慮為物業購買保險(例如火險)以防有意外導致物業受到破壞或降價。

如果閣下打算透過地產代理出售非住宅物業(例如工商物業)而不簽訂地產代理協議,閣下仍會受香港成文法(例如地產代理條例)、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規則(例如執業守則)及普通法的保障。 因地產代理監管局沒有就非住宅物業之代理協議提供範本格式,閣下必須詳閱協議的內容才簽署此類文件,如果有任何問題,請向地產代理或律師查詢。 因住宅物業的買家多數不完全瞭解物業交易的法律問題,地產代理協議之存在就是要保障他們。 如果閣下打算透過地產代理買入非住宅物業(例如工商物業)而不簽訂地產代理協議,閣下仍會受香港成文法(例如地產代理條例)、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規則(例如執業守則)及普通法的保障。 閣下需要把一切所知的如實告知地產代理,他們亦應盡力核對閣下所提供的資料。

土地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是否需要加蓋印花(打釐印)及註冊?

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前,律師會要求閣下的配偶或父母簽署一份名為「提名書」的文件,用以確認閣下是被提名代表新的買方簽署早前的臨時買賣合約,而「新的買方」包括閣下和配偶(或父母)。 如果「新的買方」不是香港任何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則無需為這份文件繳納從價印花稅(見《印花稅條例》(第 117 章)第 29AB 條)。 提名書必須交給賣方律師,讓他們在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時把有關姓名加入其中。 視乎情況(即同意方案或非同意方案),正式買賣合約可能載有預計關鍵日期,這通常意味著住宅項目遵照經批准的建築圖則的預計完成日期,或預計符合批地文件內條件的日期。 一般而言,新單位的完成交易日期/交吉日為發展商/賣方向買方發出上述通知後的 14 土地買賣合約 天內。 因住宅物業的業主多數不完全瞭解物業交易的法律問題,地產代理協議之存在就是要保障他們。

因此,該物業不能以確認人轉讓的方式轉售,並且該物業在發展商將物業轉讓給買方之前不得轉售。 V) 於完成交易當日(交樓日),賣方交付物業予買方,而買方須繳付樓價的餘款。 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由賣方律師審核,雙方簽訂轉讓契。

土地買賣合約: 賣方的業權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另外,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土地買賣合約 你若與買家就單位的售價達成共識,買賣雙方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 正式買賣合約必須於以下期限內加蓋印花: i)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 ii)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如正式買賣合約是緊接著臨時買賣合約後14 天內簽署)。
  • 事實剛好相反,一旦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買賣雙方在法律上便受到約束,除非及直至臨時買賣合約被正式買賣合約取代。
  • 於物業轉手前,閣下的律師必須就所有在土地查冊或物業契據內獲知的任何產權負擔通知閣下。
  • 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香港法例第219章) 第3條,除非土地(包括房屋 / 樓宇單位 / 大廈)買賣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否則法庭不會審理與土地買賣有關的法律訴訟。
  • 答案:即使賣方不知道地產代理說了些甚麼,該地產代理仍是代表他行事,而閣下確實依賴那些資料而簽訂合約。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 若任何一方未能完成交易,可依據臨時買賣合約追討賠償。 閣下可從地政總署的網頁下載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第72號通函附錄3的同意方案下的正式買賣合約樣本。 土地買賣合約 請注意,此合約樣本僅作參考用途,在簽署合約前,閣下應與地產代理或律師詳細查閱合約內容。 是可以的,但買方須先查清楚該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款是否容許這項交易。 土地買賣合約 在轉售交易中,原先的買方將成為「確認人」,而新的買方將成為「 轉購人」。

土地買賣合約: 年 9 月 份 土 地 註 冊 處 統 計 數 字

居屋單位轉售有限制,容許轉售予其他符合居屋資格的家庭或在繳付補價後在公開市場轉售。 D) 轉讓契的註冊費是 $230 (如樓價不超過 $750,000 )或 $450 (如樓價超過 $750,000 )。 合約終止,賠償金額取決於買方在別處購買類似的單位之實際損失有多少(例如賣方取消交易後,該單位市值上漲之差價)。 國稅局表示,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只要於2年內買賣且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但如果是先買後賣,以買的時候已持有自用住宅為限。 而所謂自用住宅,必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及無出租及營業情事。 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五日或該日後分割土地,必須 根據《一九九五年土地測量條例》(第四七三章) 的規定,擬備土地界線圖,送交認可土地測量師簽 署核證。

在若干情況下,例如物業包含平臺或天台或店舖的一部份,則適宜在臨時買賣合約內隨附一份顏色圖則,用顏色顯示出有關物業,以資識別。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土地買賣合約: 買家可否在簽訂臨時或正式買賣合約後拒絕完成購買兇宅?

買方必須細閱這些文件,查覈這些限制條文是否仍然適用,或是否已由地政專員發出修 訂書或同意書撤銷。 從買方角度來看,購買住宅樓花的法律手續與購買二手物業之手續相近。 閣下需要與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其後再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直至交易完成 / 交樓當天簽訂轉讓契。 兩者之主要分別在於住宅樓花的臨時買賣合約並不約束買家購買單位並簽署正式合約。 如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未簽署正式合約,發展商/賣方的補救措施僅為沒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的5%訂金。

土地買賣合約: 土地界線圖

買方亦可向各分區測量處購買這些地段的「地段鑑 辨圖」,作識辨用途。 政府雖然刊印本小冊,但絕不因此為任何準買主的權利和利益,負上法律或其他責任。 準買 主在購入鄉村屋宇或任何其他物業前,應該先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土地買賣合約: 臨時賣買合約和正式賣買合約的條款有差異,情況會怎樣?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應詢問物業是否有現存租約,而賣方亦必須公開這資料。 3.2 新批約及建築牌照往往註明上 蓋面積、高度、樓宇層數或其他發展條件的限制。 本小冊向有意購買鄉村屋宇的人士闡釋,在訂立買賣合約前必須注意的重要事項,但內容僅屬一般性 質資料,並非鉅細無遺,亦不會詳述交易的一切細節。 文中同時介紹賣方須向買方出示以供查驗的各 種文件,以證明賣方擁有土地的業權或有權興建有關的鄉村屋宇。 土地買賣合約2025 步驟三

土地買賣合約: IX. 大廈公契及業主立案法團

在決定購買樓花前,閣下或可先查閱物業所在地之「分區計劃大綱圖」,該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香港法例第131章)而出版。 當閣下找出相關的大綱圖後,便可看到物業附近環境之現時及 土地買賣合約2025 / 或建議中的土地用途和道路網絡。 閣下可於規劃署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網頁內取得更多資料。 如閣下在閱讀大綱圖時遇到任何困難,請尋求建築師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

土地買賣合約: 物業買賣合約是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費用是多少?

如果賣方堅決拒絕加入這條款於臨時買賣合約內及/或買方願意承擔風險,則作別論。 例如地產代理告訴閣下某單位內的睡房應可容納到一部鋼琴及一張牀,並請閣下稍後量度尺寸作實,該地產代理只是作出意見的陳述 。 但如果他說房間的面積是 150平方尺,他便作了事實的陳述,若閣下聽了這番話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而後來發現睡房的實際面積只是100平方尺,該地產代理便須承擔失實陳述的法律責任。 答案六: 是可以的,但她應該先查閱該買賣合約是否準許轉售。 土地買賣合約2025 對於同意方案下的一手住宅物業,地政總署訂明的正式買賣合約的標準格式規定,物業只能轉讓給原買家。

土地買賣合約: 契約註冊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前,買方或賣方應與地產代理或律師詳細查閱合約內容,並確保閣下了解其中的每一項條款。 避免引起爭拗,買賣雙方應在臨時買賣合約內寫明繳付加付訂金之確實日期。 答案:即使賣方不知道地產代理說了些甚麼,該地產代理仍是代表他行事,而閣下確實依賴那些資料而簽訂合約。 除向地產代理追討賠償外,閣下或許可以終止臨時買賣合約及取回訂金。 如果閣下預期可能會與賣方直接交易,或透過另一間地產代理進行交易,閣下可縮短代理協議的有效期,以便於其後委託另一間地產代理。 A) 土地買賣合約 土地買賣合約2025 轉讓契是一份把賣方的法定業權(即物業的擁有權)正式轉移至買方的文件,此契約將於交易完成當日(即交樓日)簽訂。

土地買賣合約: 物業擁有權之形式有幾多種類?「全權擁有」、「聯權共有」、「分權共有」有何分別?

香港人經常會在樓宇建成之前,便購買俗稱「樓花」的單位,如發展商在樓宇建成前面臨破產 / 清盤,買家便要承受極大風險。 在一般情況下,如所有訂金數額超過樓價的10%,賣方未必可以沒收所有訂金,除非實際損失證明全數沒收是合理的。 作為連接東西方的超級聯繫人與門戶市場,香港交易所透過與內地市場開創性的互聯互通機制、日趨多元化的產品生態圈,以及流動性充裕的國際化市場,致力於促進中國與世界的雙向資本流通,推動交流與對話。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一)宣佈,將於旗下的衍生產品市場實施多項持倉限額優化措施。 這些措施是集團不斷提升衍生產品市場發展的工作之一,並實踐我們致力發展香港作為亞洲領先衍生產品交易及風險管理中心的承諾。

如果正式買賣合約是緊接著臨時買賣合約後 土地買賣合約2025 14 天內簽訂,便只須把正式買賣合約加蓋印花。 步驟九 土地買賣合約2025 買方律師審閱所有契據,並就任何業權問題向賣方律師發出書面提問。 買方律師會告知其客人有關回答是否滿意及賣方有否證明物業具有良好業權。

土地買賣合約: 「住宅」及「商業」物業之印花稅繳付手續是否有所不同?

步驟五 賣方律師向賣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而賣方須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 這條款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內寫明,否則未必可在其後的正式買賣合約內加入。

土地買賣合約: 相關連結

除非正式買賣合約訂明單位不需要交吉(例如連租約出售而物業仍然給租客使用),否則賣方便要準備把單位清理妥當,待交易完成當日(即交樓日)將空置的單位交吉。 步驟七 簽署臨時或正式買賣合約後,買方應考慮為物業購買保險(例如火險)以防有意外導致物業受到破壞或降價。 當臨時買賣合約或正式買賣合約簽訂後,買方便要承受該單位的風險(例如因意外而導致的損失)。 土地買賣合約 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買方應先向銀行查詢是否可為有關物業辦理按揭。 如沒有做到,便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立即向銀行申請按揭。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49條,如果破產人在被裁定破產前5年內進行的交易被視為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法院可作出命令將其作廢。 土地買賣合約2025 土地買賣合約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49(3)條,「送樓契」會被視為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交易。 土地買賣合約2025 如需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建議閣下找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徵詢意見。 此方案由香港律師會監管,就預售樓花項目而要求律師遵守一些專業規則。 此方案亦容許同一間律師樓代表買賣雙方,而代表律師須承諾確保買方受到與同意方案類似的保障。 如未能切實遵守此方案的規則,有關律師會被視為專業失當及可被買方追討賠償。

土地買賣合約: 業主立案法團

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3)為賣方而設,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提供,閣下與受託的地產代理必須簽訂此協議。 土地買賣合約2025 此代理協議的條款包括:地產代理的責任、賣方須付的佣金及該協議的有效期等等。 雖然閣下並非物業的「註冊業主」,但如確實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樓價,則閣下仍可能是該物業的「實益擁有人」,而那位註冊業主只是以信託形式替閣下持有該物業的全部或部分權益。 土地買賣合約 如果閣下與註冊業主各付一半樓價,後者便可能是替閣下持有該物業的一半權益。

《建築物管理條例》授權業主立案法團,去監察大廈管理人提供的服務及用作管理和保養工程的開支預算。 業主立案法團作出的所有決議,必須得到大廈內一定比例的業主投票通過。 當法團成立後,大廈管理人便要對法團負責,而法團亦有權解僱大廈管理人。 如果樓宇並非座落於政府批出作發展用途的土地,買方便會受非同意方案保障。 土地買賣合約 其一例子是在拆毀舊樓後,發展商在該土地重建新大廈。 合約雙方必須小心遵守與時限有關之條款,例如「時限是本合約的要素」或「就本協議所定的時間,必須嚴格遵守」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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