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今年10月初,房署職員巡查大廈,本打算提醒阿樂門外不能放拖鞋,卻發現單位內有狗隻,於是要求盡快處理。 早警告,當日下午即收到房署的信,指單位因違例養狗而被扣五分。 2010年,立法會通過「制訂動物友善政策」議案,當中包括落實流浪狗「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增設「寵物公園」等動物友善設施,和加強執法防止虐待動物等。 「動物友善」是一種社會觀念,亦是一個社會文明的指標,應在法例和民生政策上彰顯。 據大聯盟發言人稱,現正研究建議並將於稍後對外公佈,期望房屋政策能平衡出狗主和非狗主的需要,締造人與動物共融的社區。

便會不予警告而被扣 5 分。 公共屋邨人口稠密,飼養狗隻可能會影響環境衞生及對租戶造成滋擾。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與租戶簽訂的租約已訂明,未經房委會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單位飼養任何禽畜或牲口,包括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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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公屋租戶虛報住址一事,漁護署發言人承認並無規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必須為飼養狗隻的住所,故不會因申請人提供的地址而拒絕狗隻牌照申請。 其他小寵物,如雀鳥(不包括鴿子)、倉鼠、兔子、龜和觀賞魚等則毋須登記。 不過,這只是從方便管理角度出發,當公屋容許飼養貓、龜等寵物,爭取「公屋養狗權」人士心裏頭的不甘心,也可以理解。 一直覺得,不論甚麼人,即使露宿者都應享有養狗(動物)的權利,很多故事讓人看到,狗狗很簡單,他們快樂不源於豐厚物質或優裕生活,而是與主人間的情感連繫。 房署必須公道一點,飼養狗隻這個行為本身是沒有傷害性的,如果有,全香港應立法禁止養狗吧! 「我知公屋唔養得狗,但唔嘈到鄰居就得囉!」記者巡查全港多個公共屋邨,發現不少公屋租戶帶同年幼犬到樓下公園散步,有租戶承認違規養狗,更指居住的屋邨近年愈來愈多租戶養狗,大部分均是違規飼養。

  • 三年來,他「光明正大」到樓下放狗,鄰居都很喜歡與赤耳玩樂,從未收到投訴。
  • 狗主可於漁護署轄下的任何一間動物管理中心及發牌中心領取牌照,亦可透過已註冊的私人獸醫診所或愛護動物協會代為申請。
  • 另外,亦有不少人認同養狗會對別人造成滋擾,不同於貓或鳥、龜等寵物,狗有吠叫聲,且若在公眾地方便溺也會影響衞生。
  • 網民更發起6月5日遊行,並收集市民簽名,希望爭取公屋養狗權利。
  • 早前有動物保育團體召開記者會,宣佈曾就公屋養狗條例首次與房屋署商討,並獲署方正面回應,指公屋租戶只需註冊醫生證明,或可飼養伴侶犬,團體形容是爭取放寬公屋戶飼養狗隻的一次「技術性」進步。

房屋署在二零零三年實施公屋扣分制,住戶養狗會被扣五分,兩年內扣滿十六分即被解除租約。 但房署過去一直被指執法不嚴,導致多年來有不少住戶違規偷養。 不過有住戶反映,自今年三月起,房署加強巡查,派人大力拍門、播放狗吠錄音及以鐵通敲閘,令屋內狗隻受驚亂吠,房署一旦發現狗蹤便扣分處理,甚至有公屋業主面臨釘契。 大聯盟支持放寬公屋養狗制度,理據是現時制度劃一禁止公屋住戶養狗,對負責任的良好狗主並不公平。 扣分制屬懲罰性質,針對影響屋邨衛生和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等不當行為,大聯盟認為與飼養狗隻本身並無關係,應修定並針對性懲罰欠公德心、容許狗隻影響他人的不良狗主。

公屋養狗: 發現新鄰居!牠頭髮雜亂眼睛超大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公屋養狗2025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纔可繼續飼養狗隻。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註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準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房屋署會採取「可暫準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公屋養狗除涉及公契法律問題(公屋租戶的租約條款規定,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部份豢養禽畜或牲口),主要考慮到狗隻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以及屋苑內的衛生問題。

飼養這類動物無須事先向房屋署作出登記,但租戶須妥善照顧牠們,若動物對環境及鄰居造成滋擾,有關原則上批准便會被撤銷。 就是次G.D.A.H.和議員的報告,《香港01》曾就公屋養狗問題再向房署查詢,署方重申公屋住戶不得飼養狗隻,至於工作犬及伴侶犬,個別租戶須經醫生或心理學家證實「極需要狗隻作精神支柱」,才會按需要作酌情考慮。 租戶可根據既定機制向房委會申請,房委會會評估每宗個案的需要,並按個別情況考慮,而有關狗隻必須領有有效牌照、已絕育、體重少於20公斤(限於伴侶犬)及注射相關預防疾病的疫苗。 公屋養狗 租戶在取得書面批准後即可飼養服務犬,但仍須嚴格遵守《在公屋飼養狗隻的守則》,以避免對其他租戶造成滋擾。

公屋養狗: 放寬公屋養狗 有醫生紙可申養「伴侶犬」

得到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同意把居 於公共屋邨狗主申領牌照的資料轉交給我們,加上透過資訊科技提升了 的狗隻記錄系統,我們更容易識別懷疑違規養狗的個案,從而加強管制 公屋養狗 行動。

  • 對於愛狗之人,回家迎來一聲寵物的活潑吠叫,足以抵消一天疲勞;但對非養狗人士而言,或會構成滋擾及衞生問題, 尤其是居住環境比較受規限的公共屋邨。
  • 大聯盟支持放寬公屋養狗制度,理據是現時制度劃一禁止公屋住戶養狗,對負責任的良好狗主並不公平。
  • 然而,如有視障或聽障租戶需飼養已受訓的引路犬,或個別租戶獲醫生或心理學家證明需以狗隻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需要飼養的伴侶犬,在不造成滋擾的原則下,房委會會考慮酌情批准租戶飼養這些服務犬。
  • 此外,現時房委會容許公屋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和造成滋擾的家庭小寵物,例如已絕育的貓、雀鳥(鴿子除外)、兔子、龜等。
  • 過往不少公屋租戶違規養狗,平均每年有數百戶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被扣分。
  • 據大聯盟發言人稱,現正研究建議並將於稍後對外公佈,期望房屋政策能平衡出狗主和非狗主的需要,締造人與動物共融的社區。
  • 事實上,公屋不準養狗的規定,由來已久,違規個案一直存在。

吳水麗說︰「暫準安排有利署方實際監控情況。加上與扣分制掛�,署方將可更有效控制寵物的數量及減低可能造成的滋擾。 公屋養狗 公屋養狗 例如租戶需要在登記後的3個月內,提供犬隻的牌照及接種瘋狗症疫苗的有效證明書,並需證明狗隻已接受絕育手術。 不過,若最終要狗不要屋,還算有承擔,若要屋不要狗,則最終只會累及又多一頭被遺棄的動物。

公屋養狗: 【博客來稿】賽馬業萎縮大勢所趨 香港執意「馬照跑」(文:別學優)

60多歲的阿Ming已退休,一個人住在公屋單位,養了一隻芝娃娃叫Jacky,5月初,Ming在升降機中看到房署新張貼的告示,指房署會派特遣隊巡查,並以扣分警告住戶。 麥志豪指出,公屋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可以加入對狗主的規管,例如狗隻深夜吠叫影響他人要被扣5分,狗隻隨處便溺影響環境衛生要扣5分,狗隻誤傷鄰居要扣10分等。 報道指,網民認為現有房屋條例已經過時和不公,又指公屋可以養貓、養雀,但卻不可養狗,做法不公平。 網民更發起6月5日遊行,並收集市民簽名,希望爭取公屋養狗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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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並不認為是一個進步。」她解釋,多年來一直有公屋戶以「精神需要」為由成功申請養狗的例子,而是次房署一如以往,並無公開審批豁免的準則。 她提醒房署的豁免只可視作已養狗住戶的最後一道防線,但並非「免死金牌」。 她重申,要爭取為動物友善房屋政策進行全面檢討,平衡「棄養」、「領養」、「流浪動物」等各方考慮,為「動物友善政策」爭取最妥善的方案。 但今年九月,周女士突然收到管理處的電話警告,指發現單位內有狗隻。 公屋養狗 在隨後兩星期內,她再接連收到兩封警告信,所以馬上送Coco到朋友家暫避。

公屋養狗: 討論區

支持公屋禁止養狗的理由眾多,包括動物不適合在擠迫環境飼養,愛護動物人士也或抱有此想法。 另外,亦有不少人認同養狗會對別人造成滋擾,不同於貓或鳥、龜等寵物,狗有吠叫聲,且若在公眾地方便溺也會影響衞生。 與其規管逐個狗主的養狗方法,對於要管理數十萬個公屋戶的房署來說,固然寧願一刀切,這是相對較省成本及有效的方法。 對於房署今次的回應,「動物友善房屋政策大聯盟」發言人李淑芬不表驚訝。

公屋養狗: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準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而且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 房署會採取「可暫準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公屋養狗: 堅持本土元素 香港製造遊戲大熱

現時公共屋邨只容許住戶飼養不會引起環境衞生問題的家庭小寵物。 於現行的屋邨管理扣分制下,若住戶違反有關規定將會被扣分。 然而,租戶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飼養服務犬,例如飼養引路犬以協助視障及聽障人士或住戶獲醫生推薦,須以狗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須向房委會申請飼養服務犬,才會考慮作有條件批准。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公屋養狗: 警察撿到二哈 主人要求播歌確認

公屋禁止養狗的規例已行之多年,爭取「養狗權」未必獲公眾全面支持。 但當下規則一日不改,便應遵守規定,違規被罰也別怪罪他人。 事實上,公屋不準養狗的規定,由來已久,違規個案一直存在。 03年公屋引入扣分制,違規養狗便會被扣分,扣滿分更會被終止租約,由於當時已有不少「公屋狗」,房署「特赦」逾萬隻「公屋狗」可留至終老。 公屋養狗2025 之後便再沒「特赦」,但公屋範圍內仍可見有住客溜狗或人狗一起搭電梯回家,又或在走廊聽到狗吠聲,房署亦被批評巡查不嚴。 其後,阿樂只得把赤耳送到朋友家暫住,他同意公屋是政府提供的福利,住戶有責任遵守規則,但他認為飼養狗隻是人的「基本權利」,只要狗主有責任心,保持地方清潔,房署不應禁止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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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組織批評房屋署與漁護署缺乏溝通,令禁狗規定阻嚇力大大減低。 如租戶涉及兩宗有關寵物發出滋擾的投訴並證明屬實,或是被屋�管理人員發現觸犯扣分制下構成滋擾的違例事項,則可能被撤銷寵物登記,甚至被終止租約。 周女士說,竹園北邨有很多住戶養狗,單是她居住的樓層已有四戶,當中兩隻近期都被狗主送走,相信與管理處突然嚴厲執法有關。 周女士亦曾聽聞同邨的其他狗主稱,大廈管理員之前只會敲門檢查,但現時會刻意在樓層通道發出鎖匙聲,或用對講機在單位門外講話,以引起單位內的狗吠聲。

公屋養狗: 管理員無權入屋

在「房屋管理扣分制」下,住戶在公屋養狗可被扣5分,住戶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或以上會被終止租約。 公屋養狗 她更認為,規限公屋租戶養狗的措施嚴苛兼不合時宜,理應放寬,建議可倣效新加坡的公屋政策,列明在同一單位只可飼養兩隻狗。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李凱則稱,公屋管理員就算收到投訴有租戶違規養狗,只能上門瞭解,若然租戶拒絕開門,管理員就無權入內調查。 服務犬包括視障租戶所養的引路犬,以及有強烈特殊需要以 狗為伴作精神支柱的租戶所養的伴侶犬。 租戶若被發現未經準許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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