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申索人於發出申索信後1個月內沒有收到對方回覆或在回覆後3個月仍未能就案件達成和解,申索人一方就可以透過律師代表以發出前述的「傳訊令狀」及其他法庭文件以正式入稟法庭展開索償程序。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一般來說,當遇上輕微事故,如車身刮花、撞車尾、撞凹及輕微碰撞等,雙方應即時停車。 若不涉及人命傷亡,以及損毀第三者或政府財物,肇事司機可以考慮不報警的情況下進行和解,如車輛未能繼續駕駛可召喚拖車服務。 條件是雙方必須同意,由賠償方向索償方就損毀作出一定金額的賠款,作為汽車的維修費用,而索償方必須承諾,在獲得賠償後不予追究。
警方會按照意外情況起訴涉及交通意外的人士,向所有涉事單位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收到通知的司機就要到法庭應訊,法庭會發出傳票安排上庭,並判決定意外責任誰屬。 在許多交通意外案件中,傷者可能因為怕麻煩或傷勢輕微而以「私了」方式自行達成和解。 但是,此舉其實暗藏風險,例如假如涉事司機沒有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介入協助處理事故,而當傷者在稍後時間進一步追討其他方面的損失(例如就人身損傷索償),第三保就有權拒絕索償申請。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事故“私了”後,還能不能反悔呢?
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及當事人處分原則,一般來說當事人達成的賠償協議不能反悔。 但當事人如果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法律允許撤銷,即可以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內容。 法律賦予當事人撤銷權,是爲了恢復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 在一般的追尾意外(即後車撞向前車),如果後車司機如果未有保持適當的停車距離而收掣不及引致交通意外,很多時候後車司機都需要付上責任。 如果三年期限將至,而傷者又未開展訴訟程序,其實傷者可以指示代表律師先向法庭存檔一份「傳訊令狀」,而該「傳訊令狀」的有效時候是1年,此舉一般可以保障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權利。
因為TAVAS旨在解決傷者的即時經濟負擔,而非完全補償傷者所受的一切損失。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交通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同時,裁判官亦會對該人實施以下限制,直至有關命令的款項已經繳付為止。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一) 車禍刑事責任也可以和解嗎?
意思是,如法庭裁定對方向你的索償成立,三保將會代為作出賠償。 即使簽署和解協議,車主亦應盡快將意外上報保險公司,不要因為怕失去「無索償折扣」(NCB/ NCD)而不作報備。 因為當對方或第三者反口,或將來有人提出索償,保險公司亦可助車主承擔賠償。 待事件完全解決後,車主可向保險公司提出撤回索賠,即可取回原有的NCB/ NCD。
如果發生了比較嚴重的車禍,有造成擦傷、撕裂傷等傷害,這時候除了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肇事者還會成立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協議書上應清楚列明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事發時間、地點及經過,並須由雙方簽名作實及拍照存檔。 我們平均每天都收到市民查詢,自09年成立至今,已收到超過二千位市民查詢,並成功協助超過大約300位市民配對適合律師,順利討回公平合理的傷亡賠償。 三、本協議簽訂後,本起交通事故引起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等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乙方投保的交強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委託訴訟代理人向保險公司主張權利,所得賠償款全部歸乙方所有。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汽車保險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在一般與其他汽車的碰撞的情況下,如果是另一位司機導致車禍,你固然可以向對方及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你的醫藥費。
- 就上述撞傷意外,原告人透過香港搵律師網尋找律師,最後獲賠償約HK$140,000另加律師費(其中痛苦賠償達HK$100,000)。
- 但是,此舉其實暗藏風險,例如假如涉事司機沒有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介入協助處理事故,而當傷者在稍後時間進一步追討其他方面的損失(例如就人身損傷索償),第三保就有權拒絕索償申請。
- 一般來說,當遇上輕微事故,如車身刮花、撞車尾、撞凹及輕微碰撞等,雙方應即時停車。
- 當申索人簽署後,對方必須於28日內,將賠償金交給申索人律師代表轉交。
繳款通知書發出後,如果在繳款或提出爭議限期前仍未繳付罰款或通知當局提出爭議,法庭便會發出命令追討未清繳的定額罰款,另加額外罰款及訟費。 你可在接獲法庭命令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但須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明,證明你沒有接獲表格2並非由於你有任何疏忽。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由於庭外和解沒有既判力,對方違約必須先提告,確認債權的存在,纔能有確定的判決去強制執行。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和解的風險及須知
當然,口講無憑,協議和解後,雙方最好簽署和解協議書,司機們最好在車上準備幾張和解協議範本,以防萬一。 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須取消他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不少於3個月。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違例者可以在告票發出後21日內按告票背頁所列明之付款辦法繳款。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 後 何種情況可和解?
因為最佳的和解時機就是在撞車現場,如果等到數天後才提出和解,情況又可能有所不同。 最重要的是,你應要求對方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通意外和解書,說明對方願意放棄就該宗意外追討賠償的所有權利,列明時間人物地點等資料,而該事故的責任亦經已「完整及正式地」解決。 這種處理方式可以免除保險公司介入,不過你可能須要負責自己座駕的修理費,同時亦要賠償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香港搵律師網清楚瞭解傷者的需要和憂慮,並致力為你尋找最適合的律師。 一位盡責的意外索償律師會慎重審視你的案件的證據,耐心聆聽有關案件的細節,從而分析責任誰屬,當律師認為你證據在索償案件對你有利的話,會進一步為你索取醫療報告及向警察索取相關資料,並就賠償額給予意見。 在正式開展法庭程序前,申索人都應該對賠償金額進行評估,以瞭解自己的勝算及適合入稟哪個法庭,由於賠償金額評估牽涉複雜的法律知識,建議向律師進行諮詢以準確地評估潛在風險及清楚有關的法定程序。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處理方法
駕駛人士如在道路上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報警當然是最穩妥的做法。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在上一篇「e+車路事」報道中,陸偉雄大律師提及遇「交通意外」必需報警,但如果涉事方希望和解「私了」,又是否犯法? 陸大狀表示,只要沒有涉及嚴重財物損失,以及沒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其實是可以和解「私了」。 相反,如果是輕微意外(例如刮花車身)又無人受傷,雙方司機可以決定私了或向保險公司索償,不過無論是選擇私了還是報保險,快而保都會建議司機要先報警。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一) 車禍和解反悔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所述,「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 3、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糾紛,乙方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損害向甲方和××省企業技術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賠償私了解決的,此時最好籤訂書面的私了協議,這也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保護。 當然,這樣的協議僅僅具有合同的性質,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因此要是一方後悔不履行協議內容的話,那麼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後,損害賠償的解決方式有兩種,一是自行和解達成賠償協議,即“私了”;二是通過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賠償案例
香港法例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附表內列載出超過五十項會被記分的交通違例。 如果對方還沒提告,和解時除了在和解書上標明「當事人放棄一切民事、刑事訴追權利」之外,保險起見可以請對方先寫下「撤告狀」。 有了撤告狀,即便對方反悔、收了錢還硬要提告,你也能在地檢、法院提出這份撤告狀,告訴檢察官、法官「對方早就說好要和解還反悔!這是證據」藉此保護自己。 過失傷害罪是一種告訴乃論罪,因此被害人有權利停止追訴程序。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註二),告訴乃論罪的被害人,提告後也可以「撤告」,同時要求警方、檢方或法院不要繼續追究責任。 快而保在汽車保險界擁有超過 20 年經驗,能為你一口氣比較全港逾 60 間保險公司的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