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們以酒店廚師阿文為例,他在2021年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公司規定的辭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即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而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一個月。 很多打工仔也會理解錯誤,忘了將通知離職的那一天計算在內,以為下個月的同一日才夠1個月。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由於已過了試用期第一個月,就要看僱主有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 如果公司並沒有任何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即是最少7日通知。
好多人常常有個誤解,以為通知期一般都是7日,但原來,首先,要睇清楚你有無試用期,若果唔係需要給予較長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導致自己有損失。 失敗和你感覺很糟糕是不一樣的,失敗了只需要不斷努力,克服挑戰就可以了。 但是你一直感覺很糟糕,那可能就是流程出現了問題,如果方向錯了,無論怎麼努力都沒有作用,因為這不是僅僅靠你意志力就能夠解決的問題。 菜菜和同學們說一個經濟學的概念「沉沒成本」,在必然遭受損失的情況下,之前無論你投入再多,這些投資也是註定要沉沒的。 這些投入不僅無法給你帶來收益,還會耽誤你寶貴的時間,讓你深陷在原來的錯誤裏痛苦糾結,等待著那個註定不會再來的曙光。 對於初入職場的新人來說,職場的規則和公司的業務全都一竅不通。
試用期辭職人工: 【勞工法例】公司上個月冇出糧 員工今個月想唔返工 網民:照返但唔做嘢!
求職需要的時間和心血不少,不少人會因爲難得找到一份工作,就算試用期中途覺得不適合,也要繼續堅持下去,卻忽略了自己持續待在這樣的環境,其實沒有任何得益。 僱主聘用不合適的員工對公司沒有好處、進入一間不合適自己的公司,對員工也是浪費了機會和時間。 新入職員工在努力證明自己、融入公司和團隊的同時,也應適當評估自己是否適合這份工作。 根據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從2021年1月1號開始調漲為月薪24,000元、時薪160元,不論試用期薪資以何種方式計算,都得符合此標準。 試用期薪水或許不會太高,但再低,還是不能低於《勞基法》的基本工資,因為試用期員工基本上仍然屬於《勞基法》的「僱傭關係」。
- 除了健保以及勞保,試用期員工的勞動權益與正職員工是一樣的!
- 若通知期是以日計算,可由通知當日計起,照數日子,包括假期及休息日。
- 對策:定下自己在試用期內的短期目標(起碼要過到試用期),階段性地主動問相關同事、直屬上司的意見,看看自己的表現如何,以協助改善自己工作時的缺點。
- 在這篇文章中,Glints會介紹什麼是試用期、規範以及要注意的事項。
當然不是,依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相關部會的函釋,只要沒有違反法規給予員工的基本權益,試用期仍可以存在於現代職場。 試用期是勞資雙方評估彼此是否適合的機會,不論在職場資歷深淺,在歷經每一次工作轉換時都有可能遇到工作試用期,只要搞清楚遊戲規則,對勞工和僱主來說都是保障自己、有益無害。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辭職人工2025 在這篇文章中,Glints會介紹什麼是試用期、規範以及要注意的事項。 要記住只要你一作出了辭職通知,僱主是有權不讓你放大假,因為法例講明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試用期辭職人工: (一) 試用期沒過!?
例如連續受僱滿4星期、每星期工作超過18小時,便能享受有薪病假;受僱滿60天,僱主便有責任爲你繳強積金供款;最貼身是法定假日薪酬,僱員需要連續工作滿3個月,才能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試用期辭職人工2025 如果在試用期發生權益受損,員工可以向主管機關聲請調解,僱主也會視情況輕重,面臨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等的罰鍰。 雖然試用期沒過有點傷感,但不管上工多久,既然是被離職,就算錢少,但該拿的資遣費可別忘了!
不過,如果你的新工作發生了一些很難妥協的事情,例如職責並不是在面試中討論的內容、公司或團隊文化問題、人事大幅度變動等,也難免會想到「辭職」這個決定。 新工不似預期,趕在試用期完結前辭職或對自己及公司來說都是好事。 不過說到底公司已在你身上花費了部份資源,甚至對你寄予厚望,作為新人應處理這樣的離職狀況呢? 要跟為時不長的合作關係劃上句號,最基本要做足三件事,下文將為大家解說。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大哉問:什麼是試用期?7大問答解決勞僱爭議 – 法律010
在決定辭職前,你可以先與上司交談,商討有關工作上的困難和挫折。 雖然與新老闆討論這些事情好像有點尷尬,很難開口,不過,如果不談的話,你永遠不會知道,你可能看錯情況,或是老闆可能會接受你的觀點,如果不是的話,那便可以更肯定辭職的決定。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刪除試用期相關條文後,勞委會(現在的勞動部)曾發佈行政函示:「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證明試用期有其存在效力。 「試用期沒過領得到薪水嗎?」「試用期可以休假嗎?」「試用期算年資嗎?」新鮮人踏入職場後,常常必須面對「試用期」的考驗與許多疑問。
- 新工不似預期,趕在試用期完結前辭職或對自己及公司來說都是好事。
- 如果公司無故不履行上述規定,導致試用期違法,勞工可以向主管機關聲請調解,僱主也可能因違法事項與情節輕重,面臨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等的罰鍰。
- 一般覺得試用期是僱主用來評估員工的能力、對方是否能夠勝任。
- 雖然試用期沒過有點傷感,但不管上工多久,既然是被離職,就算錢少,但該拿的資遣費可別忘了!
- 試用期可長(例如幾年)、可短(少於一個月也有)、可有及可無。
根據《僱傭條例》, 在試用期首月,無論僱主或僱員希望終止合約,均不需要給予通知期並可立刻離職;首月過後,僱主或僱員須按僱傭合約內規定或不少於7天(以較多為準)給予通知期或以代通知金替代。 試用期辭職人工2025 所以別以爲只要一日仍在試用期中,就可以立刻離職,應以合約為準。 雖説仍在試用期中的員工在職時間短、工作交接相對簡單,勞資雙方如真認爲不合適,希望在試用期中解除合約,亦應主動溝通離職事宜,公司忌無理解僱,員工亦不應一走了之。 試用期薪水或許不會太高,但企業受規定還是需要比照《勞基法》的基本工資,因為試用期員工本質上仍然屬於《勞基法》的「僱傭關係」。 試用期薪資是可以由僱主勞工雙方來協調約定的,但要經過勞工同意且絕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試用期求表現是人之常情,但公司調整試用期薪水、延長時間到底合不合法?
試用期辭職人工: 辭職可以早走、扣年假?
不過,亦有人提醒,並非所有公司都會接受星期日為Last day的安排,而且公司是有權拒絕;但對員工而言,星期五最後上班,然後拎到之後兩日人工最為理想。 假如員工急需於「離職通知日」前離開公司,令公司無法於短期內填補人手空缺,甚至影響崗位交接工作,該名離職員工便需要賠償損失,繳付一定金額的代通知金,作為離職通知期的補償。 當打工仔決定辭職時,是需要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上司或主管交代,因此發出辭職通知當日就是「離職通知日」。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契約須留意哪些規範?
對策:建立工作專業的正面形象是很重要的,也別將所有事情看得是理所當然。 在職場上,大家不會因為你新而要百般遷就你,所以別以為自己是新人就可以任意妄為。 工作時表現得專業一點,凡事做足準備,才能贏得大家將你看成是正式同事的尊重。 另外,即使你對新工作很失望,或是肯定自己不會回來這間公司,但你在辭職時仍然應該以專業的態度處理,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將來的際遇。 在職場上,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好,良好的人際關係和聲譽對職場發展相當重要。 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你能推動自己並堅持下去,也許能夠超越自我懷疑的心態,並視為成長的好機會。
試用期辭職人工: (一) 試用期違法嗎?
面對全新的工作環境,公司業務,一臉懵逼的職場新人很容易產生挫敗感,繼而產生厭倦工作的情緒。 而好的公司會照顧新人的感受,陪伴新人完成從學校到職場的轉變,幫你度過艱難的試用期。 但是,試用期也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公司在試用你,你也在試用公司。 如果你在其中感受不到樂趣,也就喪失了成就感等等這些積極的正面情緒,負能量會越累越多,從而影響了生活還有工作。 出於正當的理由,在試用期內快刀斬亂麻地選擇離開,很多時候都可以被理解,不過,如果你發現自己經常都出現現實與理想不符的情況,便要反思一下是否個人問題。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內怎麼辭職?用什麼辭職理由好?三個方法幫你搞定!
遞信前已申請嘅大假,一啲執正黎做嘅公司都可以唔俾你放,或者叫你改放No pay! 上司收完你封辭職信,就會交比HR計尾糧 (Final payment)。 信上面最緊要有以下幾樣資料,以及記得簽名,否則HR要捉你簽返作實。 最近有同學給菜菜留言說:自己好不容易找了一個工作,可是卻和自己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每天工作很累,壓抑,也不開心,想辭職又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在職業生涯中,並非每一份工作都符合自己的理想,有時候,一些工作會成為你的踏腳石,幫助你向正確的方向走。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
另外,被資遣的勞工也可以向僱主索取離職證明去申請試用期資遣失業補助,符合資格的話,一點錢不無小補,可以幫助你熬過這段辛苦的低潮期。 對策:定下自己在試用期內的短期目標(起碼要過到試用期),階段性地主動問相關同事、直屬上司的意見,看看自己的表現如何,以協助改善自己工作時的缺點。 主動詢問意見,而且願意聆聽別人意見,並欣然接受再努力改善,能讓上司及同事留下你表現積極的良好印象。 如果遞完辭職信,老細叫你早啲走,一係佢會叫你放花園假期 (Garden leave,通常適用於掌有公司敏感資料的職位,以防同事帶走機密文件或客戶),期間照出糧直至最後受僱日。 3/ 向當局提供證據或資料 僱主不可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僱傭條例》、因工遭遇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法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而解僱僱員。
試用期辭職人工: 【辭職】新工不合適宜趁早決定去留 試用期內辭職該注意3件事
有些公司寫明通知期要3個月或更多,若是這樣,除非你的工作是較難請人,或職責上需要作詳細交接,所以通知期會這麼長;若不然,請慎重考慮是否接受這麼長通知期的工作,因為轉工時的彈性較少。 由離職通知日起計算,直至員工實際終止合約中間期間,就是「通知期」。 試用期辭職人工 通知期一般讓打工仔在通知期內完成手頭交接工作、方便公司重新招聘等事宜。 如有僱員因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而影響上班,僱主亦應採取彈性的處理方法。
試用期辭職人工: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試用期(英文:Probation)是許多公司用來考覈與確認新進員工是否能勝任工作,同時也讓員工瞭解職務屬性、工作環境的評量區間。 以Glints長期與許多企業合作,絕大多數的時間是公司會與勞工談定一個雙方理想的薪水,而調薪的時機點則會等到年度的績效考覈。 當然,這有好有壞:好處是一進公司就有本該屬於自己的薪資,而不是先以較低的薪資進入公司;壞處就是調薪的時間會被拉長。 若3個月過去了,資方仍然對勞方存有疑慮,但想再多給一次機會,也可以將試用期稍作延長,不過得爭取先爭取到勞工同意的情況之下。 試用期辭職人工2025 多數情況之下都是延長一次、延長2到3個月,避免試用期過長、或是一延再延,而違反《民法》的誠信原則,導致糾紛。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對每一個打工仔來說,看似不難,很少說過不到——除非你犯了錯。
試用期辭職人工: 離職要提前告知嗎?
如想扣假早走,頂盡只會俾你扣補假(如Compensation leave,未放嘅公眾假或休息日)。 如果冇儲落補假又想早走,HR多數會叫你縮短通知期 (short notice),餘下嘅日數賠代通知金 (payment in lieu)。 若通知期是以日計算,可由通知當日計起,照數日子,包括假期及休息日。 但有時為免爭議(例如臨放工時通知,未足1天),可以通知後第2天開始計算。 樓主舉例,如果2月6日(星期一)遞信,按照一個月通知期規定,那Last day就是3月5日(星期日),即可再賺該日人工。 如果是軟性原因,你也想留下來,那就需要自己去適應,因為很多軟性原因,沒有人有義務去縱容你,如果你不想落後於人,就需要自己融入環境,主動改變。
試用期辭職人工: 終止僱傭合約
其實這些薪水計算方式都與正職員工離職相同,不會因為試用期離職就冠上奇怪名目扣東扣西。 其實「試用期不支薪」的迷思早已破除,常聽到「試用期工作不滿7天離職就不發薪水」這是完全錯誤且違法的行為,只要從上班那刻起,就算只有1天或半天,僱主都必須照比例支付勞工薪水,但試用期薪水怎麼算? 另外,根據《僱傭條例》,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 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 / 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 根據《勞基法》第84-2條訂定的「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試用期是需要列入年資計算的,纔不會影響到後續休假、資遣費、退休金等相關權益。
試用期辭職人工: 試用期是什麼?
讓律師花3分鐘教你跟僱主談條件時,要把哪些項目列入試用期合約,以及如果僱主在試用期資遣你,如何確保試用期資遣費能到手! 如果是做滿三個月離職,那試用期離職薪水當然也是到三個月;但如果是在這之前就離開,薪資就必須要依天數比例發放,這些薪水計算方式都與正職員工離職基本上是相同的,不會因為試用期離職就不一樣。 但其實在1997年修法時,試用期的相關條文就從《勞基法》當中被刪掉了,但這並代表試用期不符合法令規範。 試用期辭職人工2025 依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相關部會的函釋,只要沒有違反法規給予員工的基本權益,試用期仍可以存在於現代職場。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