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但長居國外或內地,只是偶爾回港探親,並不符合申索條件一受養人配對一納稅人。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2025 一般而言,如果你經營獨資業務,你需要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及獨資業務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 若你經營合夥業務,你則需要將利得稅報稅表-法團以外的人士(BIR52) 連同合夥業務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一併提交。 如因工作性質的關係而必須使用汽車來執行職務,申索扣除交通開支時便應提供僱主發還所招致的開支的依據,以及汽車作公事以外用途的資料 。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在2022/23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
- 可獲扣除的款額只包括提供照顧的費用(例如住宿、飲食、護理及雜項開支)。
- 即是說,無論父母在日間逗留在子女的家多久,只要不是長期在那裏過夜休息,便不可算是與子女同住。
-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是就有關長者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另一選擇。
- 此項免稅額是在你就該傷殘人士可享有的已婚人士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等之外,可另行享有的免稅額。
- 而如你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受僱收入超過你可享有的免稅額和稅項扣除,你便需要繳付薪俸稅。
-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你已經就你的祖父母享有供養祖父母免稅額,所以你的父母並不能就同一受養人申索供養或額外供養父母免稅額。 不可以,你只可申索就正妻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就《稅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香港法例或結婚當地的法例所承認的合法婚姻。 在報稅時,請細閱「個別人士報稅表指南」,確認你符合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的資格,然後按你供養父母的情況,如實填妥報稅表第 11.4 部。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2019/20及其後課稅年度,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兩項合計的指明最高扣除額為HK$60,000。 納稅人可申請扣除為一份或多於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所繳付的合資格保費。 除了居所物業貸款利息可扣除外,出租物業的按揭利息亦可申請扣除,你可透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申索扣除,但可扣除的利息款額不可超過每一出租物業的應評稅淨值。 而在非出租期間 (例如空置) 的利息支出,不會獲得扣除。 往返兩個工作地點的合 理交通 開支可以獲準扣除,但 從居所到辦事處的交通開支則不可以。 只有在執行職務時必須招致的交通開支,纔可以獲準 扣除。
- 任何已婚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可選擇用合併評稅方式計算薪俸稅。
- 但這情況並不符合申索額外供養父母免稅額,甚至父母每天都到納稅人的家幫忙帶孩子,直至晚上纔回家休息,由於並非同住在同一個物業,所以納稅人未能享有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
-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 受養人須是香港法律所承認的「父母」關係:除親生父母外,納稅人可以申請領養父母、繼父母的免稅額,但必須符合香港法律所承認的「父母」定義。
- 不過,你仍須保留這些證明文件 6 年(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以便日後在有需要時提交稅務局查驗。
- 任何一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只可由一名納稅人申索,不能由兄弟姊妹攤分,因此建議應讓淨收入最多的納稅人申索。
- 你必須和你的父母協議,決定由誰申索你祖父母的免稅額,然後把你們的決定,以書面交與稅務局職員辦理。
- 申索免稅額的一方須於其報稅表的第 11.2 部填寫子女的詳情,而不申索免稅額的一方不用填寫其報稅表的第 11.2 部。
你只須在指定時限內填妥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第 7 部分或提交申請表 (IR76C),便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如已婚人士未清楚合併報稅是否優惠,建議夫婦二人可照樣填選合併報稅,稅務局會因應個別情況,給納稅人最優惠的計算。 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已婚人士選擇與配偶分開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個個人計算;若納稅人與配偶共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是二人合共6,000元。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報稅好頭痕?7條申報父母免稅額Q&A
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2022/23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 至於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2022/23課稅年度稅單,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安排重新評稅,納稅人無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她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 納稅人如果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 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2022/23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6,000元為上限。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因此,你應首先向你父母查詢,憑他們所持有的資料及記憶,確定他們的出生月份。
但有一點須留意,這只限於物業在出租期,纔可扣稅,空租期,即無租客的日子,按揭利息是不能扣稅的。 另外,可扣除的利息款額,不得超過出租物業的應評稅淨值。 由於免稅額只會分配給一名子女,所以,非獨生仔女的家庭,就要好好算一下,兄弟姊妹如何去分配父母免稅額最著數。 以前,打工仔只能從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免稅額最高為18,000元,以月入20,000元為例,可扣12,000元;如月入30,000元或以上,則可扣盡這萬八蚊。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香港稅率】瞭解香港3大直接稅: 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
父母亦不會因照顧和監護第二名或其他子女的起居生活而得到更多的單親免稅額。 倘多於一名人士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人申索免稅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如你符合指定條件,便可享有基本免稅額或申請其他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本文介紹有關各類免稅額的資料,以及這些免稅額如何減少你的稅款。 你亦可參考免稅額、扣除及稅率表,以及關於免稅額的常見問題以瞭解詳情。
不過,此申索須在不遲於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的6年內提出。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百行以孝為先,中產家庭除了應付供養子女,同時亦要面對供養父母開支日漸加重的壓力。 現時稅制下,合資格子女每年可就供養每名父母獲得基本免稅額,實在不足以紓緩中產家庭的負擔。 然而,礙於額外供養父母免稅額下「同住」這項掣肘,使這德政於市民中有「得物無所用」之感。 基於上述對稅例要求與實際情況的落差,建議政府劃一供養父母免稅額,並增加基本免稅額至額外金額水平。 以下例子可說明是項建議對一般中產家庭所帶來經濟上的紓緩效果。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免稅額2023|傷殘人士免稅額申請程序
根據《稅務條例》,「單親」的意思是指納稅人全年屬單身、喪偶或分居,並且在該年度內曾獨力或主力撫養子女,纔可獲得「單親免稅額」。 倘多於一名納稅人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索免稅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2025 受養人須是香港法律所承認的「父母」關係:除親生父母外,納稅人可以申請領養父母、繼父母的免稅額,但必須符合香港法律所承認的「父母」定義。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免稅額V.S.扣稅項目
因此,如受養人於該課稅年度居於內地,你便沒有資格申索該項免稅額。 納稅人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須符合的其中之一項條件,是受養人須通常居住於香港。 由於你的母親已移民外國,長期穩定居住於外地及訪港日數不多,縱使她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她不能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子女免稅額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 假如你與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稅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稅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或如何分攤該免稅額。 否則,稅務局局長會根據你們對該名子女的供養及教育所作的貢獻來決定分攤這子女免稅額的基準。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假如你在有關年度已婚並已獲給予已婚人士免稅額則不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 由於婚姻未有註冊,你 / 或你配偶的繼父不符合稅務條例中父母的定義。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免稅額款額
供養父母免稅額是不可以攤分的,因此如有多於1位人士就同一父母申索免稅額,稅務局便不會處理相關申索,因此兄弟姊妹應在報稅前達成協議,決定由誰申索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2025 如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而毋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納稅人可申索扣減新增的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2025 上述兩項新增的免稅額可分別給予納稅人 20,000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2025 元的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免稅額2023懶人包|19項個人免稅額、供養父母慳稅及扣除額
同一受養人的免稅額只可被同一納稅人申索,不能由多人攤分:如果各申索人未能商定由誰人作出申索,則稅務局不會考慮該申索。 基於累進稅率制度,若由收入最高的人申請,一般可以盡享免稅額,建議家人先商量。 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聯席主席殷國煒列出多個報稅重點,提醒大家有關父母/祖父母免稅額的申索要求。 納稅人須於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發出日期起的 1個月內填妥及交回稅務局。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供養父母有多少免稅額?
但這情況並不符合申索額外供養父母免稅額,甚至父母每天都到納稅人的家幫忙帶孩子,直至晚上纔回家休息,由於並非同住在同一個物業,所以納稅人未能享有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 根據現行香港稅務條例,納稅人若要獲得額外供養父母免稅額,需要在有關課稅年度內與父母全年同住而毋須父母付出十足有價值代價。 為自己或指明親屬購買合資格自願醫保計劃下認可產品而繳付的保費可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下獲得稅務扣除。 報稅表上,已新增自願醫保計劃的保費扣稅欄目(稅單上的第8部)納稅人或其配偶在2019年4月1日起,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為自己或指明親屬繳付合資格保費,可申請稅務扣除。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此項免稅額是在你就該傷殘人士可享有的已婚人士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等之外,可另行享有的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除了以上條件,稅務局還規定,受養人與納稅必須於課稅年度內人同住至少連續 6 個月,或你或你配偶在該課稅年度提供不少於 12,000 元以供養該名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申索父母免稅額的基本條件是:受養人須通常在香港居住。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個人進修開支
基於以上原因,父母與成年子女普遍都樂於住得近而非同住:一方面方便子女望及照顧年老父母,另外如父母願意幫忙子女照顧家中的小孩更可達致長幼共融。 父母與成年子女都希望各自住所要有適度的距離但又不會離開太遠。 為此,套用「一碗熱湯的距離」這個流行於日本的說法最恰當不過:即雙方居所距離以送遞一碗熱湯而沒有變冷的範圍為佳。 父母與子女住得近而非同住在同一個物業這情況在香港十分普遍。
如你在任何課稅年度內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你便可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可扣除額是在有關課稅年度實際繳付予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容許扣除額上限以每年的指明款項為準。 你是已婚人士,即使獨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費,亦不可享有「單親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非同住: 免稅額常見問題
假如你與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稅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稅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或如何分攤該免稅額。 否則,稅務局局長會根據你們對該名子女的供養及教育所作的貢獻來決定分攤這子女免稅額的基準。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你可申索從你的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計算中扣除你或你配偶為你們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繳付予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 如你於報稅年度內 (2021/22) 有捐款給認可慈善團體的款項,需該慈善團體屬政府認可,該等捐款則可扣除你的收入,上限為 [ (入息 – 可扣除支出 – 折舊免稅額) x 百分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