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2018年提出長者「寬敞戶」調遷的新政,意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70歲的全長者公屋寬敞戶,調遷至較小的新或已翻新的單位,以騰出其現居的較大面積單位,而申請戶藉此可享終身租金全免。 房委會去年中通過相關建議,並在12月正式推行「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試驗計劃」,當中房委會每年會預留300個單位配合調遷,而合資格的申請戶可獲最多三次房屋編配,而且亦可獲搬遷津貼,而其交出的單位會作公屋輪候冊上的編配之用。 申請人如屬公屋租戶,必須先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一併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簽署核實。 申請人如屬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人士,則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及上述證明書列明的文件副本,一併交回置業資助貸款小組。 領取長者租金津貼的受惠者,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交往房屋署申請組簽署核實。
接近政府消息指,現時傾向「先賣後買」的安排,是準許長者業主出售原有的大單位後,可於仍然在世的任何時間,購買面積較細的單位,即有關權利不設年期限制。 消息強調,此舉可以令長者業主可以有充裕時間,選購換樓單位,賣得「安心」。 房協發言人回應查詢時指,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接納房協建議,在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年滿60歲並擁有單位業權滿十年的業主,可在未補價的第二市場出售其原有單位,然後購買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 委員之一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要求檢討,資助出售房屋預留三成單位作「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的配額。 他表示,近年資助出售房屋單位面積不斷縮細,留意到過去幾期的居屋和綠置居,大部份大單位已被「家有長者」申請人包攬,其他家庭申請者獲選購較大面積單位或市區單位的機會非常低,其他類別申請者深感失望,亦表示不滿。 他建議房委會應改變日後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包括居屋以及綠表置居的選樓安排。
長者公屋換居屋: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署下月底始回應意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各委員意見是好的意見,未來房署會舉辦更多活動,令市民更有幸福感。 而運輸署署長、候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亦出席公開會議,她即將於8月15日起升任房屋局常任祕書長/房屋署署長,羅與何永賢於會議開始前與多名委員交談,並會於8月28日的會議回應委員意見。 《香港01》去年10月率先獨家報道,特首林鄭月娥會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由房協研究讓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年老業主可「大屋換細屋」,讓符合資格的資助出售房屋長者業主「樓換樓」,相隔8個月後計劃終於取得相當進展。 政府、房委會及房協最近正商討讓房協合資格業主,出售單位後可選購未補價的居屋及租者置其屋細單位,具體內容安排料在6月下旬公佈。 據悉,房協與政府已完成商討計劃細節的程序,其中焦點在換樓期限。
蔡天鳳碎屍案爆出其家翁鄺球擁逾7,000萬元物業仍持綠表,惹來全城關注公屋富戶問題。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出席會議時表示,公屋租戶若其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則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認為已不合時宜,建議收緊獲豁免年齡。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公屋換居屋 黃指出,現時本港市民健康情況有所改善,成為全球人均壽命最長壽的地方,加上公務員退休年齡亦上調至65歲,相信60歲已非合適界線,強調若60歲或以上長者持有物業卻因獲豁免而繼續居住公屋,對其他輪候公屋的基層市民並不公平。 每屋苑留一成單人配額 委員陳正思亦表示,需加強打擊公屋富戶問題,又認為應檢視繳交額外租金及租戶入息限額,她提到有富戶若不是「超級富戶」仍可以繳交雙倍租金繼續居住公屋,此做法不公。 另一委員招國偉則表示,為平衡不同申請人的選樓需要考慮,建議房委會改變日後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包括居屋以及綠置居的選樓安排。 他舉例指,可在維持「家有長者」的配額約三成的前提下,只安排每個新建屋苑內不多於三成的單位數目可供選購,同時可為「一人申請者」 在每個新建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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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住屋計劃外,我們更設有特別配合長者起居的院舍式長者住屋。 推展「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是為了讓長者居家安老,申請者不能利用長者之名,提高揀樓次序,因此家有長者的申請家庭,須於簽署買賣協議時再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諾在所購買單位與長者一起居住。 綠表與白表僅在申請居屋的入息與資產要求上有分別,兩者皆可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只要符合上述申請資格即可,至於配額比例上,則以房署每年公佈為準。 如申請人或其中一名家庭成員在申請居屋截止日期前年滿 60 歲,即可參加此計劃。 合資格申請者將獲發一個其他家庭申請者揀樓次序,另獲一個「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選樓次序。 在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下,若住戶全部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或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合資格申領社署傷殘津貼、或所有成員由上述類別住戶組成,則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提高居屋中籤機會,但即使未能中籤,也不用氣餒,畢竟供應量太少,私樓市場有更多供應選擇,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值得一提,白表家庭以此計劃為最優先組別揀樓,綠表則以受房委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申請者為最優先,詳情可參考 優先揀樓次序必睇 一文。 即將於8月15日接任房屋局常祕和房屋署署長的羅淑佩,下午有列席房委會大會,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非常歡迎對方加入,並對對方充滿信心,希望對方日後可與房委會委員加強溝通。 何永賢又指,羅淑佩將於下月底,即履新約兩周後,首度以房屋署署長身份主持房委會公開例會,並會還應委員今日的發言和建議。 Andy受訪時表示,非常贊成以綠表途徑申請由公屋換居屋,因銀行壓力測試較低,加上可達到9成半按揭,但最難過的一關就是要說服父母,因「公屋租金平,老人家住了多年習慣環境」,但後來跟弟弟承諾會負責供款,希望兩老可以放心一點。
長者公屋換居屋: 輪候公屋現金準貼
在居屋第二市場賣,亦可自行訂價售予綠表人士及合資格的白表買家,毋須補地價。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及資產受到限制,現時為不得超出入息限額 5 倍,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長者公屋換居屋 100 倍,租戶須要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詳情可瀏覽 長者公屋換居屋 公屋富戶入息限額2021 文章。 小編提提大家,若家中發現有牆身滲漏或地臺滲水等不見光位置的漏水問題(即肉眼不能看到漏水源頭的情況),不管是外牆還是內牆,也建議大家選用「防水防漏」服務。 因為這類相對複雜的情況,需要專業人士去為你找出問題的根源、找出真正漏水的源頭,這樣才能徹底解決滲漏的問題。
- 如果有聽過「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大概知道居屋揀樓會優先給家有長者的申請家庭。
- 此證明書由簽發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有效,如申請人未能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而仍有意購買該等樓宇,必須重新申請及繳交有關的費用。
-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及資產受到限制,現時為不得超出入息限額 5 倍,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租戶須要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詳情可瀏覽 公屋富戶入息限額2021 文章。
- 至於差餉,則以應課差餉租值決定,按季繳交,詳情可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的 估價冊及地租登冊。
- 但若公屋功能為協助住戶安居的話,容讓長者戶於習慣的生活環境下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公屋資源,要求長者戶騰出現居單位實非逼切。
- 燒焊方法接駁水喉,一般成本較低,接駁速度較快,但現時,若使用燒焊方法,工程必需先取得水務監督的書面許可,並由持牌水喉匠進行。
【居屋/公屋/我要做業主】所謂「得公屋得天下」,有人為了保留戶籍,放棄升職加薪,不過有80後港男在TVB節目《我要做業主》分享,自己主動棄公屋戶籍,儲夠首期投資物業,最終「一開三」變3層樓業主的經歷,更分享抽居屋小貼士。 為應對公屋輪候者的燃眉之急,2020年施政報告提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輪候公屋逾三年的市民,發放現金津貼。 消息稱,倘若房委會下週五通過放寬有關計劃可購單位涵蓋居屋及租置單位,房協會爭取計劃在9月至10月上旬推出。 私樓的管理費,動輒每呎要4至5元,單幢樓甚至要7至8元,以普通一個大型屋苑400呎單位計算,管理費大約每月 2,000元,差不多是一個新界公屋單位的整月租金。 至於差餉,則以應課差餉租值決定,按季繳交,詳情可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的 估價冊及地租登冊。 在Call師傅為大家提供水喉水務服務的師傅,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牌照,通常為持牌水喉匠或註冊水喉技工。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申請公屋資格 + 優先配屋計劃
據瞭解,長者「樓換樓」計劃會列明業主必須「先賣後買」,即不可能同時擁有兩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房協不會限制業主購買單位所處區域、樓齡和涉及金額,只是必須規定所購單位的面積,必須要比原來擁有的單位面積小。 房屋委員會今日(28)舉行週年特別公開會議,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在內等多名委員在會上,要求當局進一步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將公屋住戶全數滿60歲後便可豁免資產審查的做法,以及富戶雙倍租金的做法。 房委會為善用公屋資源,去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試驗計劃」,藉終生寬免租金鼓勵長者寬敞戶「大屋搬細屋」。 然而事與願違,不少已申請調遷的租戶拒絕接受編配單位,反映寬敞戶調遷誘因不足。
長者公屋換居屋: 委員陳正思:家庭月入十幾萬唔係對公屋最有需要人士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房協容許年屆60歲、並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可在第二市場毋須補地價出售所住單位後,再在市場內選購另一面積較小的未補地價單位,以騰出更多大單位在第二市場供應。 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只提供予自置居所計劃,包括出售居屋計劃 (新居屋)及綠表置居計劃 (綠置居)。 以綠置居2021為例,將會預留800個配額給「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雖然在揀樓上可優先,但跟抽居屋一樣,最優先的揀樓次序給予受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申請者 (白田邨第9、10、11、13座;石籬中轉房屋第10、11座)。 計劃主要為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並加強長者居所的安全。 顧名思義,合資格的高齡單身人士申請,可獲優先處理,政府目標是把平均輪候時間,縮短至兩年內 ,在輪候期間,亦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但輪候時間會相應調整。
長者公屋換居屋: 分享及探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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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房屋
誠然,房委會以鼓勵而非強逼方式,希望藉此「騰龍換鳥」,理念上亦無不可,而如有長者戶認為計劃安排理想、甚至可以改善生活,更是一石二鳥。 但正如上述,計劃誘因不足,政府及房委會如希望能藉此從長者寬敞戶收回大量的大單位,恐怕是緣木求魚。 長者公屋換居屋2025 始終要增加可靠的公屋供應,造地建屋纔是唯一正途,政府應加緊腳步。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Andy其後積極儲錢,儲夠50萬元首期就決定放棄公屋戶籍,購入當時320萬市區單幢舊樓,數年後售出賺了200萬元,然後以近600萬元買入400呎3房市區半新樓,成功樓換樓。 其後父母及弟弟亦以綠表成功抽中居屋,Andy遂鼓勵父母放棄公屋資格,並由他支付首期,以爸爸名義買入。 他再把剩餘的數萬元資金作首期,於內地購入50多萬元物業收租,租金約2000元,回報率達5釐,Andy一家因而由公屋租客變身成擁有3層樓的業主。 此計劃是與年長的父/母或受供養的年老親屬一起申請,自行選擇共住一單位或分別入住兩個就近單位。 如所有家庭成員居於同一單位,可選任何區域,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寬敞戶換屋政策的效果成疑
發言人稱,房協正與政府商討計劃的具體執行細節,當中包括可供長者業主購買的單位類別和限制、出售原有單位後再購買新單位的條件及應否設有時限等。 長者公屋換居屋 為配合長者的住屋需要,我們特別提供多個賦予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可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一同參加「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長者選擇與成年家人同住一單位或選擇與成年家人分別入住兩個就近單位可參加「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申請公屋手續
她認為,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愈趨嚴重,市民的平均壽命亦有所上升,預料未來10年,香港年滿60歲或以上的人口將增加超過一半,認為再現行豁免60歲或以上公屋住戶資產審查,再難以維持公屋流轉。 疫情打撃經濟,增加了供樓的風險,只要物業有承造按揭,免不了受到利率升跌波動,遇上市況不佳,更有可能成為負資產。 至於公屋租金相對穩定,並與收入指數掛鉤,不致於出現經濟差卻要加租的情況。 反之,遇上經濟不景氣或財政盈餘,政府甚至會有相應的租金減免措施。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申請公屋手續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雖然曾有部份房委會委員曾倡議居屋及租置長者業主亦應納入「樓換樓」計劃,但消息指,政府暫未打算擴大計劃合資格的家庭數目,雙方商討內容範圍並未包括此建議。 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下週五(21日)開會,其中一項議程便是討論「樓換樓」計劃,可讓房協合資格買家,於房委會轄下資助出售房屋(居屋、租置等)第二市場購買單位。
住公屋,以前或會被戲稱「屋邨仔」、「屋邨妹」,但近年有人卻視之為「人生勝利組」,皆因樓價高企下,公屋住戶租得平,又可抽新居屋,或經由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購買二手居屋,另外還有租置計劃和綠置居,選擇多的是。 如果有聽過「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大概知道居屋揀樓會優先給家有長者的申請家庭。 抽居屋向來僧多粥少,想透過此計劃優先揀樓 (如合適的話),事前事後有何要注意? 1) 有關接駁水喉方面:一般水喉的接駁方式分為燒焊方法接駁或壓合式接駁(俗稱行欖)。 而近年鬧得滿城風雨的鉛水風波,應該是由含鉛成分的銲接物料引致的。 燒焊方法接駁水喉,一般成本較低,接駁速度較快,但現時,若使用燒焊方法,工程必需先取得水務監督的書面許可,並由持牌水喉匠進行。
長者公屋換居屋: 委員陳正思:家庭月入十幾萬唔係對公屋最有需要人士
長者租戶久居於現址,自然對相關環境產生慣性,不易離開;而長者能於熟悉環境中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房屋資源,政府不可能強求他們調遷。 一般而言,申請人需要遞交申請表,沒有任何申請組別獲優先處理,審批需時約 1 長者公屋換居屋2025 至 3 個月,完成後政府會透過銀行發放現金津貼,房屋署已於 2021 年 7 月起,發放津貼予合資格人士。 長者申請公屋資格與基本公屋申請資格無異,同樣需要進行身份、入息及資產審查,只不過達到某一歲數的長者,可另選優先編配公屋計劃,縮減輪候時間。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 申請者原先以單身人士資格輪候的時間,會以半數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三年為限。
長者公屋換居屋: 輪候公屋現金準貼
申請人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現時為660元),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今(28日)舉行週年特別公開會議,房委會委員黃碧如建議檢討公屋富戶政策,避免獲豁免的公屋富戶濫用公屋資源。 另外,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認為,「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居屋申請者,往往優先選走大部分大單位,令一般家庭申請者欠缺選擇機會,建議為家有長者申請者增加選購限制。 長者公屋換居屋 他建議當局改變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選樓安排,包括改為在每個新建屋苑預留不多於三成單位,並同時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新建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可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 若住戶並不屬於上述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不過,若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即使有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仍須遷離公屋單位。
畢竟,長者居於現址多年,建立一定的社區關係(如鄰裏關係),亦慣於活動在熟悉的生活環境,同時其子女亦有機會只居住現址附近,倘若長者戶未能獲同邨調配,勢對深深影響其生活模式,自然減卻租戶對調遷的興趣,更不用說申請戶甚至不獲原區編置。 居屋2020昨日(10日)開始接受申請,新一期包括鑽石山啟翔苑、火炭彩禾苑、馬鞍山錦駿苑及粉嶺山麗苑,涉7047個單位,不論是打算上車或換樓客都相當關注。 有公屋住戶在網上發文,指自己跟媽媽同住,符合綠表長者2人家庭條件,但其中條款令他卻步,如需承諾一同在所購買的單位居住,他考慮將來結婚搬出去住,或會違反條例,又怕供樓帶來財務壓力,遂在討論區問網民意見。 目前,符合長者申請人的優先配屋計劃包括有「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申請)、「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 (兩位或以上長者申請) 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與家人同住長者申請),下文再作闡述。
以確保他們懂得依照水務設施條例為你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拆除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 今日會議共有10名委員表達意見,候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亦有列席旁聽,她下月將以房屋署署長身份出席公開例會,回應委員意見。 該網民「mask」在連登討論區以「綠長居屋定留公屋?」為題發文,指家庭狀況符合綠表2人家庭條件,同住媽媽希望可以將公屋換居屋,「幫我上樓,有個大啲嘅地方」,但相關申請條款卻令人卻步。 公屋與居屋均有其優勢,但不代表買私樓就是輸家,若買中優質單位,物業回報可翻幾倍,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樓盤。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另外,房委會藉計劃收回公屋大單位,無疑肯定了相關單位供應之重要,然而房委會近年公屋單位越建越細,納米單位更是屢見不鮮。 當房委會想盡辦法增加公屋大單位的供應,惟卻將新興建單位的面積不斷拉低,政策取態明顯相當矛盾。 政府與房委會與其費神研究如何從寬敞戶手上取回單位,不如首先更正建屋方針,不要讓新建公屋面積愈縮愈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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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計劃的單位配額每年不同,以 2020 年出售居屋計劃為例,房委會共推出 7,065 夥單位,當中預留了 2, 100 夥給「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約佔整批近 3 成單位, 綠表和白表家庭申請者配額各佔 40 %及 60 %。 翻查房委會資料,在現行富戶政策下,若住戶全部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或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或所有成員是由上述三類以不同組合組成的住戶,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為照顧長者的住屋需要,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分別為長者提供不同種類的公共房屋資助。 合資格的申請人,限於非居於公營房屋、輪候公屋逾三年、沒有領取綜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二人或以上的一般家庭,以及長者一人申請。
長者公屋換居屋: 長者房屋
而壓合式接駁水喉的方式,則是用物理的方式,藉不同的部件將水喉連接扣緊,這種方式相對較花時間,但一般認為是較為安全及可靠耐用的方法。 房協的長者安居資源中心提供全面的安居綜合服務,透過教育、身體機能測試、家居風險評估等,讓長者認識身體機能的變化,瞭解家居生活中的潛在危險,以減少發生意外。 他指出,將來結婚有搬出去住的打算,或會違反聲明書上一同在單位居住的條件;而且買居屋後財務上「冇咁自由」,媽媽還在生時不能出售,「就算賣到都要搵地方安置阿媽」;第3個考慮則是,將來有需要做第2次按揭很可能過不到壓力測試。 雖然長者申請公屋相對優先,但等候時間仍然數以年計,也只能無奈接受。 另一邊廂,也有不少子女買樓給父母,好讓他們安居樂業,即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在公開市場賣,需要補地價,但面向的買家更多,價錢可定高一點,變相把補地價轉嫁給下一手買家。 想買樓收租但同時租住公屋,這是不可能的,即使買入的是另一類資助房屋,或某個物業的部分業權,一旦持有物業,房署將會收回公屋單位。 至於屋邨租金,按不同地區有差異,但一般而言,以300餘方呎的公屋單位計,就算住在最貴地段的市區公屋,每月租金不多於3,000元,相對於同區租住同等面積的私樓,月租至少平 3 – 4倍。 公屋向來抵租抵住,但居屋又是上車恩物,繼續住公屋,還是升級做居屋業主,以下提供兩種資助房屋的利弊因素。 輪候公屋設有「優先配屋計劃」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有其指定的申請要求、編配方式及計分方法,詳情可參考 公屋計分方法 一文。 除了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體恤理由外,此計劃要求該名長者必須同時為業主,其名字會一直保留在房署的業主紀錄冊中,不得任意除名。
更甚者,對不少獲子女供養的長者來說,終身寬免公屋租金雖有一定吸引力,但亦非可觀得能教他們放棄熟悉的生活環境,不難想像有長者寬敞戶只抱有試試看的心態申請,惟實際決定仍待具體單位條件、質素為何。 更可況縱使房委會提供搬遷津貼,但徒置新居始終需一定的金錢及時間成本,不少長者戶最終「褪軚」實在不難理解。 租戶拒絕編配原因仍需具體研究,但編配誘因不足的原因亦不難猜想。 房委會所預留的300個單位並無指定面積及地區,自然增加不少變數。 先不用說租戶或感其獲編配單位面積過小、屋邨陳舊等質素問題,單是申請戶未必能獲同邨、甚至只是只區公屋編配,已教不少長者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