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條例草案通過後表示,超過100萬名“打工仔”的勞工福利將得到改善。 香港公眾假期2025 香港公眾假期2025 他感謝投票支持的議員,感謝全社會和商界對進一步改善民生的理解和支持。 香港公眾假期2025 在這一天,一家大小都會出遊賞秋、登高遠眺、觀賞菊花、遍插茱萸、喫重陽糕、飲菊花酒等活動。 由於登山掃墓祭祖的人數眾多,雖然備有焚燒爐,山火失控的風險依然存在。
- 聖誕前夕、12月27日、公曆除夕、1月2日,甚至1月2-3日都曾額外定為假期;與英皇壽辰、10月10日、11月11日和平紀念日相連的星期六或星期一,亦曾定為假期,但這些安排並非必然。
- 一般而言,補假會在該假日之後下一個工作日,或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該日的另一日。
- 2006年,部份政府部門推行五天工作制,實行全天放假,部份非政府機構及企業跟隨,全天放假的機構有所增加。
- 1983年至2010年間,如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為星期日,當日將訂為補假日。
香港目前每年有17天公衆假期,其中的12天爲現行法律規定的法定假日,所有僱員均可享受法定假日,但香港《僱傭條例》並無規定僱主必須讓僱員享受12天法定假日以外的公衆假期。 其實要分慶祝日子係咪同樣屬於勞工假好簡單,只要扣除復活節 3 日假期,佛誕,另外再加一日——僱主選擇冬至或聖誕節其中一日放假,咁就係完整既勞工假。 有好多打工仔都分唔到咩日子係放勞工假,咩日子係放銀行假。 全香港大約得 4 成打工仔係放銀行假,而其餘 6 成都只有勞工假期。 放銀行假既公司一般都係政府部門、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比較大型的公司等等,所以如果你唔清楚咩日子係唔駛返工,好容易返到公司先發現原來一個人都無。 2011年,政府提出修訂,日後上述假日如與星期日重疊,將改於該天後,即農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補假,該修訂於2011年12月14日通過,2012年2月24日生效。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1985年6月的公眾假期及紀念日
(ii)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果你按照文中的步驟,在 Google 日曆訂閱「香港公眾假期」iCal 香港公眾假期2025 香港公眾假期 日曆,然後與你的行動裝置的行事曆同步,你可以在 Google 日曆移除 iCal 日曆,然後再與行動裝置的行事曆同步。
其後,學院財務長劉月娟補充,政府曾回覆,只要宗教界達成共識,對有關假期變動持開放態度,但政府需時籌備,並將建議交由立法會通過。 2013年農曆年初一(2月10日),為該修訂生效後,首次農曆年初一與星期日重疊,故以農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補假,也為該修訂生效後首次實行。 2009年3月,香港道教聯合會表示希望在2010年,申請把道祖誕(即老子誕辰日,農曆二月十五)列為公眾假期[65],但此事之後一直不了了之,再無下文。 1983年起,改定於8月最後一個星期一及兩天前的星期六。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人非常重視農曆新年及清明節,但也較受到西方節日(例如情人節、復活節和聖誕節等)感染,即使如此對中國傳統節日的重視程度也沒有減少。
香港公眾假期: 以下為政府在憲報公佈的2010年公眾假期:
這等同把補假定於星期六及/或農曆除夕,這些日子雖然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但按照約定俗成,不少機構在這些日子本身會提早下班甚至全天放假,令不少僱員損失假期。 而根據這種補假方式,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包括其補假),每年最多可達6天(英治時期)或5天(特區時期)。 香港公眾假期 即連續兩年,連同補假在內,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均為達上限的5天,造成不少假期損失。
當時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或其補假日),每年最多可達6天,最少也有3天,因耶穌受難節翌日、英女皇壽辰、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均鐵定於星期六。 以1992年及1993年為例,該兩年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除上述3天外,1992年尚有清明節、中秋節翌日、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1993年則有農曆年初一、重陽節、聖誕節。 即連續兩年,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均為達上限的6天,還有1993年因農曆年初二與星期日重疊,而以農曆除夕作補假。
香港公眾假期: 公眾假期(銀行假)
香港政府規定僱主必須在所有法定國定假日中為僱員提供帶薪假期; 僱主可以要求員工在其餘五個假日中工作,以作為其僱傭合同的一部分。 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香港文匯報訊 泰國內閣近日批准在7月31日增加一天公眾假期,讓大多數人可以連休6天,冀刺激旅遊業和私人消費。
- 這等同把補假定於星期六及/或農曆除夕,這些日子雖然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但按照約定俗成,不少機構在這些日子本身會提早下班甚至全天放假,令不少僱員損失假期。
- 有好多打工仔都分唔到咩日子係放勞工假,咩日子係放銀行假。
- 有 # 號者,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除非適逢星期日或其它假期),但在商業炒作下,市面上有一定節慶氣氛,傳媒亦對其活動有所報導。
- 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同時取消10月2日的國慶日翌日及8月中旬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眾假期(除非10月1日與星期日及/或中秋節翌日重疊,則會於10月2日以國慶日翌日名義補假),以保持公眾假期每年17天。
- 如前述,自1983年起,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如與星期日重疊,會於該天前,即農曆除夕和中秋節補假,可能造成假期損失。
僅實行了兩年(次),即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由於政府堅拒增加每年公眾假期,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不再是公眾假期,名義上與重陽節「合併」[30],實為取消,官方紀念儀式改為重陽節在香港大會堂紀念花園舉行。 2015年適逢中國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宣佈該年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即9月3日,為法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 香港特區政府亦跟隨做法,把同年9月3日定為公眾假期,同時是法定假日(僅限2015年一次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定義,為1945年9月2日簽訂《降伏文書》的翌日,即9月3日)。 [13] 其後條例經多次修訂,英文名稱亦改為General Holidays Ordinance。 該條例指明政府部門在假期當日暫停辦公,亦規定銀行在假期當日無須辦理與可轉讓票據有關的付款等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只是方便政府和商業運作,並無規定僱主必須讓僱員於公眾假期當天放假,部份僱員可在公眾假期放假,純粹是僱主給予的額外福利。
香港公眾假期: 泰國新增1天公共假期 刺激國內旅遊業
因此,如有關假期遇上星期日,政府會將其翌日定為補假,且只會在憲報公佈其補假為年度公眾假期。 香港政府規定所有僱主,無論在發生任何事情的情況下都需要時刻承認這些假期。 銀行假係根據香港《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市民每年擁有 17 日公眾假期,但唔包括星期日,俗稱「銀行假期」。 1999年,取消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和國慶日翌日公眾假期,新增勞動節(5月1日)及佛誕(農曆四月初八),一直至今。 1983年,政府更改了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的補假方式,由這年起,這些假日如與星期日重疊,會於該天前,即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和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補假。 如前述,這種補假方式,可能造成假期損失,且一直維持了30年,至2013年纔再有更改。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2022年7月的公眾假期及紀念日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假期將由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 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為現時並不屬於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由今年(2022年)起分階段實施,每兩年加1日,並按以下次序增加:佛誕、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難節和耶穌受難節翌日。 香港公眾假期2025 以下為「不是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復活節星期一(2025年及之前)、耶穌受難節(2027年及之前)、耶穌受難節翌日(2029年及之前)、佛誕(1999年至2021年)、國慶日翌日、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1997年及1998年)、1999年12月31日、泛英女皇壽辰、泛香港重光紀念日。 1920年起洋人的和平紀念日成為假期,[21] 取代最近11月9日的星期一。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1985年4月的公眾假期及紀念日
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政府逐步放寬防疫規定影響,政府和活動主辦單位宣佈所有大型活動及非必要聚會得以恢復,當中取消了新春花車巡遊及賀歲煙花匯演。 更罕見出現在5月29日,如1955年罕有地在5月29日出現(但當時佛誕尚未定為公眾假期),因基本上小滿需在5月22日纔有機會出現。 坊間通常把這三天假期泛稱「復活節」,甚少提及「耶穌受難節」。 注意計算復活節的「春分」和「月圓」,是根據天主教會曆書的定義,和天文學的定義略有不同。 計算復活節的「春分」,固定在3月21日(二十四節氣的「春分」則圍繞3月20日至22日之間,故未必是同一天),「月圓」相當於農曆二月十四日或閏二月十四日或三月十四日。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1985年2月的公眾假期及紀念日
如你希望獲取有關節日資訊,可考慮坊間其他iCal服務。 一般情況而言,政府每年五月會在憲報公佈下一年的公眾假期。 因此,2025年的香港公眾假期iCal日曆會大槪於2024年5月發佈,敬請密切留意我們網站的最新動向。 如果大多數節假日發生在週日,那麼假期將會移至到下個週一。 國家節假日是根據《公共假日條例》第149章規定而設 – 刊登於1998年《國家公報》。 該法律還為公民提供了選擇聖誕節作為其12個帶薪假期之一的選擇,以取代不同的假日。
香港公眾假期: 香港將用8年時間將法定假日由12天逐步增至17天
2013年,為該修訂生效後,首次農曆年初一(2月10日)與星期日重疊,故以農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補假,也是該修訂生效後首次實行。 2008年5月,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提出私人議案,建議把所有公眾假期納入法定假日,雖然出席議員過半數贊成且僅一名議員反對,但在分組點票制度下,仍被否決[3]。 1997年金融風暴後,失業率大幅飆升,部份原本給予公眾假期的僱主,看準僱員求職困難,於是紛紛改為只給予法定假日,以在不加薪的情況下增加僱員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