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申請公屋和調遷會有特別處理,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符合資格的話,還可以申請津貼,在家中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亦即平安鐘。 房委會已撥出最多1,000個分佈於市區及擴展市區的單位,供本財政年度天倫樂調遷計劃之用;11月9日截止申請。 在接受申請期間,如戶籍內任何成員有已經懷孕十六個星期或以上者(預產期在2024年3月6日或之前),該名待出生子女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可作為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於申請時附上有效醫生證明書。 按「可暫準原則」在現居單位飼養狗只的批准並不適用於「可租可買」及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屋邨。 因此,如申請家庭日後調遷往該等屋邨,按「可暫準原則」獲發給的飼養狗只批准便會被取消。 天倫樂調遷計劃 該項批准取消後,不論任何情況,申請家庭將不能再按「可暫準原則」申請飼養任何狗只(包括已獲批准飼養的狗只)。
另外,公屋大部分租戶不是長者或殘疾人士,某些「通用設計」的元素未必切合他們的需要。 再者,對某些長者和殘疾人士來説,「通用設計」仍然未能完全切合他們的需要。 天倫樂調遷計劃 說完時間,在建屋量方面,我們在條件許可下,會請城市規劃委員會放寬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以增加建屋量。 若年輕家庭的申請內所有人士已年滿60歲而符合資格,其申請會自動轉為「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而年長申請者的申請則會自動轉為「高齡單身人士」或「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
天倫樂調遷計劃: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房委會解釋,58%已上樓者輪候超過6年,是由於在輪候期更改住戶情況,或影響首次配屋時間,加上受疫情影響配屋進度、火炭駿洋邨被用作檢疫中心、以及粉嶺暉明邨被惡意破壞。 天倫樂調遷計劃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大家都知道,政府在二○一二年成立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就本港長遠房屋發展向政府提供建議。 投影片是《長策》的序言,當時沒有加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的照片,今日特殊場合特此補上。 當時局長在序言預示了這幾年我們感受到的土地供應的問題,和社會需要作出取捨抉擇。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3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香港房屋委員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申請家庭的申請者(申請者)必須爲公屋單位的戶主,而提名家庭如屬全長者戶,則提名人可爲戶主或認可的家庭成員,否則提名人亦須爲公屋單位戶主。 長者戶家庭的申請者須爲年青家庭的父母/外父母,而年青家庭的申請者須爲長者戶家庭的兒女/兒女配偶。 因此,如申請家庭日後調遷往該等屋邨,按「可暫準原則」獲發給的飼養狗隻批准便會被取消。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 必須遷置類別合住戶
房屋署回覆查詢時指出,房委會推出「天倫樂調遷計劃」,在平衡其他類別公屋申請人的房屋需求下,每年會撥出特定配額的公屋單位供該調遷計劃之用。 如公屋長者的子女並非公屋租戶,而有關長者有充份及值得體恤的理由,包括社會或醫療因素等需調遷至其他屋邨,以便鄰近子女照顧,他們可向房屋署申請特別調遷,署方會因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此外,公屋長者戶可參加「天倫樂加戶計劃」,申請加入成年子女,以便同住而獲得照顧,惟有關申請須符合所需的條件準則。
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房署會按長者家庭內年齡較高者的年歲及申請調遷家庭的公屋居住年期長短安排編配單位的優先次序。 公屋調遷計劃,若然住戶的室內樓面面積低於每人 5.5 平方米(約 59 天倫樂調遷計劃 平方尺),要為71萬公屋居民服務,代表尹兆堅指出,則可透過「紓緩擠迫調遷計劃」調遷。 期後於 1992 年,每年得1150個單位放出嚟比擠逼戶,使擠迫戶的數目持續減少。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二○一四年通過一些新安排,包括調整計分方法,和將配額由百分之八增加至百分之十,單位上限從2 000個增加至2 200個,讓更多非長者單身人士獲得編配公屋的機會。
天倫樂調遷計劃: 長者社會福利
年輕一代家庭的提名人或申請者須為公屋戶主,並必須證明其為長者家庭的兒女或其配偶。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爲促進建立以家庭爲核心的支援網絡,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推出「天倫樂調遷計劃」,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若受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編配鄰近而有合適空置單位的屋邨)。 凡居於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天倫樂調遷計劃 由填寫調遷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如果申請者或提名人的家庭狀況及租約上認可人數有變更,或其家庭成員已成功獲得與其他公共房屋資源相關的利益,申請者必須如實呈報。
- 如果已離婚,單位須要更改租住權,其中一方須要遷出,通常沒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須遷離單位,除非同時擁有部分子女的撫養權。
- 但計畫亦有缺點,成功獲特快編配公屋的住戶,3年內不可要求調遷,亦不可申請綠置居,只能用白表資格買居屋。
- 為鼓勵較年青的家庭照顧年長父母或親屬,促進家庭和諧共融,我們已將「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和「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合併為「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 投影片是《長策》的序言,當時沒有加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的照片,今日特殊場合特此補上。
- 房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 公屋2023|本港房屋供應問題持續,仍有許多基層人士正在等公屋、等上樓,當中更有許多是較年長或需要照顧長者的家庭。
- 是次調遷計劃不適用於透過「長者自住業主特惠計劃」獲安排單位暫時居住、現爲「有條件租約」獲安排暫時入住出租公屋或爲現居單位繳交市值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
在二○○八年,我們在「全方位維修計劃」之外推出「日常家居維修服務」,為租戶安排一站式修葺服務,以駐屋邨的專責小組迅速處理租戶單位內日常小型維修的訴求,盡快安排檢查和進行維修。 首先在公營房屋供應方面,房委會在過去五年,曾就75個公營房屋項目諮詢區議會,當中49個是公屋項目,26個是資助出售房屋項目。 天倫樂調遷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房委會已撥出最多1,000個分佈於市區及擴展市區的單位,供本財政年度天倫樂調遷計劃之用;11月9日截止申請。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計劃 促進和諧共融
公屋租戶在單位居住十年後,便須受「富戶政策」的規管,依期接受入息/資產審查。 如申請家庭須受「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規管或是根據「批出新租約政策」而獲批租約,不論在公屋居住年期的長短,則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與提名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而接受了所編配的公屋單位、簽訂協議購買任何經由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資助置業計劃下的住宅樓宇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的利益。
天倫樂調遷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合資格家庭可視乎地區的選擇和適閤家庭情況的單位數目,自行選擇共住一單位或分別入住兩個就近的單位。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3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香港房屋委員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 「天倫樂」合併戶減 近期上公屋 6成等逾6載
房署會因應提名家庭的居住地區,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編配給申請家庭。 為方便互相照顧,本署會盡量配予申請家庭與提名家庭相同的屋邨,若礙於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配予最接近而有合適單位的屋邨。 所有申請表及意向書須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提名及申請家庭的戶籍及居住情況必須正常,其意向書及申請表纔可獲得轉薦至房署編配小組跟進。 而在2026/27至2030/31年的後五年期間,要落實供應20萬間公營房屋單位,才能達標,即平均每年落成量高達4萬間,較前五年平均每年2萬間,供應須多出一倍,任務極其艱鉅。 亦有網民留言分享自身經驗,指其母親同是獨居,而且是長期病患者,該網民曾向房署要求加名但遭拒絕,房署回覆只能夠申請做照顧者同住。 二○二二/二三年度估算共有約27 600個單位,包括約12 500個新單位及約15 100個翻新單位可供編配予各類別申請者,當中大部分的單位,即20 200個單位(73.2%)將編配予公屋申請者。
天倫樂調遷計劃: (3)「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未能獲編配單位的申請家庭將會以書面通知,申請家庭須於計劃再度推出時重新提出申請。 房署會因應提名家庭的居住地區,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儘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編配給申請家庭。 爲方便互相照顧,本署會盡量配予申請家庭與提名家庭相同的屋邨,若礙於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配予最接近而有合適單位的屋邨。 (ii) 於接受申請日期首天,提名或申請家庭內有一名六歲以下的兒童(即出生日期在2017年10月17日或之後),另申請家庭於申請截止日在公屋的居住期已滿五年(即申請家庭的公屋居住期必須在2018年12月15日或以前開始)。 由於可供編配予此類別調遷的單位配額有限,如此調遷計劃接獲的申請數目多於所訂配額,房署不能保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有獲編配適合單位的機會。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計劃 促進和諧共融
《長策》的結論是,雖然重建長遠而言可增加公屋供應,但短期則會減少可供編配的公屋,使房委會在維持平均輪候時間為約三年的目標,承受更大壓力。 主要原因是重建需時甚久,而且往往要在重建項目的較後甚至最後階段,才能提供額外單位。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 在目前公屋需求殷切的情況下,大規模重建計劃只會凍結大量本來可編配予有需要住戶的公屋單位。 現時,房委會推行「天倫樂合戶計劃」,讓分別租住於兩個公屋單位的長者和年青租戶,可以申請把兩個戶籍合併,合併戶可申請調遷至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 家庭入息超5倍或總資產超入息100倍須遷出
事實上,申請公屋分戶的理由,較多情況涉及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不和或暴力。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空間調遷計劃」合併計劃:房屋署每年會推出一次這個合併計劃,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天倫樂調遷計劃 者。
天倫樂調遷計劃: 長者房屋
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當日,申請家庭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政府於去年年底公佈《長遠房屋策略》週年進度報告,提出在未來10年,已覓得330公頃土地,可興建31.6萬間公營房屋單位。 然而,在出租公屋/綠置居的供應上,於未來五年即2020/21至2024/25年期間,總落成量僅為70,600個單位,即平均每年約14,120間,只佔《長策》供應目標的67.2%。 計劃主要為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並加強長者居所的安全。
天倫樂調遷計劃: 申請時須帶備的文件的正副本
(4)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核及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所以申請者必須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以便完成審核程序。 (3) 申請表內各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任何住宅樓宇,包括透過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各項資助置業計劃而簽訂住宅樓宇購買協議(請參閱申請表)。 由填寫調遷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如果申請者或提名人的家庭狀況及租約上認可人數有變更,或其家庭成員已成功獲得與其他公共房屋資源相關的利益,申請者必須如實呈報。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
年長父母/外父母必須爲現居於公屋的長者家庭(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一人長者家庭亦符合提名或申請資格)。 若不同家庭的年長父母/外父母爲共同租戶,而他們同時爲全長者租戶,他們可分別提名其年青一代家庭申請是次調遷計劃或申請調遷往其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 天倫樂調遷計劃 為鼓勵較年青的家庭照顧年長父母或親屬,促進家庭和諧共融,我們已將「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和「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合併為「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10大伏位2023!(震驚真相)
有大學生一畢業就申請公屋,論候公屋的人愈來愈多,由等3年到5年或以上。 但房委會規定,新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只可選3個非市區的地區,只有合資格的長者申請及「天倫樂」申請,可選的區域不受限制,可選擇市區。 天倫樂調遷計劃 此外,2013年9月30日或之前登記的申請者,現時亦可將所選地區改為市區。 由於一人非長者申請行計分制,要儲夠分數排隊等上公屋,一要等起碼30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上樓。 房屋署已準備全新的宣傳資料,介紹各項優化計劃;並舉辦研討會,向非政府組織的社工講解,加強他們對各項優化計劃的認識。 受收回「一型長者住屋單位」影響的住戶,可獲編配二型或三型「長者住屋單位」或其他獨立單位。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上限2022
當配額用罄後,餘下未獲邀請揀選單位或未能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將會自動結束,但不會影響租戶下一次的申請機會。 符合參加資格並且於截止申請當日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註(即有關租約必須在2013年9月20日或以前開始生效)的申請者不受揀選單位的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如申請家庭現時爲現居單位繳付正常租金,調遷後只須繳付新配單位的正常租金。 但日後如家庭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公屋入息限額或資產淨值限額時,租戶須根據「富戶政策」/「租約事務管理政策」/「批出新租約政策」繳付新配單位的倍半淨額租金、雙倍淨額租金或市值租金另加差餉。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如申請家庭現在須爲現居單位繳付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調遷後,均須繳付新配單位的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天倫樂調遷計劃: 公共房屋事宜
凡居於租住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成年兒女或兒女之配偶,在此計劃下申請調遷;成年子女亦可提名其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申請調遷。 在自選單位程序進行期間,如剩餘單位不適合申請者揀選或有特別情況出現(例如天文臺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或相關警告訊息),房屋署將透過短訊服務,向申請者發放特別訊息,或在可行的情況下以其他聯絡電話與申請者聯絡。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三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按「可暫準原則」在現居單位飼養狗隻的批准並不適用於「可租可買」及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屋邨。
另外,房委會每兩年會檢討公屋租金,並且每月抽樣二千個公屋住戶進行調查,獲選的住戶是要強制申報入息的,而且必須要如實申報資料,如果漏報瞞報都屬犯法,嚴重的可以被判監。 申請家庭戶籍內任何成員爲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使用輪椅人士、四肢癱瘓人士、須長期洗腎人士或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可作多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在申請時提交有效的醫生證明書。 (iii) 在申請截止日或之前,提名或申請家庭戶籍內有任何成員已經懷孕十六星期或以上(即預產期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另申請家庭於申請截止日在公屋的居住期已滿五年(即申請家庭的公屋居住期必須在2018年12月15日或以前開始生效)。 申請家庭現居單位如屬因長期空置而享有「減租優惠期」類別的公屋,其公屋居住期由首日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或以前必須已滿三年(「擠迫戶」或「寬敞戶」除外)。
「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最低輪候時間,由兩年降至18個月,平均輪候時間較一般選擇輪候市區或擴展市區單位的申請人縮短最少7個月。 房屋委員會今天(10月5日)宣佈,天倫樂房屋計劃接受申請,計劃包括天倫樂加戶政策、調遷計劃、合戶政策及優化現有的優先編配公屋申請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2025 申請者請注意: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4年1月或2月開始。 如申請者或其受委託人未能於揀選單位期間出席揀選單位,房屋署並不會為申請者另行安排其他揀選單位時間。 有興趣而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填妥有關的申請表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於2023年9月7日至20日在辦公時間內交往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所有申請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才轉交至房屋署公屋編配小組跟進。
但是如果要討論公屋居民的居住空間是太少或者太多,另一個值得參考的數字是人均居住面積。 天倫樂調遷計劃 在一九九六至二○一六的20年間,公屋租戶的人均居住面積由每人9.1平方米增加至13.1平方米。 人均面積增加,部分是因為現住戶有家庭成員離開,又或者新住戶之中小家庭的比例相當高。 投影片顯示,在二○○六/○七至二○一五/一六年度獲配公屋的住戶中,一人和二人住戶各佔百分之二十八。
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住滿十年的公屋或中轉房屋住戶,每兩年就要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家庭總收入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就要按情況多付些租,不申報的話,就要繳付雙倍租金。 調遷計劃是推動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原居住在不同區議會分區的年長租戶,可與其中1個年青子女家庭,居住在同一區議會分區的屋�,以便互相照顧及共享天倫。 因應房委會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任何被扣分租戶均不符合申請調遷的資格。 因此,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訂租約當日,如租戶在上述扣分制下持有有效分數或違反租約,將不符合申請是次調遷計劃的資格,其申請及已獲編配的新單位亦會即時被取消。 申請者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若租戶透過是次調遷計劃而接受單位編配,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將會被取消。 由於房屋資源有限,可供揀選的單位數目將因應獲批准配額及當時房屋資源供應而釐定,房屋署不能保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有揀選/編配單位的機會。
天倫樂調遷計劃: 天倫樂調遷計劃
恆久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例如弱能人士(倘戶主18歲以下的內孫/外孫因其父母未能提供照顧,該內孫/外孫可視為恆久依賴戶主照顧)。 天倫樂調遷計劃 除非申請人擁有連續10年或以上的公屋居住期,否則在揀選單位時,將受制於按所住地區限制。 希望與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或受供養的年長親屬同住的年輕公屋租戶,可參加「天倫樂合戶計劃」,將戶籍合併,如符合資格,更可調遷至較大單位。
天倫樂調遷計劃: 情況二:選擇分別入住兩個就近的單位
在現時房屋政策下,「改建一人單位」及受「長者住屋」改建計劃影響的租戶若成功透過邨內或特別調遷可以獲發「住戶搬遷特惠津貼」,但該項津貼的安排,並不適用於是次調遷計劃。 此次調遷,申請家庭須要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並須按現行的規定,填報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因此,申請書內各有收入家庭成員必須遞交入息證明(例如糧單、銀行紀錄等)及資產證明文件供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 (12) 若接受長期空置公屋而獲租金寬減的租戶,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仍未滿三年,但現時為擠迫戶(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以解決其擠迫情況。 (9) 於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前,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申請者並不符合參加此計劃的資格,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