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總統在1861年暫停在馬裏蘭州及部分中西部州份停止執行人身保護令。 他的命令雖然曾被聯邦法院判為非法,但林肯並沒有理會。 在2001年以後的反恐戰爭中,美國總統下令將懷疑為恐怖份子的非美國公民非法戰鬥人員無限期拘留。 總裁判官蘇惠德在下午進行了4個小時的聆訊後,於3日晚間6點30分準備聽取最後一位被告的保釋陳詞前,表示他將在聽完所有被告的陳詞後,讓想補充的被告陳詞,並在用餐期間決定是否批准保釋。
有關這方面的更多資料,可參閱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D及9G條。 簡單來說,保釋是「誠信金」(good 保釋程序2025 faith money),被告人向法院提供一種抵押品,例如現金或現金承諾,以確保自己會返回法院繼續現身法院的訴訟程序, 包括出庭面對審訊和接受法庭的懲罰。 如果被告沒有出庭,法院就會將保釋金充公,並且即時取消被告人已有的擔保和簽發通緝令,吩咐警方將被告緝拿歸案。 在美國內戰期間,及內戰後的重建期內,人身保護令曾經一度在行政命令下暫停。
保釋程序: 申請取保候審
香港民主派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經過4天馬拉松式審訊,法官押後案件至5月31日審訊,原本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裁定15人獲保釋,但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所有被告需要繼續還押。 刑事司法制度不是預留被告人作「自辯」的,若被控刑事罪行,小則守行為,大則入獄,切勿輕視。 如果被逮捕,你需要一名律師為您的權利而站起來,反擊警務人員的無理對待,並儘可能獲得最好結果,請勿誤信這樣的說話「好小事」、「最多罰錢」、「好輕」、「唔會坐監」。 被捕後,被告人失去自由,自然首先希望可以不受警方羈押,失去自由絶不好受。 此外,在羈押下,被告無法上班掙錢,如果他是上班一族 ,甚至可能導致失業被炒。
- 他寫道,香港法院對47名民主派人士進行維持數天的保釋聽證會,已經是一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司法公正」,而且過程顯示,香港的司法系統還將進一步惡化。
- 德國《世界報》刊發的客席評論指出,在打壓了香港民主運動後,習近平正想要制伏臺灣;如果西方民主國家不想有朝一日遭受相同命運,就必須現在採取行動。
- 修法後新制刪除「非法」字眼,規定法官必須受理;若聲請提審遭駁回,可在10天內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如又駁回則不得再抗告。
- 至於不獲保釋的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譚凱邦、李嘉達、範國威及劉頴匡,共7人放棄八天後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其餘希望進行上訴的被告,將於3月12日上午9時30分進行保釋覆核。
-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修法後新制刪除「非法」字眼,規定法官必須受理;若聲請提審遭駁回,可在10天內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如又駁回則不得再抗告。 保釋程序 有傳媒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提申請,酌情豁免部分報道保釋條件的限制。 保釋程序2025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指,若容許傳媒報道保釋程序事宜,有助加強市民對國安法的認識。
保釋程序: 民主派初選案:原本15人准保釋 律政司上訴、繼續還押
[1]1997年7月1日之後,人身保護令可由高等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4章第22A條發出。 遠在公元十二世紀亨利二世為英格蘭王時便有簽發類似效用的法庭手令。 保釋程序 倘若有人被貴族法庭所拘押,英王可以向貴族發出手令,將受押者交予皇室法庭,受英王的審判。 1679年正式通過的人身保護條例定下簽法保護令的細節。
被取保候審人未經取保候審機關批准,不許離開居住地所在的區縣。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獲準保釋的人如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即屬犯罪(棄保潛逃)。 [23] 法庭可對違反保釋條件的人下令沒收其保證金。 除非被控的罪行嚴重,或者有其他充分理由要繼續扣留疑犯,否則警方應該批准疑犯保釋。 警方會指示疑犯在何時要返回警署,或要在指定日子,到法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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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晚間,兩名身爲被告的民主派區議員鄒家成與岑敖暉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治療。 前一天,有多名被告也因長時間在法庭內等候聆訊,最後因身體不適而被送醫治療。 另外,所有被告不得離港,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報稱地址;一星期向警署報到3至4天不等;現金保釋3萬至100萬港元不等;以及人事擔保8萬至100萬港元不等。 在英國的歷史內,要求人身保護令的權利曾數次被暫停或受限。 保釋程序 在兩次世界大戰及處理北愛爾蘭問題時,只要合乎國會法令,一般人仍然可以以維護國家穩定等諸多名義被無限期拘押而不獲審判。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美國憲法內第一章第九段明確訂明人身保護的權利不能被暫緩,除非在叛亂或被入侵下,保護公眾安全所需而為之。 德國《世界報》刊發的客席評論指出,在打壓了香港民主運動後,習近平正想要制伏臺灣;如果西方民主國家不想有朝一日遭受相同命運,就必須現在採取行動。
保釋程序: 香港民主派47人案原準15人保釋 律政司提即覆核後全部人須還押
保釋,中國大陸稱取保候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或裁定羈押後,在司法程序完成前,繳納一定保證金或接受特定的條件來獲得暫時釋放的法律程序。 其目的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以保證刑事訴訟能順利地進行。 [1]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關機關的工作正常到案,則返還保證金。 保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或裁定羈押後,在司法程序完成前,繳納一定保證金或接受特定的條件來獲得暫時釋放的法律程序。
保釋程序: 香港47人因初選違反國安法被起訴
此外,由於執法部門仍在進行相關調查,過程可能涉及其他未被起訴的嫌疑人,所以媒體報道保釋聆訊會妨礙調查工作。 總裁判官蘇惠德則說,他關注的重點是聆訊期間被告曾提及不同時間的言行,他認爲如果被報導,可能會影響日後的審訊。 律政司對上述、共15人的被告保釋批准作出上訴覆核申請,要求獲準保釋48小時內帶到高院法官進行上訴覆核申請,期間須要繼續還押。 警方拘捕疑犯後,若不即時帶他出庭答辯,便會給疑犯保釋,等他再回警署報到或等候出庭,原因是罪行不嚴重,警方認為疑犯不會棄保潛逃,相信將在指定的日期出庭。 但是如果疑犯以往曾經有棄保潛逃的記錄,警方一般 也不會 給予疑犯保釋 ,而是將保釋這個波交交給法庭處置。 由於《提審法》舊制設定前提為非法逮捕拘禁時,法官通常見條件不符直接以書面駁回[3]。
保釋程序: 拘捕程序和我的權利及義務
任何人被警方拘留後, 警方應該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將被拘留人士帶到裁判法院提案(通常在被捕後計起的48 小時內)。 如果警方想延長扣留時間,便必須將被拘留人士帶到裁判法院,作出有關申請,被拘留的人亦有權提出反對,並申請保釋。 不過控方隨即覆覈保釋決定,15人要按例扣押,餘下人士,包括岑子傑、朱凱迪同楊嶽橋等人的保釋申請被拒。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傳媒只容許報道保釋裁決結果、條件、控辯雙方和裁判官的身分。
保釋程序: 保釋條件
1771年英國曾向被拘押的奴隸發出人身保護令,並下令將該奴隸釋放。 美國着名的中國與東亞法學專家孔傑榮 (Jerome Cohen) 在3日的保釋聽證會吿休庭後,在部落格上批判了過去幾天香港法院處理47個民主派人士申請保釋的過程。 他寫道,香港法院對47名民主派人士進行維持數天的保釋聽證會,已經是一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司法公正」,而且過程顯示,香港的司法系統還將進一步惡化。 下午一點,總裁判官在多名被告補充陳詞後,宣佈下午再繼續處理保釋事宜及媒體請求報導保釋內容的申請。 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在庭外向在場媒體表示,現階段難以估計保釋結果,並呼籲香港人千萬別放棄。
保釋程序: 保釋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獲准保釋的人如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即屬犯罪(棄保潛逃)。 除非法庭認為被告有可能在下次聆訊時缺席、在保釋期間再犯案、騷擾證人或阻礙調查,否則便通常會批准保釋。 有關這方面的更多資料,可參閱《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9D條及9G條。
保釋程序: 保釋金相關規定
如果可以證明被告與當地社區有很強的聯繫, 保釋程序 例如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職業,並且不會有潛逃的可能,法官可以同意減免保釋金。 楊嶽橋與譚文豪兩人在陳詞中都情緒激動,譚文豪甚至在陳詞時一邊痛哭。 總裁判官蘇惠德晚間7點30分左右表示,3日只能完成所有保釋陳詞,且因法庭需要時間考慮決定,所以要到4日才能針對是否核准保釋做出判決。
保釋程序: 取保候審
如果被控的罪行不嚴重,而警方又沒有理由去繼續扣留被告,便應該會批准保釋。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獲准保釋的人如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即屬犯罪(棄保潛逃)。 [23] 法庭可對違反保釋條件的人下令沒收其保證金。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獲准取保候審的人如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即屬犯罪(棄保潛逃)。
保釋程序: 香港
保釋,中國大陸稱取保候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或裁定羈押後,在司法程序完成前,繳納一定保證金或接受特定的條件來獲得暫時釋放的法律程序。 其目的爲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以保證刑事訴訟能順利地進行。 取保候審,其他地區稱保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或裁定羈押後,在司法程序完成前,繳納一定保證金或接受特定的條件來獲得暫時釋放的法律程序。 保釋,中國大陸稱取保候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或裁定羈押後,在司法程序完成前,繳納一定保證金或接受特定的條件來獲得暫時釋放的法律程序。 其目的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以保證刑事訴訟能順利地進行。 [1]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關機關的工作正常到案,則返還保證金。
”南樂呼籲國際社會儘可能爲港人流亡創造條件,特別是處境危急的人士。 保釋程序 香港01週三報導,有被告透露,他們自2月28日便被關押於看守所,已3天無法洗澡與更衣。 當部分被關在荔枝角拘留所的被告3日上午出現在香港西九龍法院時,他們還身穿28日至警署報導時所穿的衣服,部分被告面容憔悴。 因為今晚將有結果,法院外從早上到入夜已聚集數百名民眾或示威者,期間有民眾高叫反修例口號及歌唱反修例歌曲。 警方一度在法院外舉出紫旗,警告在場人士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並拍攝示威者的面貌蒐證。 保釋有兩種類型,一是警察給予的保釋(police bail),另一個是法庭給予的保釋(court bail)。
[23] 保釋程序 保釋程序2025 法庭可對違反取保候審條件的人下令沒收其保證金。 除非法庭有實質理由相信被告可能在下次聆訊時缺席、在保釋期間再犯案、騷擾證人或阻礙調查,否則通常都會批准保釋。
保釋可以有幾種形式:現金,被告自簽和擔保人簽保,可以一項或多項組合。 當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連續兩日出庭之際,各界都在分析這波大抓捕對民主派帶來的影響。 長期關注香港局勢的人士認爲,這起事件將迫使民主派在不斷緊縮的空間中,找到一個能維繫運動的渠道。
保釋程序: 違反保釋條件
被保釋人未經保釋機關批准,不許離開居住地所在的區縣。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去年參與初選而被港警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案件,4日進入保釋聆訊的第四天。 前一天,總裁判官到了下午終於聆聽8名剩餘被告的保釋陳詞,但因更多被吿提出補充陳詞的要求,裁判官決定於晚間9點休庭,將案件延後至4日上午10點再審。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進入第四天,總裁判官於下午一點終於聽完所有被告的保釋陳詞,但這個各界關注的保釋聽證會也被專家視爲一場「程序正義的鬧劇」。 保釋程序 而4日晚,法庭原先批准其中15人保釋,但控方提出覆覈保釋決定。
保釋程序: 取保候審條件
至於不獲保釋的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譚凱邦、李嘉達、範國威及劉頴匡,共7人放棄八天後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其餘希望進行上訴的被告,將於3月12日上午9時30分進行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5月31日下午2時30分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 據報,有旁聽人士得知被告需繼續還押後情緒崩潰,有人暈倒不適送院。 在經濟能力上,無法負擔保釋金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擔保人提供擔保、自簽或要求法官減免保釋金額。
保釋程序: 違反取保候審條件
即使被告已經決定日後認罪,他仍然希望在此之前獲得保釋,羈留 令他的案件處於不利地位,因為協助律師準備辯護工夫,更為困難。 如果警方不批准保釋,便有責任盡快將被告帶往裁判法院提訊(通常在落案控告之後那個早上)。 如裁判官仍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可再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申請。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1日出庭接受長達14小時的聆訊,因處理被告保釋申請過程冗長,導致多名被告身體不適送醫。 多國政府代表到場關注此案,併發布聲明譴責北京與港府。 然而,控方卻反對報道保釋聆訊內容,強調擔心對控辯雙方可能造成不公。
保釋程序: 刑事犯罪紀錄及《罪犯自新條例》
二、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臺),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一、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臺),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民主派初選47人馬拉松式審訊進入第四日,早上大批市民冒雨排隊入庭旁聽。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休庭兩小時後,晚上7時頒下裁決,共15人獲準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呂智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譚文豪、施德來、黃碧雲。 孔傑榮認爲,香港的法院根本不應該安排如此混亂的司法審查,這使香港以往受人尊敬的司法系統,看起來像是警方和檢方可隨心所欲濫用的工具。
參加去年民主派立法會初選的近50人週日早晨被以國安法條款起訴,週一出庭。 4日上午10點43分左右,聆訊開始,但庭外有市民因無法入庭旁聽,在庭外鼓譟,最後被多名警員上前制止。 接着,包含李予信丶何桂藍丶林卓廷及楊雪盈等被告陸續補充陳詞,林卓廷與楊雪盈在過程中還一度哽咽。
保釋程序: 保護受害者
其中一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的太太也告訴媒體,她已做好心理準備,會樂觀面對保釋結果。 她補充道,近日天氣時冷時熱,擔心其他46名被告衣物不夠會着涼。 保釋程序2025 民主派初選47人案首日聆訊審訊至凌晨近3時,被告楊雪盈不適暈倒送院後才休庭,林景楠、譚凱邦、梁國雄其後亦相繼不適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