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批評,特偵組與檢察官,長期以來有濫行上訴的現象[44]。 王怡雯法官2025 反對黨則抨擊檢察體系,監聽過於浮濫,各級法院核可率達83%,把關不嚴謹,可能造成人權被侵害[121][122]。 依《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上訴,如有疏失,亦僅屬行政責任。 在無刑事責任的前提下,特偵組無權直接對檢察官進行訊問[註 4],根據《法院組織法》,高檢署檢察官的主管機關為法務部與高檢署[120],如有疏失,應由他們對林秀濤檢察官進行行政調查。 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立法院院長的行政位階皆高於特偵組,在非貪瀆案的情形下,特偵組假借刑事偵查的名義,對他們進行實質行政調查,也有越權的嫌疑。 對於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法院於一審和二審做出六個月徒刑判決,但於更一審時做出無罪判決。
在34位一二審庭長中,張瑜鳳是唯一遭到拔除的。 王怡雯法官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指出,這是無記名投票,主因是參與審查的司法官,多數認為張瑜鳳審判不認真,否認有任何政治關連[91]。 另一位陪席法官陳靜茹,因四年前的過失,遭監察院彈劾,4月28日司法院職務法庭判陳靜茹降級改敘[92]。 2014年3月19日,臺北地院一審對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訴訟案做出判決,審判長張瑜鳳、受命法官梁夢迪、陪席法官陳靜茹等三位合議庭法官,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等理由,判決王金平勝訴,保有國民黨黨籍。
王怡雯法官: 好急!每月審逾130件 司法院再度爭取疫苗
2014年3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以洩密罪判決黃世銘有罪,黃世銘宣佈請辭檢察總長一職。 4月3日,總統府批准辭呈,黃世銘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6月19日,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以七比四的票數,決議拔除臺北地院法官張瑜鳳的庭長職務。
9月9日,最高法院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說明,並無聽到任何刑事案件的不法,認定關說為「行政不法」[註 1][13]。 9月11日,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份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譴責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14]。 國民黨宣佈將王金平開除黨籍,這意謂王金平將喪失不分區立法委員身份,也同時必須退出立法院。 王隨即向法院提起「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9月13日獲法院裁準保留黨籍的假處分,暫保立法院院長的資格。 (三)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李英豪、李殷君、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賴武志等3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十二、推選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劉介中、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朱嘉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林季緯、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王皇玉等4人,為「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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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欣哲、呂超羣等2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王怡雯法官 11.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佳芳、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培維等2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12.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鄭永彬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 4.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維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陳秋君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 3月5日,最高法院裁定,朱立倫必須以國民黨法定代理人身分承接原訴訟。
- 高院於9月18日以電腦抽籤方式抽出受命法官王麗莉、審判長魏麗娟、陪席法官李媛媛,並於9月26日公開審理此案。
- 2014年3月19日,臺北地院一審對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訴訟案做出判決,審判長張瑜鳳、受命法官梁夢迪、陪席法官陳靜茹等三位合議庭法官,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等理由,判決王金平勝訴,保有國民黨黨籍。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張家瑛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24.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佳穎、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育駿、林岷奭、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劉得為、高上茹、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呂秉炎、翁健剛等7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25.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郭書綺、鄧瑋琪等2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26.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秉賢、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郭勁宏等2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27.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薛全晉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28.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李承桓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29.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明駿、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敬展等2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特偵組暢行監聽
而後也引發了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保衛法律戰,法務部長曾勇夫被迫辭職,專欄作家南方朔與時任駐美代表金溥聰之間的訴訟案,以及在野黨發動了倒閣。 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1期分發報到(111年間)前1日止。 2014年1月15日,監察院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無異議通過監察委員洪德旋、吳豐山的調查報告,報告中認為,黃世銘違反刑法、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洩密罪相關法規,希望司法院會同行政院研議,建立妥善偵查不公開機制。 王怡雯法官 這份關說、監聽及洩密案調查報告的內容,與黃世銘彈劾案,內容有九成五雷同[124]。
- 晚間11時到12時,黃世銘接到馬英九總統電話約詢,想確認關說案能否成立,當時他仍在檢察官楊榮宗車上。
- 監聽中錄到2013年6月28及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告知柯他處理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檢察官上訴一事之相關內容。
- 本次共有2名三專生補最高法院法官實任缺,分為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法官張競文、臺中高分院調最高法院法官林靜芬;另有3人是三專生「續杯」,也就是可在最高院繼續審判3年,分為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法官陳靜芬、楊智勝、朱瑞娟等3人。
- 9月1日,黃世銘再度進入總統官邸向總統報告此案[31][32],黃世銘除了攜帶修改錯字過後的監聽譯文外,同時將對王金平、陳守煌、曾勇夫、柯建銘等人的完整監聽內容及個人資料,送交總統。
- 黃世銘在獲得此份譯文後,於晚間9點,連絡馬英九總統隨扈,求見總統。
二、1.調派臺北地院法官方祥鴻、林芳華、莊書雯、餘銘軒等4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2.調派士林地院法官李小芬為臺北地院法官兼庭長。 王怡雯法官 4.調派士林地院法官黃雅君、黃怡瑜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5.調派桃園地院法官陳佳宏、張宏任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6.調派苗栗地院法官林卉聆、湯國傑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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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指陳守煌)有打電話來了。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指承辦檢察官)姓林,林秀濤(音同「桃」),他說他是勇伯(指曾勇夫)啊的人啦。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王怡雯法官 2013年6月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柯:喂。
王怡雯法官: 法院判決書檢索
在陳榮和案中,特偵組衍生出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案,以此取得法院監聽許可,去偵查柯建銘是否涉嫌介入吳健保最高法院關說假釋案,之後又以此案來監聽檢察官林秀濤。 這些案件與陳榮和案無關,是偵察過程中衍生的獨立事件,特偵組卻沒有分案,以另外的案號來進行獨立調查,以A案來調查B案,似有擴權嫌疑。 在2012年8月高等法院已對陳榮和案做出二審宣判,但是特偵組仍持續監聽柯建銘至2013年9月,因此得以側錄到王金平與柯建銘的疑似關說案。 臺北地方法院簽發的監聽許可,其目的在於監聽柯建銘是否涉入陳榮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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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濤在訊問中間休息時間,致電其牧師友人,討論此事[23]。 特偵組以現譯方式,同步將其對話側錄,將其對話內容交給檢察官鄭深元與組長楊榮宗,之後轉交黃世銘。 黃世銘在獲得此份譯文後,於晚間9點,連絡馬英九總統隨扈,求見總統。
王怡雯法官: 監聽國會
12.調派屏東地院候補法官鄭永彬為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14.調派臺灣橋頭地院法官陳薏為彰化地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2025 16.調派臺灣橋頭地院法官李姝蒓為臺南地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司法官學院60期 僅19位新血選當法官
四、1.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宣每、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林虹翔、曾名阜、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許凱傑等4人以原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王怡雯法官 2.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許芳瑜、陳裕涵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3.調派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呂俐雯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試署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4.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維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陳秋君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最高院爆「指定分案」疑雲 法官認應調查3關鍵人
9月5日,特偵組確認柯的帳戶金流的來源,與陳榮和法官無關,停止監聽,簽結陳榮和案。 9月4日,馬英九總統致電,建議黃世銘至行政院,向江宜樺報告此案。 黃世銘攜帶呈送總統的同一份報告,向江宜樺報告,江宜樺僅表示尊重特偵組,並提醒黃世銘,要注意務必確認證據堅固度,譯文詳實[34]。
王怡雯法官: 檢察總長權責爭議
首次調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淑婷,108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首次調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黃堯讚,108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2015年9月,柯建銘在其個人臉書對九月政爭的發生原因提出見解[127]。 在2013年初,立法院經過朝野協商,通過制定《高級中等教育法》,並附帶決議,要軍訓教官在8年內退出高中校園。 王怡雯法官2025 在當時,特偵組正持續監聽柯建銘的電話,柯建銘認為馬英九總統可能是因為這段對談而決定發動這次行動[129][130]。
王怡雯法官: 察官轉任法官 桃園地檢署佔7名
調派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張婷妮、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維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商啟泰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三)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翁昭蓉、陳雅玲、徐福晉、劉方慈、蕭胤瑮、潘翠雪、陶亞琴、宋松璟等8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王怡雯法官 王怡雯法官2025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張瑞蘭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王怡雯法官: 臺灣臺北高等法院 民事庭 審判長 許紋華法官 受命王怡雯法官 陪席 …
2013年9月6日早上,王金平登機前往馬來西亞。 特偵組三度發出簡訊給各大媒體記者,告知準備召開「重大司法風紀事件」結案記者會,並一再提醒記者「切勿錯過」[11]。 在9月6日的記者會中,特偵組對外公佈部分監聽內容。
王怡雯法官: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清單
以上兼任庭長者,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4期分發報到(114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王怡雯法官 五、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蒲心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辦事主任檢察官陳伯均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2.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廖珮伶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4期分發報到(114年間)前1日止。 (七)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子溎、楊承翰、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錦雯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雷淑雯,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0期分發報到(110年間)前1日止。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國華、遊文科、楊文廣等3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檢察官入圍名單產生有瑕疵?民選委員「委員長」指開會離席因不願背書
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與監察目的無關的內容,應該銷燬[114],特偵組將監聽譯文送交總統,並將部分內容直接以新聞稿公佈,涉嫌違反相關規定[115][116]。 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3年9月9日記者會,稱一定會處理檢察官林秀濤[26],而林秀濤數日後得知黃世銘竟向總統報告,則感到憤怒,因為林被訊問時,特偵組曾告知不可對外洩露,否則將會被追究洩密罪[27]。 2015年2月25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佈無再委任律師承受原訴訟的必要,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黨籍存在。 在前主席馬英九時代做出的撤銷黨籍案,交由考紀會重新審理[93]。
調派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協明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王怡雯法官 五、1.調派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蒲心智、新北地檢署調派桃園地檢署辦事主任檢察官陳伯均等2人為彰化地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北地院辦理審判事務。 2.調派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謝茵絜、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學瑛等2人為新北地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司法院111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林福來、施介元等2人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張家瑛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黃悅璇、莊珮吟、陳宛榆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王怡雯法官2025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簡志龍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 23.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謝茵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朱學瑛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臺北地檢署於2014年7月,以查無法官索賄或司法黃牛關說實據,簽結此案。 2013年10月3日晚間,因黃世銘被告發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洩密等罪,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 黃世銘成為首位以被告身份遭訊問的現任檢察總長。 由於檢方擔心馬英九、江宜樺、羅智強與黃世銘有持續空中串證疑慮,且逐一傳喚也有相同顧慮,因此同時以證人身份傳喚三人。 黃世銘聲稱,此案不涉及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他以多年辦案經驗,認為此案已經實質偵結,因此才向總統報告,否認有洩密[95][96]。 9月28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公佈特偵組監聽了立法院總機的節費號碼,此號碼為立法院總機的代表號,申請使用人從來未變更,也未對外公佈此號碼,故特偵組根本是刻意監聽國會。
王怡雯法官: 司法院111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20.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立青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21.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高羽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蕙伶等2人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馮浩庭、遊璧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簡方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常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品潔、黃柏嘉等6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柏宇、塗光慧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八、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王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試署法官王星富、劉俊源、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試署法官賴鵬年,試署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九月政爭[1][2][3][4][5],或稱馬王政爭[6][7][8][9][10],是一場2013年9月發生在中華民國的政治事件,關於時任總統兼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和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的政治鬥爭。
推選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朱嘉川、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聖傑等2人,為「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委員。 王怡雯法官 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11條[133],檢察總長直屬於法務部,為行政院的一員;檢察總長與特偵組皆不直屬於總統。 黃世銘越過法務部長與行政院長,直接向總統報告案情,馬英九總統因此得以直接指揮檢察總長與特偵組,引發總統擴權爭議。 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非直屬於總統府之機構,不應直接對總統報告,正在進行中刑事案件的偵辦內容,此舉有觸犯公務員洩密罪[134][135]的嫌疑。
王怡雯法官: 特偵組與檢察體系
(十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紀凱峯、徐淑芬、呂煜仁、王育珍、古瑞君、許勻睿、羅立德、章曉文等8人,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世華、馬傲霜、劉兆菊、法官陳俞婷、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許曉微、法官陳彥年等6人,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王怡雯法官2025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吳崇道、劉柏駿、戴博誠、黃玉琪、高增泓、法官李立傑、許月馨、周莉菁、簡芳潔、吳國聖、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田德煙、郭玄義等12人,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王怡雯法官: 除去恐龍法官罵名 司法院籌設「量準會」
16.調派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李姝蒓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17.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陳川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黃三友等2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18.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婕妤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19.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張瑾雯、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芸葶等2人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