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 12 個月期間,A 合共放了 71 天全薪假期,包括 52 天休息日、12 天法定假日及 10 天年假。 由於 A 未曾於該 12 個月期間因放假而獲支付少於100% 的薪金,因此在計算平均日薪時,須扣除的日子及金額均為「0」。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的定義包括佣金(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佣金除外)。
- 檢疫期結束後, 衞生署會按要求提供醫學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註明僱員接受檢疫的日期和有否感染等資料。
- 只要僱員因身體不適需要請假並能出示醫生紙,僱主就必須批准,但不必支付僱員薪金。
- 除了計算員工的考勤、基本薪酬,最複雜,最讓HR部門傷透腦筋的,是計算假日薪金、疾病津貼等等。
- 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120 天有薪病假。
- 其實不論你每星期上班多少天,只要你是18至64歲,從簽約起計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就要供強積金。
-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如僱員提出申請並獲相關各方同意,勞審處可對再次聘用命令作出更改,致使如原僱主的繼承人或相聯公司聘用有關僱員,原僱主會被視為已履行再次聘用命令。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在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放假,或不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如勞審處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繼續享有他本來的權利及利益(包括年資及退休金權利在內),而他的僱傭期亦不應被視作曾經中斷。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是以僱傭為基礎的退休保障制度。 除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7 天年假合併(共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5 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所有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
- 假如一名僱員需要在法定假期時工作,僱主必須在該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後的 60天內給予該名僱員替代假期,並給予48小時之預先通知。
- 在一名僱員起初12個月之僱傭期間,該名僱員可以每一個月累積兩天的有薪病假,並在其後的僱傭期間內,累積每個月4天的有薪病假。
- 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受僱滿 12 個月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則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
- 他們的勞工服務中心就是專門負責解答勞工疑問及協助處理勞資問題,有需要時亦會幫你將個案轉介到相關的政府部門。
36 天以外的病假則屬於第 2 類,最多可累積 84 天;如有需要,僱主可要求僱員出示醫生紙及由同一醫生所簽發的診斷及治療紀錄。 因此,在僱員事先同意下,佣金可以按照支付的時間來決定屬於須就哪個工資期支付的工資,以判斷僱員的工資是否已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病假日」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在一名僱員起初12個月之僱傭期間,該名僱員可以每一個月累積兩天的有薪病假,並在其後的僱傭期間內,累積每個月4天的有薪病假。 你應該好好保存有關工作上的文件,例如稅單、糧單、強積金供款記錄、病假紙等等,不論是書面的還是電子版本,也應保存一段時間,不要一收到就丟掉。 甚至和僱主溝通的Whastapp紀錄都全部保存截圖。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醫生證明書(醫生紙)的種類
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稅。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受僱滿 12 個月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則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 若然休息日是以非定期形式發放,僱主必須於每個月開始前通知其僱員該月所指定之休息日。
⋯⋯ 小編精選以下七個勞工法要點,解答這些兼職常見疑問,瞭解自己的權益,免做職場盲頭烏蠅。 要記住只要你一作出了辭職通知,僱主是有權不讓你放大假,因為法例講明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為免麻煩或左計右計,會讓辭職的員工在通知期內清掉餘下的大假,換句話說,其實只要僱主同意,你就可以這樣做,因為對他們來說,也是另一種方便,不用向你補回年假賠償。 雖然《僱傭條例》只規定連續 4 天或以上的病假纔可能計算成有薪病假,但大部份公司都會給予更好的條件以吸引人才或減低員工流失率。 根據《僱傭條例》,原來病假要達成某個條件,法例上才會迫使公司去為僱員提供有薪病假,而這個基本條件就是病假要連續 4 天或以上,再加上醫生紙,這就是《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僱員如果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可分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申索。 僱員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而勞審處又沒有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能會獲判得補償金,最高金額爲 15 萬元。 如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多於歇業期日數,可在歇業期後的第一個工作天開始,放取超出歇業期日數的有薪年假。 僱主可指定任何連續 12 個月爲其所有僱員的共同假期年。
檢疫期結束後, 衞生署會按要求提供醫學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註明僱員接受檢疫的日期和有否感染等資料。 僱員如符合《僱傭條例》中享有病假的其餘條件,即可領取疾病津貼。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萬一遇到僱主以「遲多幾天」、「未去銀行入數」、「與下次的薪金一併結算」等藉口來拖糧,而兼職員工又不是日日上班,想當面追討都較困難。 這時候,你可以向僱主作出追索,若果追索不果,就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因為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向你支付工資,若果未能依時支付,就屬違法。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薪酬計算方法
簡單點來說,如果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僱主必須給予比「疾病津貼」更多的金額予該僱員,不然就是違法,所以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對僱主更不化算,所以一般沒有公司會這樣做。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書面合約更有保障
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有關在共同假期年開始前已按比例計算的年假,僱員可選擇與僱主商議後放假,或將之累積,與來年可享用的年假合併。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合資格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僱主如違反這項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公司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只可在條例指定的情況下扣減僱員的工資。 如僱主扣除僱員的工資以支付強積金計劃的僱主供款,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 3 個月的試用期。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終止僱傭合約時,418僱員薪酬計算怎麼辦?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僱傭合約中應該指明酬金期,如果沒有指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勞工處設有「外籍家庭傭工專題網站」,提供有關在香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資料,包括輸入外傭政策,以及相關的刊物和宣傳品,列出外傭及其僱主在勞工法例下及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勞工處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在訂立標準僱傭合約前或外傭受僱期間參閱該網站的資料及相關刊物。 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平均工資計算:【勞工法例】418、713同平均工資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 除了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否則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 僱員在1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而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得部分年終酬金。 凡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13 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外籍家庭傭工同樣享有《僱傭條例》下所賦予的福利及保障。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假期折算的現金
如僱員已經出示隔離令,僱主亦無需要求僱員出示醫生紙。 不過,假如確診員工未能符合所有領取疾病津貼之條件,像是有薪病假日數不足,政府呼籲僱主酌情處理,考慮適量給予員工有薪病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只要僱員因身體不適需要請假並能出示醫生紙,僱主就必須批准,但不必支付僱員薪金。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辭職要留意辭職通知期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阿芯在3月15日遞信辭職,由於是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她無須給予公司任何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基本上即日交完辭職信就可以,第二天無須上班。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因此,除屬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付給的佣金外,所有佣金均屬工資並須按《僱傭條例》的規定而支付。 勞資雙方在沒有抵觸法例的情況下可藉僱傭合約協定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若僱員有需要放假而僱傭雙方同意,僱主可考慮讓僱員放無薪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Q1.通知期與代通知金是什麼?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勞工處職員可檢查上述紀錄,查問有關人士及檢取任何與《僱傭條例》所訂罪行有關的證據。 任何人士不遵行有關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至於僱用條件及法例條文的詳情,勞資雙方應參考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ID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407)。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如你的疑問是有關《僱員補償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法例,請按此登入勞工處網頁「勞工法例疑問解答」。 就累算權益而言,若僱主曾為該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縱使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仍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計劃內或轉至另一新強積金計劃,該僱員將被視為已收取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 如他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款項便須課稅。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D. 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以及有關的工資繳付
萬一有甚麼事要向公司作出追討,這些都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而僱主也只是透過whatspp口頭講了工作條款,這時就要三思而後行。 即使再心急,也盡量向僱主要求書面合約,除了可以更清楚地列出所有工作條款的細節,往後有任何合約問題時,都可以隨時翻閱。 所以,短期兼職的人士要留意,最好在簽約時與僱主協定辭職通知期,,否則上班數天想辭職,但通知期要一個月,似乎並不合理。 理解到離職通知期的計算,若你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或其他理由一定要提早離職,就可以用錢去解決問題,以代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在因法律規定、雙方的安排,或因行業、業務或經營的習慣,而仍被視為繼續受僱主僱用的情況下缺勤,則不會影響有關僱員的連續性僱傭合約。
如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註二)。 此外,勞審處可命令僱主支付僱員由於被解僱或僱傭合約條款被更改而損失的薪金及其他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 另一方面,勞審處亦可命令僱員歸還僱主因解僱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而曾經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在香港,除了星期日為公眾假期外,一年另有17天公眾假期。 所有僱員,不論其受僱期長短,均可享有每年13日的法定假日。
根據《僱傭條例》,若打工仔與公司簽署的合約是連續性合約(即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而當你發出辭職通知,就要給予公司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有關資料會列明在你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你可仔細翻閱,若真的不清楚,可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簡單點來說,只要員工工作滿一個月,而病假是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員工所累積的「有薪病假」去計算支付多少「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僱員按僱傭合約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要求的標準,超出法例規定的年假部份,應視乎僱傭合約的安排及僱傭雙方的協議。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僱傭保障」部分並不適用於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所引致的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