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榮1990年創辦恆安發展,據報章報道,該公司主要負責收購丁權及發展大型村屋項目。 王潘律師行網頁改版前,曾形容該行「與新界鄉事關係密切」,人脈廣故處理極多新界鄉村小型屋宇及土地買賣,並「深得鄉事及圍村人士信任」。 恆安發展的創辦人王光榮,多年來於新界多處興建村屋,包括曉峯、富逸天峯、華樂豪庭等大型村屋屋苑,故有「村屋大王」之稱。 王年輕時曾加入警隊,並晉升至督察,27歲辭職後於香港大學修讀法律課程。 王後來成為新鴻基地產「御用師爺」,主力承造村屋買賣合約,後來更為原居民興建村屋。 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丁屋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

拘捕行動後,多間銀行先後暫停受理經王潘律師行進行的按揭申請,後來亦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王光榮4月與次子王德信辭去律師行職務,以換取銀行恢復與律師行的合作。 有指,王潘律師行為展示誠意,更願採納金管局的建議,涉大額款項的樓宇買賣由銀行之間直接過數,不經律師行,以減低客戶面對的風險。 《香港01》2016年的《新界套丁風雲》系列報道,曾揭發曉門正是王光榮的恆安發展及王潘律師行,以「一條龍」方式發展。 辯方今表示,「李欽培案」爭議原居民能否買賣其丁權,以及能否與其他承建商合作。

王光榮套丁案: 元朗髮廊命案 青年涉插斃女同事友人 誤殺罪成判囚4年3月

整個錦田池塘原本可建80座丁屋,如果全數售出,估計可帶來逾8億元的收入。 現時申請停滯,若上述拆售予男丁的80幅地都代表購入一個丁權,以每個丁權價格約25萬元計算,「收丁」已涉款2,000萬元;加上當年花近4,000萬買入地段,項目未計填塘、律師費用等其他成本,估計目前最少亦已投資6,000萬元。 蘋果翻查王光榮及其家族手上的土地,其中由王光榮妻子林綺媚持有的滙利隆有限公司,於2013年以近4,000萬元向鄧氏原居民購入大片祖堂地,地點位於錦田水尾村3個大型池塘,涉及面積約20萬平方呎。 滙利隆之後將地皮分拆成97個地段,並於2014年將其中80個地段,全部以均一價10萬元、同日「蝕讓」予不同人士,大部份為鄧姓男子,與典型套丁手法相同。 拆售地段後,政府在同年底即在池塘旁興建一條約400米的車路,車路現已完工。

  • 住在新田的文潤福見到記者,便問「記者,搵到嚟呢到?」我們向他詢問有否在下竹園村建丁屋,他承認曾買入該幅土地,但表示現時已與他無關。
  • 蔡父又承認認識王光榮:「我的丁名也是經他介紹賣,王光榮律師嘛。」他說自己的丁權於20多年前,以約五萬元售出。
  • 2人涉嫌在14年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套丁),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今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 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士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
  • 整個錦田池塘原本可建80座丁屋,如果全數售出,估計可帶來逾8億元的收入。

今年2月,721案開審,鄧懷琛每日出庭應訊,中午休庭時常相約其他被告用午膳。 兩間丁屋牌照見證人,分別程振勝(Ching Chan Sing)及「Lee Yue Yuen」,但是兩名見證人申報的地址相同,為元朗富盛大廈一住宅單位。 暫時未知該單位當時業主與套丁相關人士的關係,之後單位轉手,目前有人租住。 值得注意的是,兩幢村屋的全部買賣合約,兩名男丁沒有親自簽署,而是一如曉門其餘數十名男丁,委託王光榮創辦的「恆安發展」公司董事蔡子聰代為簽署。 記者曾到柏御有限公司,及王光榮多間公司登記的元朗大旗嶺村地址瞭解,有於該處工作的人稱,王光榮鮮有出現,但拒叫涉事公司的職員下來回應事件,只肯為記者將查詢信件交予職員,而另一幢辦公室則重門深鎖。 雖然地主入稟指,王光榮2016年曾稱套丁已變得違法,但翻查資料,由王光榮旗下恆安發展所興建,曉譽、栢譽、富逸天峯等疑涉套丁的村屋屋苑,均是於其後建成及發售,與其終止田心村發展時的說法不符。

王光榮套丁案: 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村屋大王」王光榮涉「套丁」 暫訂2025.2開審

(星島日報報道)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涉在二○○五年至二○一九間與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套丁」,即訛稱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是相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以獲批建屋牌照。 期間水蕉新村建成逾百幢丁屋作私人屋苑,並以九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市價出售一百一十五幢丁屋,獲取逾十億港元。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應控方要求,將案延至七月二十五日,以待廉署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 控方不反對保釋,王及程分別准以現金五十萬元及二十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每月到警署報到兩次等。 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士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

  • 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押後至7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 記者向地政總署查詢,署方指自2014年5月至今一共收過76宗涉有關地段的丁屋申請,其中15宗因不符合基本條件及沒有提供足夠資料已被拒絕,其中有7宗被拒申請的個案,已再度提交申請,不過至今都未有任何個案獲批。
  • 「路權當時談不攏,所以搞了十多年都建不成,還有很多不同的問題。起碼有廿個男丁和他(王光榮)合作,而又取消、不建屋。」他說,他最後亦因資金不足而放棄。
  • 由139座丁屋構成的曉門,為全港規模最大的一手丁屋屋苑,由地產商恆安發展興建,並於2010年展開預售。
  • 不過,記者發現早於2017年,已有文件披露王光榮的套丁協議。
  • 另訂 2024 年 12 月 12 日作審前覆核,料屆時可確定辯護方向及證據增減。

記者當時發現,曉門發展期間出現不尋常的集體丁屋申請,不少土地均以低於購入價的方式,轉讓予申請建屋的男丁。 王光榮套丁案 王光榮套丁案2025 王光榮套丁案 涉事的數十名男丁,皆委託一名恆安建築的生意夥伴蔡子聰為代理人,全權處理及簽署一切文件,而他們申報的地址,亦全為曉門發展商恆安發展的地址。 王光榮為王潘律師行及恆安發展的創辦人,而王潘律師行職員稱對王光榮及王德信被捕並不知情。 王光榮旗下的恆安發展曾被形容為新界最大的村屋發展商,主要負責收購丁權及發展大型村屋項目。 廉署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案發期間興建多幢丁屋,並以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出售,王光榮就售出的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據瞭解,案件涉及多個新界私人屋苑項目,其中包括位於十八鄉的項目曉門。

王光榮套丁案: 元朗套丁貪污案 「村屋大王」被捕

雖然該8.6萬方呎地同樣自2006年起,便收到32宗丁屋申請,但是29宗仍在處理中,有一宗自行撤銷申請,兩宗不符資格申請。 王光榮套丁案2025 問及他為何放棄丁建屋,並把土地賣回給發展商,他則稱「我都唔知點解賣返畀佢哋,你問其他人啦!」,便走回屋內。 《香港01》抽查四份獲批丁屋牌的土地買賣合約,發現四名男丁同樣在2005至2006年期間,以25萬元向帝裕購入土地。 61名男丁在2006年至2018年期間,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有17宗獲批興建丁屋,並有10宗獲批展開工程。

而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以私人屋苑名義,以每幢丁屋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出售予公眾,榮佳售出了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元朗丁屋屋苑曉門涉套丁,廉政公署今年3月採取行動,「恆安發展」及「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十八鄉鄉委會主席程振明等24人涉案被捕。 長春社於2016年揭發事件,指若填平上述池塘興建丁屋,將影響附近有400年歷史的錦田樹屋,並質疑政府修路配合丁屋發展,傳媒當年亦有報道事件。 不過事隔5年,記者再到現場視察,發現現場仍是一片池塘,甚至開始被植被及雜草覆蓋,沒有半點發展跡象。

王光榮套丁案: 控罪書顯示 案件共有38名證人

至約2005年3月,由王光榮控制的榮佳與程振明達成協議,委派程振明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 程振明於是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申請建屋牌照。 廉政公署今年3月進行代號「芒草」行動,先後拘捕24人,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涉嫌以向元朗區的原居民收購丁權,並集中發展一個大型地產項目圖利。 經廉署調查後,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丁屋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 水蕉新村位於元朗,該村每名滿18歲的男性原居民,皆可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即丁屋政策,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該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關「丁權」不可轉讓。

王光榮套丁案: 廉署行動後銀行停用王潘

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市價九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 【Now新聞臺】恆安發展創辦人王光榮及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套丁」案件再提堂,法庭押後11月14日再提訊。 原審法官沈小民在判詞中稱,案件情況與騙取綜援沒有多大分別,而男丁知道不可將協議告知他人或地政署人員,否則申請會遭拒,最終 12 人被裁定罪成,判囚 2 年半至 3 王光榮套丁案 年。 廉署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案發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每幢丁屋以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向公眾發售。 控罪書提及,目前證物有7200頁文件,以及約7小時的錄影會面。

王光榮套丁案: 廉署調查事宜不屬《一手住宅銷售監管條例》範圍

曾是新地「御用師爺」的王光榮被捕後,多間銀行先後停用王潘律師行。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王光榮曾去信銀行,更與次子辭去律師行職務,以換取銀行恢復與律師行的合作。 廉署早前就懷疑非法「套丁」,拘捕「村屋大王」王光榮父子及涉案男丁,為新界猖獗的集團式「套丁」響起警號。 廉署傍晚發稿,證實就一個位於元朗的丁屋地產發展項目懷疑涉及貪污詐騙進行調查,近日進行代號「芒草」行動,先後拘捕共24人,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 王光榮套丁案2025 廉署發新聞稿指出,程振明約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水蕉新村內的一個丁屋物業項目。

王光榮套丁案: 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政策人士 17歲學生否認「串謀有意圖傷人」

本報從多個消息渠道確認,前元朗區議員王威信父親、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及其次子王德信涉嫌「套丁」,在本週較早時間被廉政公署拘捕,現已獲準保釋。 廉署昨發稿,證實近日作有關「套丁」調查,行動中24人被捕,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 控罪指出,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在香港一同及與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村屋大王」王光榮在3月涉套丁被捕,但其家族擴展村屋王國版圖未有停止。

王光榮套丁案: 王光榮套丁案|密件首曝光 揭3.5億元朗田心村變屋苑大計觸礁

控方以審訊恐排期至 2025 年底,以及主要證人年邁為由反對。 法官高勁修追問下,辯方同意上訴庭案件料不影響答辯方向,而撇除該案外,已準備好審訊;官追問下,控方表示若上訴案有利控方,將更有檢控基礎。 官最終指「暫時睇唔到原因,今日唔應該排期,唔係案件一路拖落去,唔知搞幾耐」,遂先排訂審期。 被稱為「村屋大王」的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涉嫌連同元朗區議會議員程振明「套丁」,去年被捕。

王光榮套丁案: 男丁:部份人與王光榮協議建屋

控方答會繼續檢控,如上訴庭裁決有利控方,控方將有更好基礎去處理本案。 官再問,如上訴庭裁定控罪不合憲,控方會否撤控,或改控其他控罪? 控方認為可先排期審訊,處理事實爭議,屆時再回頭處理法律爭議。 法官高勁修則指,上訴庭案件爭議控罪合憲性,問控方該案與本案的控罪用字是否一樣。 控方表示,在上訴庭 10 月頒下判詞的說法落空後,曾追問法庭何時有判詞,對方指料 11 月初有,同樣落空。 該買地男丁也曾有份覆核城規會「撤銷填塘準許」決定,但他在2011年卻以同樣價錢出售予另一名男丁文潤福。

王光榮套丁案: 「王光榮套丁案」系列偵查報道:

他們又涉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該土地或其任何權益;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該政策。 王光榮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程振明則是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廉署調查顯示,程振明約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一個在水蕉新村內的丁屋物業項目。

王光榮套丁案: 「村屋大王」王光榮涉「套丁」被捕 廉署共拘24人 (18:

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丁屋發展商負責人,「村屋大王」王光榮被指「套丁」,涉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同被控串謀詐騙罪。 案件週二(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高勁修暫訂案件 2025 王光榮套丁案 年 2 月 10 日開審,料以中文審訊共 28 日。 辯方是次再因同類上訴案判詞未頒而申請押後,為至少第三次相同申請。

王光榮套丁案: 廉政公署拒查梁振英涉貪疑因北京背後發功

《香港01》發現王光榮妻子林綺媚為董事的「帝裕發展」,在元朗下竹園村一帶囤地逾19萬呎,自2005年起賣地予男丁,並申建逾60間村屋,17宗獲批丁屋牌照,佔約27%。 當中10名男丁已獲準展開工程,向帝裕買地均為25萬元,並以帝裕公司地址為申報地址,填土及渠務等工程則由王光榮創辦的「恆安發展」負責。 《香港01》發現,他曾計劃將村屋王國版圖擴展至八鄉田心村,更有法庭文件披露套丁合約及利潤分成詳情。 該套丁計劃估計市值3.5億元,惟最後觸礁,23名男丁撤銷建屋申請,王與地主的合作破裂,對簿公堂。 王光榮套丁案 有曾獲丁屋牌的男丁直言套丁是「大家的祕密」,部份男丁與王光榮協議,以丁屋一至兩層單位作報酬,代替建屋費用。

控罪指,兩人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涉案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香港01》獨家揭發「村屋大王」王光榮在元朗田心村涉套丁建村屋屋苑的觸礁過程,雖然王在3月涉套丁被捕,但記者再發現王氏家族仍在元朗牛潭尾下竹園村留下疑似套丁足印。 王光榮套丁案 署方強調小型屋宇建屋牌照要求持牌人保證,從未與其他人訂定或協議,以轉移、讓與或其他方式,處理建屋地段及有關丁屋。 男丁在申請牌照時,亦須在法定聲明中,聲明自己是有關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 地政總署指,元朗地政處一共收到24宗涉及有關地段的建屋牌照申請,並於2011至2016年間批准了當中23宗,全部都交足費用,但所有人都於2016年自行撤銷申請。 根據雙方2006年簽訂的協議,地主許炯心只需提供地皮,王光榮擔任項目發展商,負責購買27個八鄉合資格的丁權,出資並興建27座新丁屋,及重建一幢舊丁屋,以發展成一個風格一致的屋苑。

王光榮套丁案: 廉署拘24人涉元朗「套丁」貪污 據報「村屋大王」王光榮涉案

控罪指出,王光榮及程振明涉於2005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消息稱,被捕人士之中包括前元朗區議員王威信的父親、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以及其次子王德信;兩父子在本週較早時間被廉政公署拘捕,現已獲準保釋。 有地區人士指出,十八鄉多個曾出售丁權的村民,早前陸續被廉署帶走問話。 兩名被告王光榮及程振明被控串謀詐騙,保釋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 控罪指兩人2005年至2019年期間安排原居民申請建屋牌照,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並興建多幢丁屋,再以每幢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向公眾發售,成功賣出共115幢丁屋,涉款逾10億元。 王光榮套丁案2025 控罪指二人涉嫌於 2005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間,一同與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首被告為王光榮(72 王光榮套丁案 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次被告為程振明(65 歲,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區議員),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曉門目前仍根據《一手住宅銷售監管條例》發售,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回覆查詢時表示,有關廉政公署正在調查的事宜並不屬《條例》的範圍,《條例》亦沒有暫停或終止發展項目銷售的條文。 局方又指,會檢視所有受《條例》規管的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文件,如發現有涉嫌違反《條例》的情況,會作出跟進調查。 廉署又證實在行動期間搜查了多個地點,包括該地產發展商及一家律師行的辦公室。

廉署經調查後發現,有關地產發展商涉嫌透過中間人,以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向元朗區的原居民收購丁權,然後集中發展為一個大型地產項目圖利,懷疑當中有人提供或收受利益以及串謀詐騙。 王光榮套丁案2025 廉署今日(16日)正式起訴王及一名元朗村代表,指他們在14年間向地政總署訛稱申建丁屋的申請人是相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令署方批出建屋牌照。 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訊,期間王和程分別准以50萬和20萬保釋,讓廉署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王光榮套丁案 《香港01》自2016年起,報道一系列「村屋大王」王光榮涉嫌套丁。 廉署今日(16日)正式落案起訴72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光榮,及65歲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控告他們涉串謀其他人士在14年間詐騙地政總署,向該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二人即日會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而王德信則是執業會計師,除兼任王潘律師行總經理外,亦是恆安發展股東之一。 判詞提到,辯方不爭議案情,甚至直言地產商向男丁提供一條龍服務。 原審爭議之處在於,「套丁」是否屬詐騙政府,即男丁聲言「有權有地」以申建丁屋,是否構成「串謀詐騙」罪中的「虛假陳述」;男丁利用沒反映真實的文件獲得「賣丁費」,又是否不誠實。 本報今午(12日)到王光榮創辦的王潘律師行位於元朗的總行,職員稱王光榮及王德信不在辦公室,對於被搜辦公室一事表示不知情,着記者留下卡片。 但署方無回應下竹園村涉事地段有否收到套丁投訴,僅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跟進情況。 雖然只有該10萬方呎圍牆包圍的土地正興建丁屋,但旁邊約8.6萬平方呎的土地,帝裕同樣在早年已經持有,並把部分土地出售予多名男丁,並持有公家路的地權至今。

文潤福在2017年卻又同樣以25萬元,賣回給帝裕,業權重回帝裕手中。 雖然有男丁獲批建屋,但有文姓男丁在2006年買完地後,最終輾轉賣回給帝裕。 當中一名文姓男丁持有的土地,在2006年以25萬元從帝裕手中買入。 蔡父又承認認識王光榮:「我的丁名也是經他介紹賣,王光榮律師嘛。」他說自己的丁權於20多年前,以約五萬元售出。

根據入稟狀,王光榮與原告公司董事許炯心認識多年,並擔任其事務律師。 王光榮1990年代初告知許有涉事地皮出售,推薦他買入,並提議於該處合作發展村屋屋苑。 王光榮長子王威信今日在facebook發布王潘律師行新聞稿,當中未有提及上述聲明中「署方」是什麼部門,僅稱該行一直按法律規定及專業守則配合署方。 新聞稿又提及,「香港社會過去兩年出現前所未有的政治動盪,媒體充斥失實、偏頗、肆意抹黑的言論」,該行多番受無理針對,將保留權利追究一切失實抹黑言論。 記者曾就事件向王光榮、恆安發展及帝裕發展有限公司查詢,至今仍未獲回覆。 王光榮套丁案2025 記者曾到王光榮多間公司登記的元朗大旗嶺村地址瞭解,有於該處工作的人稱,王光榮鮮有出現,但拒叫涉事公司的職員下來回應事件,只肯為記者將查詢信件交予職員,而另一幢辦公室則重門深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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