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於院舍而年、殘疾、經醫生證明健康欠佳的受助或年齡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或許有人說「有手有腳、有骨氣」不申領綜援,但領取綜援的朋友同樣「有手有腳、有骨氣」,更是能屈能伸,大部分領取失業綜援的家庭都只是短暫需要社會的支援,渡過難關,便能自力更生。 在這個艱難時刻,是社會伸出援手的時候,為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所需現金支援。

補助金則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和院舍照顧補助金。 符合資格的受助人亦可獲發放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水費及排污費津貼和就學開支津貼),以應付其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 目前,綜援計劃下的援助金大致可分為標準金額、補助金和特別津貼。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會獲發不同的標準金額以應付其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食物、衣服鞋襪、燃料電費和耐用品。

綜援金額計算: – 高齡津貼無釐定支付水平的機制

於上星期網誌,我指出除了公共房屋作為減貧及紓緩貧富懸殊最有效的政策以外,列第二至第四位的便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及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 綜援金額計算 近月有政策研究員指香港政府有一條「扶貧線」,令人莫名其妙。 香港的福利制度中,為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援助的各項政策(主要包括醫療、教育、房屋及社會福利),會就不同政策目的及考慮因素,設立不同的收入或/及資產限額,所以香港政府基本上沒有一條「扶貧線」。 剔除因通脹而調整的因素,不同住戶人數的綜援受助家庭,所得金額實質增加1.1%至8.1%不等(見表二)。 以四人家庭為例,於今年2月領取綜援金額平均近1.7萬元。 若受助人可以全職或兼職工作,可獲豁免計算入息限額4,000元9,收入便可以更充裕。

  • 綜援計劃之所謂「綜合援助」,是將1993年前的多項「公共援助」計劃(公援)整合,為不同情況下(退休、失業、殘疾等)收入未足以在香港過一個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士及其家庭,提供現金的援助。
  • 6由於當年7月的申領月份才實施新津貼水平,以現金流計算,當年的全年開支只計及由8月開始派發經調整後的職津水平,而未足以反映調整津貼金額之後全年開支總額的影響。
  • 14若以強積金管理局最近公佈的過往20年平均回報率5.1%計算,則月入7,200元,供40年強積金,退休時便會約有109萬。
  • 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時,申請人年齡必須為65歲或以上,以及資產及入息必須低於津貼計劃的限額,方能通過資產審查和入息審查。
  • 如綜援受助人找到工作,可享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即部份入息可獲豁免在綜援金額中扣減。
  • 雖然長者生活津貼的經濟審查較綜援寬鬆,但仍存在負面標籤效應。

這使人擔心政府能否負擔未來的綜援開支,以及政府會否因此而減低綜援的保障水平及保障範圍。 有部份子女即使無能力或不願意供養父母,然而基於面子或道德壓力卻不願意填寫有關文件。 綜援金額計算 綜援金額計算 現時長者領取的綜援金金額偏低,以單人健全長者為例,每月可領取3,200元的標準金額(2015年),連同其他特別津貼,每月所得的平均綜援金額約為5,548元[1],約等如工資中位數的37%[2]。 我多年來都希望多解說,讓大眾多明白綜援制度,就是作為社會給予巿民的安全網,避免巿民收入過低而未能滿足在香港生活的基本需要。 為巿民提供一個生活安全網,是社會的集體責任,亦是根據《基本法》第三十六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

綜援金額計算: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與失業

香港貧富懸殊嚴重,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為探討本港領取綜援的貧窮家庭及兒童情況,於本年7月調查綜援兒童生活狀況,發現現時綜援金額不足,令兒童生活及學習有困難。 組織建議盼當局能改革綜援制度,及檢討現行標準金額、恢復或增加各項特別津貼。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可以按其個別情況領取每月發放或一次過發放的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學費津貼、特別膳食津等),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 特區政府於2012年底重新成立扶貧委員會1,其中一個重要的決定便是訂立官方貧窮線,協助分析本港貧窮情況的形態,制定扶貧政策及檢視其成效。 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9月公佈2012年的貧窮線,就貧窮人口作出分析。 2012年,在計及恆常現金的政策介入後,貧窮線下有 個非綜援住戶,當中近半數(48%;即 戶,共 人)屬於在職住戶,其餘主要為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2。

「公共年金」的概念在微觀上可以改善退休長者的生活質素,宏觀上有助維持整體社會的消費能力。 由於不少長者在退休時有一筆的退休金(如強積金),但由於不知是否足以應付長年退休生活,不少會節衣縮食;在人口高齡化,退休人士所佔比例上升,上述節衣縮食的集體行為,在宏觀上便會對整體消費力上做成壓力。 在上屆政府最後一份的施政報告便提出要「研發金融產品,讓長者善用資產,以增加退休後投資收入的穩定性」。

綜援金額計算: 香港各項老人院資助、養老計劃總結:

巿民對香港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制度有不少誤解,要減少這些誤解亦只能不斷解說,甚至要重複解說。 我在2020年4月26日的網誌曾作一些解說,不過傳媒對於解說部分沒有興趣,並沒有報導。 過了不久,在立法會又聽到有議員說甚麼「有手有腳,唔想申請綜援」。 雖然我每次聽到這些語帶侮辱領取綜援人士的說話都有些「火滾」,但總是要忍,盡力解說。

  • 長者如要領取綜援,其子女(包括不同住的子女)一般需要向署方提供宣稱不供養父母的文件。
  • 根據樂施會委託政策二十一於2010年進行的調查[6],估算全港約有33萬長者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當中只有57%有領取綜援,即有超過四成(14萬)長者合資格領取綜援而沒有領取。
  • 一般來說,前者(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會較後者(所有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為高。
  • 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方可獲得援助。
  • 雖然我每次聽到這些語帶侮辱領取綜援人士的說話都有些「火滾」,但總是要忍,盡力解說。

一般來說,前者(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會較後者(所有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為高。 換言之,除了領取四分三額或半額職津的住戶原來的收入相信都已經是超越貧窮線之外,部分領取全額職津的住戶的收入也會超越貧窮線,所以只有部分領取全額職津及收入低於貧窮線的住戶能夠在數據上視作獲得政府幫助而脫貧。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職津除了協助有需要人士脫貧外,兼有「防貧」的作用,有助減低收入不均的情況。

綜援金額計算: – 長者綜援開支不斷上升

如申請人未滿18歲而沒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或申請人年滿18歲但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 注意:受助人須符合居港規定及通過資產及入息審查,方可獲得綜緩,而可領取的實際援助金額,以社署的審批為準。 6由於當年7月的申領月份才實施新津貼水平,以現金流計算,當年的全年開支只計及由8月開始派發經調整後的職津水平,而未足以反映調整津貼金額之後全年開支總額的影響。

綜援金額計算: 家庭成員中有健全成人的個案

為鼓勵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社會福利署(社署)設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即在評估受助人應得的綜援金額時,無須在援助金額中扣減的工作入息。 根據樂施會委託政策二十一於2010年進行的調查[6],估算全港約有33萬長者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當中只有57%有領取綜援,即有超過四成(14萬)長者合資格領取綜援而沒有領取。 根據樂施會2009年進行的調查[5],有近三成(27.5 %)受訪者表示即使自己或家人有經濟需要亦不會申領綜援,而當中最主要理由包括「不想依賴政府」(68.2%),和「不想自己或家人被看低」(27.2%)。 1 在職津計劃下,入息限額是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計算的。

綜援金額計算: 長者綜援(綜合援助):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成立「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於2018年年中推出公共年金13計劃。 由於「公共年金」的概念對一般巿民來說較為陌生,我於2018年4月29日的網誌中,試圖減低不少人「對公共年金的誤解」。 現年50多歲的洪先生屬單親家庭,太太居內地,因須照顧6歲的女兒而於一年多前放棄工作領取綜援,現時領取約9,300元綜援金額,當中有約3,700元是租金津貼金額。 綜援資助及老人院綜援金額每月由 $4,060 綜援金額計算 至 $11,070 不等,另外根據綜援長者的需要設有額外特別津貼。 如有需要,社署會向衞生署署長/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索取醫事報告,以及向申請人的僱主和前僱主查詢。

綜援金額計算: 香港福利制度如何鼓勵就業及協助低收入家庭

為了讓更多失業人士可以獲得支援,政府由今年6月開始透過綜援系統提供具時限(為期6個月)的「失業支援計劃」。 在這個「失業支援計劃」下,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加倍,以一個4人的健全人士住戶的限額為例,便由88,000元增加一倍至176,000元。 一個綜援4人家庭平均可獲得每月約16,000元的援助金。 為協助受到失業影響,而令家庭收入下降至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人士,不論是從公援至綜援,都是這個制度的功能。

綜援金額計算: 就業支援補助金

至於要判斷綜援的援助金額是高或是低,便有一定的主觀因素;綜援的援助金額每年調整都是依據通脹水平,2019年的顯著實質改善,是香港回歸以來的首次。 社署發言人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方可獲得援助。 現時所有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每月可領取2,390元,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16%[8] (2016年長生津金額提升至2,495元)。

綜援金額計算: 經濟狀況調查

換言之,雖然單是領取長生津,在統計上仍未脫離收入貧窮,但不少都認為自己沒有經濟需要。 3上屆特區政府便進行有關退休保障檢討及諮詢,結果訂立了三項重要政策:設立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及成立公共年金。 低津/職津的成立及持續改善,便是為較低收入的在職住戶15,特別是育有兒童的住戶,提供財政支援。 由於部份領取職津住戶的原收入已高於貧窮線,所以職津除了扶貧外,同時有助防貧,減低收入不均。 綜援作為一個安全網,是幫助那些未能單靠自己的能力賺取足夠收入的家庭,得以滿足其在香港基本的生活需要。 我們在任何適當的場合,都會強調這個制度是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基本法第36條),更不應貼上一個負面的標籤。

綜援金額計算: 特別津貼

2 在綜援制度的家庭總需要,是指這個家庭最高可以領取的援助金額,當中主要包括了標準金額、租金津貼及其他特別津貼和補助金。 15至59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如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入息或工作時數少於本署所定標準,必須積極地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本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雖然長者生活津貼的經濟審查較綜援寬鬆,但仍存在負面標籤效應。 現時政府用於長者綜援的開支約90億( 年度),佔整體政府經常開支的6.4%[7]。 綜援金額計算 即使強積金制度能紓解部份長者的貧窮問題,但亦需待強積金制度經過三十年的成熟期後,才能發揮較顯著功效,因此預期未來十年長者領取綜援的比率將不會出現大幅減少。

綜援金額計算: 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若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經電腦系統調整及人手招聘工作完成後,最早於6月的申領月份實施,為期12個月。 綜援金額計算2025 申請人可獲發特別津貼,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例如租金、水費及排污費、電話服務相關的開支、眼鏡費、學費及其他教育費用、醫生建議的膳食、醫療及康復用具等支出。 由於香港長者入息保障制度的不足,綜援成為保障長者入息的重要機制。 2012年,香港領取綜援的長者佔長者人口約13%,而領取長者綜援的人數則由2001年的逾15萬人上升至2012年的逾18萬人。

職津依據工時分三層,即非單親住戶每月工時要求為144、168及192小時,而單親住戶為36, 54及72小時。 以入息為香港從事經濟活動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150%或以下的住戶為例,如達上述工時要求,便可分別獲得每月1,000、1,200及1,400元全額津貼2。 此外,住戶中每名合資格兒童可獲每月1,400元的兒童津貼。 以一個每月收入低於22,400元的四人家庭為例,如當中包括兩個兒童,每月便可獲得最高4,200元。 若以上述綜援例子中的四人家庭計算,每月便有最高13,200元(9,000元+4,200元)應付生活開支。

綜援金額計算: 申請綜援或現金津貼

當然,每一個人都有責任自力更生,更要為不可預期的逆境未雨綢繆。 不過,在現時的經濟大環境,並不是憑個人力量就可扭轉逆境。 13早在2011年中央政策組的一個研討會上,我提出公共年金的概念,經多次在公開的場合討論,最後在退休保障的諮詢文件《退休保障˙前路共建》的附件六中出現了「羅致光博士的公共年金計劃」。

綜援金額計算: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現屆政府調整長生津的領取條件,配合公共年金的推行,有助未來可以讓更多的長者可以「脫貧」。 表二顯示於2019年2月1日的每月平均綜援金額,除了一人住戶外,其他住戶人數住戶的每月平均綜援金額略低於2019年的貧窮線8;換言之,單靠綜援只能幫助部分受助住戶脫貧。 這也是何以2019年年中領取綜援人數約為31.8萬,當中只有約一半人,即15.5萬人,可以脫貧的原因。 綜援金額計算2025 不過,要留意的是,在2019年的綜援計劃下,領取綜援人士若有工作收入,每人最高可獲豁免計算2,500元,換言之可讓更多住戶脫貧。 綜援金額計算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年7月至11月期間進行「綜援兒童生活狀況調查」,訪問70位來自65個領取綜援家庭的兒童,由家長輔助作答。

我在這裏特別要講解其中一項,即在今年2月1日起增加了豁免計算入息的上限,由過往的每月2,500元,增加至4,000元。 在決定一個家庭是否符合資格領取綜援時,社署會考慮整個家庭的資源和需要。 換言之,社署會把所有家庭成員的每月收入和所需開支一併計算。 只要收入不足以應付基本的生活需要,以及可動用資產不超過上限,便可以申領綜援。 舉列來說,一個4人家庭,視乎組合,平均需要約16,000元才能滿足基本生活所需,若家中收入低於16,000元都可以申領綜援。

綜援金額計算: – 社會保障

而高齡津貼方面,65-69歲長者需通過資產及收入審查才能領取,70歲或以上長者則不設任何資產及收入審查。 香港的高齡津貼給予每月劃一的保障水平[每月1,235元(2015年數據)] ,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9%。 前述根據樂施會的研究,一名長者約需4,613元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因此長者生活津貼及生果金制度皆不足夠長者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香港現時透過公共財政支持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主要為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齡津貼制度。

這個分析的引申意義便是:要扶貧便要協助這些低收入在職家庭及處理長者退休保障不足的問題3。 前行政長官便在2014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 因此政府於1999年後對長者領取綜援的資格制訂了新的措施,與子女同住的長者不能再獨立領取綜援。 長者如要領取綜援,其子女(包括不同住的子女)一般需要向署方提供宣稱不供養父母的文件。 有部份家人即使無能力或不願意供養父母,然而基於面子或道德壓力卻不願意填寫有關文件。 以2019年6月底時有54.7萬人領取長生津作參考,領取長生津從而脫貧人數的只有15.4萬人,主要原因是單靠長生津金額本身10不足以脫貧,上述脫貧的數字中,是要住戶有其他收入,加上長生津收入才高於貧窮線。

現屆政府就有關制度先後進行兩次主要的調整,讓更多低收入家庭受惠及所得津貼更多(見圖一)。 由於受惠家庭不一定是在貧窮線以下,政府於2018年4月將低津易名為職津。 亦由於失業情況惡化,政府經立法會財委會批准,已將申領綜援的健全人士資產上限提升一倍,直至今年5月31日。 以上述四人家庭為例,申領綜援的資產上限便調升至176,000元。 就網上近日流傳一篇「四人綜援家庭月入二萬二千元」網絡文章,社會福利署發言人指,綜援金會按個別人士或家庭的情況及需要而計算;由2016年2月1日起,4人家庭的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約為1.4萬元。 《財政預算案2023》宣佈,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半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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