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有示威者前往莊士敦道已暫停營業的吉野家店外貼上留言便條,當中寫有「全面撒回送中惡法」等字句[36]。 部分人抵達終點後繼續向金鐘進發,另一批人沿分域街及駱克道走向警察總部。 下午5時左右,海富中心對出的夏愨道及政府總部的天橋一帶聚集大批人士,現場有人分發口罩等物資,他們很快便佔據了夏愨道的全部行車線[37][38]。 下午約5時35分有示威者向中環方向前進,並高呼「一齊去中環」(一起去中環)[39]。
13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未與事主(爆眼少女)落口供前不會拘捕,但下一步則需要法律上考慮,不能現時作保證需要尋求指示」[7]。 後來警察以調查事件為由,以法庭手令向伊利沙伯醫院取得爆眼女子的醫療報告。 丫叉犯法 民間記者會批評警方向在場人士的頭部發射懷疑是布袋彈並射穿眼罩導致眼部嚴重受傷[22],或致永久性失明,批評警方做法違反香港法例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23]。 丫叉犯法2025 而《就執法方面的非致命武器及相關設備的日內瓦指引》諮詢文件亦指出布袋彈絕不可瞄準頭部,只能向下半身發射,否則屬非法使用[24]。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後來在警方記者會中表示,並無確實證據顯示受傷原因與警方執法有關[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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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堅信,在中央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的支持下,香港特區政府一定能恢復正常社會秩序;我們堅信,歷經考驗的香港“一國兩制”事業,必將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丫叉犯法 ”[80]新華社發布新華時評《民族感情不容傷害 中央權威不容挑戰》[81]。 警方非常重視遊行的保安,在行政長官辦公室、警察總部、政府總部等重點地段架設400個兩米高水馬,出動三千警力戒備。 路政署的外判工人漏夜以膠水加固龍和道一段行人路的磚頭,以防7月1日示威者佔據龍和道時,掘起磚頭衝擊警方防線的情況再次發生[30]。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形容示威者為暴徒,並指他們的行為是對中央權威「作出嚴重的挑釁」,並認為示威者以訴求為名,行破壞行為為實[87]。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傳媒多番追問,她回應指「要基於一些事實」,而且「(受傷女子的)圖片有很多款,在facebook的post亦有很多不同意見」,希望受傷女子「早日康復」。 香港中聯辦於晚間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圍堵中聯辦大樓並污損國徽的示威者。 聲明指中央駐港機構嚴格按照憲法、基本法和中央授權在港履行職責,不容挑戰,呼籲香港社會全體市民認清極少數激進分子的暴力危害和本質,堅決維護「一國兩制」,維護法治[74]。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於21日晚發表談話,對有關惡劣行徑表示強烈譴責[75]。 港府於22日凌晨聲明,譴責在上環及元朗發生的暴力行徑,表示會嚴正追究責任[76]。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於22日中午回應事件,譴責圍堵中聯辦的示威者,表示向國徽投擲雞蛋、墨水,塗寫污辱國家的字句是「污辱民族尊嚴之舉,行徑十分惡劣,性質嚴重」[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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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遊行活動,九巴於當天早上10時半起,分階段於港島區實施改道及改站措施,涉及33條巴士路線。 受此影響,封路期間將暫停提供部分車站的智能手機及網上到站時間預報服務[72],警方亦對港島實行安全管理措施及特別交通安排[73]。 當晚一輛客貨車在幹諾道中往上環方向近信德中心段被示威者架設的路障阻礙,該車試圖衝破路障,但被示威者阻止,司機隨即下車與示威者理論,指責示威者阻塞道路,而示威者則反指對方差點釀成現場者傷亡。 及後司機試圖搬走障礙物,雙方因此發生爭執,期間有示威者欲重新擺設路障,司機便上前推撞示威者,此後其他示威者成功上前放設路障,並把交通錐靠近至車前窗上時,司機再度上前推撞示威者,繼而使示威者圍毆司機。 司機在衝突期間被打傷,後由救護車送院接受治理,客貨車也被砸毀[57][58][59][60]。
- 民間記者會批評警方向在場人士的頭部發射懷疑是布袋彈並射穿眼罩導致眼部嚴重受傷[22],或致永久性失明,批評警方做法違反香港法例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23]。
- 7時14分,西區分區警署宣佈報案室服務暫停,直至另行通知,警方表示如有緊急事故,可致電999[來源請求]。
- 央視新聞又在該微博中打出「#香港黑衣人打中自己人#」的話題標籤,該標籤一度進入新浪微博熱搜榜前十名。
- 雖然網絡有傳言指女子是示威者用彈叉所傷,但香港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經分析後認為女子被示威者誤傷的機會很低[27],反而她的右眼被警方發射布袋彈擊中的機會卻很高。
- 百度貼吧李毅吧發起「反對暴力亂港、守護一國兩制」出征行動,號召網民於23日翻牆到Facebook洗版,但未透露行動對象,而各大粉絲羣教授註冊臉書帳戶的方法[90]。
- 及有示威者前往莊士敦道已暫停營業的吉野家店外貼上留言便條,當中寫有「全面撒回送中惡法」等字句[36]。
-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對此進行了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其表態,指港人享有「前所未有的廣泛權利與自由」,指責其言論為「基於偏見的無端指責,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抹黑」,並要求美方不要再用藉口「幹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99]。
中聯辦內有職員架設攝錄機去拍攝示威者,也有職員對示威者舉中指[43]。 丫叉犯法2025 同樣7月20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根據線報持法庭搜查令搜查荃灣德士古道一工廠大廈。 警方聲稱在行動中至少發現1公斤的TATP、10枚電油燃燒彈、一批武器及鏹水[來源請求]。
丫叉犯法: 元朗襲擊事件
爆眼少女案是2019年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發生的一宗爭議事件,使獨眼紗布成為了香港抗爭運動的象徵之一[1]。 丫叉犯法 丫叉犯法 在8月11日深水埗示威活動當晚,一位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2][3][4]的女性(“K”、“少女K”或“K小姐”)[5]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被疑似香港警察的布袋彈擊中其右眼。 翌日12日,網民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警察還眼集會」[6],首次出現「黑警還眼」口號。
有港資內地公司動員員工跨境參加集會,派出巴士負責接載,部分人士操普通話或中國地方方言。 大會宣佈共有31.6萬人參與集會,警方稱高峯時期有10.3萬人[20][21]。 央視新聞發布的消息在發布十多個小時候內被轉發上萬次,點讚數超過63萬。 央視新聞又在該微博中打出「#香港黑衣人打中自己人#」的話題標籤,該標籤一度進入新浪微博熱搜榜前十名。
丫叉犯法: 深水埗十多人街頭互毆 部分人手持利刀 警到場檢獲武器
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22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中央駐港機構安全,維護香港法治,懲治犯罪分子[79]。 中國內地具有官方背景的環球網報道稱,根據網絡上的一段視頻,該女子非被布袋所傷。 視頻畫面中顯示,事發當時警方防線距離示威者大約200米,突然間一名黑衣人站起,用手中丫叉射出了疑似彈珠的物體,而黑衣人射擊時,附近沒有出現警察,也沒有聽到槍聲,其射擊的方向,與女傷者受傷的位置吻合[36]。 然而根據《蘋果日報》釋出的片段顯示,少女K中彈倒地後翻身時,眼罩尚戴在少女K頭部,片中清淅可見布袋彈卡在眼罩內[33]。
丫叉犯法: 回應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敦促各方剋制地和平表達訴求,以及敦促港府尊重言論和集會自由,她表示:「香港正在進行的示威活動反映了香港人民的情緒,以及他們對香港自治遭到侵蝕的廣泛關注」[98]。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對此進行了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其表態,指港人享有「前所未有的廣泛權利與自由」,指責其言論為「基於偏見的無端指責,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抹黑」,並要求美方不要再用藉口「幹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99]。 警方於晚上開始沿幹諾道西清場,驅散示威者至上環信德中心對開後,中聯辦職員即時進行清潔工作,用水喉清洗外牆及地面,於晚上11時許更換被弄污的國徽及遭到損毀的大門標牌[1]。
丫叉犯法: 拘捕,提堂
發言人梁頌恆稱,倉庫一直只存放音響及其他宣傳物資,不知為何有爆炸品在單位內,也無任何製作爆炸品的計畫[23]。 警方疏散大廈居民,派爆炸品處理課到場處理爆炸品,部分爆炸品被運往天台銷毀,另一批陸續移離現場[24]。 人民日報主持新浪微博話題「#守護香港#」,譴責衝擊中聯辦的示威者,表示不能對暴力妥協、辯護、美化和縱容。 而另一邊廂達到3500萬閲讀量的「#元朗#」中,大批網絡留言支持白衣人士,認為反送中青年「欠教訓」,號召網民到元朗購物,買元朗蛋卷。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示威者前往中聯辦外示威不出為奇,並反映了年輕人對一國兩制的擔憂,及市民認為中聯辦在逃犯條例修訂中存有不少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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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多次致電999報案熱線及元朗警署報案室,但一直未能接通;元朗警署及天水圍警署拉上鐵閘[64]。 而西鐵綫列車一度不停元朗站至少20分鐘,到晚上11時20分恢復於該站上落客。 丫叉犯法 [65]港鐵報警後39分鐘纔有十多名帶備防暴頭盔警察到場,但同一時間白衣人士已離開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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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時許,警方在尖沙咀彌敦道及尖沙咀警署外施放催淚彈驅散期間,一名年輕女士眼部被疑似布袋彈擊傷,血流披面,右眼球爆裂引致視力永久受損,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而她的眼罩被布袋彈卡住[16],而當時警方曾經發射多發布袋彈[17][18][19][20]。 丫叉犯法2025 該名女傷者的胞妹稱經過院方檢查後,確認其右眼球爆裂,下眼簾及淚管撕裂,上頜骨亦碎裂,右眼很大機會會永久失明,目前傷勢嚴重,須留院接受多次手術治療[21]。 根據媒體消息指出,律政司與警方討論後,同意丫叉是攻擊性武器,而彈叉投擲裝置如果設有橡筋以作射擊,亦是攻擊性武器。 《人民日報》刊發《中央權威不容挑戰》,稱“再也不能爲暴力行爲找任何理由了! ”,並總結“我們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中央駐港機構安全,維護香港法治,懲治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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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由於當時示威者身處少女K的左方,鋼珠難以「轉彎」射中少女K右眼。 丫叉犯法 丫叉犯法 他總結認為少女K被示威者以鋼珠誤傷的可能性不大,又質疑如果真是受鋼珠所傷,那便不應該有塊布卡在眼罩裡[37]。 到晚上10時,數百名手持水喉通、木棍及藤條的白衣人士衝入西鐵元朗站收費大堂、月臺以至車廂內任意追打市民,事件中一共有45人受傷,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時任元朗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前任無綫電視新聞記者柳俊江及立場新聞女記者何桂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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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打開雨傘,亦有示威者扔蛋入警署內,阻檔西區警署車出入口大閘門隙,及用鐵馬圍封,示威者之後陸續搬來鐵馬,意圖阻擋西區警署另一車出入口去路。 7時55分,示威者開始將西區警署用鐵馬圍封,意味警署3個出入口已被全封。 有警署樓上的警察探頭張望,示威者高呼「黑警,隻揪丫」(黑警,來單挑吧),亦有示威者在警署外牆漆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 民間人權陣線此前於2019年3月31日、4月28日、6月9日、6月16日、7月1日發起五場大型反送中遊行,其中6月16日創下了破紀錄的“200萬+1”遊行人數。 自7月1日示威人士攻入立法會後,遊行發展至「一週兩行」,連續兩週週末均有地區大遊行,「光復屯門公園」、「九龍區大遊行」、「光復上水」及「沙田區反送中大遊行」完結後皆有大型警民衝突。 建制派議員陳凱欣、何君堯、蔣麗芸等人在是次遊行前夕促請警方停批“不反對通知書”,認為密集式的示威可能會繼續引發衝突,危害社會安全[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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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幾乎不見有警察,食店和找換店等沿途店舖照常營業,部分店鋪為市民免費加水。 香港01記者留意到,灣仔軒尼詩道近波斯富街的軒尼斯大廈樓上一單位有一對男女向街上擲下載有液體的白色膠袋。 丫叉犯法 遊行人士退避到至電車路位置,避開擲物位置,附近的街站立即呼籲市民可開傘[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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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遊行人士到幹諾道西一帶後,即取來鐵馬,又於中聯辦外紥成三角陣。 也有示威者朝中聯辦內投擲雞蛋,其中中聯辦招牌及中國國徽被擲中,中聯辦玻璃幕牆上的痕跡延伸三層樓。 另有示威者用噴漆塗黑天眼,亦朝中聯辦招牌噴黑打叉,又噴上「屌支那」、「支聯辦」、「fk支那」,並向國徽投擲黑色漆彈致國徽表面污損[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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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體整合事發當日的資料後,指出尖沙咀警署的出入口比地面高出3米,受傷女子與警署的距離大約為15.95米,警方使用的雷明登散彈槍有效射程最少達36米,所以該女子完全在射程之內,而根據警方的槍械指引,雷明登散彈槍在15米距離射向人體可引致死亡[29]。 丫叉犯法 身著黑衫的市民從天后站和銅鑼灣站出閘,陸續抵達維園,塞滿四個足球場。 岑子傑宣讀大會宣言後,下午3時39分,由手持「獨立調查、捍衛法治、守護真相」巨型橫額的泛民議員及何韻詩等人的隊頭起步[31]。 起步後,遊行市民突破警方設置的遊行行車線,佔據全部行車線,包括駱克道,而軒尼詩道六線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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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現場還有一堆反修例標語及「香港民族陣線」的衣服,27歲男子盧溢燊因涉嫌無牌管有爆炸品被警方當場拘捕。 丫叉犯法2025 其後警方在荃灣和上水拘捕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的25歲侯姓及鄧姓男子[22]。 香港民族陣線同日在Telegram及Facebook發文,承認被捕男子是組織成員,已有律師協助保釋。
丫叉犯法: 警方就遊行的部署
百度貼吧李毅吧發起「反對暴力亂港、守護一國兩制」出征行動,號召網民於23日翻牆到Facebook洗版,但未透露行動對象,而各大粉絲羣教授註冊臉書帳戶的方法[90]。 第一輪行動提前到22日,當晚八時香港民族陣綫及民間人權陣線的Facebook頁面充滿簡體字留言,內容包括香港《基本法》第18條、「支持香港警察」、「感謝香港人」、「一個中國是共同願望、一國兩制是明確目標」,以及中國特色的「表情包」貼圖[91]。 之後,帝吧宣佈明晚將登陸反送中示威者聚集的連登討論區[92]。 丫叉犯法2025 但由於中國網絡實名制下隱私容易被洩露,香港網民曝光了帝吧吧主和吧友的個人資料,並以此替其以「伊斯蘭信仰」身份參軍至「艱苦地區部隊」,促使帝吧暫停所有行動,並表示所有支持香港警察和何君堯的言論與此吧無關[93][94]。 6時55分,有遊行人士抵達香港中聯辦門外,並不斷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期間有一輛車駛進中聯辦,示威者沒有阻撓。
根據版權條款(英文)和有關美國政府作品版權的相關法律,其官方發佈的內容屬於公有領域。 根據香港法例,本港居民、訪港或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的旅客,均不得於香港範圍內管有下列違法物品,不論收藏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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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的一段短片顯示,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示威當晚與白衣人握手,舉拇指及鼓掌稱讚是「英雄」,並合影留念,何君堯事後被指策劃襲擊事件,引起民憤[67][68]。 民陣原定於7月21日舉行集會,但與警方在中區警署會面時,基於公共安全考慮被建議將集會改期到8月中旬。 民陣便反建議於週六或週日的下午舉辦遊行,遊行路線由銅鑼灣至金鐘或中環一帶[25][26]。 民陣計劃從銅鑼灣遊行到中環終審法院外,3時維園集合,3時半起步,但警方認為近期有人在金鐘一帶作暴力或衝擊行動,遊行途徑當地會影響公共安全秩序,要求將終點改成灣仔修頓球場外[27][28]。
昨日(5月1日)下午5時許,據報有市民行經深水埗深旺道20號南昌公園,期間發現一名中年男子,懷疑用丫叉向草叢的雀鳥進行射擊。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當場拘捕一名36歲姓溫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 丫叉犯法2025 南昌公園為區內的大型公園,佔地約3.83公頃,種有不少花草樹木,春暖花開之時,更吸引到不少雀鳥棲身。 丫叉犯法2025 7月2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發言指習近平在處理相關問題上「很負責任」,並指自己在一連串示威中介入得並不深。
或有鑑於此,警方與律政司商討後,其內部通告指出律政司認同丫叉屬於攻擊性武器,沒有其他合法的用途,而如果彈叉投擲裝置設有可仍射擊的橡筋,便也屬於攻擊性武器,不用再作檢驗。 澳門海事及水務局於當日深夜發文,表示由於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不適宜使用,故於子夜起指令船公司暫停澳門外港客運碼頭及氹仔客運碼頭往來香港之客輪服務[71]。 丫叉犯法2025 丫叉犯法2025 根據香港法例238章《槍械及彈藥條例》第13條,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 警方發言人表示,攻擊性武器在法例上的定義是任何適合用以傷害他人的物品,警方會因應實際情況及疑犯意圖等判斷是否攻擊性武器。
民陣不滿意警方安排而提出上訴,案件由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最終上訴失敗,一致裁定遊行終點需維持盧押道、莊士敦道交界不變,即要在灣仔修頓球場對開完結,但不反對通知書完結時間由晚上9時延長到晚上11時59分。 丫叉犯法2025 民陣召集人岑子傑表示會在修頓球場對開結束遊行,呼籲遊行人士「立即散去」,但離開路線就要「向安排能力『傑出』、『智力過人』的警方查詢」[29]。 7月20日即遊行前一天,親中派組織「守護香港大聯盟」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行「守護香港集會」,多位親中派議員、官員、商會代表及明星出席。 大會發言嘉賓《香港經濟日報》創辦人兼副社長石鏡泉,於臺上呼籲支持者以藤條和塑膠水喉通教訓示威青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