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收到租客通知要求維修上述項目後,須盡快進行維修。 如業主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有關租賃。 加租英文 然而,可提早退租的規定是為租客的權利,租客亦可繼續佔用單位而不退租。 租約的條款通常禁止租客對出租物業作出結構性加建或改動。 1952 年訂立的《1952 年租約(延長期限)條例》,簡稱《1952 條例》,目的是禁止戰後住宅樓宇的業主於租客入住後三年內驅逐租客,並訂明應付租金為雙方協議的水平。 《1952 條例》主要適用於那些已繳付「匙金」(頂手費)或建築費以獲得租約,並遵守普通法內所隱含的責任的租客。

業主沒有交回加蓋印花的租賃協議對應本,亦不一定成為租客扣起租金的理由。 請注意,就算業主沒有遞交租賃通知書,或沒有將租約加蓋印花,有關租賃仍然受到《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規管,反而業主還有可能需要面對有關的法律後果。 無理終止租約的行為可能令業主違約(甚至是廢除性違約),需要為租客的損失賠償,或有時需強制履行租約(如下所述)。 加租英文2025 如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處所原本是以某特定用途出租,則該處所的租賃的用途,須視乎該處所的主要用途而決定。 在有關審訊中,差餉物業估價署長根據條就任何處所發出的主要用途證明書,可作在視察當日有關處所的主要用途作證據。 但是若租賃協議含有續租權的條款,則即使其租期並不超逾三年,亦應予註冊。

加租英文: 水龍頭損壞了。業主拒絕維修,單位沒有用水供應。業主是否有違反「物業適合居住」的承諾?

現實上,很容易就租客是否有權從租金中扣除維修費用引起爭議。 加租英文 首先,負責進行維修的責任究竟落在業主或租客身上,抑或兩者皆無責任維修並不一定清晰明確。 要更好保障自身的權益,建議準租客可進行土地查冊以瞭解涉及相關物業已註冊的文書或轇轕。

在日常用語中,「裝修」一詞,含有改善、裝璜及美化物業的含意,但未必會包括因使用物業而引致的維修及保養問題,例如修補出現裂縫的牆壁或天花板。 除此之外,一般租約都會列明物業乃以現有的狀況「「現狀」 」 出租,即租客在租賃期開始時已知悉有關物業的狀況,故除非租約另有所指,D 先生並無權利要求業主裝修物業。 D 先生有意向 ABC 公司租用一商用物業,作零售店舖之用。 雙方已就該租賃的主要條款,包括租金和租期等作出口頭協議。

加租英文: 物業稅如何計算?

從先例來看,業主必須非常小心,任何提供短期租賃或使用房間/牀位的廣告(即使最終沒有成功出租)都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明犯罪的證據。 第二,即使是「住宅」處所,不論有意出租或給予特許權,所有住用協議或出租安排均受民政事務總署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及《牀位寓所條例》(第447章)所規管。 若租約中沒有明文規定如何處理分歧,而雙方又未能成功協商,租客邊有可能需要訴諸法律行動向業主追討按金。

不過在這樣做之前,業主必須根據香港法例第219章《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58條規定,事先向租客送達書面通知,指明某被投訴的違反事項及要求租客就違反事項作出補救。 若租客在合理時間內沒有就違反事項作出補救,業主方可行駛沒收租賃權。 本條款的運作,將無礙於雙方就任何事前已提出的申索或因違反本協議所述的協定、規定、條款及條件而引申的權利和補償。 法例同時隱含條件假若租客違反該承諾即業主可沒收租賃權。

加租英文: d) 大廈公契

在這樣的情況下,B可以被認為是違反了「分租租契」的條款,因為他沒有權益出租B單位予C及沒有權益出租任何單位超過一年。 加租英文2025 表面看來,只要租客準時繳付租金,並且保持物業狀況良好,業主大可毋須理會租客在物業內的行為。 出租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物業擁有人可能會因而惹上麻煩。

  • 然而,如處長已就處所發出「主要用途證明書」,則自該證明書發出的日子起計1年屆滿前,就該處所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在有關管制取消之前,批准租金被限制於市值租金的九成之內,而每兩年一次的加租幅度亦不得超過三成,此外若租客願意繳交市值租金,業主必須同意續租。
  • 而無論如何,雙方租賃關係的證明絕不能代替一份草擬得穩妥的租約。

在這情況下,某項在規管租賃其上的租賃(上級租賃)終止時,亦會摧毀分租租契下的租賃產業權。 就算受規管的次級租賃仍未到期,分租客對業主來說是沒有擁有和佔用物業的法律權利或權益,分租客必須把物業交回。 上級租賃與分租租賃關係的通則(參看「分租」),亦適用於此。 舉例來說,有一規管租賃的業主沒有根據條例向租客提供次期租賃,並試圖在完約時趕走租客。

加租英文: 租金管制

租客不得做出任何會改變出租物業性質的行為,如:摧毀或具破壞性的行為。 干犯以上所訂罪行的人,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現時為港幣$10,000);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現時為港幣$25,000)。 若該人已從租客收取有關款項,裁判官還可命令該人向租客付還該人有權收取或準許收取以外的款額。

加租英文: 出租房子的英文翻譯解釋

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未經許可使用物業作短期住宿用途,亦可能違反《旅館業條例》(第349章)及/或《牀位寓所條例》(第411章)。 如果租約含有中斷租期條款準許業主或租客其中一方發出通知提早結束租約,通知日在正常情況下不會計算在通知期之內。 代表準租客的地產代理有責任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同時不可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 加租英文2025 因此,當準租客查問其地產代理單位內是否曾經有不幸事件發生,地產代理須據其所知及所掌握的資料如實作答。

加租英文: Q2. 業主故意不履行租客佔用所需的合理保養維修責任,以期趕走租客。業主是否有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

在一般情下,政府給予的通知期為在受影響物業或其附近張貼公告當日起計的三個月。 公告所載的限期屆滿後,受影響物業的業權即復歸政府所有。 加租英文 加租英文2025 自復歸日期起,有關人士享有的一切法律權利及權益亦於該日終止。 此後,前業主不得向其租戶或物業佔用人收取租金或任何費用。 業主單純“相信”有關單位將被市區重建局納入重建計劃或涉及強製售賣,並不足以成為提早終止規管租約或不向租客提供次期租賃的充分理由。

加租英文: 香港有甚麼政府部門專門處理有關租賃的事項?假若在租賃事項上出現糾紛/問題,應向那一個部門求助?

為了支持擬提出之申索,業主應先取得違約的證據/證明(例如拍攝照片),方可採取進一步行動。 有時可能很難從物業管理處獲取證據(例如閉路電視記錄)或要求管理員/鄰居在法庭上提供證據。 以上只是對一般法律觀點的初步分析,以及這些原則是否適用於所有案件,將視乎租賃協議的條款和具體的情況。 如果您遇到此類問題,絕對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尋求幫助。 這就是說,租客對物業的標準/品質/狀況的投訴不太可能構成對不付租金的合理辯護理由。

加租英文: 出租住宅物業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你須瞭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如果租客一直表現良好,例如每月準時交租,又願意配合業主要求,有穩定職業收入,業主就要考慮改變現況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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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種極端措施很少使用,但若佔用人公然無視警告而繼續違規,在嚴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會毫不猶豫地重收該物業。 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政府重收土地文據註冊摘要。 一經註冊,該土地會被視為已經由政府重收,業主立即停止成為該土地的擁有人。 加租英文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述條例第8條,前業主只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救濟(如果承認已發生違規行為),或在發生爭議時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有時分間單位的規管租賃,是產生自另一租賃的分租租賃。

加租英文: Q5. 業主與租客雙方可否自由協議規管租賃的退租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2)      不得擅自切斷、改動或幹擾任何供整棟大廈使用的水喉或氣喉、電力導管或供水或排水喉管。 否則,業主將要面對風險被租客指控把該些財物據為己有甚至是盜竊。 申請人須向審裁處司法常務官提交大致上符合表格22格式的申請通知書(須填妥表格22乙部),列明申請的性質。

因此,租客毋須就因時間關係及平常合理使用物業而引起的損壞負上責任。 加租英文 另一方面,妥善草擬的租約,亦應闡明業主對結構性維修保養的責任,當在業主知悉該等結構性損毀後方始產生。 既然業主並無佔用有關物業,當然不能強求業主就其並不知悉或控制的損毀或問題負上責任。

加租英文: 租賃房委會的商業樓宇

法庭也可能擔心,它可能無法多年不斷針對業主進行監督並持續執行簽訂的租約。 加租英文2025 加租英文 如果業主已將物業向其他人出售,則可能還涉及第三方權利,法庭可能拒絕命令「強制履行」。 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可能只有權獲得損害賠償,以補償他/她在金錢方面的損失。

加租英文: 為何必須確定物業的主要用途,例如「住宅」或「非住宅」用途,以及如何確定?

同樣,業主立案法團(或其管理公司)也可要求業主(或其佔用人)採取適當措施終止任何對建築物的其他佔用人所造成的滋擾或其他損害(例如危險建築物、滲水、排水管堵塞及蟲害)。 但是,B與C簽訂分租租契,出租A單位和B單位予C,期限為兩年。 加租英文2025 「分租」通常是指一位租客以另一租約(稱為「分租租契」)將物業(或其某部分)分租予其他租客(稱為「分租客」)。 加租英文 我們會解釋業主可以收取的費用範圍,以及攤分方法的注意事項。 如果現有的公用事業賬戶由業主管有,業主應該安排這些賬戶是否轉移至租客名下或由租客名下的另一賬戶代替。 租約還應說明租約終止後(1)應如何支付未清繳的款額,例如從按金中扣除;及(2)若租客已向業主管有的賬戶支付了任何「按金」,則何時以及如何退還該按金。

如果同一單位有生效中的租約,現有租客在該物業擁有權益。 新租客可能未能在預計租約的起租日進入或開始佔用該物業。 過往案例中確立,除非有明訂協議相反訂明,租客繳交租金的承諾是獨立於租約中其他的承諾或責任,包括業主一方有否履行其維修責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且在租賃協議下沒有任何特別條款的情況下,租客支付租金的責任獨立於業主履行其他責任。

加租英文: 租約訂明須在每月1日預繳租金。租期即將在1月15日終止。租客須在1月1日繳交整個月的租金嗎?如要的話,業主要在之後要向租客退回1月16日至31日期間的租金嗎?

其後,因應房屋供求情況得到改善[9]和租務管制被認為會窒礙新落成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政府決定該項管制應於 1966 年 6 月 30 日失效。 清末民初,中國局勢一直動蕩不安,使大量難民湧入香港。 另一點業主要考慮的,就是加租後如果租客選擇退租,業主需要重新放盤,當中牽涉的費用可能包括地產代理佣金、律師費及其他雜費,以及時間和心力。 如果業主生約期開始後,就立即提出加租,租客可參考以下做法。 第一,如上文提及一樣,租客可以根據合約指示,提出退租的訴求,與業主達成終止租賃關係的協議,結束合約。

加租英文: 租賃協議與租契

這類買家都應知道將會在無權查看及檢視的情況下購買有關物業。 相信任何看過一份普通租約的人士,都會發覺雙方所需遵守的責任,完全不成比例。 加租英文2025 加租英文2025 業主通常只需遵守屈指可數的責任,例如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要修理屋頂和外牆和繳交地租等。 加租英文2025 儘管如此,租客應當明白,情況並非如表面所見一般惡劣。 租賃的法律效果就是把物業的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所以維修及保養該物業的責任也可能同時轉移到租客身上。 因此,縱使一份租約乃經雙方律師交涉才達致共識,仍可能會把很多責任加諸租客。

就資助房屋單位(即居者有其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綠表資助自置居所試驗計劃及夾心階層住屋計劃)而言,必須確保單位擁有人已補地價及取得房屋委員會的轉售/租賃同意。 準租客應要求單位擁有人提供房屋委員會發出的確認函副本,以證明已補地價。 除了簽署臨時租約外,另一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是:租客被要求簽署一份名為「租賃要約」(Offer 加租英文2025 to Lease)的文件,然後再交由業主簽署(即由業主接受有關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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