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有規定,村業主在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前,須清拆天台的現存僭建物,包括屋宇署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所推行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之中,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 如光伏系統涉及可伸縮的活動式構件,則以其完全張開後的總覆蓋面積計算。 換言之,若以連續覆蓋方式安裝於可伸縮的活動式構件上的光伏系統,在構件張開時導致其覆蓋範圍超過有蓋面積的一半,會被視為不符合有關規定。 業主亦必須注意及確保這些可伸構件的結構及電力裝置的安全。

市民認為早已申報家中使用單相供電,但繳付訂金後卻需改裝, 做法不合理及超出預算,故不接納此做法。 有投訴人原本分三期共16.8萬元在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掛錶兩個月,逆變器配件已有問題,更換後問題再發生,惟公司未有再派員跟進,未有履行合約訂明的免費保質15年、5年內免費換系統零件等承諾。 即使消委會介入,亦未能聯絡涉事公司,最終投訴人決定保留5萬元未支付的工程尾數,備用作日後自行維修保養。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一般是指位於新界並循《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獲得豁免,因而不受《建築物條例》 中部分條文及其附屬規例所管制的村屋,獲豁免的條文包括需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和同意施工的條文。 不少新界村屋天台,都有放置玻璃屋,以增加室內空間,不過就可能已經違規僭建! 玻璃屋就算可以拆除,屬於非永久性裝置,都不可高於2米,總體積要少於3立方米,否則就屬違規。

太陽能僭建: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

政府為了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推出上網電價計劃,由2018年開始接受申請,讓市民於其處所安裝太陽能光伏或風力發電系統,能夠以一般電費最高約5倍的水平,向電力公司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 太陽能僭建2025 太陽能僭建 A公司其後聲稱電力公司已批准申請,但投訴人必須支付3萬元工程費改為三相供電。 投訴人認為早已申報家中使用單相供電,如今卻需改裝為三相供電,做法不合理及超出預算,故不接納此做法,並同步向屋宇署及電力公司直接查詢,發現A公司的聲稱並非屬實。

由於無法展開工程,投訴人遂要求C公司退款,惟等候一個月仍未有迴音,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投訴人慾參與上網電價計劃,早前聯絡A公司上門勘察,並告知家中使用單相供電,以及天台有已申報的豁免管制僭建物。 A公司視察後建議在現有僭建物旁邊加建相約高度的簷篷,然後於上面安裝太陽能板,聲稱此做法可將整個天台覆蓋及保留現有僭建物,工程總價格為$198,000。 基於毋需清拆現有僭建物和聲稱有單相電成功申請的例子,投訴人於是支付$19,800訂金。 政府早前放寬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發電裝置的高度限制,推動再生能源發電。

太陽能僭建: 屋宇署要求清拆僭建物

村屋業主在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前,須按有關規定清拆天台上的現存僭建物,包括屋宇署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所推行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之中,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 因此,安裝在天台僭建物上的太陽能光伏系統,會被視為不符合有關規定。 屋宇署會按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的加強執法策略,採取執法行動。

  • 另外,裝修師傅出入村屋的交通需時、村屋裝修空間又較大,所以工程期通常會比市區樓稍長,導致裝修費更加貴。
  • 村屋業主在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前,須按有關規定清拆天台上的現存僭建物,包括屋宇署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所推行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之中,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
  • 投訴人最終向消委會求助,並指出合約訂明太陽能板免費保質15年,系統配件免費保質5年,及支架免費保質10年。
  • 基於毋需清拆現有僭建物和聲稱有單相電成功申請的例子,投訴人於是支付$19,800訂金。

投訴人最終向消委會求助,並指出合約訂明太陽能板免費保質15年,系統配件免費保質5年,及支架免費保質10年。 投訴人重申逆變器配件短時間內兩度出現問題並非人為損壞,故必須確保B公司承諾履行保養,才會支付5萬元工程尾數。 首先,你必須是電力公司的註冊客戶,而你安裝的太陽能板,發電容量不多於一兆瓦(MW),並接駁到該區電力公司的電網,即符合申請資格。 當中包括在安裝光伏板的支架上,以帳篷、金屬或玻璃之固定或活動式構件、儲物用途的組合櫃(不論是否屬於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或光伏板及其附屬構件等裝置,構成圍封式的空間,均會被視為不符合有關規定。 太陽能僭建 一般而言,有意參與上網電價的市民,要向電力公司提交申請及所需文件,並通過電力公司的檢測,以及需要由合資格承辦商進行相關工程,例如接駁電網。

太陽能僭建: 太陽能發電裝置是否有尺寸限制?

因有處所原有電力設備發電量未必足夠,或須額外付費提升至「三相供電」,消委會建議市民,宜等候電力公司初步回覆申請結果後,才決定是否簽約。 鄉郊村落問題叢生,除了排污水管亂駁,僭建問題長存多年未有改善。 本報發現近年僭建手法又見新猷,由於政府放寬村屋天台安裝太陽光伏系統的高度限制,不少工程公司以安裝太陽能棚同時「合法僭建」玻璃屋作招徠,成功吸引大量村屋戶主僭建。 中電目前已為約300名客戶安裝可再生能源設施,並接駁至中電電網,但不清楚當中有否涉及僭建。 發言人解釋,只有屋宇署纔可判斷僭建,中電無權作檢查,若日後有客戶申請參與「上網電價」,中電只需確保該可再生能源項目符合電力安全,不會漏電,只要安全上可做到,就歡迎客戶申請。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根據《建築物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會代為進行有關清拆工程,並隨後悉數追討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以單層面積約700平方呎的村屋為例,安裝符合法規的太陽能發電板,介乎約$14萬至$17萬元不等 (包括人工及購置設備費用)。 市民因而對A公司失去信心,要求取消工程,並向消委會投訴。

太陽能僭建: 安裝光伏系統(太陽能系統)應做和不應做的事

但《香港01》發現,有新界村屋業主不僅將太陽能板安裝於圍封僭建物上,並覆蓋逾半天台範圍,變相增加一整層的有蓋活動空間,涉違反《建築物條例》。 太陽能僭建2025 電費近年有加無減,愈來愈多村屋或私樓居民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在住宅外牆或天台安裝太陽能板,再向電力公司「賣電」扣減電費。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8宗涉及太陽能板承建商的投訴,包括不滿售後服務、誇大宣傳等。 其中有個案繳付近兩萬元訂金後,承建商才告知需要額外報價3萬元增加電相供電量,市民遂向電力公司及屋宇署查詢,反被揭住宅天台僭建物違規,必須清拆,賠了夫人又折兵。 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前年推出上網電價計劃,並放寬村屋天台安裝太陽光伏系統的一點五米高度限制至二點五米。 太陽能僭建2025 限制放寬後,不少工程公司藉此推銷僭建玻璃屋,並聲稱以可拆式玻璃門逃避執法。

太陽能僭建: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而旁邊的另一間村屋,同樣有違規情況,太陽能裝置系統雖未有圍封,惟範圍卻覆蓋逾一半天台面積。 有天台住戶向政府申報豁免天台僭建物,安裝太陽能發電公司稱可於僭建物邊加建相約高度的簷篷,並在新簷篷上安裝太陽能板,同時保留僭建物,用19.8萬元。 由於公司保證不需要清拆及不影響有關僭建物,住戶遂繳付1成、即1.98萬元訂金。 環境局早前就兩電引入「上網電價」公佈細節,以每度電3至5元向民間回購可再生能源電力,中電用戶下月4日就可申請。 不過,目前不少村屋的太陽能板疑涉僭建,中電稱他們無權判定建築物是涉僭建,只要符合電力安全,就歡迎客戶申請。

太陽能僭建: 清拆天台僭建物

他強調屋宇署如果未能一視同仁,同時檢控僭建的高官和市民,會嚴重削弱大眾對政府的管治信心[1]。 如果買入連天台的村屋單位,就可以享有私人的室外空間,假日一家人燒烤、或成為子女玩樂天地。 不過,天台裝修時要特別注意加建物尺寸,小心跌入僭建陷阱。 不過複式、全棟式的村屋範圍大,如果只設一個電箱,每次跳掣就可能要摸黑走到下層,才能重新接上電源。 所以,村屋裝修時,建議最好每層另設一個電箱,方便可以直接重接電源。

太陽能僭建: 承辦商保證不影響僭建物 屋宇署:已申報僭建物必須清拆

然而,A公司職員一直聲稱負責人不在,即使消委會多次聯絡A公司亦未有具體回覆。 消委會遂建議投訴人諮詢獨立法律意見,考慮會否透過民事途徑跟進。 裝設在屋頂上的光伏系統連支架的高度,由天台地臺起計至該系統連支架所有部份的最高點,不得超過2.5米。 在規劃階段請太陽能廠商到現場,協助規劃太陽能發電裝置,製作設計圖,向當地建管處申請雜 / 建照申請。

太陽能僭建: 太陽能發電系統安裝服務良莠不齊 誤信違規建議隨時賣電不成反招麻煩

政府2018年起推出「上網電價計劃」,可向兩電賣出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每度電可扣減3元至5元電費不等。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8宗涉及太陽能板承建商的投訴,按年增6宗,亦已超出去年全年的15宗。 職員亦向記者展示多個村屋項目的航拍片段,從中可見位於觀塘馬遊塘村及西貢響鐘村的村屋,該公司安裝的天台太陽能板下方空間被圍封,變相是僭建物。 太陽能僭建2025 記者其後到訪職員所指、另一個位於大埔九龍坑村的項目,亦在現場找到有村屋的太陽能裝置疑違反條例規定。 太陽能僭建2025 安裝於天台上的太陽能系統不可超過2.5米高,而超過1.5米高的太陽能系統須經《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認可人士核證及提交有關安全證明書予地政總署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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