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綜援計劃下的一項計劃,主要目的是 15 至 59 歲,身體健全的失業人士或是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入息或工作時數少於社署所定的標準的人士提供現金援助的同時,鼓勵及協助他們尋找有薪的全職工作,達致自力更生。 我在5月17日的網誌中,解釋了近月社會福利署(社署)除了要處理增加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個案申請外,還要處理多項紓困措施所需的系統調校,以及非恆常的額外工作。 今天的網誌且換個角度,從受眾的角度,看看他們會得到甚麼額外津貼,亦順帶解釋上述「不明來歷」存款的來源。 核心照顧服務的種類是指:(i)由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提供的復康運動;(ii)由註冊/登記護士提供的特別/基本護理;以及(iii)由保健員/個人照顧工作員提供的起居照顧(包括餵食、位置移轉、淋浴/沐浴、如廁/更換尿片、更衣、膳食服務、家居服務、護送等)。

  • 額外款項會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他們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 假如綜援受助人於去年7月獲發1萬元,該款項不會被計算為資產,但直至2022年7月豁免期屆滿,未動用的金額將會被視為資產。
  • 另外,政府將於下月開始,限時一年放寬職津計劃及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申請資格。

大家可以想像,若上述「雙糧」和「補水」都需要另行通知,社署每次便要發130多萬封信,而不少社會保障受助人收到公函通常都仍會感到一頭霧水,於是紛紛致電社署查詢,工作量之多可想而知。 雖然社署在事前有公佈將會發放這一筆「雙糧」,部分傳媒亦有報導,但不是每位受助人都留意到,直到「打簿」才知道。 舉例來說,一位領取生果金的長者在六月初收到六月份的津貼是1,385元,但在6月12日卻收到一筆「不明來歷」的1,435元的存款,覺得奇怪。

綜援雙糧: 財政預算案2021派糖|綜援等再有半糧 開支14年累計已達呢個數

據計劃官網資料顯示,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款項不會作為入息計算,同時由受助人領取款額起計的24個月內,該筆款額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 政府發言人預計,有151萬名社會保障受助人、7萬個領取職津的住戶及2萬名領取交津的人士可受惠,共涉及超過25億元,有關款項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上述住戶/人士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無須另行申請。 ​社會福利署早前公佈,由今年2月1日起,將調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有關安排將惠及約139萬名合資格人士,包括32萬名綜援受助人、60萬名長者生活津貼、27萬名高齡津貼、28,000名廣東計劃、9,000名福建計劃及15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至於在個人交津計劃下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人士,是指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4日(即立法會通過《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期間內提交個人交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人士。 綜援雙糧 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人士在上述期間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金額因個案而異。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5月14日(即立法會通過《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過額外款項。

綜援雙糧: 個人交津計劃津貼金額因個案而異

事情是這樣的: 年度《財政預算案》於5月14日在立法會獲得通過,而社署承諾最快在通過預算案後的一個月後開始將「雙糧」發放給社會保障受助人。 若有關社會保障金額調整在6月14日前仍未獲得通過,社署在發放「雙糧」時便只能發放舊的金額,待財委會通過上述按年調整後,纔可再將「雙糧」的差額補發給受助人。 如此一來,社署不但要為超過130萬名受助人多做一輪工作,受助人也會莫名其妙收到另一份「不明來歷」的存款。 政府表示,在2022年5月4日合資格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以及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5月4日期間,提交職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住戶,均符合資格領取此一款項。 有關款項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上述人士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無須另行申請。 現時單人家庭申請綜援資產上限為5萬元,而一萬元現金發放計劃是上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如因「派錢」令資產超額,其實是可獲豁免。

合資格的非政府機構、非牟利機構及社會企業亦可申請一筆過的種子基金購置服務所需的車輛、傢俱及設備。 綜援雙糧 計劃網頁指,為配合消費券計劃的目的,社會福利署已同意,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消費券不會作為入息計算,同時由受助人領取消費券起計的12個月內,該批消費券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也不會在公屋申請或在富戶政策下計算為入息及資產。 港府早前推出多項紓困措施,包括去年的綜援「雙糧」、派一萬元現金,以及近月發放的倍半綜援金及5000元電子消費券等,不過有網民指其領取綜援的外婆因儲起政府發放的「雙糧」及1萬元現金,導致戶口存款超出綜援計劃的資產限額,被職員警告會失去領取綜援資格,擔心失去經濟支援。 《財政預算案2023》宣佈,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半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已獲撥款1,600萬元以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予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預計能令27,000名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綜援雙糧: 特別津貼

假如綜援受助人於去年7月獲發1萬元,該款項不會被計算為資產,但直至2022年7月豁免期屆滿,未動用的金額將會被視為資產。 綜援雙糧2025 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就業支援補助金, 以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及持續就業。 工作方面,64.4%受訪者沒有從事任何工作,其餘35.6%有從事兼職或全職工作的受訪者當中,近半人士月入少於2,500元。

職津處已獲撥款1,600萬元以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予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預計能令27,000名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15至59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如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入息或工作時數少於本署所定標準,必須積極地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本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綜援雙糧 申請人可獲發特別津貼,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例如租金、水費及排污費、電話服務相關的開支、眼鏡費、學費及其他教育費用、醫生建議的膳食、醫療及康復用具等支出。 這些人士包括非法在港居留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居留目的獲準合法在港逗留的人士,即那些須受《入境規例》(第115A章)第2條訂明的逗留條件規限的人士(例如訪客及輸入勞工)。

綜援雙糧: 標準金額

以育有兩名兒童的合資格四人住戶為例,如其每月合併工時達72小時,每月最多可獲共3,800元的職津。 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亦會由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放寬,與職津計劃看齊。 除09/10年度外,每年都會看到該措施「身影」,至今累計涉款數百億元。

綜援雙糧: 綜援、生果金出雙糧 個人交津可獲一筆過額外補貼 週五起陸續發放

綜援「雙糧」自07/08年度起推出,向綜援受助人發放額外1個月綜援,其後涵蓋至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等。 除09/10年度外,每年都會看到該措施「身影」,至今累計涉款數百億元,包括「雙糧」、「三糧」或今次的「半糧」。 綜援雙糧 一般而言,綜援受助人有經濟情況轉變或接受定時覆檢,才會獲發通知援助金額的內容細節。

綜援雙糧: 入息審查

醫療方面,有38.6%受訪者於過去5年曾出現視力問題、眼鏡破舊或度數不符,但沒有配新眼鏡;84.8%在過去5年曾出現口腔或牙齒問題但未有求醫。 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後,在香港總共居住滿一年(即由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至申請日前)。 綜援雙糧2025 申請日前多達56天的離港日數(不論連續或間斷),亦視為在港居住。

綜援雙糧: 有關金額例子如下: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宣佈發放額外半個月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 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向合資格社會保障受助人發放一個月額外款項(俗稱「雙糧」)。 綜援受助人獲得的是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不包括其他津貼(如租金津貼)。 其他社會保障受助人,如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則獲發額外一個月的津貼。 至於在個人交津計劃下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人士,是指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間內提交個人交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人士。 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人士在上述期間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金額因個案而異。

綜援雙糧: 財政預算案2022派糖|綜援等再有半糧 開支15年累計已達呢個數

有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受助家庭,如連續領取援助金達12個月或以上,可按家庭中這類合資格成員的人數,獲發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作為更換家居用品和耐用品之用。 綜援雙糧2025 至於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亦會由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放寬,與職津計劃看齊。 以四人家庭為例,資產限額會由264,000元放寬至548,000元;一人家庭的資產限額則由99,000元放寬至266,000元。 年齡介乎12至64歲並經醫生證明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今日(13日)發布問卷調查報告,聯盟於今年8月27日至10月11日,透過社交媒體邀請好友及團體協助,向綜援人士發放網上問卷,以瞭解其生活狀況及對綜援制度的意見,最終收回132份有效問卷。 政府將於週三(16日)公佈新一份《施政報告》,有關注基層組織一項調查顯示,逾8成受訪申領綜援人士認為政府須整體地檢討及改善綜援制度,逾3成受訪者認為政府發放多1個月標準金(俗稱「雙糧」)亦不能解決經濟困難。

綜援雙糧: 社會保障受助人收到「不明來歷」的存款

有關安排將惠及約139萬名合資格人士,包括32萬名綜援受助人、60萬名長者生活津貼、27萬名高齡津貼、28 000名廣東計劃、9 000名福建計劃及15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至於在個人交津計劃下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人士,是指在去年11月1日至今年5月14日期間內提交個人交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人士。 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人士在上述期間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金額因個案而異。 額外款項會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他們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已獲撥款1,600萬元以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予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預計能令27000名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宣佈,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相當於半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的一次過額外款項,而在職家庭津貼,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亦作相若安排,上述受助人可於今日起陸續獲發有關款項。

綜援雙糧: 家庭成員中有健全成人的個案

政府今日公佈,綜援受助人、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受惠人,以及領取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的人士將可於6月12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 是項一次過額外款項是2020至21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佈的一系列紓解民困措施之一。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5月14日即立法會通過《預算案》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過額外款項。 社署已獲撥款42億900萬元實施上述安排,並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綜援受助人獲發放的一次過額外款項,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領取的一個月標準金額。 至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

綜援雙糧: 綜援、生果金今起陸續獲發額外半月糧 政府下月放寬職津門檻

此外,政府將於下月開始,限時一年放寬職津計劃及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申請資格。 職津計劃將降低今年6月至明年5月,申領月份非單親住戶的工時要求,基本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44小時大幅下降至72小時,以及把中額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68小時下降至132小時。 事實上,由 年度《財政預算案》開始,社會保障受助人已先後收到三次「雙糧」。

在過往租金超出津貼上限的個案,在七月份「打簿」會看見收到的綜援金額有所提升。 以一人住戶計算,租金上限便由每月1,885元調升至2,475元,例如若受助人的租金為2,475元或更高水平,其七月份綜援金額便會多出590元。 故事是這樣的:生果金在今年2月1日應該依通脹調整,由1,385元加至1,435元。 所以,當財政司司長在2月底《財政預算案》公佈會發放一個月額外款項,應是以1,435元計算。 但由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議程「大塞車」,有關的按年調整本應於一月份前通過,最後卻要到5月29日才通過,而6月份的生果金最早在6月1日已發出,所以仍是1,385元。 綜援雙糧2025 到6月12日時,發出的「雙糧」便是已獲財委會通過的新金額1,435元。

綜援雙糧: 社會保障受助人收到「不明來歷」的存款

港府今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向領綜援、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等人士,額外發放多半個月津貼。 港府今日公佈,受助人今日(24日)起陸續獲發有關額外津貼,預計151萬名社會保障受助人、7萬個領取職津的住戶及2萬名領取交津的人士可受惠,共涉及超過25億元。 大家相信不會留意到,今年拉布令社署同事險些面對另一個可能出現的問題,還好我「成功爭取」將社會保障金額的調整維持在財委會議程較前位置,結果得以於5月29日獲得通過,這個問題才沒有出現。

綜援雙糧: 標準金額

一次性的額外津貼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相關人士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無須另行申請。 另外,政府將於下月開始,限時一年放寬職津計劃及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申請資格。 其中職津計劃將降低今年6月至明年5月申領月份非單親住戶的工時要求,把基本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44小時大幅下降至72小時、中額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68小時下降至132小時。 至於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 港府表示,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宣佈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相當於半個月的社會保障金額,包括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而在職家庭津貼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亦作相若安排,有關受助人可於今日起陸續獲發有關款項。 政府今日(6月9日)公佈,綜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生果金)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受惠人,以及領取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的人士將可於6月12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

非居於院舍而年老、殘疾、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或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綜援雙糧2025 問及對綜援制度的意見,只有17.4%受訪者認為政府發放「雙糧」能夠協助解決經濟困難,33.4%認為不能;81.5%認為政府須整體地檢討及改善綜援制度,86.3%同意政府須改善綜援金額每年調整的機制。 居於非資助院舍而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每月可 獲發院舍照顧補助金,以減輕他們的院費負擔。

過往公務員薪酬調整,生效日期是每年4月1日,而財委會都是在事後通過,故年年都會有「補水」(back pay),2019年4月1日的調整更是到2020年2月28日才獲得通過。 不過,歷年來社會保障的通脹調整一般都會在生效前通過,不會有立法會議員反對,批評的都只會指「通脹」率太低。 在我記憶中,從來只在2015年及2016年出現過兩次遲於2月通過,今次是歷史上第三次。 一名網民近日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指其外婆為綜援受助人,早前將獲發的雙倍綜援金,以及政府派發的1萬元現金存入銀行戶口儲起,以致超出綜援資產限額上限約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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