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忙著找新工作,被解僱的打工仔亦要小心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保障個人權益。 僱員必須已經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並因公司裁員被解僱、或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長期服務金案例 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的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為限。
- 即是做了四年經理的阿文本來可得遣散費$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 作為打工仔,如果公司真的走到裁員這步,走要走得漂亮,更要精明。
- 長期服務金的款額設有上限,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金額是 $390,000。
- 近兩年,不斷聽到大型公司、銀行、航空公司、汽車製造商宣佈裁員,合併部門、取消某些高層的職位(如CMO)等等。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若僱員有權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有參加公積金或強積金供款,則僱主有權在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內扣除公積金或強積金中僱主供款的部份。 即是做了四年經理的阿文本來可得遣散費$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長期服務金案例: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
例如:即使做了 4 年經理的黃小姐本來可得遣散費HK$60,000,公司在這 4 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HK$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HK$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及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都有在競選期間提及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 但法例不具追溯力,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然可被對沖。 注意⚠️:無論僱員本身的工資有多高,計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時均以HK$22,500的三分之二(即HK$15,000) 為上限。 例如最後1個月的月薪為HK$50,000,就用HK$22,500乘2/3,即HK$15,000再乘以服務年資。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4年10月1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
長期服務金案例: 裁員的定義
以上述為前提下,加上2012年後 閣下以每年續約方式繼續受聘,以此來看 貴公司亦可能已界定 閣下為退休續聘。 所以,我們認為 閣下在完成本年度合約後不被公司續約,是不會影響 閣下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反而計算長期服務金時要納入整段年資於公式內,包括每年續約的年資。 但如果阿文是一個老臣子,在公司已做了超過四十年,所得到的遣散費豈不是天價?
根據法例,僱主是可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案例2025 同樣地,日薪或件薪出糧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上限亦是$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長期服務金案例2025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長期服務金案例: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因為根據《僱傭條例》訂明,無論是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即使年資爆錶,其所得的上限也是$390,000。 此外,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 MoneyHero.com.hk之內容僅屬一般參考,並非個人化的投資建議,也不構成買賣證券的誘因。
-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也有支付期限,遣散費的支付期限是發出正式通知後的兩個月內,而長期服務金則是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
- 換而言之,即使僱員的服務時間多於5年,但如果是因為「裁員」而終止僱傭合約的話,也只能領取遣散費,而非長期服務金。
王金平今再表示,黨中央應盡速主導侯友宜的選務工作,目前沒有看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有很積極的整合輔選計畫。 除了收拾枱頭上的私人物件,其實枱上的電腦也跟隨了多年,在公在私的記錄也留有痕跡。 長期服務金案例 所以電腦上開過的私人電郵、社交媒體、淘寶帳戶、網購清單⋯⋯總之就是非公司的個人資料也順手清一清吧。
長期服務金案例: 公司
那麼如果僱主要求僱員調分店, 長期服務金案例2025 但僱員唔想調舖,僱主就不再續約。 常言道「識人好過識字」,有時幾多工作經驗,也不及識到某某公司老闆那麼容易搵工,所以如果離職時能得到上司的推薦信,對找下一份工有極大的幫助。 就算真的沒有推薦信,也可問問上司,可否將他填為諮詢人,起碼能夠美言幾句,相信在裁員潮下,上司也會給你一張人情牌。 當然大前提是你要跟該名上司或同事有良好關係吧,否則,誰也幫不了你呢。
長期服務金案例: 解僱員工不一定要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如果在2003年10月1號或之後終止僱傭合約的話,僱主最多需支付的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為$390,000。 由於在2002 年10月1日被解僱或辭職的僱員,其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最高為$370,000,所以上述僱員有權獲得$370,000。 HK$20,000,即使其服務年資為 30 年,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是「全部」(即 30 年)。 如僱員希望追討遣散費,必須於被解僱 / 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而僱主須在收到通知後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按《僱傭條例》規定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請問若僱主於今年不再續約,是否屬於終止僱傭合約/解僱??
長期服務金案例: 抵銷程序
所有(1)體力勞動僱員及 (2) 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長期服務金案例 12 長期服務金案例 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 HK$ 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可根據表一計算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 當準備見下一份工時,一定要出示離職証明,而正式的遣散信可謂是最重要的証據,亦可省卻很多解釋的時間。 毋須花口水去証明被解僱不是自身工作能力問題,只是因為裁員等等。 不用怕尷尬,也不要害怕,更不要怕麻煩,直接向HR索取:印有公司字頭的正式遣散信。 注意⚠️: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若僱主故意不支付,可被檢控,最高被罰款HK$350,000及監禁3年。
長期服務金案例: 支付遣散費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稅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是香港人力資源攻略系列的其中一頁。 人力資源攻略會持續更新,助你掌握最新最全面的 HR 法規。 可以,工作滿5年後,若因健康理由辭職,亦可獲得長期服務金,但要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證明,證明其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而僱主亦有權自費安排僱員到指定醫生再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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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當年強積金制度談判時,多方都同意強積金可以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安排,令商界同意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份,才令強積金制度落實,減輕僱員日後退休時的部分經濟壓力。 不過時而勢易,通脹壓力日益上漲,社會經濟結構改變等等,各界都對「強積金對沖」機制有不少意見,認為削弱了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功能。
長期服務金案例: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什麼?誰可獲得?
在強積金對沖機製出現前,已有部份企業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沿用此做法,但當時只有中型至大型企業才提供退休金計劃,其他大部份打工仔都要自行計劃退休安排。 在第6年僱主不續約,路人甲就可以申領長期服務金,即以HK$2萬的三分之二 x 服務年期6年,長期服務金就有HK$8萬。 假設路人甲月入HK$2萬,受僱6年(72個月),人工不變、沒有花紅、沒有雙糧,MPF月供各5%,即自己HK$1,000,公司HK$1,000。 〔記者黃皓宸/臺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因民調仍未起色,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日前曾表示,黨中央應儘速主導侯選務,並與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好好商談。
長期服務金案例: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幾時發放?
僱員亦須將有關收入申報於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稅。 在2012/13課稅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稅。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稅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許得恩在12名選手中最後一個出場,獲得9.726分奪得冠軍。 長期服務金案例2025 因為疫情而久違的大賽感覺,令他心情緊張,「5點起身」,但與觀眾的互動令他感覺現場氣氛良好,「希望大家看比賽之餘,亦能感受我們的努力和喜悅,特別是作為一個運動員、表演者那種開心滿足的感覺」。 MoneyHero或本網站關於證券、投資、稅務,會計或法律意見的內容,都不會構成任何買賣投資要約、招攬、建議或意見,亦不涉及任何公司、證券或基金的產品代言、推許或贊助。 長期服務金案例 MoneyHero.com.hk之內容僅屬一般參考,並非個人化的投資建議,也不構成買賣證券的誘因。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一章指,「月薪僱員」和「日薪及件薪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並不相同,下文將根據不同情況講解相關計算方式。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長期服務金案例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此計算機程式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被應用在任何法律程序上,或被視為申索的證據。
注意⚠️: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的書面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必須支付遣散費。 僱員如要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或被停工後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而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就累算權益而言,若僱主曾為該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縱使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仍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計劃內或轉至另一新強積金計劃,該僱員將被視為已收取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
長期服務金案例: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根據《僱傭條例》第11章,如果符合某些特定條件,僱主便必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否則即屬違法。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也有支付期限,遣散費的支付期限是發出正式通知後的兩個月內,而長期服務金則是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 長期服務金案例2025 長期服務金案例 假設,打工仔阿文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他便可享假日薪酬,離職前未放的年假能夠以工資取代。 可以,僱主可由其僱主供款部份之累算權益中,扣除用作抵銷已支付《僱傭條例》下規定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提示💡:若僱員受僱滿5年,不可兩者兼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補償,只能選擇其中一項由僱主支付;但若受僱滿5年因裁員被解僱,僱主只需支付遣散費。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稅。
長期服務金案例: 長期服務金領取資格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最高金額 如果僱員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離職,他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 $390,000。
臺灣曾經有過一案例,一名員工離職前把電腦內的財務表通通刪清光,雖然發洩了心頭之恨,卻惹上官非,所以奉勸大家千萬不要為洩忿做傻事。 而《僱傭條例》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 作為打工仔,如果公司真的走到裁員這步,走要走得漂亮,更要精明。 跟着以下這一張checklist,瞭解勞工法例,數齊八大事項,就可以安心頭也不回跟公司說再見。 你作為僱員在假期收取的任何薪金是薪酬一部分,統稱為「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