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如無合理辯解而拖延支付遣散給僱員,可被檢控,最高可被款5萬元;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給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應安排在下一個月的「供款日」(即該月的第10日)或之前,把離職僱員的最後一期強制性供款,連同其他僱員的供款一併支付予受託人。 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稅。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因此,你的僱主無須申報在IR56B、56F或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在BIR60表格內。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如果沒有合理的辯解而又沒有向您的外傭提供長期服務金,您將觸犯香港法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50,000港元和監禁3年。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如僱員即將離職,僱主必須盡快把僱員離職一事通知受託人,好讓受託人更新該名僱員的帳戶紀錄。 這樣做除了遵守法規外,亦可免被受託人誤報為拖欠供款,因為如果受託人不知道該僱員已離職,可能會因僱主沒有為該僱員供款而向積金局匯報其拖欠供款。 由2022年10月1日起,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730元,適用於所有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離職有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嗎?

當你決定要辭職,你要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你的上司,發出通知的那天稱為「辭職通知日」,而由離職通知日開始計起,到實際終止合約中間的時間,就稱為「通知期」。 多數打工仔要在通知期內完成手頭上的工作、進行交接、公司重新招聘等等,這就是通知期的意義。 每年12月前後都是轉工的高峯期,好多打工仔在領完年終花紅便會考慮辭職尋找新出路,HR和僱主就會面對計算尾糧的問題。 僱傭合約終止後,僱主須於7日內支付尾糧,否則即屬違法。

  • 其實法例規定,通知期只能以代通知金抵償,不容許以假期代替通知期的。
  •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 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 HK$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所有(1)體力勞動僱員及 (2) 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 HK$ 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可根據表一計算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 如僱員希望追討遣散費,必須於被解僱 / 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而僱主須在收到通知後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根據法例,僱主是可以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 在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1980年。 如果您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未能支付遣散費給您的傭工,您將觸犯香港法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港元。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勞法小知識】「長期服務金」是甚麼?

如果公司並沒有任何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即是最少7日通知。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當僱員申請抵銷時,受託人會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僱員有權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僱主並未向僱員發放該筆款項。

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需注意的是,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 ,僱員可得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最高金額是 $390,000。 如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不足以完全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主必須向僱員支付不足的餘額。 另一方面,如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多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款額,在抵銷後所剩餘的款額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內,並歸屬於僱員。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甚麼?

同時,簽署新的外判商僱傭合約,意味有關服務年資將會被重新計算。 年資將會影響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年假等的勞工權利。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作為打工仔,應瞭解清楚勞工保障,若不幸被裁員也要知道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分別,以及計算方法。 本文將分享有關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基本資訊及計算方法,助您認清應有勞工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若打工仔與公司簽署的合約是連續性合約(即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而當你發出辭職通知,就要給予公司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 踏進新一年,很多人都希望給自己一個新開始, 作為僱員可能會轉一份新工作,而僱主也會趁機重整員工架構,這時就會衍生一個重要的問題 —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安排。
  • 副本可以在勞資關係科各區辦事處取得,或者從勞工處的主頁下載。
  • 僱員必須已經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並因公司裁員被解僱、或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
  • 如果公司並沒有任何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即是最少7日通知。
  • 未清的年假,僱主須在你離職時,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你。

有關資料會列明在你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你可仔細翻閱,若真的不清楚,可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的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為限。 注意:在進行上述的款項抵銷時,僱主必須遵守《僱傭條例》就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時限及規定。 答1: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遭僱主解僱或被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費。 儘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可追溯的服務年資可以長達數十年,但無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計算出來有多少,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可得的長期服務金及或遣散費最高上限為390,000港元2。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離職時收取的款項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若你急着要在期限前走,公司無法在短期內請到人或做好交接,就要「賠償」公司的損失,你就要付上代通知金予公司,以通知金取代替通知期。 例如:即使做了四年經理的Michel本來可得遣散費HK$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HK$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HK$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

這次我們以酒店廚師阿文為例,他在2021年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公司規定的辭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即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因為《僱傭條例》的規定只是最低指引,僱主有權因應業務需要而作出調整,只要不少過法例規定就可以。 特別是一些工種較特殊的職業,職務可能涉及公司的機密資料,或較高級別的職位,公司需要花時間做招聘,工作交接亦需時,通知期可以是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千萬不要覺得驚訝。 而有關辭職的指引,在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上有清楚列明,所以不能單方面反口。 事實上,當僱員簽署了自願離職聲明,意味僱員將不會獲得任何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Q1.通知期與代通知金是什麼?

根據《僱傭條例》他可獲得遣散費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80,000,但僱主支付予他 $100,000。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僱員亦須將有關收入申報於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稅。 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公司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5 年後,便會擁有長期服務金的資格。 僱員達到某些條件而離職時,即可獲得長期服務金,而這些條件比起遣散費更多、更容易達到。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僱員若被公司以裁員/停工理由而解僱的就可獲此筆賠償金。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

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 HK$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答6:東亞強積金的計劃成員在完成抵銷的程序後,僱主及僱員均會收到一份通知書,列明僱員強積金賬戶內所抵銷的金額。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假期折算的現金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就一名於2002年10月1 日遭解僱或辭職的僱員而言,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為41年,其餘的服務年資則計算一半。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 被停工後3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而 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踏進新一年,很多人都希望給自己一個新開始, 作為僱員可能會轉一份新工作,而僱主也會趁機重整員工架構,這時就會衍生一個重要的問題 —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安排。 新僱員加入時,僱主有義務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而僱員離職時,則要妥善處理好最後一期供款,以及通知受託人的事宜。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根據法例,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一筆過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過的職業退休金,可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但只限歸因於僱主供款的部份。 但是,如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僱主如沒有根據《僱傭條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支付外傭在終止合約時適用的各項法定權益及款項,即屬違法。 在2012/13課稅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稅。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此外,當你服務滿1年時,本可享有放年假的權利,但有時會因業務上的需要而延遲放年假。 假設:Michel是一個老臣子,在公司已做了超過四十年,所得到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豈不是天價? 因為根據《僱傭條例》訂明,無論是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即使年資爆錶,其所得的上限也是HK$390,000。 由於在2002 年10月1日被解僱或辭職的僱員,其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最高為$370,000,所以上述僱員有權獲得$370,000。 可以,工作滿5年後,若因健康理由辭職,亦可獲得長期服務金,但要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證明,證明其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而僱主亦有權自費安排僱員到指定醫生再作檢查。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稅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陳先生被解僱或辭職的日期是 2002 年 10 月 1 日,被解僱或之前的月薪是 HK$15,000,即使其服務年資為 43 年,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為 41 年。 而且,其遣散費 / 長期服務費亦受「最高款額」所限。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幾時發放?

這也反應出很多僱員和僱主、HR大部分都不清楚何謂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和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 跟隨本文一起來瞭解下更多相關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知識。 就海麗邨發生清潔工罷工事件來說,有關事件的起因源於外判商剋扣遣散費,事件揭發涉事新舊外判商疑關係密切。 有關計算外傭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副本可以在勞資關係科各區辦事處取得,或者從勞工處的主頁下載。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稅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HK$20,000,即使其服務年資為 30 年,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是「全部」(即 30 年)。 當然,其遣散費 / 長期服務費仍受「最高款額」所限。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引用:請問做左10多年想resign,長期服務金是否沒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2025 理解到離職通知期的計算,若你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或其他理由一定要提早離職,就可以用錢去解決問題,以代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當你要計算代通知金時,你需要知道兩組數字:你想取代的通知期是幾多日或者幾多個月?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回覆:請問做左10多年想resign,長期服務金是否沒有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至於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的期限則另有規定。 若僱員有權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有參加公積金或強積金供款,則僱主有權在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內扣除公積金或強積金中僱主供款的部份。 簡單而言,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僱主供款累算權益,三者只可取其一,以款額最高者為準。 問5:僱主申請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前,有何需要注意? 答5:僱主在決定抵銷安排前,應預先通知相關僱員向其受託人申請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意向。

自己走有冇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什麼?誰可獲得?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阿芯在3月15日遞信辭職,由於是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她無須給予公司任何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基本上即日交完辭職信就可以,第二天無須上班。 情況一: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多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款額,在抵銷後所剩餘的款額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內,並歸屬於僱員。 如僱主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應先盡快與受託人聯絡,查覈僱員強積金帳戶的僱主供款總額,以選擇合適的抵銷安排。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均是根據香港《僱傭條例》所訂立的勞工權益,讓僱員可在指定情況下因被公司解僱、裁員或停工而獲得一定賠償1。 長期服務金的款額設有上限,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金額是 $390,000。 注意: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一筆過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過的職業退休金,可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但只限歸因於僱主供款的部份。 如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因裁員而被解僱,可申索遣散費。 詳見「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僱員是否可獲發遣散費?金額應如何計算?」。 注意,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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