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5月你會收到報稅表,主另外亦會給你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表」的副本,面列出了這個年度你的總入息和相關資料,當填寫自己的報稅表時就可以此作為參考,以確保申報的資料無誤。 理解到離職通知期的計算,若你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或其他理由一定要提早離職,就可以用錢去解決問題,以代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當你要計算代通知金時,你需要知道兩組數字:你想取代的通知期是幾多日或者幾多個月?

這時候,你可以向僱主作出追索,若果追索不果,就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因為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向你支付工資,若果未能依時支付,就屬違法。 如果你被拖糧滿一個月,你可以當自己的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當自己被解僱),並向僱主追討解僱賠償。

勞工法例辭職: 【辭職|裁員|解僱賠償】老闆迫員工主動辭職10大常用手段 終止僱傭合約有冇長期服務金、代通知金?如何計算通知期?

JOLTS數據的裁員情況表明僱主對工人的需求依然強勁。 裁員數據是經濟低迷時期響亮的緊急警報,但現階段發出了“一切安好”的信號。 JOLTS報告還顯示,自主辭職人數下降了接近30萬人,自主辭職率有所下降,跌至2.4%,創下2021年2月以來的最低水平。 自主離職率越高,表明勞動力市場緊張,工人有信心離開目前的工作以尋求更好的機會,反之亦然。

若果僱主執意單方面去改動條款,你更有權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當然最好就是先溝通清楚,最後一步才透過法庭去解決。 勞工法例辭職 很多年輕人也會一邊讀書一邊做兼職賺零用錢,但往往只顧賺錢,忽略了相關勞工保障,有些人甚至連合約也沒有簽就開工,出事時才知道大件事!

勞工法例辭職: 計算辭職通知期的方法 – 何時是最後工作日?

不少人以為兼職的辭職手續較隨便,辭職最多7日通知,甚至以為沒有通知期。 其實兼職同樣有辭職通知期,而通知期的長短會根據你上班的受僱日數而定。 要記住只要你一作出了辭職通知,僱主是有權不讓你放大假,因為法例講明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為免麻煩或左計右計,會讓辭職的員工在通知期內清掉餘下的大假,換句話說,其實只要僱主同意,你就可以這樣做,因為對他們來說,也是另一種方便,不用向你補回年假賠償。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而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一個月。

即是說,當老闆提出縮短員工離職通知期,卻不主動支付代通知金,就不是如他所言「益咗同事」,而是令該員工失去獲取在通知期內理應獲得的薪金。 就累算權益而言,若僱主曾為該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縱使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仍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計劃內或轉至另一新強積金計劃,該僱員將被視為已收取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 如他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款項便須課稅。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你作為僱員在假期收取的任何薪金是薪酬一部分,統稱為「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勞工法例辭職: 兼職要供強積金

而資方更多可以用每星期工作日不足5天的星期作為無薪假後通知。 唯獨如果2月11日工作滿18小時到3月5日仍滿418。 勞工法例辭職 則7/2後其中一日假期可用(連續性合約)爭取一天有薪假。 第一: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因此公司不能強迫閣下離職前放取剩餘的年假,如離職後尚有年假未放,即以薪金補償。 萬一遇到僱主以「遲多幾天」、「未去銀行入數」、「與下次的薪金一併結算」等藉口來拖糧,而兼職員工又不是日日上班,想當面追討都較困難。

  •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 JOLTS報告還顯示,自主辭職人數下降了接近30萬人,自主辭職率有所下降,跌至2.4%,創下2021年2月以來的最低水平。
  • 僱主不可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而解僱僱員。
  •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離職通知期則與以上提及的僱員情況相同。
  • 萬一有甚麼事要向公司作出追討,這些都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假如阿芯在10月18日決定辭職,試用期已過,公司規定僱員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 開口辭職後,上司一定追問去向、新公司資料或挽留你。 對於新工動態,你不一定要如實相告,可以禮貌地回應:「待我新工穩定後再通知你」,當然之後的事之後再算。

勞工法例辭職: Q3.通知期要如何計算?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的情況,閣下向公司請了事假,但沒有交代時限,而公司多次與閣下聯絡,閣下又沒有沒有回覆公司,難怪公司指控閣下曠工。 但是法例上曠工並不等於須要自動離職,除非閣下的僱傭合約上有此規定。 勞工法例辭職2025 因此公司只是有權利解僱曠工的僱員,但沒有權利要求僱員自動離職。 閣下的五個提問,詳細解說如下: (1) 自動離職需要多少日?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的話,便是不少過1 勞工法例辭職 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了。

勞工法例辭職: 辭職測試問題3. 工作/公司有值得留戀的地方嗎?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稅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然而,如僱員同意,法例準許僱員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逾10天的年假部分。 勞工法例辭職2025 而僱主也只是透過whatspp口頭講了工作條款,這時就要三思而後行。

勞工法例辭職: 年終酬金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實務上認為,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是「強制規定」,也就是關於勞工的離職預告期間,當事人不能約定比起勞動基準法還要長的期間,即便寫在契約裡也無效,法官還是會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去判斷預告是否合法[6]。 簡單來說,勞工可以無視這種條款,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提早通知即可。

勞工法例辭職: 勞工法例有薪年假懶人包

當你只是短期工,未能受惠於418條約,兼職難道沒有任何保障? ⋯⋯ 小編精選以下七個勞工法要點,解答這些兼職常見疑問,瞭解自己的權益,免做職場盲頭烏蠅。 當你決定要辭職,你要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你的上司,發出通知的那天稱為「辭職通知日」,而由離職通知日開始計起,到實際終止合約中間的時間,就稱為「通知期」。

勞工法例辭職: 辭職時記緊「安撫」上司情緒!

特別是在疫情之下,不少僱主也會向員工提出減薪減福利的要求,希望員工可以與公司共渡時艱。 而他們經常都會先向兼職員工「埋手」,可能想時薪減十元,或者扣掉食飯飯鐘錢。 這樣的扣減已經與原本的合約條款不相同,僱主必須得到你的同意纔可以更改條款,若果你不同意,絕對有權說不。

勞工法例辭職: 離職時收取的款項

6) 如果連續性合約斷開,便須重新計算,法例已指明:在『緊接』法定假日(勞工假)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 是指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

勞工法例辭職: 【勞工法例】公司上個月冇出糧 員工今個月想唔返工 網民:照返但唔做嘢!

多數打工仔要在通知期內完成手頭上的工作、進行交接、公司重新招聘等等,這就是通知期的意義。 勞工法例辭職2025 勞工法例辭職2025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萬元。 公司有責任幫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所以你入職時會獲發強積金計劃登記表格,你填好後公司就會幫你遞交,然後你會收到信託人寄給你的參與通知書以作確認。 之後的每個月你和僱主都要作出定期供款,並收到每月供款紀錄,通常僱主都會將紀錄印在糧單上。 要注意的是,依同條第2項,如果是僱用時造假、僱主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的情況,勞工如果想要辭職,應在發現後的30日內提起,否則就不能再用同一個事實來主張辭職。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 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本人因十月二日上午有事向公司請事假,十月三日發短訊向僱主在請事假但沒有交代事假時限。 到了九號僱主來電他對我說你已曠工而自動離職.但我對他說我要繼續請事假可能要我家事完成,會立刻回工作崗位。 到了十月十五日我收到公司發出的掛號信,我以自動離職需補償,給僱主代通知金事宜(我有立刻回復僱僱。

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分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辭職亦是另一門學問,建議打工一族應認清公司制定的合約,並瞭解清楚有關的離職通知期,以免阻礙新工作的入職。 所以,若日後辭職時聽到老闆提出這樣的要求,打工仔便不要傻乎乎地跟從意見,應該向他說明《僱傭條例》的規定。 至於哪一方需要支付縮短通知期的代通知金,便是看看是由誰提出這項建議。 在受僱每滿 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 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 14 天 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勞工法例辭職: 試用期內辭職的通知期

如一個月通知期,是不會因為五天半工作改五天工作而有改變,例如:2月10日辭職,一個月通知期,即最後工作日為3月9日。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僱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僱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 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僱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因為《僱傭條例》的規定只是最低指引,僱主有權因應業務需要而作出調整,只要不少過法例規定就可以。 特別是一些工種較特殊的職業,職務可能涉及公司的機密資料,或較高級別的職位,公司需要花時間做招聘,工作交接亦需時,通知期可以是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千萬不要覺得驚訝。 而有關辭職的指引,在入職時所簽的僱傭合約上有清楚列明,所以不能單方面反口。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稅。

她的最後上班日會是下一個月同一日的前一日,即5月9日。 很多打工仔也會理解錯誤,忘了將通知離職的那一天計算在內,以為下個月的同一日才夠1個月。 阿芯在4月10日遞信辭職,由於已過了試用期第一個月,就要看僱主有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 如果公司並沒有任何規定,就要跟從《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即是最少7日通知。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的意見後指定。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果上司挽留你,你也要預計定回應方法,例如鐵定心腸會離職,就要立場堅定,不受升職加薪條件影響(一旦上司叫你開條件,你又傻傻地說了理想薪酬,公司又答允,你就不好意思再辭職了)。 以上述的個案為例,由於是老闆向員工提出縮短通知期,所以理應是公司向員工賠償餘下日子的代通知金。 「原本員工遞信後,因仍會在留在公司一個月,所以可獲得那一個月的薪金;如果(公司)縮短了通知期,員工就會失去了部分應得的薪金」,Kiki說。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稅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如果你想提早離職,就要付予僱主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勞工法例辭職 勞工法例辭職 所以,短期兼職的人士要留意,最好在簽約時與僱主協定辭職通知期,,否則上班數天想辭職,但通知期要一個月,似乎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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